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取名字都讲究一个“美”字,不仅在字音、字形等方面有要求,而且也要富有内涵和寓意,这样才能在气质上展现出一个人的美。所以,对于女孩来说,名字不仅仅是一个标签和符号,而且也是展示自我魅力的一种方式,因此,为女孩起一个天生丽质的名字,既好听,又能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故而,今天起名网就跟大家分享一些天生丽质的女孩名。
雅妍
“雅妍”提取自《雪梅香·景萧索》:“雅态妍姿正欢洽,落花流水忽西东”这句诗中,“雅妍”这个名字能直观的彰显出女孩高雅端庄的特点,给人非常大气的感觉。而且这个名字提取自诗词,显得很有文化涵养,给人以诗情画意的美感。在字形上,二者都是左右结构,简洁又整齐。
云巧
“云巧”这个名字非常的简洁,其中的“云”字源自诗句“灵皇皇兮既降,猋远举兮云中”,是高空的意思,用来入女孩的名字非常的大气,同时也给人一种温柔的感觉;“巧”字则显得女孩很灵动,寓意女孩才思敏捷、心灵手巧。
子悠
“子悠”这个名字源自于《短歌行》:“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中,想必大家对曹操的这句经典名句都比较熟悉了吧,从中选取“子悠”作为女孩的名字,令人印象深刻。在这个名字中,“子”在古代指的是有学问、有美德的人,而且笔画仅有三笔,非常的简洁;“悠”有悠然自得之义,给人大气之感。
子姗
在“子姗”这个名字中,“子”指植物的果实,引申指成功、有所成就。“子”字同时也可以指有学问、道德美好的人,意蕴丰富美。姗,女字旁,彰显了女孩的性别,同时姗字表示缓慢、从容的样子,引申指举止优雅端庄。“子姗”一名比较典雅美观。
乐琪
“乐琪”这个名字繁简搭配、相得益彰,非常的简洁又美观,能给人以美的享受。其中,“乐”字就是暗喻女孩生活幸福快乐;“琪”指的是一种美玉,用于女孩名字不仅显得很大气,还意指女孩之珍贵,拥有美好的品行。
婉若
“婉若”出自《洛神赋》:“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婉若的发音为“wǎn ruò”,听上去就给人一种很柔美的感觉,“婉”字很有女人味,带有温婉、柔顺、美好等意思。因此,“婉若”这一名字不仅唯美好听,还让女孩子多了温婉可爱的感觉。
文芳
“文芳”提取自《六子诗·边太常贡》:“芳词洒清风,藻思兴文澜。”“文”用作人名,意指文采斐然,“芳”的本义是指美好的香气,入女孩名字,暗喻女孩有贤德,芳名远扬。将“文芳”作为女孩的名字,能赋予女孩端庄大方、仪态贤淑的特点,给人非常大气的感觉。而且,“文芳”二字结构都比较简洁。
淑怡
“淑怡”出自《洛神赋》:“余情悦其淑美兮,心振荡而不怡。”“淑怡”的发音为shū yí,很是优雅、唯美,“淑”字具有温和的、善良的的意思,一般都是用来形容女生的品德好,“怡”字有快乐、愉快的意思,父母都希望孩子作为一个快乐的人。“淑怡”这一名字表达了父母对孩子的期望,希望女孩将来人品很好,能够快乐平安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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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自968年丁部领称“大胜明皇帝”后,历代王朝皆称帝纪元,并以先秦以来的政治文化塑造了以大越皇帝为中心的区域朝贡体系,戴可来教授称之为“亚宗藩”关系。越南历代王朝国君同时又向中国中央王朝朝贡,接受封赠的爵职,成为以中华天子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重要成员。明命二年(1821)潘辉注完成《历朝宪章类志》,在《邦交志》中言及越南与中国的关系:“我越奄有南土,通好中华,虽君民建国,自别规模,而内帝外臣,常膺封号,揆诸理势,诚所宜然,故其册封之礼,贡聘之仪,历代邦交,视为关著。”与“内帝外臣”相对应的是越南历代对内使用“大越”国号称帝,对中国则使用“安南”国号称王。“内帝外臣”的政策在五代时期亦较多,但内外双重政策对应双重国号,且传承千载,在东亚历史中则极为罕见。中国并未因越南历代称帝而大动干戈,安南亦未因称帝而对中国失“事大”之礼,越南历代以“内帝外臣”政策配合双重国号拓展国家发展空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一“大越”国号的确立与“大越皇帝”的政治内涵
丁部领虽然称帝建国,但交阯与中原脱离日久,难见天子威仪,因此制度粗疏,完善尚需时日。《大越史记全书》记载丁部领曾建国号“大瞿越”,然而《大越史略》和《安南志略》皆未记载此事,考古发掘亦无相关文物可以证明。2015年4月28日笔者考察华闾古城,见到发掘于丁朝宫殿遗址的红砖,刻有“大越城砖”铭文, 971年丁部领封吴真流为“匡越大师”,丁朝的国号很可能就是“大越”。 1054年李圣宗建国号“大越”。阮公弼撰于天符睿武二年(1121)的《大越国李家第四帝崇善延龄塔碑》,菩提大师撰于政隆宝应四年(1166)的《大朱摩山盎大光圣寺碑》记载“大师来大越国长安朱摩山盎乃哇戒”,均见“大越”国号。1159年为杜英武所立的《钜越国太尉李公石碑铭序》,又称国号为“钜越”,可见“大越”之外尚有别的国号称呼。汉喃研究院丁克顺教授认为,李朝以佛教为国教,很可能以佛祖的姓氏“瞿昙”与国号“大越”连称,以佛名国,即“瞿越”,后世史家则将“大越”与“瞿越”合并起来,追记于丁朝名下。越南青年学者陈仲洋亦认为“大瞿越”国号当是出于以佛教为国教的影响。
越南宁平省华闾古城遗址博物馆藏“大越城砖”
