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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3 08:28:05作者:行尸走肉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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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诞辰百年︱止庵:从《香港传奇》到《传奇》

止庵

张爱玲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传奇》出版于1944年8月。自从事写作以来,出书实是她的最大心愿。《传奇》曾经有个前身《香港传奇》,如若问世要早差不多一年光景,不过胎死腹中了。

1944年初版《传奇》

张爱玲的头两篇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分别于1943年5、6、7月和8、9月在《紫罗兰》第二、三、四期和第五、六期上连载。《第二炉香》首次发表时,编者周瘦鹃在“写在《紫罗兰》前头”中说:“张女士因为要出单行本,本来要求我一期登完的;可是篇幅实在太长了,不能从命,抱歉得很!但这第二炉香烧完之后,可没有第三炉香了;我真有些舍不得一次烧完它,何妨留一半儿下来,让那沉香屑慢慢地化为灰烬,让大家慢慢地多领略些幽香呢。”

同年8月《杂志》第十一卷第五期“文化报道”云:“张爱玲之《香港传奇》短篇小说集,将由中央书店出版。”该期还登载了她的散文《到底是上海人》,其中有云:“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沉香屑,包括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此处标点悉依《杂志》原刊文,收入散文集《流言》时第一句订正为:“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沉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依然有错,“沉香屑”后边多了个逗号。)

《流言》扉页的张爱玲照片

周瘦鹃所云张爱玲要出版的“单行本”,显然就是《杂志》“文化报道”说的《香港传奇》,内容即《到底是上海人》中所列七篇,只是写此文时仅有《沉香屑:第一炉香》和《茉莉香片》(1943年7月载《杂志》第十一卷第四期)两篇面世。但可知七篇均已完成,且一概以香港为背景。继而发表的《心经》《琉璃瓦》和《封锁》,故事都发生在上海,当是经过修改。《心经》篇末署“一九四三年七月”,《封锁》署“一九四三年八月”,《倾城之恋》署“一九四三年九月”,《琉璃瓦》署“一九四三年十月”,或即各篇定稿时间。

1943年9月15日《海报》载秋翁《张爱玲之创作》云:“(张爱玲)此次来沪,寄居某公寓,初持《沉香屑》小说稿二篇谒见瘦鹃,鹃公极赏其才,刊于《紫罗兰》。继以《心经》一稿投《万象》,同时投函及予,曾数次约谈,且以未刊稿三篇及已刊小说七篇,要求予代出单行本,复以纸贵如金箔,未成议。予将《倾城之恋》及另一篇长稿,退还爱玲,留下《琉璃瓦》一篇,备《万象》登载。爱玲之笔调得力于《红楼梦》说部,惜少变化。惟《琉璃瓦》俏皮流利,作风不同,伊自认为别出机杼之创作,不久将见《万象》。”秋翁即平襟亚,中央书店老板,《万象》即为该书店出版。所说“未刊稿三篇”即《琉璃瓦》《封锁》和《倾城之恋》,“已刊小说七篇”则系四篇之误。

平襟亚所作《记某女作家一千元的灰钿》(载1944年8月18、19日《海报》)重提此事,所言更详细,关于张爱玲结缘《万象》之事有云:“有一天下午,她独自捧了一束原稿到‘万象书屋’来看我,意思间要我把她的作品推荐给编者柯灵先生,当然我没有使她失望。第一篇好像是《心经》,在我们《万象》上登了出来。往后又好像登过她几篇。”

柯灵晚年所写《遥寄张爱玲》(载1985年《读书》第四期)则云:“我最初接触张爱玲的作品和她本人,是一个非常严峻的时代。一九四三年,珍珠港事变已经过去一年多,离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和中国抗战胜利还有两年。上海那时是日本军事占领下的沦陷区。当年夏季,我受聘接编商业性杂志《万象》,正在寻求作家的支持,偶尔翻阅《紫罗兰》杂志,奇迹似的发现了《沉香屑——第一炉香》。张爱玲是谁呢?我怎么能够找到她,请她写稿呢?紫罗兰盫主人周瘦鹃,我是认识的,我踌躇再四,总感到不便请他作青鸟使。正在无计可施,张爱玲却出乎意外地出现了。出版《万象》的是中央书店,在福州路昼锦里附近的一个小弄堂里,一座双开间石库门住宅,楼下是店堂,《万象》编辑室设在楼上厢房里,隔着一道门,就是老板平襟亚夫妇的卧室。好在编辑室里除了我,就只有一位助手杨幼生(即洪荒,也就是现在《上海抗战时期文学丛书》的实际负责人之一),不至扰乱东家的安静。旧上海的文化,相当一部分就是在这类屋檐下产生的。而我就在这间家庭式的厢房里,荣幸地接见了这位初露锋芒的女作家。那大概是七月里的一天,张爱玲穿着丝质碎花旗袍,色泽淡雅,也就是当时上海小姐普通的装束,肋下夹着一个报纸包,说有一篇稿子要我看看,那就是随后发表在《万象》上的小说《心经》,还附有她手绘的插图。会见和谈话很简短,却很愉快。谈的什么,已很难回忆,但我当时的心情,至今清清楚楚,那就是喜出望外。虽然是初见,我对她并不陌生,我诚恳地希望她经常为《万象》写稿。”

