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散文:老宅
文:何春联
最近,老宅的影子经常闯入梦境,拉扯着我不由自主地回到故乡。
认真地说,老宅不是父亲的祖屋,却是我和弟妹们的老家。我们的祖屋应该是在现在渔湾村下坪组那个叫下坪的地方。何姓从瓦厂弯分支到习水河的对岸,分别聚居在上坪、下坪、枣子坪,这下坪就应当叫成我们的祖屋,我的父辈、公辈、曾祖和那上一代上一代的老祖先们是居住在下坪的。
记事的时候,我们生长在柏杨弯了,住下坪的是我的公、婆和五爷(叔)幺爷(叔)他们。
十六年冬月初十,我的高祖何一枝从长辈何赵氏手中购买何廷宦房屋遗产柏杨弯,解放后佃家刘相青等搬迁到马架土,曾祖才从下坪搬迁到了我的老家柏杨弯,随迁的还有六爷(叔)何年六、幺姑婆何万文。1964年,表叔公袁国青到石堡萝卜湾何大英家上门当女婿,离开老宅,我的爸爸妈妈也从下坪迁居这柏杨弯。
老宅曾经是马桑板壁房子,三合头建造,后边筑土墙。堂屋的左边是房圈、灶房、幺檐和两间厢房,分别住了曾祖母、幺姑婆,六爷,曾祖父,瓜先先(曾祖的岳父岳母)俩。堂屋的右边是房圈、灶房和小堂屋,后来修了幺檐和猪圈屋,房圈住爸爸妈妈,后来加三妹、加四弟。我和二弟在出来晃的前一段时间住幺檐。
爸爸说他20岁到的柏杨弯,算起来已经48年了,那一年,我还没有出世。
我出世后第一个在柏杨弯离开我的亲人是曾祖的妹妹,就是表公的母亲,那时候,我很小,还记不住这个老先人,据说她是去石堡看望上门的儿子,摔死在龙同岩的沟坎下,她的先生是外来人口、也是到我们何家上门的女婿,因病早年就去逝了,独子袁国青上门后和何大英没有生育,后来这两夫妇相继去逝,这一房人就此断了。在柏杨弯离我而逝的亲人们有瓜先先,曾祖母、曾祖父,六爷和六娘。
在我的经历中,柏杨弯经历过两次扩建、一次翻修。扩建的是我们的幺檐和猪圈,六爷的幺檐,都在六十年代后期进行的。整体翻修是七十年代后期。翻修,土墙取代了板壁房子。
老宅的堂屋设有香火,香火是请老道长刘文修写的,那毛笔字真算官渡堂一绝,我记得内容是:历代家声传夏禹,吾宗世系起泸江,横额:泸江世第。香火案上有一罄,曾祖父是手艺人,在他敬菩萨、敬老先人时才敲响。堂屋头安得有一架蔂子,请官木溪蔂子匠表叔王长久打的,我们拉米的时候才用。老宅的左前方是七十年代前期请四川匠人打造的碾子,没有打米机的时候,我和二弟用它碾过米。老宅的左后方安了石磨,晚天晚上做梦的时候,我们还在打整,小时候主要用它磨豆花、给猪儿磨包谷米,过年也磨汤粑面。
老宅坝子头有梨树、有枇杷、有樱桃、有花椒、有石榴,茅坎下边栽了魔芋、苎麻。靠我们幺檐这边有一丛苦竹、一棵青皮梨、一棵板粟、一丛芭蕉和很大一棵杏子树,后来在1976年吹大风的时候吹折了大杏树,杏树变成了我家的小板凳。老宅后边就近的山泉水事自山顶上,天很热的时候都不曾断流。
小时候,我们家子妹多,我是差不多在外飘大的,在书院、在渔湾、在马路上、在下坪、在福泉,1979年才回到我1981年底离开的幺檐屋,梦中醒来的幺檐屋中我还是习惯用手钻一哈读书作业时煤油灯燻黑的鼻子孔。
1987年,在一次地质灾害中,老宅遭遇泥石流,我们这半头无法再居住,在政府的关怀下,在亲友的帮助下,父亲新选了现在的屋基,建起了现在二弟、四弟居住在老家,他们仍叫地名是柏杨弯。老宅剩下六爷家我的堂弟三狗一家的屋子,他们外出打工,没有人再住,我们家转轮子的水牛借养在那上边,我回家的时候偶尔也能听见小水牛哞哞的欢声。
打罢以后,老宅只剩下宅基地了,曾经的房圈、灶房和小堂屋,后来扩建的幺檐和猪圈屋全部没有了印迹。翻开1927年,先辈们花了70两纹银购买老家的地契,老家的印象再次植入脑海。生活在这儿的人们也都健在,生活美好,但那一定不是托八字先生的福、不是托风水先生的福,而是国家的政策给我们的好,是那个叫邓伯伯在老人家带领我们老家和新家的人们走上的一条幸福的路。说不定,退休以后,我还得继续这剪不断的思乡情。那时候,我便整理好老家这屋子,清静下来,踏踏实实亲近我的故乡。
今天上午,习水县政府给我们老宅的那张印契就送赤水市档案馆收藏了,写下这些回忆算是告别老屋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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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徐慧芳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今日头条客户端查看)房子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础,尤其是对于广大农民朋友来说,房子可能是自己大半辈子的积蓄。面对房屋强拆这样一个暴力野蛮行为,我们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被强拆之后,如何能把利益最大化?这都是广大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就在前几天有个当事人打电话过来,说村委会马上就来拆我们家房子了,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首先和大家明确一点:村委会强制拆除房屋没有职权依据的,如果房屋被村委会拆除,其所实施的强拆行为应当认定为受有权机关委托的行为,强拆的法律责任也应当由委托的机关承担。其次,小编和大家讨论下如果在实际生活中真的遇到强拆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遇到强拆,您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强拆前及时搬离贵重物品,尽最大可能减少强拆带来的损失;征收方在实施强拆前肯定会预先做些摸底排查工作,如果您已经提前嗅到强拆的苗头,请务必及时搬离家里贵重的东西,以免在强拆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如果有物品过大或者附着于房屋本身实在无法搬离,也要对室内相关物品进行拍照留存证据,以此证明拆迁给您造成的损失数额。这是后续提起行政赔偿的重要依据,很多案件当事人没有办法针对房屋内的物品损失进行充足的举证,法官只好根据生活需要推定一个物品损失数额。通常,该数额是要低于我们正常的损失数额的,因此,在前期,我们一定要把屋内物品损失的证据准备充分。