丁氏制度粗疏,丁部领驾崩无谥号,称“丁先皇”;黎桓卒,亦无谥号,称“黎大行”。此为后世儒家所轻视。丁部领立小儿子项郎为太子,引起征战有功的长子丁琏不满,遂杀项郎,但丁氏父子旋即又为杜释所杀。宋太宗听闻交州生变,遣军收服交阯,黎桓趁机黄袍加身,称皇帝,篡丁建黎。黎桓武将特色鲜明,不拘小节,在接待宋朝使臣时,“跣足持竿,入水标鱼”,“或自歌劝酒,莫能晓其词”。黎桓一生征战,在子女教育与继承人的培养上极为失败,1005年卒后诸子争位,黎龙钺登基三日,为黎龙铤所杀,龙铤淫虐异常,1009年即死,大权遂为李公蕴所夺。
丁黎两朝享国既短,政事粗疏,制度文物未备,徒具皇帝名号而已。交阯在安南都护府地域建国,选择汉字作为文化载体,在文化上重视安南都护府原有的佛教,治政则延续前代制度。在此情况下,“皇帝”之名需要自先秦以来的政治制度文化以充其实。
(一)、天子奄有中夏
李朝太祖李公蕴允文允武,获取之后,下令将都城从华闾(今宁平省)迁至大罗城(今河内市),诏云:
昔商家至盘庚五迁,周室迨成王三徙,岂三代之数君,徇于己私,妄自迁徙。以其图大宅中,为亿万世子孙之计,上谨天命,下因民志,苟有便辄改,故国祚延长,风俗富阜。而丁、黎二家,乃徇己私,忽天命,罔蹈商周之迹,常安厥邑于兹,致世代弗长,算数短促,百姓耗损,万物失宜,朕甚痛之,不得不徙。况高王故都大罗城,宅天地区域之中,得龙蟠虎踞之势,正南北东西之位,便江山向背之宜。其地广而坦平,厥土髙而爽垲,民居蔑昏垫之困,万物极蕃阜之丰。遍览越邦,斯为胜地。诚四方辐辏之要会,为万世京师之上都。朕欲因此地利,以定厥居,卿等如何。为何迁都,《大越史记全书》记载:“帝以华闾城湫隘,不足为帝王居,欲迁之。”但丁氏、前黎定都华闾逾六十年,为何此时“湫隘”,而丁黎两朝不以为意?当是李公蕴和平夺权,为了破坏丁、黎两代的统治基础,直接迁都,另起基础。李公蕴迁都升龙,对华闾城进行了大规模的破坏。《迁都诏》中明确了几个观点:(1)迁都之举乃效法商之盘庚、周之成王,为国为民;(2)丁黎二家乃徇己私,忽天命,不遵商周圣王之迹,导致国祚短促,百姓耗损,为国家计,必须迁都;(3)盘庚迁殷,成王营成周,皆“以其图大宅中”,即居天下之中,故能国祚绵长;(4)大罗城“宅天地区域之中”,“为万世京师之上都”,得商周迁都之旨,故迁于此。
李公蕴在此给自己创建的赋予了清晰的政治文化定位:即居天地之中,法圣贤之治。这是来源于中华文化进行的自我创造,生发于彼,而自立于此。李公蕴卒,诸子作乱,太子李佛玛以兄弟之义不忍行诛杀,大臣以周公、唐太宗之事相喻,大将黎奉晓以君臣之义诛杀逆臣,太子以尉迟敬德比黎奉晓。1127年李仁宗卒时,召太尉刘庆覃受遗诏。李朝崇佛,但仁宗并未在佛教之中问性命生死,“朕闻生物之动,无有不死。死者天地之大数,物理当然”。李仁宗强调“予既寡德”,但若因自己之死“又使元元衰麻在身,晨昏临哭,减其饮食,绝其祭祀,以重予过”。自己幸祖宗保佑,得以“皇天孚佑,四海无虞,边陲微警”,无愧祖宗,“死得列于先君之后”。太子即位,“仰尔臣庶,一心弼亮”。死后,“丧则三日释服”,葬制依照汉文帝俭约而行。要求刘庆覃“尔宜诚意,祗听朕言,明告王公,敷陈中外”。李仁宗的遗诏,与汉魏唐宋有为之君遗诏相近,对自己将逝之人、对嗣位之君、对辅弼臣子都有道德和政治的要求,是圣贤治道的体现。《大越国李家第四帝崇善延龄塔碑》赞颂李仁宗的功德政绩,“文轨同仪,华夷共贯。五行顺序,百谷丰登”。在圣贤治道的指引下,安南自然生发成为一个有别于宋朝的“天下”之中、“四海”之内、“中外”之中。
陈朝继承了李朝的政治思想与文化,仍以“大越”为国号,撰于开祐三年(1331)的《崇天寺碑》碑文开篇即言“大越国陈朝第七帝”。元朝以蒙古入主中原,三征安南,陈朝抗住了来自元朝的重压,虽未标榜自身为中华之正统,但行圣贤之道益坚。陈国峻《檄将士文》以纪信、豫让、尉迟敬德等古代勇士激励将士抗元,云:“汝等坐视主辱,曾不为忧,身尝国耻,曾不为愧,为中国之将,侍立夷酋,而无忿心。”陈明宗开祐七年(1335)所立《摩崖纪功文》开篇直言:“皇越陈朝第六帝,章尧文哲太上皇帝,受天眷命,奄有中夏,薄海内外,罔不臣服。蕞尔哀牢,犹梗王化。” “受天眷命,奄有中夏”所指正是陈朝,陈朝即是“中夏”、“中国”。李朝和陈朝皆以“大越”为国号,行皇帝之制,以华夏政治思想为基础,逐步完善帝制的政治文化内涵。陈朝末期,外戚胡季犛逐渐掌握大权。胡季犛原姓黎,《大越史记全书》记载:“自推其先祖胡兴逸本浙江人,五季后汉时来守演州......至十二代,孙胡廉徙居清化大吏乡,为宣尉黎训养子,自此以黎为姓。”尽管陈朝儒学勃兴,但季犛逆潮流而动,托古改制,1400年篡夺陈朝称帝,改国号为“大虞”,复姓胡,建立胡朝。
潘孚先曰:“季犛乃远引胡公满之后,禘虞舜之所自出,其诬世借窃之罪莫大焉。”季犛先祖实情如何,不得而知,此时佛教已经式微,儒学渐为主流,胡季犛抬出虞舜作为先祖,则是从儒家的角度,以自己古圣人之后的身份,确定自己执政的合法性,并获得儒生的支持。此虽是政治手段,但胡季犛将自己置于很高的一个基础之上,虽有陶师锡、阮用甫等儒士反对,但胡季犛以之力开科举,积极筹划,仍然获得了很大的成功。在胡季犛看来,“大虞”更加符合儒家圣贤之治的要求。胡季犛对抗明朝,导致永乐帝发兵,胡季犛父子被擒至金陵。
1428年占领安南二十载的明军全部退出,黎利称帝,是为后黎朝太祖,“帝即位于东京,大赦,改元顺天,建国号大越”,在经过胡季犛的“大虞”之后,黎利将国号改回“大越”。后黎朝崇尚儒学,科举兴盛,名儒辈出,佛教已不能与其相争。黎圣宗时后黎朝达到极盛,君臣以儒家圣贤之道期许,“大越皇帝”名实兼备。 1527年权臣莫登庸弑杀黎恭皇,建立莫朝,仍然沿用“大越”国号,继承后黎朝的正统。《越南汉喃铭文总集》收入一通碑刻拓片,开篇言“大越国山西道”,中有“大正二年(1531)三月初五日”顶格书写,即莫太宗莫登瀛在位时期;另有碑文记载“大越国兴治二年(1589)三带府”,《新造玉皇诸佛宝光寺碑记》记载“大越国三带府白鹤县新丰县贲那乡”,时间为“兴治四年岁次辛卯五月”,“兴治”为莫茂洽年号,但只有三年,次年为洪宁元年。此时莫朝将亡,“兴治四年”很可能是当时民间尚不知晓改元之事。莫朝曾重立《大越国李家第四帝崇善延龄塔碑》,铭文曰:“皇越莫朝第五帝兴治四年(1591)辛卯五月端阳节”,也与“大越国陈朝第七帝”书写格式相同。
