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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司遣卒执旗次第立山 帅司遣卒执旗

发布时间:2024-05-11 06:57:44作者:伸手挽明月来源:互联网

帅司遣卒执旗次第立山 帅司遣卒执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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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漕司路、宪司路、帅司路,三者有何说法与不同?

宋代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分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虽然沿袭于唐五代,但有很大的变化。

北宋初年,分全国为十三道,与唐代十道性质一样,为地理区划。但不久就为路所取代。乾德年间,为了革除藩镇割据财赋自用的弊病,将财赋集中于中央,在各道设置转运使,专门负责征收和转运水陆两路财赋事务,因而称为某某路,与道并存。但宋政府仍任命府州长官掌握地方实权。之后转运使的职权逐步扩大,兼及“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凡地方一切行政管理事务皆归于转运使,成为府州以上的行政长官。

道有职无权。至太宗淳化五年(公元994年)遂废道存路。此后路就逐步形成为政区。北宋时期路的设置时分时合,初为二十一路,太宗至道年间(公元995-997年)为十五路,仁宋天圣年间(公元1028-1031年)为十八路,神宗元丰年间(公元1078-1085年)为二十三路,微宗宣和年间(公元111-125年)为二六路。南宋时期基本上分为十六路。

路的长官主要有下面几种:一、转运使,初掌一路的财赋,后兼理边防、治安、钱粮、巡察等一切行政事务,称为漕司。二、提点刑狱公事,掌一路的司法、刑狱和监察,称为宪司。三、提举常平茶盐公事,北宋为提举常平、茶盐二司,前者“掌常平义仓、免役、市易、坊场、河渡、水利之法”,后者“掌摘山煮海之利”。高宗时合并为提举常平茶盐司,称为仓司。四、经略安抚司,“掌一路兵民之事”,称为帅司。此外,还有招讨使、招抚使、抚谕使、宣抚使等,皆置废无常。

宋代的路根据长官职权的不同,基本上分为漕司路、宪司路、帅司路三类,具有三权分立的性质,彼此制约。三路的辖区不完全相同,如漕司由十八路分为二十三路时,宪司还是十八路。帅司路北宋时主要设在边境,如在西边为防西夏设陕西六路(秦风、泾原、环庆、邮延、永兴军、熙河),在北方为防契丹设河北四路(大名府、高阳关、真定府、定州),为边防机构,而且不常置。南宋时始成定制,十六路皆设有安抚使。因此,北宋地方最高行政区划是转运司路,南宋则为安抚司路。

府、州、军、监为二级政区,府、州沿袭唐代,类似秦汉以来的郡。军在唐五代只管军事,而宋变为政区,管军管民。监,为管理矿冶、铸钱、牧马、盐产区而设,五代只管货务,而宋变为政区,兼管民事。军监分为两类:一类与府,州同级,隶属于路;一类与县同级,属于府、州府分为京府和次府,京府,即首都或陪都所在地。

北宋建有四京四府,即东京开封府(今河南开封),西京河南府(今河南洛阳),北京大名府(今河北大名),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地位比一般府高,相当于路一级。南宋建都临安(今浙江杭州),没有京府。其它为次府,地位相当于上州。宋承唐制,州分等级,一般以地理位置的轻重,辖境范围的大小,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划分为几等,京师及附近地区的州,称辅、雄、望、紧,不论人户多寡,皆相当于一般的上州。其他各路诸州一般多以户口多寡分上、中、下三等。

府的长官本称为尹,即府尹,因宋太宗赵国义为东京开封府尹而改称为知府。州的长官称为知州。军监长官相当于下州,也称为知军、知监。

宋代凡路、府、州、军、监之长官,多委任京官充任,二品以上及带中书、枢密院宣徽使职衔出守地方,称为判某府州、军、监,不及二品者仅为知府、州县亦分等,京师所治为赤县,京师附近的县为畿县,除分赤、次赤、畿、次畿外,还分为望、紧、上、中、中下、下等级。

北宋初,以四千户以上为望县;三千户以上为紧县;二千户以上为上县;千户以上为中县不满千户为中下县;五百户以下为下县。因户口增损有所改变,县或升或降。县的长官称为知县。千户以上的县置令、尉、主簿;不满千户置令、尉,县令兼主簿的事;不满四百户只置主簿、尉,主簿兼知县的事;不满二百户只置主簿,兼县令、尉事。

据《宋史・地理志》记载:

北宋徽宗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全国共有京府四、府三十,州二百五十四,监六十三,县一千二百三十四。

此外,宋朝政府于边境地区设置许多城、堡、寨、关、镇,也是一种地方行政单位,相当县一级政区。有的隶属于州,有的隶属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