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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两个字,一个是“玄”部的“兹”(要注意它与“艸”部兹在字形上的区别),一个是“予”部的部首汉字“予”。“二玄”的“兹”,现代汉语已被“艸”部的“兹”取代,“予”是现代汉语常用汉字,收录在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因此,本课的重点汉字是“予”。
1、玆。读音有两个:
(一)zī。这是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标注的读音。这又是中华书局注音版注音的一处错误,虽然符合《说文》的“子之切”(这个反切疑为后人所加)反切音,但却不符合字义。这个读音,字义应当同“兹”。即《说文解字·艸部》的“兹,艸木多益。”的字义。
《集韵·之韵》:“兹,蓐也;此也;亦姓。”吴大澂《说文古籀补》:“《说文·艸部》:‘兹,艸木多益。’《玄部》‘兹,黑也。’……今经典二字多通用。”
(二)xuán。这实际上是《说文》字义的读音。即“兹,黑也。从二玄,《春秋传》曰:‘何故使吾水兹。’”所说的本义。也就是说,“兹”是会意字。本义是黑。
既是会意字,就要看一下字形演变:
(兹的字形演变)
如图所示,“兹”其实是“幺幺”的借形变体分化字,本作“幺幺”在晚周春时期渐渐在上部追加了两短横笔成了“二玄”,以区别于“幺幺”。这是小篆“兹”字所本。后世均写作“兹”。
玄的本义是“赤黑色”,两个玄放在一起,会意加重了的“赤黑色”,就是黑色。
这里的“《春秋传》曰:‘何故使吾水兹。’”出自《左传·哀公八年》,今本《左传》“兹”作“滋”。杜预注云:“浊也”。即水色混浊。为什么把我的水弄脏?
(混浊的黑水)
“玆”的小篆写法如图:
(玆的小篆写法)
2、予。读音有三个:
(一)yǔ。这是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标注的读音,给出的解释是:“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指事字。本义是授予;给予。
我们分析一下字形:
(予的字形演变)
我在《字源》所列字形演变图上,加上了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所列“予”字的甲骨文字形,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予”是指事字。
我们讲过,所谓的指事字,即“象事”,而不是“象物”,它不是两个以上独立形体的结合,其中必有表示部位、处所等等的符号,这种符号不能作为文字而独立存在的。同时,指事字又都是表示抽象的概念,而不表示某一具体的物体。
“给予;授予”是“事”,不是“物”,所以不能把“予”的甲骨文上两部分拆开理解,而是应当合在一起理解。即两部分合在一起表示“给予;授予”这件事。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许慎在《说文》这里说“象相予之形”,有“象”和“形”两个字,就认为“予”是象形字。指事字与象形字最大的区别在于:指事字是象抽象之形,而不是象具体之形。或者说,它是象事,而不是象物。
还有,“予”的造字方法,争论比较大:
董莲池《说文部首形义新征》认为“予”由“吕”字分化而来,小篆则似两部分叠合而成。齐航福在《字源》中也认为“予”是“吕”的变形分化字,战国文字野、豫、舒等均从“吕”。有时把“吕”上下两部分黏连在一起,秦系文字下则加短竖以示区别,形成小篆写法。于省吾认为“予”是连环之形,即“雍”的本字,意思是“合”、“贯通”。这样也就有了“互相沟通”之义,进而有了叠代、交叉的意思,又可引申为“给予”的“予”。
我们认为,汤可敬所举“予”的甲骨文字形很有意义,它可以直接理解出“予”的本义:“予”的本义就是“推予也”,即推一物予人之指事。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所说:“予、与古今字,……象相予之形。象以手推物付之。”
(给予)
可以简单记一个结论:“予”是指事字,本义是授予;给予。
《尔雅·释诂上》:“予,赐也。”郭璞注:“赐与也。”邢昺疏:“予者,授与也。”《诗·小雅·采菽》:“彼交菲纾,天子所予。”不致怠慢不骄狂,天子因此有赐赏。《史记·五帝本纪》:“尧乃赐舜絺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尧就赐给舜一套细葛布衣服,给他一张琴,为他建造仓库,还赐给他牛和羊。
本义之外,予还有其他用法:
(1)赞许;称许。《荀子·大略》:“天下之人唯各特意哉,然而有所共予也。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师旷。”天下的人,虽然各有独特的看法,却也有共同赞许的东西。谈论美味的都赞许易牙,谈论音乐的都赞许师旷。
(师旷像)
(2)售;卖。《管子·国蓄》:“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遇上丰收年景,农民粮食卖不出去,连猪狗都吃人食。
(3)代词。相当于“之”。班固《幽通赋》:“昔卫叔之御昆兮,昆为寇而丧予。”
(4)介词。同。《史记·游侠列传》:“诚使乡曲之侠,予季次、原宪比权量力,效功于当世,不同日而论矣。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如果让民间游侠者与季次、原宪比较权势大小,较量才能高下,比对当今社会的贡献,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总之,从事情的显现和言必有信的角度来看,侠客的正义行为又怎么可以缺少呢!