1533年后黎朝老臣阮淦扶持新帝,继续对抗莫朝,在后黎朝内部逐渐形成郑、阮两大势力。1593年后黎朝复辟成功,史称中兴黎朝。中兴黎朝大肆毁弃莫朝典章文物,视之为“伪朝”,但莫朝沿用“大越”国号则显示其继承了前朝正统。然而黎氏仅为空头皇帝,朝政为权臣郑氏把持,以王爵世代相传,并发展出一套以自己为主的“郑主”制度。阮氏则割据南方,与郑氏对峙。尽管郑氏力量强大,但鉴于胡季犛篡陈、莫登庸篡黎的后果,又有阮氏牵制,最终没有废黎称帝。1709年阮氏铸“大越国阮福永镇之宝”狮身金印,以示为大越皇帝之臣,并在辖区继续使用“大越”国号和黎朝年号,如黎熙宗永治三年(1677)的碑文记载“大越国广南处奠磬府农修县爱义舍”,黎裕宗保泰三年(1722)的碑文记载“大越国广南处升举奠盘二府各社”等。黎氏继续保有大越皇帝的名号,在郑主的主导下,仍以“中国”自居,直至西山朝的崛起。
在西山阮氏的狂飙之下,南方的阮氏和北方的郑氏倏然垮塌,黎氏向清朝求救,阮文惠击败了送黎氏归国的清朝军队,自立称帝,年号光中。阮文惠朝中文书多出自后黎朝旧臣吴时任之手,在其撰写的《晋尊表》言:“我越提封十有三宣,中间分疆垂二百载”,《再晋尊表》言:“我越自甲午以来,南北构兵,民坠涂炭”,《三晋尊表》言:“惟我越之建邦,自雄王之启历史”,1788年阮文惠即位诏书亦云:“我越自丁黎李陈肇建有国,以至于今,圣作明兴,不是一姓。然而废、兴、修、短、期、运实天所授,非夫人之所能为也。”吴时任儒学醇厚,所撰文书皆以儒家圣贤之治相期,以“我越”标示新朝,阮文惠亦允而用之,承认接受丁黎李陈传承至今的国统。《演碑记祀》立于光中二年十月十九日,虽然碑文第一行模糊,但仍能看出首三字为“大越国”。阮光缵宝兴元年(1801)铸造的一口钟铭文记载:“爰有大越国京北道慈山府......”,造于宝兴二年(1802)的光福寺钟铭文记载:“爰有大越国海阳道下洪府......”,西山朝仍以“大越”为国号。
1792年阮文惠病逝,继承人阮光缵才干不足,阮主后裔阮福映趁机,于1802年攻灭西山阮氏,对阮文惠掘坟戮尸,不承认其国统地位,称“伪西”。
(二)抚四夷
有“中夏”则当有“四夷”,侬存福叛乱,李太宗下诏:“朕有天下以来,将相诸臣,靡亏大节,异方殊域,莫不来臣,而诸侬世守封疆,常供厥贡。今存福妄自尊大,窃号施令,聚蜂虿之众,毒边鄙之民。朕以之龚行天讨。”太宗认为侬存福罪在不贡,又妄自尊大,荼毒边鄙,当代天讨伐,遂遣军斩存福等五人。李太宗与大臣有一段对话:
帝问左右曰:“先帝弃世,于今已十六载矣。而占城未有一介使来,何也?意朕之威德不加乎?抑彼自恃山川之阻险乎?”对曰:“臣等以为,陛下之德虽加,而威未广故也。何者?陛下即位以来,彼逆命不庭,惟布德施惠以怀之,未尝信威耀武以征之,非所以威远人也。臣恐海内异姓诸侯,皆如占城,奚啻占人哉。”帝于是决意伐占城。李朝君臣在意朝廷的威德所至,故而因占城不遣使而征伐。《大越史记全书》多记载“真腊来贡”,“占城来贡”,对周边的哀牢、盆蛮等亦称为“贡”。1119年李圣宗发布诏书讨伐麻沙洞,对安南主导的朝贡关系有清晰的理念表述:
诏曰:朕膺一祖二宗之业,奄有苍生,是四海兆姓之民,均如赤子,致异域怀仁而欵附,殊方慕义以来宾。且麻沙洞丁生于吾之境土,而麻沙洞长世作予之藩臣。蠢尔庸酋,忽负先臣之约,忘其岁贡,乃缺故典之常。朕每思之,事非得已,其以今日,朕自将讨之。咨尔将师六军,各尽汝心,咸听朕命。朝贡是属国的义务,如果缺贡,越南即有权利征讨。越南历代王朝的朝贡体系与征伐行为世代相承,到黎圣宗时达到极致。黎圣宗在位三十八年,是后黎朝的全盛时期。自成化六年(1470)征占城开始,黎圣宗陆续发动了对占城、盆蛮、哀牢等朝贡国的战争,并多次亲征。黎圣宗1470年征占城,1479年六月征盆蛮、七月征哀牢,分别发布了三道诏书,引经据典,谕内修外攘,蛮夷猾夏,圣天子躬行天讨。黎圣宗之后,国力即衰,经过莫朝和中兴黎朝、郑氏和阮氏皆南北对峙,虽仍号称中夏抚四夷,但无能无力,只能在各自地域发展。阮氏南进,逐渐攻灭占城;郑氏则彻底攻灭占据高平的莫氏残余力量。
在李、陈、黎朝的朝贡体系中,占城均是最重要的一员,但在安南历代王朝持续不断的进攻下,占城在十七世纪最终被越南吞并,而曾经向王朝朝贡的盆蛮、哀牢也同样在历史中消失。向安南朝贡的真腊,也被夺取了大量的土地。尽管越南历代帝王和大臣对其建立的周边国家朝贡体系自豪,并要求宗主国对朝贡国尽相应的义务,但历史发展进程证明越南构建的朝贡体系更多的是国家发展和扩张的战略。
(三)各帝一方
越南历代自认为“中夏”,以大越皇帝为中心,建立了四夷臣服的朝贡体系,但北方的中国并不在越南的朝贡体系之中。“皇帝”拥有的政治内涵注定越南必然将与中国分庭抗礼,此时就需要确定自己拥有与中国同等的政治文化地位。
宋神宗熙宁八年(1075)李仁宗知晓“宋王安石秉政,上言以为我国为占城所破,余众不满万人,可计取之。宋命沈起、刘彝知桂州,潜起蛮峒兵,缮舟船,习水战,禁州县不与我国贸易”,遂先发制人,“命李常杰、宗亶领兵十余万击之”,李常杰攻破钦州、廉州,屠邕州,掳掠而去。这是安南在自主建国之后,第一次主动迎战中国,具有重大的意义。《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
