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俭 李思远
12月1日,村民吴本伦收到了陈廷海和爱人刘志君还来的1万元欠款。当天,村民汪友顺也收到了老陈夫妻还来的2000元欠款。至此,这对夫妻所欠债务仅剩12.4万元,距离还清近百万元欠款又近一步。
12月1日,陈廷海和老伴在家门口合影。受访者供图
因为一场变故,这对农民夫妇意外背负上了近百万元债务,不跑不躲,艰苦奋斗,坚持17年一笔一笔偿还;而身为“债主”的210户村民,不追不讨,守望相助。
“信义之城”湖北省当阳市农民群体崇信重义的美德事迹感动八方百姓。人们称颂他们用义举践行了“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的正确义利观,展现了新时代的农民精神风貌。
“还剩下12万元钱,争取明年还清”
入冬时节,江汉平原西缘的湖北省当阳市半月镇红光村,农田里仍见随处忙碌的人们。记者见到陈廷海时,他正忙着收割地里鱼腥草的叶子。这是一味药材,晒干后有药贩子上门收,每斤2.4元。
12月1日,陈廷海在田间收割鱼腥草叶子。受访者供图
当阳是“中国鱼腥草之乡”。鱼腥草的根与茎叶都是宝,经济效益很高。今夏,陈廷海在农业部门扶持下也种了5亩鱼腥草。陈廷海说,打霜后叶子枯了就没有用了,所以要抢在天冷之前收割完,收获地下的根还要等到明年夏天。
陈廷海不高,瘦弱单薄。难以想象17年他是怎样来扛着百万元债务,艰辛走着还债路。陈廷海微笑着说,这是靠着一种信义的支撑,也是乡亲们的情义支持。
11月30日晚,夫妻俩盘点今年的收入,手头上还有1万多元的利润,第二天夫妻俩就赶紧拿着钱去还账了。
“总算挺过来了,看到希望了,还剩下12万元债。”陈廷海自信地说,如果明年鱼腥草行情好,一季就能把余下的账还完。
62岁的陈廷海只有高中文凭,是红光村勤劳能干、先富起来的能人。20世纪90年代末,他一边种地,一边干起农副产品经纪生意。因为他为人诚信、买卖公平,乡亲们都乐意将农副产品交给他代为销售。
2006年夏天,陈廷海收购村里210多家农户的50多万公斤油菜籽,总价值98万元。他将这批油菜籽交售给一直有生意往来的邻县一家油脂厂,不承想油脂厂资金链断裂,老板跑路了。
炎炎夏日,陈廷海一家如坠冰窟。“差乡亲们那么多钱,当时都不想活了。”他寝食不安,开始大把掉头发,妻子刘志君病倒在床一个多月,整日以泪洗面,一下瘦了10多斤。乡亲们近百万元货款,拿什么还啊?
出乎意料的是,时间一天一天过去,没有一位乡亲上门要款索债,大家就像没有发生这事一样。陈廷海夫妇既感动,又愧疚,更加坚定决心,不管难,债一定要还,不能辜负乡亲们的信任和情义。
“我被人骗了,可我不能骗别人!”一个多月后,陈廷海夫妇把家里的粮食、生猪、鸡鸭等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拿出兄弟姐妹等亲戚们凑起来的几万块钱,挨家挨户说明情况,请大家放心,表示决不赖账,这辈子砸锅卖铁也要还上乡亲们的血汗钱。他给每户村民打下欠条作为凭证。
陈廷海属牛,确有一股犟牛劲,有韧性,有毅力,耐劳苦。为了还账,陈廷海和妻子起早摸黑种地,农闲时便外出打工。他整合自家和流转的13亩土地,发展规模化种植。卖谷子赚一笔钱,还张家李家一点;外出打工挣一点钱,还王家杨家一点;有时一千,有时二千,勤扒苦挣,积少成多,一点一滴偿还。
陈廷海在稻田里打药施肥。受访者供图
他后来又在乡亲们的支持下,购买了一辆农用车,继续代购代销农副产品。收一斤稻谷、玉米,赚两三分钱,一年收售上百万斤。为了多收购一点,陈廷海起早贪黑,东奔西跑,十里八村每一条村路都很熟。八九月进入收购高峰时,一天休息三四个小时,常常是凌晨4点起床,马不停蹄辗转村户与厂家之间,月明星稀才回家。就这样靠着种地、打工、做小生意,17年里,一笔笔地挣,一笔笔地还。
漫漫还债路,陈廷海夫妇含辛茹苦,省吃俭用,除了日用必需品,家里没再添置什么东西。衣柜是结婚时打的,床和桌子是一个厂家淘汰的,衣服是亲戚送的。陈廷海身上一件薄薄的旧棉袄,还是11年前儿子结婚见亲家时花30多元买的,已透出油腻,袖口和领子都磨破了。
说起往事,妻子刘志君禁不住泪流满面。还债过程中,她也变得坚强起来,与丈夫不离不弃,相濡以沫,一起下地干活,打理家务,屋里屋外干净整洁,农具和柴火都摆放得整整齐齐。儿子大学一毕业,果断放弃考研,早日就业,只为帮家里分担。家里的账本上,记着给乡亲还债的记录,当丈夫查阅小账本时,她会不自觉流泪。
“只有把账还完,我才能挺直腰杆做人。”日渐佝偻的陈廷海不停地奔波劳碌着,心中只有一个念头:早日还清“良心债”。他始终认为,做人做事,诚信为本。2022年11月,陈廷海上榜中央文明办评选的诚实守信“中国好人”。
“我们虽然困难,但眼下你们更难,先紧着其他老乡的还吧!”
陈廷海17年践信守诺还巨债的事迹令人动容,红光村210户村民“债主”从未上门讨债,反而支持他周转,在十里八乡被传为美谈。
陈廷海说,乡亲们的信任和情义让他感到温暖和力量,看到前路有光。