(史记中的游侠)
(5)汉代乐名。《后汉书·曹褒传》:“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
(二)yú。读音出自《广韵》。代词。我。《尔雅·释诂下》:“予,我也。”《诗·卫风·河广》:“谁谓宋远?跂予望之。”郑玄笺:“予,我也。”这里的予,其实就是“余”,“余”和“予”是古今字(可见《说文解字注》)。
(《河广》诗意)
(三)zhù。读音出自《集韵》。古帝王名。也作“杼”。《集韵·语韵》:“予,夏帝名。通作杼。”《史记·夏本纪》:“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
(夏王朝世系表)
少康下的帝王“予”,即“杼”。
予的小篆写法如图:
(予的小篆写法)
(【说文解字】之778,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版权方所有)
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两个字,一个是“玄”部的“兹”(要注意它与“艸”部兹在字形上的区别),一个是“予”部的部首汉字“予”。“二玄”的“兹”,现代汉语已被“艸”部的“兹”取代,“予”是现代汉语常用汉字,收录在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因此,本课的重点汉字是“予”。
1、玆。读音有两个:
(一)zī。这是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标注的读音。这又是中华书局注音版注音的一处错误,虽然符合《说文》的“子之切”(这个反切疑为后人所加)反切音,但却不符合字义。这个读音,字义应当同“兹”。即《说文解字·艸部》的“兹,艸木多益。”的字义。
《集韵·之韵》:“兹,蓐也;此也;亦姓。”吴大澂《说文古籀补》:“《说文·艸部》:‘兹,艸木多益。’《玄部》‘兹,黑也。’……今经典二字多通用。”
(二)xuán。这实际上是《说文》字义的读音。即“兹,黑也。从二玄,《春秋传》曰:‘何故使吾水兹。’”所说的本义。也就是说,“兹”是会意字。本义是黑。
既是会意字,就要看一下字形演变:
(兹的字形演变)
如图所示,“兹”其实是“幺幺”的借形变体分化字,本作“幺幺”在晚周春时期渐渐在上部追加了两短横笔成了“二玄”,以区别于“幺幺”。这是小篆“兹”字所本。后世均写作“兹”。
玄的本义是“赤黑色”,两个玄放在一起,会意加重了的“赤黑色”,就是黑色。
这里的“《春秋传》曰:‘何故使吾水兹。’”出自《左传·哀公八年》,今本《左传》“兹”作“滋”。杜预注云:“浊也”。即水色混浊。为什么把我的水弄脏?
