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品质是化妆品的生命线,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
自2020年《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出台以来,工业总产值达2100亿元、约占全国总量60%的广东化妆品业正由“大体量”向“高质量”转型。
市场愈加繁荣,但同时,假冒伪劣现象依旧存在。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者进行正确指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南方+客户端《专+帮》报道栏目联合广东省药监局主管的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上线化妆品真伪权威鉴别平台——“妆查查”小程序。
据介绍,该平台通过海量鉴别数据和建立相应的鉴别数据库,搭建了较为全面的鉴别系统,为品质消费保驾护航。目前,“妆查查”小程序鉴别范畴主要为:样品与化妆品正品工艺的对比(真伪),后续会陆续上线化妆品日期、成分检测等鉴别内容。
平台上线即日起,南方+客户端《专+帮》报道栏目,将对“妆查查”真伪鉴别数据、案例进行关注,并结合国家药监局、广东省药监局化妆品抽查情况,邀请专家进行分析点评,定期推出消费指引报道。
【“一键查询”南方+操作指引】
1》进入南方+消费频道首页
2》点击“妆查查”按钮,一键跳转进入鉴别平台。
与此同时,时值“3·15”,南方日报产业智库、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企业代表诺斯贝尔、芭薇、立白、阿道夫等联合发起“粤妆品质消费3·15倡议”,旨在呼吁全体化妆品从业者,包括品牌、制造商、销售商,共同关注产品质量,加大研发投入,尊重消费者权益,共同推动广东化妆品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倡议书全文:
《粤妆品质消费315倡议书》
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由“科技创新”发挥主导作用的生产力,正在点燃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总产值达2100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60%的广东省化妆品工业,由此开启“新质”发展新路径。
自2020年《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重磅文件出台以来,广东化妆品产业正在由“大体量”向“高质量”转型。市场愈加繁荣,但同时,假冒伪劣现象依旧存在。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方日报产业智库、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企业代表诺斯贝尔、芭薇、立白、阿道夫等联合发起“粤妆品质消费315倡议”,旨在呼吁全体化妆品从业者,包括品牌、制造商、销售商,共同关注产品质量,加大研发投入,尊重消费者权益,共同推动广东化妆品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向广大化妆品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把质量关:我们呼吁全体从业者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产品。
二、加大研发投入:我们鼓励全体从业者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通过不断创新,推出更多符合消费者需求、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尊重消费者权益:我们强调全体从业者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给予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
四、诚邀消费者参与监督: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促进倡议内容的落实。同时,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和呼吁身边的人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美丽健康负责,更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维护。只有让正规渠道成为主流,才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滋生,从而保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
品质是化妆品的生命线,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以品质为核心的广东化妆品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相信,通过全体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监督,广东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倡议方:
南方日报产业智库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代表(诺斯贝尔、芭薇、阿道夫、立白)
【采写】南方+记者 李劼
【设计】潘洁 谭唯
【统筹】姚翀 马华
【出品】美好生活实验室
【作者】 李劼;潘洁;谭唯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12月30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2022年第三期化妆品质量安全公告。2022年,该局组织对全市化妆品生产经营环节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经北京市药品检验研究院、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检验,标示北京昭贵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昭贵痘痘凝胶(升级版)、标示章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卡乐易焗油染发霜3.0(植物护理型)等48批次化妆品经抽样检验不合格。
相关单位已对不合格化妆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北京市2022年第三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
序号 | 标识产品 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 名称 | 被抽样单位 名称 | 型号规格 | 标示批号 | 标示限期 使用日期 | 注册编号、 备案编号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不合格项目 |