时交趾所破城邑,即为露布揭之衢路,言所部之民亡叛入中国者,官吏容受庇匿,我遣使诉于桂管,不报,又遣使泛海诉于广州,亦不报,故我帅兵追捕亡叛者。又言桂管点阅峒丁,明言欲见讨伐。又言中国作青苗、助役之法,穷困生民。我今出兵欲相拯济。李焘将此事记在宋朝讨伐安南诏书之后,解释因安南露布言及青苗等法,故王安石亲自制诏以回击。南宋魏齐贤将此诏书名《敕榜交趾文》录入《五百家播芳大全文粹》,署名王介甫。越南已故著名学者陈文玾教授从成书于陈朝的《越甸幽灵集》中找出一篇安南于此役的露布,认为是李常杰所作,名《伐宋露布文》:
天生蒸民,君德则睦;君民之道,务在养民。今闻宋主昏庸,不循圣范,听安石贪邪之计,作青苗助役之科,使百姓膏脂凃地,而资其肥己之谋。盖万民资赋于天,忽落那要离之毒,在上固宜可悯,从前切莫须言。本职奉国王命,指道北行,欲清妖孽之波涛,有分土无分民之意。要扫腥秽之污浊,歌尧天享舜日之佳期。我今出兵,固将拯济,檄文到日,用知。切自思量,莫怀震怖。
与前文所录的李朝讨伐蛮夷诏书的高调相比较,露布文辞极为巧妙,征伐之由在“宋主昏庸”,“安石贪邪”,荼毒百姓。至于安南为何能够征讨宋朝,李常杰指出“有分土无分民”,“天生蒸民,君德则睦;君民之道,务在养民”,宋朝君臣不恤人民,“作青苗助役之科,使百姓膏脂凃地,而资其肥己之谋”,故安南得以兴兵,李常杰奉安南国王之命,扫清妖孽,再创尧天舜日。安南在这次的主动挑战中并未完全跨出已定的宋朝皇帝-安南国王朝贡模式,虽然在露布中称宋神宗为“宋主”而非皇帝,仍称己方为安南“国王”,而非“大越国皇帝”。在露布中,安南并未强调“中夏”大越与“蛮夷”之宋,而是以圣贤之道为范,强调安南同样拥有“吊民伐罪”的权利,此足以显示安南在面对宋朝时拥有几乎平等的文化自信。后黎朝太祖黎利建国,阮廌起草《平吴大诰》曰:
惟我大越之国,实为文献之邦,山川之封域即殊,南北之风俗亦异。粤赵丁李陈之肇造我国,与汉唐宋元而各帝一方,虽强弱时或不同,而豪杰世未尝乏。黎圣宗时吴士连修《大越史记全书》也秉承此意,《大越史记外纪全书序》曰:
大越居五岭之南,乃天限南北也。其始祖出于神农氏之后,乃天启真主也,所以能与北朝各帝一方焉。《拟进大越史记全书表》又言:“粤肇南邦之继嗣,实与北朝而抗衡。统绪之传亿万年,与天罔极;英明之君六七作,于古有光。虽强弱时或不同,而豪杰世未尝乏。”后世发展出的“天限南北,各帝一方”的思想,即认为安南与中国具有相同的政治文化地位。基于这样的平等与自信,安南在处理与中国的关系过程中更加灵活有效。
自丁至西山朝,“大越”国号传承八百余年,“大越皇帝”内行王化,外抚四夷,并以各种制度和理念相配合,建立了以“大越皇帝”为主体的国家政治和对外关系体系,并确立了与中国“各帝一方”的政治自信。安南在史书记载、自我文书中,则以“中夏”自居,因此称宋为“宋人”,元为“元人”,明为“明人”,或称“明寇”,清为“清人”,统一称为“北人”或“北朝”,中国历史称“北史”。但越南历代同时又称中国为“上国”“天朝”,行交邻事大之礼。这两套不同的话语体系在越南官方文献中并行不悖,构成了与中国及周边国家的交往模式。
二“安南”国号的确立与“安南国王”的政治内涵
968年丁部领称“大胜明皇帝”,971年鉴于宋朝灭南汉带来的威胁,丁部领派遣长子丁琏出使宋朝,并以丁琏的名义上表入贡,宋太祖遂封丁琏为“济阴郡开国公”, 973年鉴于交阯恭顺,崇宠丁琏之父丁部领,授其“交阯郡王”虚衔。之后丁琏入贡不辍。979年丁部领、丁琏父子被杜释所杀,宋太宗闻交阯生变,欲遣兵收服,恢复汉唐旧疆,丁朝大将黎桓趁机黄袍加身,篡丁建黎。
黎桓听闻宋朝出兵,遂以丁部领幼子丁璇的名义上表,以为缓兵之计,自叙“臣谨已摄节度行军司马权领军府事,伏望赐以真命,令备列藩”,这份奏表是按照宋朝封丁氏的模式写的,即丁璇希望继承丁琏“静海军节度使”的职位,成为宋朝藩镇。但宋军先胜后败,黎桓虽然击败了宋朝军队,但知此为一时之胜,宋朝庞大的国力很可能再次兴兵而来,因此在太平兴国八年(983)遣使通好于宋,并在雍熙二年(985)遣使求领节镇,雍熙三年(986)宋朝封黎桓“安南都护静海军节度使京兆郡侯”,册封诏书言“宜以元裔之称,并列通候之贵”。宋朝的这一封号,不仅低于丁琏的“济阴郡开国公”,也低于丁部领的“交阯郡王”,越史记载黎桓并未提出异议,随即接受。端拱元年(988),宋加黎桓“检校太尉”,淳化元年(990)宋朝又派遣宋镐加封黎桓“特进”。黎桓在交阯称帝,却受宋朝如此摆布,似不耐烦,“至明德门,帝奉制书,置殿上不拜,诡言:‘近岁与蛮寇接战,坠马伤足’”。淳化四年(993),宋朝封黎桓为“交阯郡王”,至此黎桓获得了之前丁氏拥有的政治级别,宋、黎关系恢复到之前的宋、丁状态。之后黎桓遣兵劫掠宋境,996年宋朝遣使责问,黎桓言:“劫如洪镇,乃外境海贼也,皇帝知此交州兵否?若使交州叛命,当首击番禺,次击闽粤,岂止如洪镇而已。”此言虽被宋使李若拙驳斥,但黎桓不满于宋朝辖制,由此可见。
“大越国阮福永镇之宝”金印及印文
至道三年(997),宋封黎桓为“南平王”。1005年黎桓卒,1009年大校李公蕴取代黎朝,建立李朝。对于交阯之变,宋真宗压下朝中出兵之声,大中祥符三年(1010)封李公蕴为“交阯郡王,领静海军节度使”,隆兴二年(1164)宋朝封李英宗为“安南国王”,改交阯为安南国。在此之前,虽然交州已经取得了事实上的独立状态,但宋朝仅视其为藩镇,故封其为“国公”“郡侯”“郡王”,至此宋朝方视安南为入贡宋朝的藩国,安南国王-宋朝皇帝的朝贡关系正式形成。1225年李朝末代君主昭皇禅位于其夫陈日煚,李朝亡,陈朝建立。绍定二年(1229),宋理宗封陈日煚为安南国王。元朝建立之后,仍然以陈日煚为安南国王,要求前往大都觐见,并屡次下诏催行,但为陈朝所坚拒。陈日煚传位于其子陈晃,即陈圣宗,陈圣宗又传位陈仁宗(元朝称陈日烜),元朝认为其“不请命而自立”,且不来朝觐,不承认其继承人地位。陈仁宗无奈,只得派其叔父陈遗爱来朝,元朝遂立陈遗爱为安南国王,并派兵护送回国。陈朝派兵攻打元军,陈遗爱逃回元朝,元世祖发兵攻打。陈仁宗弟陈益稷归顺,但元军先胜后败,元世祖设侨置安南国,立陈益稷为安南国王。