2、强拆时冷静处理,及时报警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录像;首先,小编要嘱咐大家,如果您的房屋面临强拆危险,切记保护好自己身体。冷静面对,不能以暴制暴。我们本来是行政机关施暴的相对人,是弱势群体,理应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如果您作出一些过激行为,很可能会被行政机关抓住把柄,有可能还会涉及到刑事问题。
其次,一定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并保留好报警记录,警察出警肯定会给行政机关不同程度的震慑力。虽然报警并不一定能阻止房子被强拆的事实,至少可以通过报警查清楚强拆您家房子的主体究竟是谁,这也涉及到后续需要向什么机关来寻求赔偿的问题。
再次,如果现场条件允许的话,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重点拍下现场穿工作服的人员或者主要领导人,这也是间接证明强拆主体的证据。
3、强拆后积极取证,尽快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法律是讲究证据的,所以应该尽可能的多收集一些文字性的证据,例如拆迁房发布的拆迁文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公告、限期拆除决定书、房产证以及建房审批等等,最好都是原件,这些都是我们启动法律程序的证据依据,只有证据足够充分,才能让不法分子无法辩驳。
最后在明律师提醒大家:房子被强拆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如果遇到,一定要从容面对,理性思考,然后再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且依法请求相应的赔偿。切记,现在是法治社会,房子被强拆后,一定要请求法律的保护,因为只有法律才可以更好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寻求法律帮助的同时,最好选择在强拆这一方面资历比较多的律师,这样胜诉的机率会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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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农村的宅基地资源变得十分紧缺,很多地方在宅基地申请这方面也严格化,不再像过去那样随意批准宅基地,而是围绕着一户一宅的规定进行了严格审核,并且也根据节约集约用地的需求对宅基地的规模,布局,标准进行了规划,并且也制定了严格的使用标准。
宅基地对于农民来说是建房的建设用地,很多村民也非常珍惜。即便现在没钱盖房,老一辈人使用过的宅基地,大家也会认真看好。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村民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管理土地,等到自己回去的时候却发现自己的宅基地被邻居占用。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农民该怎么办?要采取哪些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本期内容就为大家解读一下。
第一个办法,先协商处理
在农村,没完成确权登记之前,其实很多宅基地的边界都不清晰,因此,在过去因为宅基地边界被占用产生纠纷的现象很常见。而如今,农村的宅基地也陆续开展了登记,并且也明确了边界,位置和权属人的信息。这些数据是可以在有关部门查得到的。所以,在掌握这些信息的情况下,你也有有理有据,也知道边界的情况下,所以,第一步可以和邻居协商处理,尝试达成协议解决问题。
第二个办法,村委会调解
如果邻居侵占你的宅基地,不协商的话,那么只能找村委会进行调解了,因为村委会是可以帮助村民解决宅基地权属纠纷的,而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之后,如果需要找到确权登记的信息,也可以让村委会帮忙处理。如果对方的确存在侵占的情况下,村里也会直接调解解决。
第三个办法,向法院起诉
如果个人和村委会都无法协商解决的话,那么只能采取最终的办法,如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和《物权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如果宅基地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下是可以向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如果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有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占用人。
在起诉之后,你需要收集宅基地相关的证据,占用的边界和被侵占的图片和影像资料、确权登记的信息和宅基地使用权证等等,这些都是直接关系到是否维权成功的关键证据,必须保留好。
深入了解的话,在农村地区,现在每年因为宅基地、建房引发的纠纷是越来越多。一些地方之所以会在建房申请这方面增加四邻签字协议书也是有原因的。如果你申请的宅基地存在占用他人的情况下,那么自然不会给你签字。
另外,现在的农村,随着宅基地地籍调查工作的完成,农村的宅基地信息管理平台也会建立,一旦有了这个平台,农民的宅基地信息也可以追溯,这样管理起来很方便,同时也可以给一些存在纠纷的宅基地提供信息依据。所以,从现在开始,大家也不要想着占用别人的宅基地了,一查便知。好了,以上就是我为大家分享的办法,你觉得呢?