1 | 昭贵痘痘凝胶(升级版) | 北京昭贵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昭贵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50g | 0223E3C1 | 20250222 | 京G妆网备字2021000474 | 京妆20160010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西咪替丁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 | 百舒佳多肽保湿精华护手乳(海洋) | 备案人:北京东方伊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广州市吉莉安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东方伊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30g | 20220110/03 | 2025/01/09 | 京G妆网备字2021503131 | 粤妆20160822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霉菌和酵母菌总数,单项判定为不符合规定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 | 植物卡农卸妆乳 | 境内责任人名称:北京横行商贸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名称:株式会社Botanical Factory | 北京横行商贸有限公司 | 150ml | UF23 | 2023.06.26 | 国妆网备进字(京)2021000680 | /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菌落总数,单项判定为不符合规定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 | 发业彩染焗油膏酒红色 | 北京老人头日用化学有限公司 | 武汉汇美乐科技有限公司 | 60gx2 | 21050662 | 20240505 | 国妆特字G20090404 | 鲁妆20190004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甲基氨基苯酚硫酸盐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5 | 七味堂护理染发膏(栗棕色) | 广州七味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柯盈隆贸易有限公司 | 500ml | 2022/07/07 | 2025/07/06 | 国妆特字G20220110 | 粤妆2017060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6 | 七味堂护理染发膏(咖啡色) | 广州七味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柯盈隆贸易有限公司 | 500ml | 2022/07/07 | 2025/07/06 | 国妆特字G20220110 | 粤妆2017060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对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7 | 七味堂护理染发膏(葡萄酒红色) | 广州七味堂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柯盈隆贸易有限公司 | 500ml | 2022/05/21 | 2025/05/20 | 国妆特字G20220108 | 粤妆2017060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氨基苯酚、间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8 | 美飘扬染发啫喱(栗子色)(植物滋润型) | 广州美飘扬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丰聆科技有限公司 | 220ml | 2022010501 | 2025/01/04 | 国妆特字G20210775 | 粤妆20190035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间氨基苯酚与标签标识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9 | 艾尚彩染发焗油(自然黑) | 广东瑞邦日化有限公司 | 北京柯盈隆贸易有限公司 | 80ml | B2021110701A FH | 20241106 | 国妆特字G20140816 | 粤妆2016142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10 | 奥丽卡染发膏-自然黑 | 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卡薇娜百货店 | 500ml | 2021/08/20 | 2024/08/19 | 国妆特字G20090109 | 粤妆20161652 | 经抽样检验,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且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1 | 千恋染发焗油膏(葡萄紫色) | 广州市白云区伊贝诗精细化妆品厂 | 北京卡薇娜百货店 | 500ml | 888999031 | 20241215 | 国妆特字G20191385 | 粤妆20161352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氨基苯酚、间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2 | 绮妆染发膏(黑色) | 广州市绮妆化妆品有限公司 | 邓州市明阔日用品销售商行 | 450ml+450ml | / | 2024/03/24 | 国妆特字G20140650 | 粤妆20161398 | 经抽样检验,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且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对苯二胺、间苯二酚含量未超标且与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3 | 雷尔染发膏(黑色) | 广州雷尔化妆品有限公司 | 邓州市明阔日用品销售商行 | 500ml | 20210908 | 20240907 | 国妆特字G20150219 | 粤妆20170305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间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4 | Farger染发膏 暖棕亚麻色 | 广州市发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星睿商贸有限公司 | 66ml+34ml | FG2103201811 | 2024/03/19 | 国妆特字G20192204 | 粤妆20161108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5 | 鑫锦染发膏 | 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义芳芳美容美发用品店 | 500mlx2 | 21101205 | 2023/10/14 | 国妆特字G20152118 | 粤妆2016116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6 | 鑫锦染发膏 | 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义芳芳美容美发用品店 | 500mlx2 | 21090501 | 2023/09/06 | 国妆特字G20140509 | 粤妆2016116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 |