在此之前,宋朝仅封安南国君爵号,可自行传承,因此只在朝代更替时赐封。陈日煚的安南国王为宋理宗所封,元朝继承了宋朝的朝贡体系,承认现状,但安南拒不听命,故而要求对继承人重新赐封,剥夺了安南自行传承中国爵号的权利。元世祖在安南兵败之后,本拟再次讨伐,但随后驾崩,事遂寝。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诏谕安南“已敕有司罢兵”,要求“自今以往,所以畏天事(天)〔大〕者,畏天事〔大〕其审思之”。安南亦顺势与元朝恢复关系,但元朝已经封陈益稷为安南国王,因此对陈朝历任君主在文书中和使臣交往中皆以“世子”相称,陈朝虽知晓此事,但亦无可奈何。《大越史记全书》记载:
元使至,开读国书,礼毕,次日赐宴。帝服黄罗交领衣,御巾绦,使者羡之曰:“飘飘若神仙中人。”及回国,具道帝神采清秀。后使至者有问之曰:“我闻世子神采清秀,飘飘若神仙中人有诸。”我使复之曰:“固如是言然,亦一国之风标也。”
尽管在元成宗时和陈朝已经实际恢复了关系,但有元一代始终没有承认陈日煚之后的历代国君“安南国王”的合法地位。1368年明太祖即位于金陵,陈艺宗遣使报聘,次年命侍读学士张以宁、典簿牛谅往封为安南国王,赐驼纽涂金银印。明太祖诏书云“仍封尔为安南国王”,要求安南“永为藩辅”,但实际上陈艺宗并未受到元朝的册封。明太祖封赠的“安南国王”仍由陈朝自行传承。
胡季犛篡夺陈朝之后,传位于其子胡汉苍,汉苍上书永乐帝陈氏子嗣亡绝,请赐封爵,永乐帝命礼部郎中夏止善封其为安南国王。但陈朝宗室陈天平从老挝到中国投诉,胡汉苍答允奉事陈天平为主,迎还安南。永乐四年明成祖遣使送还陈天平,但在边境被胡汉苍遣军袭杀。明成祖大怒,派遣张辅领兵攻打安南,灭胡朝。随后在安南置郡县,但政策执行失败,明军于宣德初退出安南。
后黎朝太祖黎利于宣德五年(1431)遣使求封,明朝“命利权署安南国事”,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方封黎太宗为“安南国王”。至此明朝与后黎朝恢复了明初与陈朝的关系。嘉靖六年(1527)莫登庸篡夺黎朝,建立莫朝,《明史·安南传》记载1528年莫登庸曾遣人入贡,但在边境被攻击,未能成行,《大越史记全书》记载:
登庸使人往燕京,告于明人,谓黎氏子孙,无人承嗣,嘱使大臣莫氏,权管国事,统抚民众,明人不信,密使人往探访国内消息,诘问因由,阴求黎氏子孙以立之。莫人每以文词华饰对答,又多以金银贿赂,及使回密告,谓黎氏子孙既绝,弗能嗣改,委托于莫,国人尊服归之,乞少赎罪,明帝骂不许。登庸恐明人问罪,乃谋割地纳归顺二州人民,及金银二躯并宝珍奇责异物。明帝纳之,自此南北复通使往来。
《明史》记载至嘉靖十五年(1536)安南已不贡二十年,故而1528年莫登庸欲遣使通好明朝未实。嘉靖十五年“帝以安南叛逆昭然,宜急遣官往勘,命言会兵部议征讨”,朝臣分为战和两派,直到嘉靖十八年明朝才确定出兵,檄文曰:
天子为华夷之主,必敦兴灭继绝之仁;圣人为纲常之宗,必彰讨叛除凶之义。时惟钦崇乎天道,所以允协乎舆情。今黎氏之遗裔未泯,而莫氏之恶贯已盈。乱臣贼子,人人得而诛之。尔安南虽僻在炎荒,然素被天朝声教,中间岂无抱忠仗节之士、拨乱反正之才,共举义兵,以彰元恶。兹当大悬赏格,以速成功。
中华天子对安南贡臣有“兴灭继绝”的义务和责任,但此前真正用这个名义出兵的只有太平兴国五年宋太宗名为扶持丁氏、实为收服交州的举动,永乐皇帝出兵攻打胡朝最主要原因则在于胡季犛遣兵袭杀陈天平和使臣。莫氏在内外交困的情况下,不断请降,并强调自己受黎氏所托,黎氏绝嗣。以绝嗣为名,不过胡季犛、黎利称陈氏无后的故技而已,但胡季犛得封“安南国王”,黎利也得到了“权署安南国事”的任命,此次嘉靖皇帝执意出兵,杜树海认为嘉靖帝“维护安南国内的礼统,借以表现自身‘合礼合法’的形象”。然而嘉靖皇帝执意要打的这场“吊民伐罪”之战,却以嘉靖十九年明朝大军压境,莫登庸父子至镇南关面缚出降而终结,明朝降“安南国”为“安南都统使司”,“安南国王”为从二品“安南都统使”,莫朝继续保持事实上的独立,自我传承,明朝亦不干预莫朝内部事务。但莫氏新任的安南都统使需要向明朝报聘请封,明朝确定其为承袭人,方才准许入贡,如果在继承问题上产生纠纷,明朝则派员查明其事,再做决定。
明朝降“安南国王”为从二品“安南都统使”是宋朝封李英宗之后从未有过之举措,直接将藩国降为一级行政区划,在名义上亦仅次于永乐帝设交阯布政使司了。1593年后黎朝复辟成功,遣使到北京请求重封“安南国王”,但万历皇帝仍封黎氏为“安南都统使”,黎氏不忿,亦只能同意。之后黎氏屡次请封“安南国王”,但明朝终未同意。直到南明朝廷为了拉拢安南抗清,于永历元年(1647)封黎氏为安南国王,又于永历五年(1651)封郑清王为安南副国王。
清顺治十七年(1660)九月,安南国王黎维祺(黎神宗)“奉表投诚,赴贡方物”,康熙五年安南缴送南明永历帝所颁敕书与金印,《大清会典》记载康熙五年“铸造安南国王镀金银印”,清朝遣使册封。此时安南国内郑氏执政,黎氏完全被架空,但清朝只册封黎氏,引起郑氏不满,但清朝对此不予理会。清使鉴于郑氏执政的情况,虽对郑氏亦有优待,但对安南陪臣执国政的情况则不加干预。
西山阮氏攻破升龙,黎朝向清朝求救,乾隆皇帝以存亡继绝的名义派兵扶持黎氏,但被阮文惠击败,阮文惠遣使请罪,并请封“安南国王”,乾隆皇帝同意。之后乾隆皇帝八十大寿,阮文惠亲自来北京,乾隆大喜,双方关系完全恢复。
三“大越”和“安南”国号的使用
越南历代对内称帝,使用“大越”国号,常见于碑刻铭文。就《越南汉喃铭文拓片总集》所见,最常用的方式为“大越国某某道(省、处)某某府某某县某某社”,这一形式贯穿于后黎朝、莫朝、中兴黎朝和西山朝,中兴黎朝在碑铭落款时也使用“大越”国号,如“大越黎朝皇帝景兴万万年”,“大越黎朝正和万万年岁次辛未春节榖日”等等。“大越”国号广泛使用于陵墓和宫观碑刻、铜钟、铜磬、石磬等铭文之中。然而越南历代也同时使用“安南”国号。