(混浊的黑水)
“玆”的小篆写法如图:
(玆的小篆写法)
2、予。读音有三个:
(一)yǔ。这是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标注的读音,给出的解释是:“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指事字。本义是授予;给予。
我们分析一下字形:
(予的字形演变)
我在《字源》所列字形演变图上,加上了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所列“予”字的甲骨文字形,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予”是指事字。
我们讲过,所谓的指事字,即“象事”,而不是“象物”,它不是两个以上独立形体的结合,其中必有表示部位、处所等等的符号,这种符号不能作为文字而独立存在的。同时,指事字又都是表示抽象的概念,而不表示某一具体的物体。
“给予;授予”是“事”,不是“物”,所以不能把“予”的甲骨文上两部分拆开理解,而是应当合在一起理解。即两部分合在一起表示“给予;授予”这件事。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许慎在《说文》这里说“象相予之形”,有“象”和“形”两个字,就认为“予”是象形字。指事字与象形字最大的区别在于:指事字是象抽象之形,而不是象具体之形。或者说,它是象事,而不是象物。
还有,“予”的造字方法,争论比较大:
董莲池《说文部首形义新征》认为“予”由“吕”字分化而来,小篆则似两部分叠合而成。齐航福在《字源》中也认为“予”是“吕”的变形分化字,战国文字野、豫、舒等均从“吕”。有时把“吕”上下两部分黏连在一起,秦系文字下则加短竖以示区别,形成小篆写法。于省吾认为“予”是连环之形,即“雍”的本字,意思是“合”、“贯通”。这样也就有了“互相沟通”之义,进而有了叠代、交叉的意思,又可引申为“给予”的“予”。
我们认为,汤可敬所举“予”的甲骨文字形很有意义,它可以直接理解出“予”的本义:“予”的本义就是“推予也”,即推一物予人之指事。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所说:“予、与古今字,……象相予之形。象以手推物付之。”
(给予)
可以简单记一个结论:“予”是指事字,本义是授予;给予。
《尔雅·释诂上》:“予,赐也。”郭璞注:“赐与也。”邢昺疏:“予者,授与也。”《诗·小雅·采菽》:“彼交菲纾,天子所予。”不致怠慢不骄狂,天子因此有赐赏。《史记·五帝本纪》:“尧乃赐舜絺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尧就赐给舜一套细葛布衣服,给他一张琴,为他建造仓库,还赐给他牛和羊。
本义之外,予还有其他用法:
(1)赞许;称许。《荀子·大略》:“天下之人唯各特意哉,然而有所共予也。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师旷。”天下的人,虽然各有独特的看法,却也有共同赞许的东西。谈论美味的都赞许易牙,谈论音乐的都赞许师旷。
(师旷像)
(2)售;卖。《管子·国蓄》:“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遇上丰收年景,农民粮食卖不出去,连猪狗都吃人食。
(3)代词。相当于“之”。班固《幽通赋》:“昔卫叔之御昆兮,昆为寇而丧予。”
(4)介词。同。《史记·游侠列传》:“诚使乡曲之侠,予季次、原宪比权量力,效功于当世,不同日而论矣。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如果让民间游侠者与季次、原宪比较权势大小,较量才能高下,比对当今社会的贡献,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总之,从事情的显现和言必有信的角度来看,侠客的正义行为又怎么可以缺少呢!
(史记中的游侠)
(5)汉代乐名。《后汉书·曹褒传》:“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
(二)yú。读音出自《广韵》。代词。我。《尔雅·释诂下》:“予,我也。”《诗·卫风·河广》:“谁谓宋远?跂予望之。”郑玄笺:“予,我也。”这里的予,其实就是“余”,“余”和“予”是古今字(可见《说文解字注》)。
(《河广》诗意)
(三)zhù。读音出自《集韵》。古帝王名。也作“杼”。《集韵·语韵》:“予,夏帝名。通作杼。”《史记·夏本纪》:“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
(夏王朝世系表)
少康下的帝王“予”,即“杼”。
予的小篆写法如图:
(予的小篆写法)
(【说文解字】之778,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版权方所有)
接着我们的《说文解字》课程,本课讲两个字,一个是“玄”部的“兹”(要注意它与“艸”部兹在字形上的区别),一个是“予”部的部首汉字“予”。“二玄”的“兹”,现代汉语已被“艸”部的“兹”取代,“予”是现代汉语常用汉字,收录在1988年国家语委颁布的《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因此,本课的重点汉字是“予”。
1、玆。读音有两个:
(一)zī。这是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标注的读音。这又是中华书局注音版注音的一处错误,虽然符合《说文》的“子之切”(这个反切疑为后人所加)反切音,但却不符合字义。这个读音,字义应当同“兹”。即《说文解字·艸部》的“兹,艸木多益。”的字义。
《集韵·之韵》:“兹,蓐也;此也;亦姓。”吴大澂《说文古籀补》:“《说文·艸部》:‘兹,艸木多益。’《玄部》‘兹,黑也。’……今经典二字多通用。”
(二)xuán。这实际上是《说文》字义的读音。即“兹,黑也。从二玄,《春秋传》曰:‘何故使吾水兹。’”所说的本义。也就是说,“兹”是会意字。本义是黑。
既是会意字,就要看一下字形演变:
(兹的字形演变)
如图所示,“兹”其实是“幺幺”的借形变体分化字,本作“幺幺”在晚周春时期渐渐在上部追加了两短横笔成了“二玄”,以区别于“幺幺”。这是小篆“兹”字所本。后世均写作“兹”。
玄的本义是“赤黑色”,两个玄放在一起,会意加重了的“赤黑色”,就是黑色。
这里的“《春秋传》曰:‘何故使吾水兹。’”出自《左传·哀公八年》,今本《左传》“兹”作“滋”。杜预注云:“浊也”。即水色混浊。为什么把我的水弄脏?