人无信不立。一个人讲信义,就会被人信赖。陈廷海把村里的困难户列了出来,决定先还他们的钱。陈廷海到江小盼家递上菜籽款时,却被拒绝了。江小盼说:“我们虽然困难,但眼下你们更难,先紧着其他老乡的还吧!”
看到陈廷海的遭遇,村民们不约而同地不追不讨,很多人都不准备要那些菜籽款。不少村民来他家探望时宽慰说:“我那钱就算了,就当那一季没有种,来年再种呗!”
73岁的吴开银和陈廷海家相隔200米,6000多元的债,从未上门讨要,也没要打欠条。吴开银说,陈廷海是言而有信的人,信用远胜过欠条,现在他家每年1.5万斤稻谷都还是卖给陈廷海。
村民把陈廷海的事都当成自己的事,陪着他一起还债。17年间,在陈廷海旧债未清的情况下,许多乡亲仍毫不犹豫地借钱给他周转,鼓励他东山再起。大家支持陈廷海买车跑经纪生意,家家户户继续把粮食交给他,不管是稻谷菜籽,还是玉米麦子,都留给陈廷海来收。每年虽有很多经纪人来村里收粮食,现款现结,即便高二三分钱,大家也不卖。
陈廷海最艰难时,村民杨志琼直接将地里刚收的1000多斤棉花给陈廷海。杨志琼说:“这些棉花值4000多块钱,你拖去卖了,钱你拿着周转。”村民任志芬粮食卖了,把钱放他那里,给他做本钱。她说:“老陈勤扒苦作挣钱还债,硬是一分一分把当初欠我的6000元还清了。”
陈廷海17年前欠席仙兰的3000多元菜籽款,早已还清。但去年听说陈廷海收购粮食缺钱周转,老人又主动借给他8000元。她说:“这个时候,就该众人抬一把。”
村民余星香去年卖粮食收入3万多元,主动拿出其中2万元借给陈廷海周转。她说:“在村里,陈廷海虽欠债百万,却没有一句骂名。”
村民们心甘情愿地守护陈廷海一家,实际也是他们善良诚信重情义的一种回报。陈廷海早年跑运输,又做粮食经纪,在村里,他第一个买自行车,第一个用上手机。他宽裕时,从来不忘帮衬乡亲。父老乡亲,左邻右舍,有急难之事都出手相助。
杨志琼谈道,以前家里穷,小孩读书交不上学费,一到报名就找陈廷海借钱,他从没推脱,也从不催着还钱。村里找陈廷海借钱读书的,少说有30户。就连平日里买种子、化肥、鱼苗、饲料这些钱,也常是陈廷海帮乡亲们垫付。
提起陈廷海,杨邦银感激不尽,当年陈廷海及时借钱给他看病,保住了命。当陈廷海来给一万元粮款时,他便说:“你都这么困难了,这钱你就先拿去还账周转,我不急着要。”
当地政府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将陈廷海纳入低保,帮他办理小额信贷,提供多方面帮助。大家只有一个愿望,希望他能振作精神,东山再起。
看到丈夫日晒雨淋,饱经风霜,妻子刘志君很心疼。她说,多亏乡亲们信任他,支持他。他从没想过赖账,手机号一直没换,就是怕别人找不到,“他最高兴的时候,一个是挣钱的时候,一个是还钱的时候”。
用信义精神影响身边人,引领社会风气
陈廷海践行的是“信”,村民们践行的是“义”,“活着把债还完”是信义,“陪他一起还债”是信义,信义在朴实普通的农民身上熠熠生光。
这段崇信重义、守望相助的事迹,已在当地广为传颂。
半月镇红光村党总支书记谈朝成说,当阳拥有全国三大关帝庙(陵)之一的关陵。“关公故事广为流传,关公对人以忠、待人以义、处世以仁、创业以勇的形象深入人心。”17年来,210户村民无一人追讨债务,面对村民的充分信任,陈廷海给出了承诺,他们背后承载的信义精神价值连城。
半月镇中心小学掀起学习红光村信义精神的热潮。黄晓华老师说,就像讲关公故事一样,老师们带领孩子们一遍一遍观看红光村信义故事,教导孩子们要从小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当阳市及所在的宜昌市号召学习陈廷海和红光村农民信义精神。宜昌市委书记熊征宇说,陈廷海发自内心的诚信坚守,绽放出感人的信义之光、人性之美,要深入学习他以诚立身、向善向上的品质。当阳市委书记刘传钢说,“信义”是优秀中华文化的传承,当阳是信义之城,去年推出“长坂雄风,信义当阳”的城市品牌,赋予新时代内涵,让信义唱响当阳,为创建全国百强县市赋能。
近年来,当阳市全力打造“信义之城”,开展关公文化、信义精神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树立先进典型,评选出信义农民、信义企业、信义工匠、信义少年等,建设义镇、义园、义坊、义街,让关公文化走进千家万户,用信义精神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在当阳市,陈廷海和红光村民的信义故事并非个案,也不是偶然。记者了解到,当阳有重情重义的“蓉姐”、诚信经营的王荣柱、诚信服务的吴光美……信义精神早已刻在当阳人骨子里,萦绕整座城市。
记者在红光村采访,了解到这样一个故事:包工头郑启兵,因为承办的工程被拖欠工资,自己贷款20多万元,为30多位农民工发工资。正是因为重信义,接手工程更多,农民工也不离不弃,跟着他干。
三峡大学教授王前程说,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陈廷海靠着一种信义支撑,17年坚持不懈,把债一点一点还清,这就是信义的力量。信义是人性价值内涵,是社会发展基石,每个人都崇信重义,公共秩序和社会文明才能得到坚固支撑,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美好。