对照平襟亚当时的记载,可知柯灵所云“张爱玲却出乎意外地出现了”,实为自家老板所引荐;而《心经》一稿也是先交到平襟亚手里。此篇连载于1943年8、9月《万象》第三年第二、三期。该刊第二期“编辑室”有云:“《心经》的作者张爱玲女士,在近顷小说作者中颇引人注目,她同时擅长绘事,所以她的文字似乎也有色泽鲜明的特色。(因为篇幅有限,《心经》只能分两期刊登。)”与下文所引同栏文字,或均出诸柯灵手笔。

《记某女作家一千元的灰钿》复云:“她有一回写了一封长信给我,大谈其‘生意眼’,并夸张她一连串的履历,说她先人事迹,可查《孽海花》。当初我猜想不出《孽海花》一书,怎么好当她的家谱看。随后才知道这小说中确曾记及清代一位李合肥的女婿——逃走将军的逸事,但终于不能使我怎样惊奇与兴奋。她写信给我的本旨,似乎要我替她出版一册单行本短篇小说集。我无可无不可的答应了她。她曾将一大批短篇小说原稿亲自送来给我付印(其中包括《倾城之恋》,《封锁》,《琉璃瓦》等篇,那时都还没有披露过)。当我接受了她的原稿后,她接连来见过我好多次,所谈论的无非是‘生意眼’,怎样可以有把握风行一时,怎样可以多抽版税,结果她竟要我包销一万册或八千册,版税最好先抽,一次预付她。我给她难住了,凭我三十年出版经验,在这一时代——饭都没有吃的时代,除凭藉特殊势力按户挜买外,简实没有包销多少的本领。因此只好自认才疏力薄,把原稿退还给她(留下一篇短稿《琉璃瓦》刊登《万象》)。”

这里涉及两件事:其一是《万象》继《心经》之后发表的《琉璃瓦》(1943年11月第三年第五期),张爱玲也是首先交给平襟亚的,且是后者从三篇里挑中,《倾城之恋》和《封锁》(《张爱玲之创作》所云“另一篇长稿”当指此篇,虽然篇幅比《琉璃瓦》还短)则遭退稿。此番取舍,作为《万象》编辑的柯灵实未曾与闻。以后张爱玲说,《传奇》所收十篇,“她自己最不惬意的是《琉璃瓦》和《心经》,前者有点浅薄,后者则是晦涩”(《〈传奇〉集评茶会记》,载1944年9月《杂志》第十三卷第六期),恰恰都发表于《万象》,《心经》系主动投稿,《琉璃瓦》却是平襟亚所中意的。正如刊登《琉璃瓦》那期《万象》“编辑室”所云,该刊“是通俗刊物”,平氏此举亦情有可原,而被他退掉的《倾城之恋》发表于1943年9、10月《杂志》第十一卷第六期、第十二卷第一期,该刊“编辑后记”分别说:“张爱玲女士的《倾城之恋》是一篇好小说,可惜因为篇幅关系,不能一期登载,兹先刊上半篇,下期续完。”“张爱玲女士的小说引起了广大读者的注意,好评甚多,《倾城之恋》于本期刊完,下期将有最新作品出现。”所谓“最新作品”即《金锁记》,乃是她继《香港传奇》之后所写的第一篇小说。《封锁》则发表于1943年11月《天地》第二期,次年1月该刊第四期“编者的话”有云:“张爱玲女士学贯中西,曾为本刊二期撰《封锁》一篇,允称近年来中国最佳之短篇小说。”二刊编者的眼光,较之平襟亚自是高下有别。