《灵仁资福寺》碑文记“安南国山西道太平府西关县”,时间为黎神宗阳和二年(1636),又有阳和三年(1637)立的碑文言“大越国山南道先兴府延河县”;中兴黎朝自1593年复国之后,明朝仍封其为“安南都统使”,此时正值明崇祯年间,黎氏并未获封“安南国王”,中兴黎朝的碑刻上面仍然写“安南国”,其用法也与“大越国”的书写格式相同。之后中兴黎朝持续使用“大越国”和“安南国”,举例如下:
立于景治七年(1669)的碑文有“安南国海洋承宣南策府先明县自光社”,而景治四年(1666)的碑文则记“大越国海洋承宣南策府先明县先明社”;黎熙宗永治五年(1680)立的一通《后佛碑》记“安南国海洋道荆门府安老县柏华社”,永治三年(1678)的碑文记载“大越国广南处奠磬府农修县爱义舍”;立于正和二十六年(1705)的《贝树大悲禅寺》碑文记“安南国海洋道南策府青林县屯贝社”,立于正和七年(1686)的《登科目录石碑》记“大越国海洋道南策府青林县安逸社”;永盛二年(1706)立的《永福禅寺碑记》记“安南国京北道北河府金华县春熙社”,永盛三年(1707)的《兴庆禅寺烊铸洪钟》铭文也记“安南国京北道北河府金华县春琪社”,《一天禅寺》碑文有“大越国京北道慈山府安丰县”,时间为“永盛十六年”,但永盛年号只有十五年,次年为保泰元年(1720)。《花严灵寺碑记》记“安南国山西道广威府先丰县”,时间为黎显宗景兴十五年(1754),又有景兴二年(1741)八月所立碑文记“大越国山南道莅仁府维先县”。
西山朝亦同时使用“安南国”和“大越国”。《兴福寺钟》铭文记载“安南国太原省富凭府司农县官场亭”,铸造时间为西山朝阮光缵景盛八年(1800)。立于宝兴元年(1801)的《兴功集福》碑文记“安南国山南道义兴府”,《延福寺钟铭文》记“安南国京北道顺安府嘉林县”,时间为“皇朝宝兴元年”。前文述及两口铜钟铭文有“大越国”,时间也在宝兴年间。
以上所列皆出自《越南汉喃铭文拓片总集》,但远非全貌。现在“安南国”最早见于阳和二年(1636),可能还有更早的碑刻未被收入。中兴黎朝和西山朝在国内并没有禁止“安南”国号的使用,尽管其数量远远少于“大越”国号,但在使用时间上持续不断,说明这是国内的常规行为,也就是说国内知晓“安南国王”和“大越皇帝”的区别,但并未视“安南”为不光彩,“安南”同样拥有巨大的政治影响力。亦因此,尽管西山朝与清朝发生战争,但获封“安南国王”仍颁告国内,碑铭方有“安南国”之述。
“安南圣祖大越国师”碑拓
也有将“大越国”和“安南国”并用的,阳和八年碑文记:“安南圣祖大越国师文岩侯信施田三所并开创伽蓝庙等寺”,德隆二年的《国师碑记》也称“安南圣祖大越国师文岩侯功德三十二”,国师名陶玉琳号玄宝,能够封侯说明得到了国家认可,故博雅述古以示尊崇。
在一些与中国相关的碑刻中,则既出现明清国号,也出现“大越”国号。景治七年(1669)的《普光塔碑记》记“大越之国皇太后郑氏宝菩萨”,撰者为“大明国枢曹逸史蒋光廷”。景兴二年的《后神奉事碑记》记“大越国山南道莅仁府维先县美裔县阮氏砌”嫁给“大明国广东省潮州府澄海县埭头乡商客黄文班”,此时明朝已亡,蒋光廷和黄文班当为明遗民,在此以“大越国”对应“大明国”。保泰十年(1729)所立碑有“大越国王敕赐河中寺焕碧禅师塔记铭”,碑额刻“大越国王之印”,据碑文记载焕碧禅师来自中华,曾去广东邀请石老和尚,即石濂大汕,可知碑文为阮主所写。1709年阮氏铸“大越国阮福永镇之宝”狮身金印,此处又有“大越国王之印”,可知阮氏亦不满于现状,故而弄出不伦不类的“大越国王”名号,政治层级与“大越皇帝”仍有距离。
总体而言,越南国内对“安南”和“大越”国号的使用应该并未详细规定,从其大略而已。
四、合而为一的“大南国”
出身广南阮氏的阮福映在阮文惠死后,逐步,终于在1802年彻底扫灭西山朝势力,登基称帝,改元嘉隆,结束了越南三百年的状态。此时的阮朝从政治制度到政治文化皆与帝制相符,祭南郊,立社稷,祀先农。嘉隆皇帝似乎意识到了“大越皇帝”和“安南国王”的内在冲突,因此在“名”上要结束这种状态。
嘉隆皇帝向清朝请封“南越”国号,现存史料没有记载嘉隆帝真实想法和目的,因此只能从一些旁证来推测其真实意图。郑怀德嘉隆十八年(1819)记述阮朝拒用“安南”国号的原因:“彼以请封表内所请为‘南越国’一语,颇与两粤古号相同为关碍。经奉天朝运机大臣诘责,广西巡抚孙玉庭督令缴原表,务使改请从安南国。本国后文以‘安南’经为伪号,不肯从命。”“安南”国号自李、陈、黎、西山,延续六百年,此时提出其为“伪号”,当是借口。作为当年请封事件的亲历者,郑怀德清楚地表明嘉隆帝在彻底否定前朝的“安南”国号,即“安南国王”身份,嘉隆帝希望获得在内外均符合“皇帝”身份的另外名号,以结束前朝的“内帝外臣”和双重国号状态。
嘉隆帝在群臣推立为帝时言:“自古历代有兴,曰帝曰王,称号不同,而君国子民,其义则一......自赵武以至丁李陈黎,从来称帝,南国山河南帝居,截然具在简册。”自黎文休《大越史记》以来历代皆以赵佗南越国为国统,虽然国号为“大越”,但国内也有使用“南越”的情况。弘定十四年(1613)的杏林寺佛石碑铭文曰: “历观南越,几大蓝若”,景盛八年(1800)的兴福寺钟铭文不止记“安南国太原省”,而且有“南越上亭,迹在汗清”,永盛二年(1706)的碑文有“南越胜境,东海名乡”,永祚七年(1625)的《公主事迹》则记“南越朝征王功臣”,正和年间的大慈寺碑文则写“皇朝南越,海洋上洪”,而前文提到的“安南圣祖大越国师”陶玉琳永祚十年的《国师碑》又称其为“南越国师”,这些“南越”既有崇古博雅之用,又有当做国号使用的,而永盛六年(1710)的碑文则写道“南越国海洋处下洪府四岐县”,直接以“南越国”代替“大越国”或“安南国”,究其根源,当来源于赵佗南越国。嘉隆帝选择“南越”作为国号上则绍南越武帝之国统,下则取“安南”之“南”和“大越”之“越”,中兴黎朝又有使用“南越”为国号的传统,堪称内外相符、名实兼备的嘉号。嘉隆帝对此很满意,在给清朝的国书中即自称“南越国长”。韩周敬指出阮朝自嘉隆元年(1802)五月初二请封国号开始至嘉隆三年(1804)年春正月清朝赐封时,阮朝曾自用“南越”国号。