湖北省社科院研究员覃国慈认为,当阳信义故事,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该大力宣传和学习,力促人们塑造健康人格、铺就道德基石,树立民族大义、社会信义及人间情义,让信义精神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来源: 新华社
夫妻一起生活,有可能出现经济困难的时候,这时候就可能一方会向他人借钱,如老公向亲人借钱,在还钱的时候另一方常问自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由此可以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在极特别的情况下除外。另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有责任承担,双方内部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点说,只要是在你们还没有离婚时丈夫所借的钱你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就算你们之间有约定财产分开债务自理并做了相关公正,哪怕那房子和一部分存款是你的婚前财产,但如果你不能证明债权人知道这个约定,那你也要偿还。
所以首先你要先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的话,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
2、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却为丈夫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债主还钱;
3、如果借钱用于的话,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
如果是第一种,因为是婚姻续存期间的债务,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前财产有无公正都没区别,都要用于偿还债务。如果没有离婚,妻子的工资会被用来抵债,因为妻子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应该会保留一定的生活费用。至于房子,不管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一旦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法院也可能会强制执行婚前个人财产。当然,如果只有一套房子,一般法院不会强制拍卖。 具体怎么执行就要看具体情况了。
如果是第二种,要看你是否能提出相关证据证明你丈夫所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的共同生活。
如果是第三种根本不用理会,法律不支持。
总之,证明丈夫借的债务没有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用于夫妻或家庭共同生活,就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来源:山西农业大学法律爱好者协会 李妍儒
因故身亡后,所欠的花呗等债务就不用还了?惠济法院近日执结的一起债务清偿纠纷:这样的想法或许只是“一厢情愿”而已,债务人虽然死亡了,其所欠的合法债务依然要还,“人死债未消”才是常态。
(网络图)
借款50万未还清人意外死亡了不用还钱?
马某与秦某是同村邻居。
2018年1月,秦某以做生意需要为由向马某借款50万元并出具了一张借条,借条中约定月息1.5分,一年内还清。然而2019年2月,秦某却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其所有财产都由其妻子程某及三个孩子继承,且秦某去世前仅向马某支付利息5万元。多次上门讨要该笔欠款未果后,马某将程某及秦某的三个孩子共同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偿还上述借款并支付利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程某及秦某的三个子女于2020年2月1日前偿还马某借款50万元;如程某等四人逾期未足额清偿,则马某有权以未清偿部分本金为基数,按照月息1.5分,要求对方支付利息;3.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