其二是《香港传奇》未能由中央书店出版,其始末即如平氏文章所述,然柯灵《遥寄张爱玲》云:“张爱玲在写作上很快登上灿烂的高峰,同时转眼间红遍上海。……上海沦陷后,文学界还有少数可尊敬的前辈滞留隐居,他们大都欣喜地发现了张爱玲,而张爱玲本人自然无从察觉这一点。郑振铎隐姓埋名,典衣节食,正肆力于抢购祖国典籍,用个人有限的力量,挽救‘史流他邦,文归海外'的大劫。他要我劝说张爱玲,不要到处发表作品,并具体建议:她写了文章,可以交给开明书店保存,由开明付给稿费,等河清海晏再印行。那时开明编辑方面的负责人叶圣陶已举家西迁重庆,夏丐尊和章锡琛老板留守上海,店里延揽了一批文化界耆宿,名为编辑,实际在那里韬光养晦,躲风避雨。王统照、王伯祥、周予同、周振甫、徐调孚、顾均正诸位,就都是的。可是我对张爱玲不便交浅言深,过于冒昧。也是事有凑巧,不久我接到她的来信,据说平襟亚愿意给她出一本小说集,承她信赖,向我征询意见。上海出版界过去有一种‘一折八扣'书,专门翻印古籍和通俗小说之类,质量低劣,只是靠低价倾销取胜,中央书店即以此起家。我顺水推舟,给张爱玲寄了一份店里的书目,供她参阅,说明如果是我,宁愿婉谢垂青。我恳切陈词;以她的才华,不愁不见之于世,希望她静待时机,不要急于求成。她的回信很坦率,说她的主张是‘趁热打铁'。她第一部创作随即诞生了,那就是《传奇》初版本,出版者是《杂志》社。我有点暗自失悔,早知如此,倒不如成全了中央书店。”

这里讲的“接到她的来信,据说平襟亚愿意给她出一本小说集”,只能发生于平氏所云“我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她”至“把原稿退还给她”期间;平氏既以“纸贵如金箔”“才疏力薄”为由拒绝出版,柯灵即便曾有“婉谢垂青”的建议,亦不免形同空谈。他讲“她第一部创作随即诞生了,那就是《传奇》初版本,出版者是《杂志》社”,时间上亦有差池:平襟亚退给张爱玲的稿件之一《倾城之恋》1943年9月已首次见载于《杂志》,平与张,以及张与柯之间有关出书的商讨肯定在此之前一段时间,那时张爱玲尚未“登上灿烂的高峰”“红遍上海”,“滞留隐居”的“少数可尊敬的前辈”很难“大都欣喜地发现了张爱玲”,所述郑振铎的建议也不会在此时提出。至于杂志社给张爱玲出书则在将近一年之后了。

《香港传奇》既遭中央书店拒绝,此事却还有下文,即如《记某女作家一千元的灰钿》所云:“同时,怕她灰心写作,约她在我刊《万象》上面写一篇连载小说,每月写七八千字。(在当时一般作家正在向杂志联合会提议要求千字百元)我就答应她,稿酬较我刊诸作家略高,每月预付她一千元。谁知她写了一期之后,后来论价,斤斤要求百五十元千字,并说如不允许,每月当酌减字数。我因我刊许多老作家——在文坛上写了三十年的老作家,报酬千字仅不过百元,不便使人家难堪,因与彼争论了数语,她不欢而去。后此,每期递减字数,且差不多每期前来要求,例如说:‘这一期我只写五千字了,这一期我只写四千字了,你要便要;不要便拉倒。’我终于忍耐着,不使她难堪,一凭她减少字数,看她减到多少为止。结果竟然减到一个字都不写。(可云:‘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所云连载小说即《连环套》,自1944年1月《万象》第三年第七期起,至同年6月第十二期止,共刊登六次。接下来平、张之间又发生了“一千元灰钿事件”,已有谢其章等人撰文介绍,兹不赘述。

刊有张爱玲作品的《万象》杂志书影

张爱玲在《万象》上发表的作品,只有《心经》《琉璃瓦》和《连环套》三篇,如前所述,似乎都与编者柯灵关系不大。平襟亚《柬诸同文——为某女作家专事》一文(载1944年8月27日《海报》)有云:“不幸而站于《万象》出版人地位,出版人于稿件之征集,原非分内事;向例由编者处理之,但某女作家连载一稿,却在例外。因当时多嘴之故,每次‘支费’与‘索稿’均由本人负其责,……”《连环套》既是特地为《万象》所作,不能不迁就该刊尤其是平襟亚的品位,是以风格略近《琉璃瓦》,在张爱玲的作品中属于浅近一路,后来她写《多少恨》时所说:“我对于通俗小说一直有一种难言的爱好;那些不用多加解释的人物,他们的悲欢离合。如果说是太浅薄,不够深入,那么,浮雕也一样是艺术呀。”正可移过来形容这种写法。这在作者虽然也属风格与题材的开拓,但未必不算委曲求全。在《万象》第二次连载时,“编辑室”云:“小说方面上期已增刊了《连环套》。作者张爱玲女士半年来发表的短篇颇不少,但长篇这似乎还是第一种,这两期中所刊的虽然不多,已可以看出它的工力。”与关于《心经》所言相当,都略嫌空泛。