17 | 鑫锦染发膏 | 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义芳芳美容美发用品店 | 500mlx2 | 22010408 | 2024/01/06 | 国妆特字G20140509 | 粤妆2016116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间氨基苯酚、4-氨基间甲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8 | 天科染发膏(自然黑) | 广州市天科化妆品有限公司 | 三河市马艳春美容美发用品商店 | 160mlx2 | 2022070101 | 2025/06/30 | 国妆特字G20150184 | 粤妆20180245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苯基甲基吡唑啉酮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19 | 彰彩焗油染发霜(雅致栗棕)-植物调理型 | 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义芳芳美容美发用品店 | 60mlX2 | ZC2022/03/18 | 2025/03/17 | 国妆特字G20200537 | 粤妆20160245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2-氨基-3-羟基吡啶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0 | 温达焗油染发霜(自然黑色) | 广州彰彩保健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义芳芳美容美发用品店 | 60mlX2 | ZC2022/03/18 | 2025/03/17 | 国妆特字G20202146 | 粤妆20170254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检出禁用组分邻氨基苯酚,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1 | 鑫姿染发膏(棕色)(4/77) | 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 深圳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 100ML | 20220802 | 20250801 | 国妆特字G20152469 | 粤妆20180170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间苯二酚、2-氨基-3-羟基吡啶、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2 | 浩鑫染发膏(亚麻褐色) | 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大城县兴庄千品美发用品经营部 | 100ml | 62/2022/05/21-A | 2025/05/20 | 国妆特字G20192089 | 粤妆20170181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间氨基苯酚、2-甲基间苯二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3 | 采洁染发膏(栗棕色) | 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 | / | 450mlX2 | CJ2021081901 | 20240818 | 国妆特字G20161678 | 粤妆2016153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甲苯-2,5-二胺硫酸盐(以游离基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4 | 采洁染发膏(棕色) | 广州市采洁化妆品有限公司 | / | 450mlX2 | CJ2021081901 | 20240818 | 国妆特字G20152173 | 粤妆2016153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甲苯-2,5-二胺硫酸盐(以游离基计)、间氨基苯酚、4-氯间苯二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5 | 卡乐易焗油染发霜3.0(植物护理型) | 章华化妆品科技有限公司 | / | 59.5ml+59.5ml+10ml+10ml+2ml | 927905L1 | 20260608 | 国妆特字G20200843 | 浙妆20170013 | 经抽样检验,对氨基苯酚含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6 | 鑫姿染发膏(黑色)(3/0) | 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 深圳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 100ML | 20220802 | 20250801 | 国妆特字G20211154 | 粤妆20180170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7 | 鑫姿染发膏(棕色)(5/0) | 广州市鑫姿化妆品有限公司 | 深圳英特科技有限公司 | 100ML | 20220802 | 20250801 | 国妆特字G20152469 | 粤妆20180170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间苯二酚、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8 | 歌威迷亚染发膏 | 广州尤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千娇百媚化妆品有限公司 | 100g | / | 2024/12/21 | 国妆特字G20180876 | 粤妆20161699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1-萘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29 | 恭喜染发霜 | 广州市恭喜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 100ml | 2021/06/01 | 2024/06/01 | 国妆特字G20140385 | 粤妆20161438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4-氨基-2-羟基甲苯、1-萘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0 | 歌威迷亚染发膏 | 