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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息盗患、发展生产,西汉渤海郡太守龚遂治郡有方;
●百姓为他建“龚公祠”,龚遂的故事至今仍在沧州民间流传——
1 龚遂任渤海郡太守
渤海郡是沧州的前身,秦代建立郡县制,汉承秦制。据《沧县志》记载,渤海郡以现在沧州市所辖县(市)为主体,郡治所设在浮阳(今旧州)。管辖范围北至现在天津市海河以南的西青及津南静海、大港、塘沽等县区,南到山东北部的无棣、乐陵等县,面积约3万平方公里,共26县。
汉书记载,宣帝本始元年(公元前73年),渤海郡发生饥荒,盗贼四起,民不聊生。原来的郡太守无能,遭到朝臣参劾。朝中丞相举荐龚遂任渤海郡太守。
汉宣帝刘询召见龚遂,见他是个70多岁的老头,心中有些失望地问:“渤海废乱,朕甚忧之,君欲何以熄其盗贼,以称朕意?”龚遂以问代答:“渤海郡地处沿海,得不到圣上的教化,又因灾害造成饥荒,官吏也不去抚恤,逼得良民百姓无法生活,出现了盗贼匪荒。现在皇上派我去,不知是让臣以武力镇压呢?还是采用安抚之策平息此患?”
皇上听了这话很高兴,改变了开始的看法,郑重地说:“选用贤良,故欲安之也。”龚遂明确了皇上的意图就说:“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切勿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
龚遂向皇帝请求,给他自行处理地方事务的权力。皇帝赞赏他的看法,也同意给他“一切便宜从事”的权力,并告知他,现在渤海郡内各级署衙都在派人捉拿、驱赶盗贼,形势很乱。同时下诏令立即派车马送龚遂去渤海郡赴任。
2龚遂治郡策略
皇帝派遣龚遂出任渤海郡太守的消息很快就传到渤海郡。郡内官吏立即安排车马、官兵,到渤海郡的西南边界(阜城一带)迎接新太守。
龚遂见到迎接他的官吏和官兵太多,很不高兴,立即下令只留下他乘坐的车辆,其他官吏和官兵都马上返回。他把早已准备好的告示交给官吏,布告各县。告示的内容大概是:一是郡、县各级立即停止一切捕逐盗贼的军事行动,撤销一切捕逐盗贼的组织。二是严格区分盗与民的具体标准,手持锄镰农具的都是良民。不管过去如何,官吏不准过问,只有手持兵器的才是盗贼。这些政令被公布后,立刻在郡内得到执行。
从渤海郡边界到浮阳城(今旧州),有二三百里的路程,龚遂单车独行,日夜兼程赶到浮阳郡衙,各级官吏都为之震惊,郡内一片和顺气氛。渤海郡有许多合伙抢劫的匪徒,听到龚遂的训诫和命令,也当即散了伙,丢掉手中的兵器,拿起了锄头镰刀,郡内盗贼之风开始得到平息。
但是渤海郡地处沿海,地广人稀,尤其是海边荒漠地带,盗贼出没无常,仅凭几张布告教化是不够的。龚遂抓住了矛盾的关键——粮食问题。当时郡内百姓很缺粮食,龚遂便按家中人口,开仓赈灾。先令郡、县官吏登记清楚每家每户的人口及外出人员的数目。这样一来,有外出人员的家庭赶紧找到外出亲人,叫他们回家务农。在外入伙的盗贼害怕登记不上,连累家人,纷纷散伙回家。至此,龚遂才下令开仓放粮,赈济灾民。龚遂还撤换了一些贪官污吏,选用贤良的地方官吏,安抚百姓。
3发展生产务农桑
形势基本稳定后,龚遂又制定发展生产、务农桑的政策。《汉书?龚遂传》记载,这一带的人民多以渔、盐、手工业为生,生活优越而不稳定。龚遂带头实行勤俭节约,并令以农、桑为正业,抑制渔、盐、商等行业。文中的“令”字,既有劝说性又带有强制的政令性。对那些习惯玩弄刀剑而不事农桑的人,强制其卖掉武器买牛耕田,就是常说的“剑犊之化”。
龚遂明令:郡中每个人要种一株榆树、100棵薤菜、50丛葱、一畦韭菜;每家养两头母猪、5只鸡。“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其卖掉刀剑买牛犊”,带持刀剑者是指不从事农业的持刀剑游民。要求乡民春夏季节必须到田里劳动生产,秋冬时督促人们收获庄稼,储藏瓜果、蔬菜、菱角、鸡头米等多种经济作物,劝勉百姓按照规定办事,遵守法令。几年时间,郡中人们都有了积蓄,官吏和百姓也渐渐富足起来,犯罪也少了。
几年后,渤海郡形势逐渐稳定,盗贼、匪患基本消失,郡民多以农桑为生,农田收入亦可维持生活。朝廷见渤海郡形势稳定,又调龚遂进京升任水衡都尉。元康四年(公元前62年),龚遂因年迈死于任上。
渤海郡百姓听到龚遂死讯后,悲痛万分,在浮阳城北关修建了龚公祠,以示对龚遂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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