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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历九月十六是阳历多少号出生(2021年农历九月十六是阳历多少号)

发布时间:2023-11-11 06:05:50作者:孤独是毒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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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农历九月十六是阳历多少号呢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2023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王晨

各位代表:

我受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的说明。

一、修改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

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把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的过程,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我国现行立法法是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2015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了部分修改。立法法的颁布施行,对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立法制度,规范立法活动,推动形成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总书记深刻阐述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2021年,首次召开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等任务要求。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出新的要求。

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法治思想,践行全过程人民重大理念,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需要认真总结新时代立法工作实践经验,适应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新形势新要求,对立法法作出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机制,规范立法活动,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制度支撑。

(一)修改立法法是新时代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法治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必然要求

党的领导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2018年,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2019年《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提出,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法规要明确规定党领导相关工作的法律地位。修改立法法,突出立法坚持中国领导,与时俱进完善关于坚持党和国家指导思想的表述,明确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战略目标,对于新时代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修改立法法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通过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客观要求

人民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全过程人民是社会主义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发展全过程人民,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明确提出的任务要求。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体地位,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在立法制度上作出相关安排,确保在立法活动和立法工作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都能了解来自基层的情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修改立法法,明确立法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尊重和保障,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丰富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从制度上保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三)修改立法法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举措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立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环节。适应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有必要认真总结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完善我国立法制度机制。修改立法法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根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紧紧抓住立法这个关键环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摆在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取得重要成果和进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立法制度是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宪法对立法体制、立法权限等作出基本规定,立法法以宪法为依据对立法体制、权限、程序和立法监督制度等作出系统化规定,是通过法律实施宪法有关规定的重要体现。修改立法法,总结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的实践经验,明确合宪性审查的环节和要求,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有利于维护宪法权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不断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修改立法法是总结新时代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实践经验,更好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的现实需要

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相生。总书记指出“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强调“要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积极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改革的作用”。党的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加强涉及改革有关法律的立改废释工作,通过“打包”修改、作出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等方式及时为推进相关改革提供法律依据,保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重大改革措施顺利实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修改立法法,总结实践中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完善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创新的体制机制,有利于更好实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统一、相衔接,为改革发展提供法治支撑和法治保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修改的指导思想、遵循的原则和工作过程

修改立法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进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立法体制、完善立法程序、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效能,更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治保障。

修改工作遵循的原则: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通过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充分发挥人大的表达平台载体的功能作用,健全吸纳、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展和健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三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总结吸收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明确相关工作要求。此次修改立法法是部分修改,对确有必要修改的予以修改完善;属于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作修改。四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坚持立法和改革相辅相成、相伴而生、同步推进、内在统一,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五是遵循宪法的原则和规定,注意处理好与近年来新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等法律的关系,做好衔接,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以同志为核心的高度重视立法法修改工作。2022年9月,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并原则同意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立法法修正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和汇报,为立法法修改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和遵循。

根据立法工作安排,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2022年初启动立法法修改工作,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认真研究,提出了立法法修正草案。期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梳理党的以来关于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二是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有关议案、建议和提案,组织对修改立法法有关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三是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地方人大以及部分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四是将修正草案印发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部分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部分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征求意见。五是到部分地方进行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近年来地方立法工作的新实践新经验。

2022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立法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修正草案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总结吸收新时代立法实践的新经验新成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健全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权限、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2022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立法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再次审议,认为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较好地吸收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已经趋于成熟,决定将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立法法修正草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后,先后两次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修正草案印发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组织部署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并征求意见。2023年2月1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立法法修正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认为,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修改完善,立法法修正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据此,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

三、修正草案的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共37条,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进行充实完善。一是贯彻落实宪法规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新时代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对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作了完善,将现行立法法第三条改为两条,明确立法应当坚持中国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修正草案第一条);立法应当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修正草案第一条)。二是完善依宪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将现行立法法第四条修改为:立法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修正草案第二条)。三是完善立法原则,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过程人民重大理念,在现行立法法第五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立法应当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尊重和保障,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修正草案第三条)。四是贯彻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增加规定:立法应当倡导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修正草案第四条)。五是明确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原则要求,增加规定:立法应当适应改革需要,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和在改革中完善法治相统一,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修正草案第五条)。

