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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7世纪初的世界,是荷兰人的世界。
刚刚从西班牙手中获得独立的荷兰,快速成长为一个航海和贸易强国。他们建立了一支庞大的远洋船队,船舶数目超过欧洲所有国家船舶数目的总和,于是,荷兰获得了一个更加响亮的名字:海上马车夫。
在坚船利炮的护卫下,荷兰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将生意做到全世界。遥远而神秘的中国,自然成为荷兰的目标。
于是,1624年,荷兰船队来到中国东南沿海,并占据了澎湖作为据点。虽然他们很快就被明朝军队赶到台湾,但一直停留于在中国东南沿海,寻找时机。
二
荷兰人的野心很大,他们不单单是想与中国开展贸易,还要垄断中国的所有对外贸易,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如果中国接受荷兰人的要求,那么就不能直接与其他国家开展贸易——这对于以“天朝上国”自居的大明王朝来说,绝对是不能接受的。
做不成生意,那就打仗!1633年7月,一支荷兰舰队从台湾出发,侵扰广东、福建沿海一带。荷兰人决定以海上掠劫的方式,逼迫中国方面答应他们的要求,“对中国福建沿海进行掠劫活动逼使中国政府答应其贸易需求,并在掠劫途中尽量降低中国人民伤亡”
荷兰人势在必得,为此他们带来了11艘战舰,还有50艘海盗刘香的50艘海盗船。
三
1633年,是崇祯六年。这一年,年轻的崇祯帝面临着一系列内忧外困。
内忧是高迎祥、张献忠、李自成等人率领的农民起义军,如星火燎原一般,势头越来越猛。外困是辽东后金,一再打败明朝军队,已经成为明朝最大的外部威胁。
那么,对于荷兰人的挑衅,要不要应战呢?
朝廷里有两种声音。
一种认为应该坚决应战。前车之鉴,历历在目。当年,倭寇在中国东南沿海肆虐几十年,好不容易才扑灭。如果不对荷兰人进行严惩,恐怕又将酿成新的祸害。
一种认为在面临内忧外困的情况下,没必要打仗。毕竟,荷兰人的目的是为了做生意,不妨答应他们的要求。
经过反复权衡,崇祯帝决定,应战荷兰。正因为时局艰难,他才迫切需要一场胜利,来提振人心、凝聚力量。
四
左佥都御史、福建巡抚邹维琏,成为中国方面的总负责人。此前,邹维琏已在福建沿海悉心经营三年,整顿军队,巩固海防,鼓舞士气,积极备战。邹维琏还调动了已经投顺朝廷的海盗郑芝龙,全力对战荷兰舰队。
1633年10月19日,荷兰和明朝舰队在福建金门东南海岸料罗湾集结完毕。3天后的10月22日,料罗湾大战终于爆发。
荷兰人虽然只有19艘军舰,可都配备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红夷大炮,这种大炮射程远,最远可以打到10里之外;而中队自造的铁火铳最远只能打到3里。这就意味着,在海战时中队可能面临着“你打得到我,我打不到你”的尴尬结局。
不过,明朝舰船虽然没有射程较远的大炮,但具有数量多、体型小、速度快的特点,便使用了荷兰人从没见过的一种战术“火攻”。战斗打响后,明朝军队使用了100多艘小型船只,携带各种硫磺硝石和干草等物,点燃后冲向荷兰舰队。明朝50艘主力舰船紧随其后,当荷兰舰船进入射程后,立即开炮。
一时间海上水柱四起,炮声震天。在经过一番激战后,荷兰舰队被击沉两艘舰船,被迫撤退。
明朝军队,取得了料罗湾海战的胜利。《明史》记载,此战明朝军队“焚其巨舰,俘其丑类,为海上数十年所未有”,打得荷兰人好几年不敢进犯,“不敢窥内地者数年”。
【参考资料:《明史》《鲜为人知的崇祯明荷海战》《明朝火器种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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