然而调解书生效后,程某等四人却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马某无奈之下向惠济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及时冻结补偿款促案结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程某及秦某的三个子女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敦促他们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官,不是我们不想还钱,是秦某去世前做生意赔了,在外面欠了不少债,我们孤儿寡母的又没有多少收入,实在是没钱还啊……” 面对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程某始终无动于衷,并以手头没钱等为由百般推脱。
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能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但通过向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得知被执行人所在村庄正在拆迁,程某一家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日将领取拆迁款。于是,法官遂多次前往街道办事处跟进拆迁款,并依法将被执行人领取该笔补偿款的账户冻结。
得知自己的账户被冻结后,程某坐不住了,表示愿意偿还借款,但其目前经济情况不好,希望能就还款事项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协商。
执行法官遂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9月17日,双方经自愿协商后达成和解协议:程某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50.5万元,申请执行人马某主动放弃部分利息,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随后,程某当场将全部执行款转入申请执行人账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疑问:债务人死亡后,父债该由子还?
在现实生活中,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该如何主张自己的权益?父债是不是该由子还?新出台的《民法典》告诉你,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享有的合法债权并不会随之消灭,这些债务依然需要偿还,且在借款等有担保人的情形下,债务人死亡后担保人仍需承担担保责任。
本案中,与马某发生借贷合同关系的秦某已经在本案诉讼前死亡,因此马某并未直接起诉秦某,而是将秦某的妻子等法定继承人作为被告提起本案诉讼,属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范畴,该类纠纷不同于民间借贷纠纷,所涉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主体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其请求权基础与民间借贷纠纷也有所不同。且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诉讼时效亦应当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死亡之日起计算。
同时也提醒广大债权人,在进行借款前,应注意理性评估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并注意《民法典》有关3年诉讼时效之规定,及时在法定期限内积极地主张自身权利,并注意保存及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关键性证据,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自身遭受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郑报全媒体记者 鲁燕 通讯员 鲁维佳 马永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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