(二)明确合宪性审查相关要求。根据宪法精神和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部署要求,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一是明确法律案起草和审议过程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增加规定: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涉及合宪性问题的相关意见;对法律案中涉及的合宪性问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应当在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修正草案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八条)。二是明确备案审查工作中的合宪性审查要求,增加规定:有关国家机关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对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规定了处理的主体和程序(修正草案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此外,落实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将现行立法法中的“法律委员会”修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修正草案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七条第二项)。

(三)完善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的制度机制。贯彻要求,总结实践经验,根据有关方面意见,作出如下修改完善:一是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属立法权规定,将只能制定法律事项中的“仲裁制度”修改为“仲裁基本制度”(修正草案第七条)。二是根据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对现行立法法第十三条关于授权决定的规定作出完善,明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特定事项”授权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同时增加规定: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的事项,对实践证明可行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及时修改有关法律;修改法律的条件尚不成熟时,可以延长授权的期限,或者恢复施行有关法律规定(修正草案第八条)。三是增加规定:国务院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在规定期限和范围内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的部分规定(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四)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立法制度机制方面有不少创新举措。总结实践经验,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作如下修改完善:一是根据实践需要,进一步明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并增加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可以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修正草案第六条)。二是根据实践做法,并与修改后的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相衔接,进一步明确:常委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可以适时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征求代表的意见(修正草案第九条)。三是适应特殊情况下紧急立法的需要,增加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遇有紧急情形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修正草案第十一条)。四是完善法律案的终止审议程序,将现行立法法关于法律案终止审议的规定修改为:列入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审议的,委员长会议可以决定终止审议,并向常委会报告;必要时,委员长会议也可以决定延期审议(修正草案第十三条);五是根据实践需要,在现行立法法规定有关国家机关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的基础上,明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法律案”(修正草案第十四条)。六是贯彻关于推进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丰富立法形式,统筹立改废释纂等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通过制定、修改、废止、解释法律和编纂法典等多种形式,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修正草案第十五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修正草案第十七条)。七是总结实践经验,增加规定“专项立法计划”(修正草案第十六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编制立法技术规范(修正草案第二十条);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修正草案第二十二条)。八是总结实践做法,明确法律签署公布后,法律文本以及发布的公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应当及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修正草案第十九条);同时,进一步明确地方性法规公布后,法规、条例文本以及发布的公告,草案的说明、审议结果报告等也要相应公开(修正草案第二十六条)。九是根据精神和实践做法,明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地位和作用,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听取基层群众和有关方面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修正草案第二十一条)。

(五)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补充相关内容。根据宪法和监察法的规定,与全国人大组织法等有关法律、决定相衔接,对监察委员会的有关内容作了如下补充完善:一是在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中明确: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织和职权属于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修正草案第七条)。二是在有关立法程序的规定中明确:国家监察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法律案、审查相关法规等方面的要求(修正草案第三十条、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三是增加规定:国家监察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制定监察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修正草案第三十六条)。

(六)完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权限和程序。根据新情况新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权限和程序作出修改完善:一是关于设区的市可以行使地方立法权的事项,将“环境保护”修改为“生态文明建设”,并增加规定“基层治理”(修正草案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二是贯彻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根据地方实践经验,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修正草案第二十五条)。三是扩大规章的制定主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实践需要,在部门规章制定主体中增加规定“法律规定的机构”(修正草案第二十七条)。

(七)完善备案审查制度。对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一项重要制度。贯彻精神,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一是完善主动审查制度,明确专项审查相关内容,修改现行立法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并单列一条,第一款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进行主动审查,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专项审查(修正草案第二十九条)。二是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增加规定:备案审查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对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审查要求或者审查建议,及时移送有关机关处理(修正草案第三十三条)。三是贯彻精神,总结实践做法,明确法律法规清理制度,增加规定: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根据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和改革发展的需要进行清理(修正草案第三十四条)。