(混浊的黑水)
“玆”的小篆写法如图:
(玆的小篆写法)
2、予。读音有三个:
(一)yǔ。这是中华书局注音版《说文解字》标注的读音,给出的解释是:“予,推予也。象相予之形。”指事字。本义是授予;给予。
我们分析一下字形:
(予的字形演变)
我在《字源》所列字形演变图上,加上了汤可敬《说文解字今释》所列“予”字的甲骨文字形,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予”是指事字。
我们讲过,所谓的指事字,即“象事”,而不是“象物”,它不是两个以上独立形体的结合,其中必有表示部位、处所等等的符号,这种符号不能作为文字而独立存在的。同时,指事字又都是表示抽象的概念,而不表示某一具体的物体。
“给予;授予”是“事”,不是“物”,所以不能把“予”的甲骨文上两部分拆开理解,而是应当合在一起理解。即两部分合在一起表示“给予;授予”这件事。
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因为许慎在《说文》这里说“象相予之形”,有“象”和“形”两个字,就认为“予”是象形字。指事字与象形字最大的区别在于:指事字是象抽象之形,而不是象具体之形。或者说,它是象事,而不是象物。
还有,“予”的造字方法,争论比较大:
董莲池《说文部首形义新征》认为“予”由“吕”字分化而来,小篆则似两部分叠合而成。齐航福在《字源》中也认为“予”是“吕”的变形分化字,战国文字野、豫、舒等均从“吕”。有时把“吕”上下两部分黏连在一起,秦系文字下则加短竖以示区别,形成小篆写法。于省吾认为“予”是连环之形,即“雍”的本字,意思是“合”、“贯通”。这样也就有了“互相沟通”之义,进而有了叠代、交叉的意思,又可引申为“给予”的“予”。
我们认为,汤可敬所举“予”的甲骨文字形很有意义,它可以直接理解出“予”的本义:“予”的本义就是“推予也”,即推一物予人之指事。即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所说:“予、与古今字,……象相予之形。象以手推物付之。”
(给予)
可以简单记一个结论:“予”是指事字,本义是授予;给予。
《尔雅·释诂上》:“予,赐也。”郭璞注:“赐与也。”邢昺疏:“予者,授与也。”《诗·小雅·采菽》:“彼交菲纾,天子所予。”不致怠慢不骄狂,天子因此有赐赏。《史记·五帝本纪》:“尧乃赐舜絺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尧就赐给舜一套细葛布衣服,给他一张琴,为他建造仓库,还赐给他牛和羊。
本义之外,予还有其他用法:
(1)赞许;称许。《荀子·大略》:“天下之人唯各特意哉,然而有所共予也。言味者予易牙,言音者予师旷。”天下的人,虽然各有独特的看法,却也有共同赞许的东西。谈论美味的都赞许易牙,谈论音乐的都赞许师旷。
(师旷像)
(2)售;卖。《管子·国蓄》:“岁适美,则市粜无予,而狗彘食人食。”遇上丰收年景,农民粮食卖不出去,连猪狗都吃人食。
(3)代词。相当于“之”。班固《幽通赋》:“昔卫叔之御昆兮,昆为寇而丧予。”
(4)介词。同。《史记·游侠列传》:“诚使乡曲之侠,予季次、原宪比权量力,效功于当世,不同日而论矣。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曷可少哉!”如果让民间游侠者与季次、原宪比较权势大小,较量才能高下,比对当今社会的贡献,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总之,从事情的显现和言必有信的角度来看,侠客的正义行为又怎么可以缺少呢!