另一方面,或许正因为《杂志》编者看重刻画人物心理与行为深入得多的《倾城之恋》,所以张爱玲才在那里接着发表刻画更深入的《金锁记》。在创作《连环套》期间,《杂志》刊出她的《年青的时候》(1944年2月第十二卷第五期)和《花凋》(1944年3月第十二卷第六期),乃是沿着这一路继续发展,并且汰尽了此前作品中的“传奇”色彩,由此进入其小说创作最成熟的阶段。而“传奇”色彩恰恰在《连环套》中体现得最充分。平襟亚《“一千元”的经过》一文(载1945年1月《语林》第一卷第二期),曾罗列《连环套》稿费清单如下:

十一月二十四日 付二千元(永丰银行支票,银行有帐可以查对)稿一二月号分两次刊出。

二月十二日 付一千元(现钞在社面致)稿三月号一次刊出。

三月四日 付一千元(现钞在社面致)稿四月号一次刊出。

四月二日 付一千元(现钞送公寓回单为凭)稿五月号一次刊出。

四月十七日 付一千元(五源支票送公寓回单为凭)稿六月号一次刊出。

五月九日 付一千元(现钞,五月八日黄昏本人敲门面取,入九日帐)(有亲笔预支收据为凭)稿未到。

七月四日 付二千元(五源支票,当日原票退还本社注销)。

据此大致可知《连环套》各期所载交稿时间,而4月17日收款那回乃是最后一次交稿。从5月起即改在《杂志》开始连载《红玫瑰与白玫瑰》。总而言之,张爱玲的写作重点越来越不在《连环套》,说是形同鸡肋亦不为过,待到《万象》5月那期登出署名迅雨的《论张爱玲的小说》,《连环套》不再续写也就顺理成章了。虽然她当时给出的理由是,“陆续写了六个月,我觉得这样一期一期地赶,太逼促了,就没有写下去” (《不得不说的废话》,载1945年1月《语林》第一卷第二期)。

迅雨即傅雷的文章夸赞的是《杂志》刊登的《金锁记》,虽然也批评了同见该刊的《倾城之恋》和《花凋》,但彻底否定的却是《万象》上正在连载的《连环套》,断言“《连环套》逃不过刚下地就夭折的命运”。他认为:“《连环套》的主要弊病是内容的贫乏。已经刊布了四期,还没有中心思想显露。”又说:“在作者第一个长篇只发表了一部分的时候来批评,当然是不免唐突的。但其中暴露的缺陷的严重,使我不能保持谨慈的缄默。”第四次登载《连环套》的那期《万象》于4月1日面世,迅雨文末署“卅三(1944)年四月七日”。《万象》发表该文时,配有张爱玲照片、手迹,“编辑室”有云:“张爱玲女士是一年来最为读书界所注意的作者,迅雨先生的论文,深刻而中肯,可说是近顷仅见的批评文字。迅雨先生专治艺术批评,近年来绝少执笔,我们很庆幸能把这一篇介绍给本刊读者。”在张爱玲看来,大概会觉得《万象》是故意与自己作对罢。

张子静、季季著《我的姊姊张爱玲》一书有云:“迅雨那篇批评文章发表后,姊姊决定出小说集,曾获中央书店老板秋翁应允。一九四四年六月十五日,姊姊写信给秋翁,谈到书出之后的宣传问题:‘我书出版后的宣传,我曾计划过,总在不费钱而收到相当的效果。如果有益于我的书的销路的话,我可以把曾孟朴的《孽海花》里有我祖父与祖母的历史,告诉读者们,让读者和一般写小说的人去代我宣传——我的家庭是带有‘贵族’气氛的……’但姊姊同时也给柯灵写信,询问他对于把小说集交给中央书店出版的意见。”

这里所引张爱玲的信,取自平襟亚作《最后的义务宣传》(载1944年9月12日《海报》),其中“有我”原作“有我的”,“小说”原作“小报”,“宣传”前有“义务”二字,“贵族”原作“××”。那里说“上面一段话,是她在六月十五给我信中所说的”,但并未标明年份。系于1944年显有不当,因为这时张爱玲已主动“腰斩”《连环套》,怎么还会去找平襟亚及中央书店出书,而且《传奇》由杂志社印行的广告都发布了。这应与《记某女作家的一千元灰钿》所说“她有一回写了一封信给我”系一回事,乃是前一年6月15日写的。有些关于张爱玲的传记、年谱述及张爱玲出书事多照搬柯灵的说法,此书即为一例。