此外,还作了一些文字表述和法律衔接方面的修改完善,并对个别条文顺序作了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草案)》和以上说明,请审议。

2021年农历九月十六是阳历多少号出生

3月19日,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官网消息,江苏省委决定:王进健同志任扬州市委书记,张宝娟同志不再担任扬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张宝娟今年1月已任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进健于2022年2月任扬州市市长。

(资料图 来源:扬州发布)

据公开简历,王进健生于1973年9月,1996年毕业于苏州大学,曾长期在无锡市工作,历任无锡市财政局副局长、北塘区区长等职。

2010年,王进健任江阴市委副书记,同年援疆,任无锡市对口支援新疆伊犁州霍城县前方工作组组长、伊犁州委常委、霍城县委书记。

2013年,王进健任无锡市副市长,后先后兼任新吴区委书记、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江阴市委书记、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20年6月任无锡市委常委。

2021年7月,王进健调任扬州市委副书记,次月任代市长,去年2月当选市长。

此番卸任扬州市委书记的张宝娟,生于1967年9月,曾任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扬州市市长等职,2021年任扬州市委书记,至近期调整。

官网介绍,扬州市地处江苏省中部,位于长江北岸、江淮平原南端,现辖邗江、广陵、江都3个区,高邮、仪征2个县级市和宝应县,常住人口为455万人。2022年预计地区生产总值突破7000亿元,高邮、仪征首超千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2.3%,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增长10%和2.3%,进出口总额超1000亿元,“四上”企业突破1万家。

近日,江苏省多个地级市市委书记有调整:淮安市市长史志军任淮安市委书记;宿迁市市长陈忠伟任宿迁市委书记;盐城市市长周斌任盐城市委书记;南通市市长吴新明任南通市委书记。

2021年农历九月十六阳历是几号

《中国网信》杂志发表《总书记指引数字化推动高质量发展述评》

春回大地,潮起东方。

2023年的春天,中国经济迅速复苏、充满活力,再次踏上发展快车道,其中,数字经济成为一道耀眼的风景。数字化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强劲动能。

党的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掌舵领航下,中国经济航船乘着数字化的东风,踏着信息化的浪潮,在风雨中笃行,于逆境中奋起,在高质量发展航道上乘势而上、破浪前行,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正加速驶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

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图/新华社记者 鞠鹏 摄

扬帆破浪风正劲——敏锐把握数字化转型历史机遇,推动中国经济走上高质量发展航道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在全球100多个中等收入经济体中,只有十几个成为高收入经济体。能否成为高收入经济体,决定性因素在于能否在经历高速增长阶段后,实现从量的扩张转向质的提高。

时间回到2012年12月,总书记在党的后首次离京考察,便在广州主持召开了一场经济工作座谈会,与广东各级干部代表和部分企业家交流。在这场座谈会上,总书记一边认真听,一边仔细记,不时插话交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是大势所趋,刻不容缓。”

彼时,中国经济增速自新世纪以来首次滑落至8%以下,背后一系列隐忧开始显现:一些地方和部门片面追求速度规模,发展方式粗放,经济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不断积累,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十分突出。

回京后不到一周,总书记就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不能不顾客观条件、违背规律盲目追求高速度。”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发展历程,成功甩掉了积贫积弱的“穷帽子”,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创造了举世瞩目的发展奇迹。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新情况新问题随之而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产业升级阻力重重、传统动能不断削弱,等等。

面对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新形势,一味追求GDP的老路显然已经走不通。

那么,新路在哪里?