广州晨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江西千娇百媚化妆品有限公司 | 100g | / | 2024/12/21 | 国妆特字G20191017 | 粤妆20161699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1 | 唯婷染发膏(蓝紫亚麻色) | 广州市唯婷美发用品有限公司 | 欣学派文化传播(广州)有限公司 | 80ml | 2022032301 | 2025/03/22 | 国妆特字G20213340 | 粤妆20170337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2 | 维彩莉润彩霜(咖啡巧克力色) | 广州市白云区维她丽精细化工厂 | 郑州灵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A剂10ml+B剂10ml*10袋 | 202206WTL | 2025/06/04 | 国妆特字G20202382 | 粤妆20160319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氨基苯酚、甲苯-2,5-二胺硫酸盐(以游离基计)、间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3 | 韩妃染发膏(棕黑色) | 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发姿美商贸有限公司 | 80ml | 2021110301 | 2024/11/02 | 国妆特字G20202242 | 粤妆20161498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间苯二酚与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4 | 韩妃染发膏(自然黑2.0) | 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 | 北京发姿美商贸有限公司 | 80ml | 2022021001 | 2025/02/09 | 国妆特字G20212714 | 粤妆20161498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间苯二酚与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5 | 浩鑫染发膏(亚麻闷青色) | 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大城县兴庄千品美发用品经营部 | 100ml | 62/2022/02/18-A | 2025/02/17 | 国妆特字G20192091 | 粤妆20170181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2,6-二氨基吡啶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6 | 润民染发膏(葡萄紫) | 广州市润民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卡薇娜百货店 | 500ml | 2021/01/25 | 2024/01/24 | 国妆特字G20100297 | 粤妆20161652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甲苯-2,5-二胺硫酸盐(以游离基计)、4-氨基-2-羟基甲苯与标签标识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7 | 俪缇染发霜 (植物滋润型)77-0 | 佛山瀚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宝然(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毫升 | 22062801 | 20250627 | 粤妆 20190088 | 粤妆20190088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8 | 俪缇染发霜蜂蜜茶色(植物滋润型) | 佛山瀚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宝然(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100毫升 | 22011201 | 20250111 | 国妆特字G20200571 | 粤妆20190088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39 | 维彩莉润彩霜(栗棕色5/77) | 广州市白云区维她丽精细化工厂 | 郑州灵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A剂10ml+B剂10ml*10袋 | 202206WTL | 2025/06/12 | 国妆特字G20202384 | 粤妆20160319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甲苯-2,5-二胺硫酸盐(以游离基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0 | 维彩莉润黑霜(黑色) | 广州市白云区维她丽精细化工厂 | 郑州灵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A剂10ml+B剂10ml*10袋 | 202206WTL | 2025/06/12 | 国妆特字G20212396 | 粤妆20160319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间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1 | 小四郎染发膏(红色) | 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 | 北京星睿商贸有限公司 | 120mlX2 | 2022/07/13 | 2025/07/12 | 国妆特字G20091431 | 粤妆20170464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苯二胺、间氨基苯酚、间苯二酚、4-氨基-2-羟基甲苯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2 | 小四郎染发膏(棕色) | 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 | 北京星睿商贸有限公司 | 120mlX2 | 2022/01/18 | 2025/01/17 | 国妆特字G20100294 | 粤妆20170464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对氨基苯酚、4-氨基-2-羟基甲苯、1-萘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均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3 | 小四郎染发膏(金黄色) | 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 | 北京星睿商贸有限公司 | 120mlX2 | 2020.12.20 | 2023.12.19 | 国妆特字G20091482 | 粤妆20170464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间氨基苯酚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4 | 玛奇诺染发膏(深流金茶) | 广州市靓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星睿商贸有限公司 | 400ml | 1x8621031901 | 2024/03/18 | 粤妆 20161386 | 粤妆20161386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甲苯-2,5-二胺硫酸盐(以游离基计)与标签标识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5 | 玛奇诺染发膏(玫瑰绯红) | 广州市靓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星睿商贸有限公司 | 400ml | 8602007201 | 2023/07/20 | 粤妆 20161386 | 粤妆20161386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2,4-二氨基苯氧基乙醇盐酸盐与标签标识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6 | 玛奇诺染发膏(樱桃丽棕) | 广州市靓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北京星睿商贸有限公司 | 400ml | 8602004281 | 2023/04/27 | 粤妆 20161386 | 粤妆20161386 | 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含量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2-氨基-3-羟基吡啶与标签标识不一致,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7 | 华慧染发膏(自然黑) | 广州市白云区华慧化妆品厂 | 想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500mlX2 | 2022/02/26 | 2025/05/25 | 国妆特字G20130878 | 粤妆20170351 | 经抽样检验,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且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48 | 纤佰俪染发膏(自然黑) | 广州市迪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发姿美商贸有限公司 | 420ml | / | 20240428 | 国妆特字G20191290 | 粤妆20180222 | 经抽样检验,苯基甲基吡唑啉酮含量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要求,其中苯基甲基吡唑啉酮、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与批件配方和标签标识均不一致,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以硫酸盐计)单项判定为问题项,最终结论为不合格。 |
北京市2022年第三期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汇总表.docx
品质是化妆品的生命线,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
自2020年《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出台以来,工业总产值达2100亿元、约占全国总量60%的广东化妆品业正由“大体量”向“高质量”转型。
市场愈加繁荣,但同时,假冒伪劣现象依旧存在。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消费者进行正确指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南方+客户端《专+帮》报道栏目联合广东省药监局主管的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上线化妆品真伪权威鉴别平台——“妆查查”小程序。
据介绍,该平台通过海量鉴别数据和建立相应的鉴别数据库,搭建了较为全面的鉴别系统,为品质消费保驾护航。目前,“妆查查”小程序鉴别范畴主要为:样品与化妆品正品工艺的对比(真伪),后续会陆续上线化妆品日期、成分检测等鉴别内容。
平台上线即日起,南方+客户端《专+帮》报道栏目,将对“妆查查”真伪鉴别数据、案例进行关注,并结合国家药监局、广东省药监局化妆品抽查情况,邀请专家进行分析点评,定期推出消费指引报道。
【“一键查询”南方+操作指引】
1》进入南方+消费频道首页
2》点击“妆查查”按钮,一键跳转进入鉴别平台。
与此同时,时值“3·15”,南方日报产业智库、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企业代表诺斯贝尔、芭薇、立白、阿道夫等联合发起“粤妆品质消费3·15倡议”,旨在呼吁全体化妆品从业者,包括品牌、制造商、销售商,共同关注产品质量,加大研发投入,尊重消费者权益,共同推动广东化妆品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以下为倡议书全文:
《粤妆品质消费315倡议书》
202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由“科技创新”发挥主导作用的生产力,正在点燃各行各业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总产值达2100亿元、约占全国总量的60%的广东省化妆品工业,由此开启“新质”发展新路径。
自2020年《广东省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重磅文件出台以来,广东化妆品产业正在由“大体量”向“高质量”转型。市场愈加繁荣,但同时,假冒伪劣现象依旧存在。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安全,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南方日报产业智库、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企业代表诺斯贝尔、芭薇、立白、阿道夫等联合发起“粤妆品质消费315倡议”,旨在呼吁全体化妆品从业者,包括品牌、制造商、销售商,共同关注产品质量,加大研发投入,尊重消费者权益,共同推动广东化妆品行业的健康高质量发展。
特向广大化妆品从业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把质量关:我们呼吁全体从业者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从原材料采购到产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产品。
二、加大研发投入:我们鼓励全体从业者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通过不断创新,推出更多符合消费者需求、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三、尊重消费者权益:我们强调全体从业者要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产品信息。同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给予及时、有效的回应和处理。