附带说一句,《我的姊姊张爱玲》这类“回忆录”,其实大半是“读书记”——将读到的别人当时和后来文章里的内容复述一遍,其中真正属于自己回忆的很少,还常常讲错了。譬如书中说,“我父亲离婚至再婚的三四年”(1930年至1934年),“记得她常常谈起的一些中国现代作家的作品:鲁迅的《阿Q正传》,茅盾的《子夜》,老舍的《二马》《牛天赐传》《骆驼祥子》,以及巴金的《家》,丁玲的《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冰心的短篇小说和童话等等。”《骆驼祥子》1936年9月才开始在《宇宙风》连载,而《太阳照在桑干河上》首次出版于1948年9月,在所说的那段时间里张爱玲不可能读到。

回过头去讲《传奇》出版事。1944年3月《杂志》第十二卷第六期“杂志信箱”:“杭州凌济美先生:张爱玲女士的《香港传奇》原交中央书店出版,可是后来因为纸张关系,不曾出成。原来收集在《香港传奇》里的几个短篇现在早在各刊物上发表过了。张女士的作品,除载本刊外,在《天地》,《古今》,《万象》,《太平洋周报》等刊物,都有发表。究竟发表过多少,那可不清楚了。作者原有将已发表的出单行本的意思,后来因为印刷成本合不上,所以打销了。张女士的长篇除《连环套》外,尚未有新的发表过。”同期发表了《花凋》,系后来出版的《传奇》收录的最后一篇,但此时出书之事尚无着落。

同年6月《杂志》第十三卷第三期“文化报道”:“张爱玲创作集《传奇》,收中短篇小说十篇,由本社刊行,内容丰富,现在印刷中。”同月《新东方》第九卷第六期也刊登了广告:“张爱玲女士著 《传奇》(短篇小说集) 作者集近作短篇小说十余篇,出版单行本,书名‘传奇’,交由杂志社刊行,现在印刷中,不日即将出版。”

8月《杂志》第十三卷第五期“文化报道”:“张爱玲小说集《传奇》业已出版,计集近作中短篇小说十种而成,都三百余页,内容甚为精彩,并由作者装帧,售价二百元。由本社发行。”《传奇》所收,即原来的《香港传奇》加上《金锁记》《年青的时候》和《花凋》。文海犁《〈传奇〉印象》(载1944年8月24日《力报》)云:“张爱玲的《传奇》出版了,每本是亲笔签名,赠送照片。……张爱玲签的是外国字,这在签的时候可以省力一些。”

9月《杂志》第十三卷第六期“文化报道”:“张爱玲小说之一《传奇》出版后,顷即售罄,现在再版中。”同期“编辑后记”:“张爱玲女士的小说集《传奇》由本社刊行后,不数日而初版销售一空,开出版界之新纪录,张女士作品为读者所重,于此可见。本社为《传奇》出版特约名作家多人,举行茶会,对张女士作品作一公正而坦白之集体批评,茶会纪录于本期刊出。《传奇》再版本在印刷中,不日出书。”同期《〈传奇〉集评茶会记》载杂志社副社长鲁风的话说:“张女士第一本小说集《传奇》出版,如同个新生的婴儿,作者非常热心关怀,本社也很重视,本书出版,本社方面有个原则,即并不纯以赚钱为目的,只是愿助这本集子出版,使寂寞的文坛起点影响,关于本书装帧、内容,尽量尊重作者的意见。”他并当面询问作者:“《传奇》初版已销光,再版时封面是不是要更换?”张爱玲回答:“想换……换个封面。”

1944年9月15日再版《传奇》

10月《杂志》第十四卷第一期“文化报道”:“张爱玲著《传奇》再版出书,由炎樱设计新封面,作者写《再版的话》,由本社发行。”张爱玲《〈传奇〉再版的话》所说:“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等我的书出版了,我要走到每一个报摊上去看看,我要我最喜欢的蓝绿的封面给报摊子上开一扇夜蓝的小窗户,人们可以在窗口看月亮,看热闹。我要问报贩,装出不相干的样子:‘销路还好吗?——太贵了,这么贵,真还有人买吗?’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至此终于得偿所愿。

责任编辑:郑诗亮

校对:丁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