“就在科技创新上,就在加快从要素驱动、投资规模驱动发展为主向以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的转变上。”总书记为中国经济转型指明方向。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与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历史汇,为我们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了难得的重大机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新动能。新动能从何而来?总书记将目光瞄准了数字化,鲜明指出,“世界各国都把推进经济数字化作为实现创新发展的重要动能”。

对发展全局的深刻洞察,离不开深入的理论思考。

从2016年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到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上首次提出发展数字经济的倡议;从2017年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快建设数字中国,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到2018年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要推动产业数字化”;从2021年在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的贺信中指出“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到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数字化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路径。

对发展全局的准确把握,离不开持续的实践探索。

“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创新创造创业离不开中小企业,我们要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创造更好条件。”······2018年10月,总书记来到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同在场的中小民营企业负责人亲切交谈。

据广州明珞汽车装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回忆,2012年时,面对发展困境,公司做了一个大胆决定:邀请外国数字化专家进行虚拟调试培训,全力以赴开展数字化转型。如今,该公司已成为全球唯一一家实现数字化工厂虚拟制造与工业物联网大数据应用落地的智能制造企业,实施的一汽红旗长春工厂H焊装车间效率提升项目实现了14%的产能提升,节约了20%的人工成本,年营收增加了3亿多元。

多年来,总书记的调研足迹遍布大江南北、内陆边疆,新时代中国的高质量发展棋局精准落子。2020年4月,在浙江考察时,他指出,“要抓住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赋予的机遇”“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着力壮大新增长点、形成发展新动能”。2020年8月,在安徽考察时,他表示,“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要发挥数字经济优势,加快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2021年3月,在福建考察时,他强调,“优化提升产业结构,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2021年4月,在广西考察时,他指出,“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要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

党的以来,总书记以远瞩的发展眼光和坚如磐石的战略定力,牢牢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作出一系列新论断新部署新要求,为引领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指引下,《网络强国战略实施纲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规划陆续出台,形成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强大合力,极大激发和释放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巨大潜能。

十年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从11万亿元增长到45.5万亿元,数字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21.6%提升至39.8%;电子商务交易额、移动支付交易规模位居全球第一;一批网络信息企业跻身世界前列。2022年,中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比上年增长7.4%,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27.2%,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新时代的中国勇立时代潮头,牢牢把握数字化历史机遇,中国号巨轮在高质量发展新航道上行稳致远。

奋楫逐浪天地宽——发挥高质量发展重要引擎作用,为中国经济注入强劲动力

2023年春节,世界再次见证中国经济的活力与韧性。春节假期,国内旅游出游3.08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3758.43亿元;春节档电影票房达67.58亿元;全国消费相关行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2.2%;全国揽投快递包裹量超7亿件;全国网上年货节食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5%。据世界经济论坛今年1月公布的最新名单,全球132座“灯塔工厂”,50座在中国;全球“未来之城”20强,中国独占5席······

在推动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历史进程中,数字化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方面释放出强劲动能,成为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把技术和发展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

解决“卡脖子”问题,总书记高度关注。2016年4月,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总书记曾这样比喻“卡脖子”的风险:“如果核心元器件严重依赖外国,供应链的‘命门’掌握在别人手里,那就好比在别人的墙基上砌房子,再大再漂亮也可能经不起风雨,甚至会不堪一击。”

“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实现依靠创新驱动的内涵型增长。我们更要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关键。”2020年8月,总书记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强调要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各业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定不移走自主创新道路,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奋力攻坚、勇攀高峰,重大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九章”面世、“北斗”组网;“嫦娥”奔月,“蛟龙”潜底;“中国芯”突围,“智能造”升级······一次次跨越,书写一次次奇迹,从浩瀚星空到海底谜境,我国成功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上升至第11位。合肥本源量子成功交付一台量子计算机,我国成为世界上第三个具备量子计算机整机交付能力的国家;京东方生产出新一代柔性显示屏,厚度仅有一张白纸的三分之一;中国信科完成国内首次P比特级光传输系统实验,实现在一根光纤上近300亿人同时通话······广大企业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要突破。

——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速

近年来,我国持续强化信息领域前沿技术布局,大力推动以5G网络、全国一体化数据中心体系、国家产业互联网等为抓手的高速泛在、天地一体、云网融合、智能敏捷、绿色低碳、安全可控的智能化综合性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系列重要成果和显著成效。