四、诚邀消费者参与监督: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监督,促进倡议内容的落实。同时,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积极倡导和呼吁身边的人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这不仅是对自己的美丽健康负责,更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维护。只有让正规渠道成为主流,才能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滋生,从而保护消费者自身的权益。
品质是化妆品的生命线,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一个以品质为核心的广东化妆品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有效、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
我们相信,通过全体从业者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监督,广东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倡议方:
南方日报产业智库
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代表(诺斯贝尔、芭薇、阿道夫、立白)
【采写】南方+记者 李劼
【设计】潘洁 谭唯
【统筹】姚翀 马华
【出品】美好生活实验室
【作者】 李劼;潘洁;谭唯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比普通面膜安全、效果好!”……原本用于皮肤治疗的医美面膜,因主打医用、安全,备受美容达人青睐。
然而记者调查却发现,很多普通面膜打着医美面膜的旗号在朋友圈、微信群、QQ群、电商等平台销售。一片普通面膜成本价仅三四元,层层包装打上医美标签后,价格至少翻涨5倍。
做完微整容手术,陈女士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一款名为“寡肽舒缓修护蚕丝冰膜”的医美面膜。不料,使用后皮肤瘙痒、红斑遍布,“找医疗机构鉴定其实就是普通面膜,真是害人不浅。”陈女士说。
医美面膜属于医疗器械,注册为“械字号”;而普通面膜属于化妆品,注册为“妆字号”。陈女士购买的这款面膜是注册为“妆字号”的普通面膜,但其广告称可在做完医美项目后用来镇静、修复皮肤。一些美容诊所向客户大力推荐,称“褪红、消炎效果很好”。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医美面膜被称为医用敷料,针对皮肤治疗和美容手术术后的修复,成分多是透明质酸、活性胶原等,主要在医疗机构销售。
“‘械字号’需要严格按照国家医疗器械标准生产,更严格、更规范。”广东省中医院皮肤科副主任莫秀梅说,医美面膜成分比较单一,针对性更强,防腐剂等添加少,经过无菌生产后安全性较强,可直接用于皮肤伤口。
医美面膜逐渐走红,一些普通面膜也来“蹭热度”。记者在电商平台搜索发现,大量普通面膜以医美名义售卖。例如,一款名为“伊肤泉舒缓修复保湿面膜”的产品,在宣传中写着医美字样,声称可用于微针、水光等医美手术的术后修复。但记者查询发现,这款产品只是普通面膜。
在朋友圈里,还有一些号称进口的医美面膜,产品说明上找不到任何备案信息。
莫秀梅说,普通面膜冒充医美面膜存在不少隐患。化妆品面膜有香精、添加剂等成分,如果是美容术后或者有伤口的皮肤使用存在危险。
记者调查发现,许多化妆品生产厂家瞄准这一市场,把普通面膜贴上医美标签,通过微商、直播、美容诊所等渠道销售,价格翻了几倍。
在国内规模最大的化妆品展示交易中心广州美博城,记者随机走访了多家化妆品生产加工厂。这些厂家都表示,可以代工生产医美面膜。一片面膜的订单价3至5元不等,销售价15元以上。有商家称“卖得很好”“太便宜了消费者不会信”。
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展示了一款“水涟肌透明质酸多肽修护面膜”,显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为“粤妆”。工作人员称,此款面膜没有添加防腐剂、香精,在破皮情况下使用也不会感染、不会滋生细菌,跟“械字号”的面膜差不多,“生产了两三年,没有发生不良反应”。
“这里大部分医美面膜都不是‘械字号’。‘械字号’面膜和‘妆字号’面膜配方差不多,就是证件不一样。”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说,他们的面膜可以用于痘痘肌、晒伤、祛斑后的人群,一些美容诊所长期进货。但记者在该公司生产的“修复面膜”上看到,产品成分表上有一项居然标注着“肌肤”。
一些宣称代工医美面膜的厂家介绍,微商群体是他们的主要客户。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展示了一款名为“医美·玛蒂莎”的“妆字号”面膜,包装说明称适合“激光镭射及微针疗程损伤肌肤”。工作人员说,他们的客户群大部分是网络主播,一些主播每周进货上千盒。一盒面膜进货价格不到30元,销售价格达上百元。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中不得有“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宣传医疗作用”的内容。一些电商平台对化妆品广告宣传也有相关规定。
但事实上,一些卖家明目张胆地公开违规销售,并没有引起电商平台的重视。广东省医学会医事法学分会主任宋儒亮认为,电商平台应加强审核与监管,否则,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相对电商平台,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等售卖,由于私密性强、规模小,监管相对更难。”宋儒亮说。
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专家认为,这意味着微商、代购、主播等经营者都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拥有营业执照,否则会面临处罚。宋儒亮表示,社交平台应该加强把关,对微商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与监管,并与监管部门数据共享,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监控。
宋儒亮认为,对于超过审批许可范围的经营宣传、打着医美旗号误导消费者和虚假宣传的情况,监管部门应该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打击和处罚。
“虽然安全性较强,但医美面膜也不是人人都适用。医美面膜更多针对皮肤创伤、皮肤修复,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一些使用正规‘械字号’医美面膜后过敏的情况也不少见。”莫秀梅建议,消费者应该避免盲目跟风,谨慎选择,尽量通过医院、药店等正规平台购买。
copyright © 2022 一生命运网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2007116号-4
法律声明:本站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