(史记中的游侠)
(5)汉代乐名。《后汉书·曹褒传》:“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
(二)yú。读音出自《广韵》。代词。我。《尔雅·释诂下》:“予,我也。”《诗·卫风·河广》:“谁谓宋远?跂予望之。”郑玄笺:“予,我也。”这里的予,其实就是“余”,“余”和“予”是古今字(可见《说文解字注》)。
(《河广》诗意)
(三)zhù。读音出自《集韵》。古帝王名。也作“杼”。《集韵·语韵》:“予,夏帝名。通作杼。”《史记·夏本纪》:“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
(夏王朝世系表)
少康下的帝王“予”,即“杼”。
予的小篆写法如图:
(予的小篆写法)
(【说文解字】之778,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版权方所有)
2021年
成都新增野生鸟类记录10种
记者从成都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及疫源疫病防控专家咨询委员会获悉,今年成都新增野生鸟类记录具体包括棕背田鸡、蒙古沙鸻、尖尾滨鹬、栗颈凤鹛、鹰雕、黑冠山雀、领岩鹨、苇鹀、喜山短翅鸫、东方鸻。目前,成都全市已记录野生鸟类达526种。
小布梳理发现,今年新增野生鸟类其中既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大型猛禽鹰雕,也有中等体型的秧鸡棕背田鸡。最令人惊喜的是,2021年10月首次记录到的喜山短翅鸫,就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喜山短翅鸫属于四川省“三有”保护动物,与成都此前有明确记录的中华短翅鸫主要区别在于,喜山短翅鸫的雄鸟体色较深,且眼先黑色;雌鸟通体颜色更深,且前额带有棕红色。监测团队2021年10月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首次记录到雌性个体1只,推测为旅鸟。
紫翅椋鸟
“未在成都野外发现有效记录,不代表该种鸟完全没有来过。”监测团队成员何既白表示,未被发现有效记录可能是因为它们没有来过,也可能是来过但没人发现。有效记录则是指留下了图片影像或是音频资料等佐证。鸟类迁徙生活会有相对固定的路线和区域,但也存在一定的随机性,所以越多人参与,记录到各种罕见鸟类的概率就更大。
下面就一起来认识
这些成都鸟类新朋友吧!
01 棕背田鸡
邛崃市 2021年5月
棕背田鸡(Zapornia bicolor),鹤形目秧鸡科。是中等体型的秧鸡,头、颈、腹部为烟灰色,背部为棕褐色,颏白色。性情较隐秘,喜活动于沼泽苇丛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监测团队2021年5月在邛崃市首次记录1对成年个体,并持续监测到成功繁殖幼鸟。推测棕背田鸡可能为成都罕见夏候鸟。
02 蒙古沙鸻[héng]
新津区2021年9月
蒙古沙鸻(Charadrius mongolus),鸻形目鸻科。与成都有确切分布记录的铁嘴沙鸻(Charadrius leschenaultii)非常相似,但体型较小,喙较短小纤细。迁徙季主要经过我国东部,栖息于沿海、河流的滩涂环境,觅食小型无脊椎动物。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监测团队2021年9月11日在新津区金马河首次记录了1只成年个体。
03 尖尾滨鹬[yù]
新津区2021年9月
尖尾滨鹬(Calidris acuminata),鸻形目鹬科。中型滨鹬,体型粗壮,胸部为皮黄色,具有黑色箭状纵纹。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我国东部地区为常见旅鸟。2021年9月观鸟爱好者朱晖在新津区首次记录到1只。
04栗颈凤鹛[méi]
邛崃市2021年11月
栗颈凤鹛(Staphida torqueola)雀形目绣眼鸟科,上体棕灰色,近白色,特征为栗色的脸颊延伸成后颈圈。2021年11月,观鸟志愿者余欢在邛崃市首次观测到1只。
05 鹰雕
崇州市2021年4月
鹰雕(Nisaetus nipalensis),鹰形目鹰科,大型猛禽,翅形宽阔。国家二级保护鸟类。2021年4月,观鸟志愿者余欢在崇州市影像记录到1只。
06黑冠山雀
大邑县2021年7月
黑冠山雀(Periparus rubidiventris),雀形目山雀科。头、颈部以及冠羽、喉至上胸为黑色,后颈和两颊部各有白色大斑块,身体灰暗,尾下覆羽棕色。是我国西南地区中高海拔较为常见的森林鸟类。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监测团队于2021年7月24日在大邑县观测到2只,为成都市新记录。
07 领岩鹨[liù]
大邑县2021年7月
领岩鹨(Prunella collaris),雀形目岩鹨科。喉部白色且有由黑点排列成的斑块。常见于我国北部、中部、西部地区的高山、草甸、灌丛和裸岩地区,是这些地区的高海拔常见鸟类。属于四川省“三有”保护动物。监测团队2021年7月25日在大邑县记录1只,为成都市新记录。
08 苇鹀[wú]
邛崃市 2021年11月
苇鹀(Emberiza pallasi),雀形目鹀科,非繁殖期雌鸟和幼鸟均为浅沙黄色,头顶、上背、胸部以及两胁具深色纵纹,上喙深色,下喙浅色。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在我国华北、华中、东部地区为常见冬候鸟或旅鸟。2021年11月,观鸟爱好者朱晖在邛崃市记录1只。在成都可能为迷鸟或者少见冬候鸟。
09 喜山短翅鸫[dōng]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2021年10月
喜山短翅鸫(Brachypteryx cruralis),雀形目鹟科。由蓝短翅鸫(Brachypteryx montana)的亚种提升为种。属于四川省“三有”保护动物。与成都此前有明确记录的中华短翅鸫(Brachypteryx sinensis)主要区别在于喜山短翅鸫的雄鸟体色较深,且眼先黑色;雌鸟通体颜色更深,且前额带有棕红色。监测团队2021年10月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首次记录到雌性个体1只,推测为旅鸟。
10东方鸻[héng]
东方鸻(Charadrius veredus),鸻形目鸻科。中型鸻类,喙短。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本年度监测工作中,监测团队通过文献梳理获得信息,2019年于双流国际机场首次记录。(据张琼悦,和梅香,赵小英,何兴成,窦亮,冉江洪。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鸟击风险与鸟类群落关系研究[J].四川动物,2019,38(05):576-586.)