目前,我国算力规模位居全球第二;固定宽带从百兆提升到千兆,全国所有地级市全面建成光网城市;移动通信实现跨越式发展,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5G网络和移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推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超过150个······数字信息基础设施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助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持续深化

“数字经济具有高创新性、强渗透性、广覆盖性,不仅是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且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支点,可以成为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引擎。”2021年10月,十九届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释数字经济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

当前,新一轮信息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推进,数字化对经济发展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日益凸显。有研究表明,数字化程度每提高10%,人均GDP将增长0.5%至0.62%。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快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步伐,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技术和应用创新激活新业态、新模式,为经济发展增添新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江淮腹地,“中国声谷”,依托科大讯飞打造的合肥智能语音产业集群,2021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378亿元。

西湖之滨,“中国视谷”,大华科技和海康威视领军的杭州数字安防产业集群,2021年核心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720.8亿元。

荆楚大地,“中国光谷”,全球首款128层三维闪存存储芯片、我国首个400G硅光模块等一批科研成果和国产化替代产品在这里实现突破。

图片随着我国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一批数字产业高地、数字产业集聚区和数字产业集群涌现,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图为合肥“声谷”、武汉“光谷”、杭州“视谷”所在地。

面向经济主战场,我国不断以高质量的科技供给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为代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发展、不断壮大。我国25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六成以上主导方向是数字经济;截至2022年6月,我国登记在册数字核心产业企业达509.5万户;海尔、海信、三一等一大批大中型企业,逐步完成从信息化到数字化的升级,努力打造全球智能制造的示范样板……

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双向奔赴”和深度融合,有力推动了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

——以绿色化数字化协同转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坚持走绿色化发展之路,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我国信息通信领域规模以上数据中心年耗电量年均增长28%;2021年,全国数据中心耗电量达2166亿度······我国数字产业绿色转型发展极为迫切。

2021年10月,国务院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

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确定在河北省张家口市、辽宁省大连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等10个地区首批开展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双化协同)综合试点······

一项项措施坚决有力,一个个成果令人欣喜。

我国首个全息数字电网在江苏建成,每年可节约电网运维成本约2亿元;5G基站单站址能耗较2019年商用初期降低20%以上;全国规划在建的大型以上数据中心平均电能利用效率(PUE值)降至1.3以下;国内大型数字科技企业纷纷响应号召,制定低碳发展计划······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转型深入推进,我国数字空间奏响“双碳”发展最强音。

——坚定不移支持网信企业做大做强

总书记十分关心和重视网信企业发展。

2022年12月15日至16日,北京,京西宾馆。党的二十大后首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这里举行。“要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这既是明确要求,更是殷切期待。在这场关键时期召开的关键会议中,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再度明晰。

“我们必须亮明态度、决不含糊,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二十大报告鲜明提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这是长久之策,不是权宜之计。”总书记语气坚定。会议对“两个毫不动摇”的表述更加坚决、明确,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传递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信号。

企业是经济的细胞,增强企业的发展能力,才能强化中国经济的肌体。2018年4月,在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离不开一批有竞争力的网信企业”;2022年10月,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挥金融支持数字经济发展作用,扩大数字经济产业中长期贷款投放;中央网信办等四部门召开座谈会,支持互联网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银保监会发布相关意见,鼓励相关公司为专精特新等领域提供专业化风险减量服务。这一系列有力有效的政策举措,增强了企业应对困难、迎接挑战的底气。

截至目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企业超1600万家,已培育出近90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能源汽车产销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在云计算产业领域,阿里、腾讯、华为3家企业进入全球前6位······我国网信企业正释放出澎湃发展活力。

数字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规范化的引导。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迅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企业快速壮大,在满足消费者需求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但与此同时,市场垄断、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问题日益凸显,限制竞争、泄露个人隐私、算法滥用等现象时有出现。

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等跨部门协调机制逐步建立······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领域立法步伐加快,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发展环境逐步优化,为推动我国网信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服务、支撑和保障。

