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的监护人,可以享有抚养权,可以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对于年事已高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无力抚养孩子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姐有负担能力的,也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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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子女的抚养权怎么处理?
河北方川律师事务所郝姗姗律师解答:
父母双亡,孩子抚养权归谁,要具体分析:
1、有抚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的监护人,可以享有抚养权,可以对孩子进行抚养。
2、但是对于年事已高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无力抚养孩子了,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兄、姐有负担能力的,也可以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3、对于监护人,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确定。孩子成年以后,对之前抚养过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同样,对哥哥、姐姐是有扶养义务的。
河北方川律师事务所郝姗姗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权的有以下确定标准:
1、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3、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郝姗姗律师简介
法学硕士,2003年开始执业,法律功底深厚,代理过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建筑工程等大量民商事纠纷,办案经验丰富。
一般的家庭都没有立遗嘱的习惯,因此,经常会有兄弟姐妹为了争父母留下来的房产而闹上法庭的事情。
如果房主过世了,没有遗嘱,留下的房产怎么分呢?如何继承?到房管局办理过户需提交哪些资料?接下来小律为大家一一介绍。
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过户,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协商继承当全部继承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时,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
二、公证继承当房屋主人死亡后,继承人申请继承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申请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三、诉讼继承继承人之间不能协商一致或者无法取得继承权公证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继承纠纷之诉,待法院判决、调解后,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房屋过户登记。
房产继承手续也十分复杂,怎么将要继承的房产办理登记呢?
房产继承登记手续(一) 房屋评估:
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二) 继承公证:
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三) 房屋测绘:
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四) 继承登记:
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五) 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最后,我们不仅要对房产继承过户有一定的了解,还要熟悉继承中房产继承的办理流程与继承顺序的问题。这些知识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希望大家在以后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可以用上我们上文的内容,并顺利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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