然而嘉隆帝请封“南越”为国号的要求为清朝所坚拒,双方僵持不下,广西巡抚孙玉庭提议改为“越南”,嘉庆帝同意,嘉隆帝亦无异议,阮朝遂受封“越南国王”,以“越南”国号延续了前朝的“安南”国号。“越南”曾在前朝使用,景兴三十九年(1778)的碑文写道“越南东海,洪福祖乡”,永庆三年(1731)的碑文记“越南东海,洪福田乡”,正和十七年(1696)的碑文写道“越南各何炅,北京胜地”,永盛七年(1711)的碑文写道“越南生圣主,国势奠石磐”,昭统元年(1787)的碑文写道“越南胜景,福德各公”。这些对“越南”的使用,均未称“越南国”,应当是作为地域名称使用,但也可指本国,如永盛二年的碑文写道“天生郑圣,祚运黎皇,越南盛治,青琅丰昌”。
《普光寺碑记》拓片
虽与设想有差距,嘉隆帝君臣对“越南”也很满意。《大南实录正编》记载嘉隆三年(1804)二月:
建国号曰越南。丁丑以事告太庙,礼成,帝御殿受贺,下诏布告中外。诏曰:帝王启建有邦,必先崇国号以昭示一统。粤我列先圣王肇基伊始,辟土炎郊,奄有越裳以南之地。因以“越”字名国二百余载,累洽重熙熙,衍圣神传继之基,保中外谧宁之运。顷因中叶国步多艰,予以藐躬思平僭乱,今仰凭灵贶,获绍前庥,交南封疆,咸归版籍。深惟显谟承烈,居正作新,其以本年二月二十七日虔告太庙,改正国号为越南,以树丕基垂久远。凡本国事体有关于国号及诸有柬书报告外国者,并以“越南”名国,毋得系称安南旧号。又诏报暹罗、吕宋及真腊、万象诸属国,俾咸知之。嘉隆帝以将建国号“越南”之事告太庙,并昭告周边国家,显示嘉隆帝君臣对“越南”国号有很大的认可。嘉隆帝以“越南”国号整合了之前的“大越”和“安南”国号,结束了“内帝外臣”双重国号的局面。遂有铭文写道“越南国京北处慈山府”,时间为“嘉隆四年闰仲秋月”。
潘叔直《国史遗编》记载嘉隆十一年(1812)十二月“复国号曰大越”,此事《大南实录》未载,嘉隆七年的佛德碑记“大越国怀德府永顺县”,应是嘉隆帝对“大越”和“越南”国号的使用未做硬性规定,国内继续沿用“大越”国号。嘉隆十一年可能觉得“越南”国号有未当之处,又以“大越”为国号,“大越皇帝”与“越南国王”的“内帝外臣”模式再次形成。铸于嘉隆十三年(1814)的大悲寺钟铭文记载“大越国山南上处常信府上福县安境社全社上下等”,嘉隆十五年的延福寺钟铭文记载“大越国山南处莅仁府维先县”,造于嘉隆十八年(1819)的兴寿寺阮族磬铭文记载“大越国山西省国威府石室县”,均使用“大越”国号。但同时也使用“越南”国号,嘉隆十七年圆光塔碑记写道:“越南国山南道常信府上福县橘洞社”。而嘉隆十三年碑文的“大越安南国山南道莅仁府青廉县健溪社珠山村”,可见嘉隆时期的国号使用仍与前朝相同,并无明确规定。嘉隆十七年勤政殿学士阮甫撰写《后神碑记》言“大清国广东省潮州府澄海县鸥汀乡屋居大越国升龙城怀德府奇□县同春坊银甲吴门”,在此又以“大越国”对“大清国”。
明命帝继续使用“大越”国号,明命九年的光灵寺钟铭文写道“大越国山西道永祥府”,明命十一年的严光寺碑碑文写道“大越国山西道三带府”,明命十八年(1837)铸造的光□寺钟铭文写道“盖闻天子御九重之内,故一震而诸国来朝,世尊现百宝中......兹有大越国宁平省安庆府”,内容是本地信徒集资铸造洪钟,明确表示明命朝使用“大越”国号。明命朝沿用了“大越”国号,也延续了“内帝外臣”的对外关系模式。
明命十九年(1838)正月,御史阮文谅提出建国号:
古帝王,一代之兴,必建国号,或取其由兴之地,或取其所封之国,取其兆者有焉,取诸易者有焉,非故为是以相异,盖所以明世代而垂永久。南服自有国以来,其建国号,揆之帝王阙如也。而所谓“南越”者,亦百粤中之一,乃自古所命之名,非一代有兴之号,迨乎后世史臣将本姓而称呼,如丁黎李陈黎是也。我国朝开创云初,未暇改越之旧号,今南北无事,天下太平,请建国号以新南服,庶垂后为千万世帝王之师法。
阮文谅提出帝王之业当建国号,嘉隆皇帝看中的“南越”,不过百粤之一,据此成为“越南”;国朝现有之号,将如前代“大越国李家”“大越国陈家”“大越国黎家”一般,成为“大越国阮家”。阮文谅正是要消除“越南”和“大越”两个国号的内在冲突,“请建国号以新南服,庶垂后为千万世帝王之师法”。阮文谅的建议很合理,但却对嘉隆帝选择的“南越”国号提出了质疑,嘉隆帝为此努力良久,不得已之下才接受了“越南”国号,明命帝对父亲很尊重,很可能知晓当时请封国号的内情,而嘉隆五年重臣黎光定修成《皇越一统舆地志》,体会上意,进书表言:“我南越为国,自泾貉迄于丁李陈黎千余载”,显然是在安慰嘉隆帝。明命帝对阮文谅的上表极为震怒:
我越自陈黎以前称安南国,本朝改号“越南”,内外臣民素所闻见,阮文谅平生学识安在,而国家大号,乃尔不知?且彼风宪中人,何乃出言狂妄至此,其即革职发镇西军次效力。
明命帝明确表示“越南”为“安南”更改而来,即“越南国王”延续了“安南国王”的政治内涵。明命帝虽将阮文谅革职发配,但其所言并非全无道理,因此决定彻底消除“越南”和“大越”的内在矛盾,遂于十九年三月初二下旨更改国号为“大南”:
我国自太祖嘉裕皇帝南服肇基,列宗日增式廓,抚有越裳之地,故国中原号“大越”,历书亦以此二字冠之,本非袭用“安南”之别称“大越”者。我皇考高皇帝奄有安南,爰建国号为大越南国,其历书但单书“大越”二字,于理本是无妨,向来行之,已历年纪,乃有草野无识之徒,见安南国陈黎历朝历日亦有“大越”字样,谬认雷同,妄生疑讶,则所关国体不细。朕稽诸往古,如唐宋以前,多以兴王之地为奄有天下之号。至元明又嫌循袭故称,即以美字为国号。暨大清原称满洲,后复改为大清,皆因时随宜,事以义起。兹本朝奄有南方,提封日辟,东边一带讫于南海,绕过西溟,凡戴发含齿皆隶版图,海澨山陬尽归率土。原称“越南”,今称“大南”,更明名义,而“越”字亦在其中矣。诗云:周虽旧邦,其命维新,符名实,兹著嗣后国号亦称为“大南国”,一切文字称呼即照此遵行。或间有连称为“大越南国”,于理犹是,永不得复称“大越”二字,其协纪历本年也已颁行,不必一一更换,仍须改印数千张历面呈进,候颁给京外官员,俾明大号。余即以明命二十年为始,改著“大南”字样颁行,以正名称。诞告迩遐,咸孚闻听。