其他罕见鸟类
除了新记录
本年监测工作中还发现并影像记录到一批
自1995年《四川鸟类原鉴》出版后
26年来
未在成都野外发现有效记录的鸟类
黄胸鹀[wú]
新津区2021年9月
青龙湖湿地2021年11月
黄胸鹀(Emberiza aureola),雀形目鹀科。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因栖息地破坏和人为捕猎而大幅下降,2017年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评定升级为极危物种。监测团队2021年9月25日在新津区金马河记录雌性个体1只,2021年11月观鸟志愿者蒋志友于青龙湖湿地再次记录1只。
金鸻[héng]
邛崃市 2021年11月
金鸻(Pluvialis fulva),鸻形目鸻科。大型鸻类,冬羽为金棕色,飞行时与成都市有确切记录的灰鸻(Pluvialis squatarola)区别在于没有黑色腋羽。监测团队2021年11月在邛崃市记录。在成都为不常见旅鸟。
白翅浮鸥
温江区2021年9月
白翅浮鸥(Chlidonias leucopterus),鸻形目鸥科。中小型鸥类,与在成都有确切记录的灰翅浮鸥(Chlidonias hybrida)主要区别为冬季非繁殖羽头部黑色斑向下延伸,并超过耳部。监测团队2021年9月25日在温江区金马河记录到1只。该个体背部、翼上覆羽羽色较深,可能为亚成体或第一年冬羽个体。
楔尾伯劳
邛崃市2021年11月
楔尾伯劳(Lanius sphenocercus),雀形目伯劳科。是体型较大、以灰色为主的伯劳,尾羽较长。喜栖息于荒地、农田等生境,捕食昆虫或小型脊椎动物。在成都是不常见冬候鸟。监测团队2021年11月13日在邛崃市记录到1只。
紫翅椋鸟
邛崃市2021年11月
紫翅椋鸟(Sturnus vulgaris),雀形目椋鸟科。通体紫黑色,泛有墨绿色金属光泽,非繁殖季全身密布星点状白色斑纹,是不易辨识错误的鸟种。监测团队2021年11月,在邛崃市观察到约100只的种群。
北短翅蝗莺
大邑县2021年7月
北短翅蝗莺(Locustella davidi),雀形目蝗莺科。曾作为斑胸短翅蝗莺(Locustella thoracica)的亚种,但后研究表明为独立物种。北短翅蝗莺与斑胸短翅蝗莺通过外观形态几乎难以分辨,但二者鸣唱声差异显著。监测团队2021年7月25日在大邑县西岭雪山海拔2140米处观察到1只,并清晰记录了鸣唱声。
据悉,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是一项空间跨度大、时间周期长且具有一定专业性的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全市今冬明春候鸟保护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候鸟迁徙的违法犯罪活动,近日,成都市公园城市建设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候鸟迁飞保护工作的通知》,编制了《成都市冬季鸟类巡护重点区域和监测点位指导建议》,指导各区县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各局属公园、各自然保护区、大熊猫国家公园成都管理局各管护站、各湿地公园、各风景名胜区等,加强鸟类保护,确保候鸟迁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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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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