宅基地事关农村居民的住房权益,近些年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通过宅基地三权分置来提高农村宅基地的价值,让农村居民能够将闲置的宅基地进行合理利用,从而减少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等问题;其次在宅基地改革之中,国家还在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宅基地权益,在近日出台的新版《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其中明确指出禁止侵犯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权益,禁止违背农愿强制流转宅基地等五大损害农村居民宅基地权益的行为,通过此种方式来加强对农村居民合法取得宅基地权益的保护;最后就是国家将会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确保农村宅基地资源能够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有序推动农宅基地改革和农村建设发展工作的开展!
大家都知道农村住房与农村的宅基地是一体的,有宅基地才会有住房,但是现阶段随着农村改革发展工作的开展,国家也正在积极推动农村危房改造、闲置住房清理整治以及乡村整治工作的开展,而在这些改革工作之中都会涉及到对农村居住住房问题的整治,同时国家还将会逐步推动农村住房规范设计与建设工作的开展,从而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的住房环境,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而在这些改革之中,都会对许多农村住房进行拆除处理,哪么在住房拆除之后,宅基地将会属于谁呢?这也是当前农村居民最为关心的问题!
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村居民拥有宅基地的资格权和使用权,所以依据法律规定,无论在任何情况之下,宅基地的所有权都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现阶段国家正在积极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改革,来保护农村居民拥有合法的宅基地权益,农村居民合法拥有的宅基地权益都将会受到保护,国家也还在推动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为一体的确权登记改革,为农村居民发放不动产登记证书,来保护农村居民宅基地和住房权益,所以即使住房被拆之后,农村居民宅基地权益也将会受到保护,国家并不会强制收回农村居民的宅基地权益!不过以下几种情况例外,这几类情况之下,农村居民住房拆除之后,宅基地使用权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1、异地危房改造
现阶段国家正在大力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开展,而危房改造的主要方式分为住房加固修缮、原址重建、异地重建三类方式,异地重建主要是针对地质灾害高发的地区,这一类地区的住房已经不适合原址重建,只能够采用异地重建的方式来推动农村危房改造,同时由于国家正在大力农村“一户一宅”工作的开展,农村居民修建新房需要拆除旧的住房,所以异地危房改造之后,原址的住房需要进行拆除,而住房拆除之后,原有的宅基地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2、农村土地征收
目前国家正在通过村庄规划、合村并镇等改革来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而在这些发展过程之中,都会涉及到农村土地征收,在2021年国家也正在及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在土地征收过程中要保障农村居民合法的土地权益,不过随着征地范围的划定,经过被征地农村居民确认之后,为农村居民发放合理的补偿之后,将会对征地范围内的住房进行拆除,而住房拆除之后,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交予征地单位开展各项建设!
3、违建住房拆除
近些年农村违规违法建房行为也严重,在2021年的重要一号文件中,国家就明确指出要大力推占耕地建房的专项整治,同时国家也正在逐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控,严格规范农村住房申请审批流程,对于违规占用宅基地修建住房等问题都将会进行清理整治,不仅会拆除其违规修建的住房,其违规占用的宅基地也将会被农村集体组织收回!
4、闲置超过两年的倒塌住房拆除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国家也正在大力整治农村的环境,改善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环境和农村的村容村貌,但是由于大量农村居民进城务工落户,导致很多农村的住房出现了闲置荒芜,国家也正在鼓励农村居民将闲置的住房、宅基地利用到乡村产业建设发展之中,从而提升自己的经济收益,除此之外,国家也正在对农村闲置住房进行清理整治,对倒塌、宅基地闲置两年的住房进行清理,并将宅基地进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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