明命帝改“大南”国号的谕旨有明显的政治意图,即彻底抹去“大越皇帝”与“安南国王”的差异和冲突,终结“内帝外臣”的模式。明命帝首先指出嘉隆皇帝“爰建国号为‘大越南国’,其历书但单书‘大越’二字”,显示嘉隆帝仍然沿用李、陈、黎、莫的“大越”国号,为“大越皇帝”。明命帝所言的“大越南国”当为清朝所封的“越南”国号而来,清朝封嘉隆帝为“越南国王”,嘉隆帝告太庙的也是“越南”国号,并非“大越南”。历书的“大越”并非来自“大越南国”。汉喃铭文显示嘉隆、明命两朝均使用“大越”国号,或“越南国”,并无“大越南国”。明命帝斥责阮文谅的谕旨中明确表示“安南”与“越南”为相同政治内涵的国号,明命帝言嘉隆皇帝“爰建国号为‘大越南国’”,实际是要为自己更改国号做铺垫,嘉隆帝并未以此为国号。
第二,“草野无识之徒”将“大越南国”之“大越”与“安南国陈、黎历朝历日亦有‘大越’字样,谬认雷同,妄生疑讶”,嘉隆帝之“大越”即陈、黎历朝之“大越”,陈、黎内为“大越皇帝”,外为“安南国王”,中国方面可以称作“安南国陈黎历朝”,越南内部则应称“大越国陈、黎历朝”,向中国所上表文称“安南国王陈_ ”“安南国王黎_ ”。历代对内国书皆称“我越”“皇越”,汉喃铭文同时使用“大越国”和“安南国”,但明命帝在此却故意混淆“安南国”与“大越国”的政治内涵差别。
第三,“兹本朝奄有南方,提封日辟,东边一带讫于南海,绕过西溟,凡戴发含齿皆隶版图,海澨山陬尽归率土。原称‘越南’,今称‘大南’,更明名义,而‘越’字亦在其中矣。”明命帝在此故意忽视了嘉隆帝及明命十八年以前曾用“大越”国号的事实,而以清朝所封的“越南”国号称本国地域,因地在南方,所以称为“大南”。明命帝否定了“越南国王”所具有的藩臣之意。
第四,“兹著嗣后国号亦称为‘大南国’,一切文字称呼即照此遵行。或间有连称为‘大越南国’,于理犹是,永不得复称‘大越’二字”,本国今后改国号为“大南”,可称“大南国”,之前的故称“大越南国”,亦可。明命帝在此清楚地表示“大越南国”为“大南国”之故称,“大南国”为“大越南国”之简称,具有藩臣意义的“越南”国号和称帝的“大南”国号在此合而为一。
第五,在拥有称帝的“大南”国号之后,“永不得复称‘大越’二字”,“安南”国号在嘉隆帝请封之时已被弃置,国内偶有使用,此时再泯灭“大越”国号,称帝的“大越皇帝”与称臣的“安南国王”即不复存在,仅有“大南”天子独尊。尽管“越南国王”和“大南皇帝”所代表的“内帝外臣”政策并未改变,但在明命帝的重新措辞之后,“大南国”和“大越南国”在字面意义上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统一。明命二十年(1839)随即雕制“大南天子之玺”,绍治四年(1844)制“大南皇帝之玺”,绍治七年(1847)制“大南受天永命传国玺”。
阮朝弃用“安南”“大越”国号,典籍大多以“大南”为名,如《大南实录》 《大南一统志》《钦定大南会典事例》《大南国疆界汇编》等,也有称“越南”者,如嗣德八年的《钦定越南史录》抄本。明命二十年以后、绍治和嗣德时期的碑刻铭文多用“大南”国号,但也有用“越南”国号的,如硕灵寺钟铭文有“越南国河东省青威郡平陀总”,根据“供银五百大元”,“供银一千元”,铸造时间“岁在癸巳”应该是1893年,即法属时期。
清朝方面仍称阮朝为“越南国”,阮朝也仍以“越南国王”的名义入贡。法国由南至北逐渐侵占阮朝,清朝出兵,虽然战胜法国,但却丧失了对越南的宗主权,越南沦为法国殖民地,中越朝贡关系宣告终结。法国将越南分为三个区域,分别称为交趾支那、安南和东京,此即越南人所称的南圻、中圻和北圻,却在法国的侵略下,北部的东京为保护领,中部的安南为保护国,南部之交趾支那为殖民地,成为彼此异国。法国保留了阮朝在顺化的机构,并修撰《大南一统志》《大南实录》《钦定大南会典事例(续编)》等典籍。而抗法志士潘佩珠则写出了《越南亡国史》。此时无论是“大南”还是“越南”,均丧失了“内帝”“外臣”的内涵和意义,逐步向现代国家转变。1945年3月在日军扶植下,阮朝末代皇帝保大成立“越南帝国”;同年八月胡志明主席宣布独立,定国号为“越南共和国”,“越南”沿用至今此。
五、余论
越南在10世纪中期自主建国之初,即将政治级别提升至“皇帝”,并确定了“大越”国号,逐渐完善了“帝制”的政治制度与文化结构。越南同时又加入了中华朝贡体系,接受中国中央王朝的册封,以“安南国王”行藩臣之礼。“内帝外臣”政策配合“大越”和“安南”,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大越”和“安南”国号在国内并行不悖。阮朝嘉隆皇帝在争取“南越”国号未成的情况下,建国号“越南”实现内外一致,后又恢复“大越”国号,继续延续“内帝外臣”和双重国号政策。明命皇帝为了消除“内帝外臣”的内在冲突,强力更改国号为“大南”,并否定阮朝曾以“大越”为国号的事实,但清朝仍称其为“越南国王”,因为双重国号对应“内帝外臣”的政策并未发生变化。随着法国殖民者东来,越南沦为保护国,开始艰难的近代历程,“内帝外臣”政策和双重国号失去了原先的政治历史作用。越南施行千年的“内帝外臣”和双重国号政策显示,在古代中越朝贡关系的执行中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需要进一步探索研究。
原发表信息:《形象史学研究》2016年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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