——开辟数字合作广阔空间

2022年11月,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七次峰会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总书记指出,希望各方激发数字合作活力,让数字经济发展成果造福各国人民。2016年9月,中国主办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首次将数字经济纳入二十国集团议程,提出创新发展方式、挖掘增长动能。从推动数字经济连续6年成为G20国家讨论的核心议题之一,到发出数字合作倡议,“数字经济”成为总书记近年来在一系列外事活动、国际会议和重要场合中经常讲到的高频热词。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国际合作持续深化。中国积极搭建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5G大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开放平台,与各国加强数字领域合作,积极开展双边、多边数字治理合作,参与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从推动制定《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行动倡议》,到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国始终致力于推动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构建开放、公平、非歧视的数字营商环境,为全球数字治理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与16个国家签署“数字丝绸之路”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深入推进;在非洲20多个国家实施“万村通”项目,努力弥合数字鸿沟;“丝绸电商”朋友圈不断扩大······新时代的中国向世界敞开怀抱,积极推动国家间数字经济领域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在同世界开放相融享发展机遇、汇聚发展力量。

欲借长风乘势起——以数字化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回望新时代十年,中国面临的形势之复杂、斗争之严峻、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世所罕见、史所罕见。虽然经历了涉滩之险、爬坡之艰、闯关之难,中国经济却在战胜挑战中发展、在风雨洗礼中成长、在历经考验中壮大,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转向高质量发展。

2022年,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吹响了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号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首要任务是什么?

高质量发展,这是总书记给出的明确答案。坚持高质量发展,需要处理好“量”和“质”的关系,不是说量的扩张不重要,而是要在提高质的过程中实现量的增长。如何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作为一章专门列出,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壮大经济发展新引擎”。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为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到2025年,数字经济迈向全面扩展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数字化创新引领发展能力大幅提升,智能化水平明显增强,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我国数字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稳步提升。”

在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强调:“明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需要从战略全局出发,抓主要矛盾,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抓住重大关键环节,纲举目张做好工作。”

从2022年年底到2023年年初,全国范围内推出的一系列举措已为2023年经济发展积蓄了强大动能。当前,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已经平稳进入“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阶段,取得了重大决定性胜利。

2023年将成为经济全面复苏和发展的重要一年。

作为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主旋律”,数字化转型成为2023年地方政府工作的重要部署内容,成为各地2023年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北京提出2023年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2%左右;广东提出2023年计划新推动50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江西计划2023年培育数字经济“专精特新”企业100家以上;江苏提出2023年深入实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加速行动计划。

北京正积极推动北京数据特区建设,这是贯彻实施《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将加快北京成为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步伐。上海致力于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经济发展高地,《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到2025年底,上海数字经济增加值力争达到3万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大于60%。

2022年底,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对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出了具体意见。

这个春天,神州大地春潮涌动,一派勃勃生机。从边陲小镇到繁华都市,从低沟深海到高原珠峰,生产车间机器轰鸣,重大项目火热推进,创新成果竞相涌现,一盘风云激荡的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大棋局在中华大地上铺展开来。

春来潮涌东风劲。

联合国发布《2023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报告,预测2023年中国经济增速将达到4.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今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大幅上调至5.2%,同时预计今年中国经济对全球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1/4。“中国经济反弹势必将为全球经济注入一剂急需的强心针。”“今年世界经济的发展轨迹很大程度上将由中国消费者决定。”国际社会对中国经济的信心进一步增强。

数字化的东风已经吹来。据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预测,到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将超过60万亿元。据国际数据公司IDC预测,全球对数字转型的投资将以每年17.1%的复合速度增长,2023年这类投资预计将达到2.3万亿美元。

风好正是扬帆时。

百舸争流,唯有弄潮儿才能勇立潮头;风过隘口,唯有奔跑者才能乘势而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在以同志为核心的掌舵领航下,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奋斗下,中国经济航船一定能乘着数字化的东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驶向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明天。

来源:中国网信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