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周公解梦

梦到买了一辆新车什么预兆(梦到买了一辆新车)

发布时间:2024-05-10 06:40:42作者:君心似我心来源:网络

梦到买了一辆新车什么预兆(梦到买了一辆新车)

本文目录一览:

梦见自己买车了,醒来却因为没钱而痛哭!奋斗

昨晚,我梦见自己买车了!

在外奋斗了这么多年,没有学会怎么样好好赚钱,却把大城市里有钱人才有的花钱习惯学会了。月月用光那有限的工资,不知道怎么回事,父母却总觉的,我赚了很多钱似的,一直让我赶紧买辆车,过年回家开着车,他们也能更有面子。

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在这大城市里,我现在哪里还有能力去养车呢,我连养我自己都费劲,这些事情我都不敢告诉父母。因为没有钱,我都一直不敢去交女朋友。

而在梦里面,我买车了,虽然不算很昂贵的车,但是很实用很大气,很适合我自己。在梦里的那一刻,我开心极了,前前后后围着车转了几圈,卖车的销售员几乎都没有怎么介绍,我就决定买下了,因为那台车的数据我早就从网上看过了无数遍,价格和性能参数了如指掌,说不定我比销售员还要熟悉。

梦里我还向自己喜欢很久的女生表白了,她似乎也很开心,坐在我的车里,用深情又温柔的眼神看着我。她问我问什么认识了这么久,现在才跟她表白?我说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喜欢你,我经常偷偷地看你那可爱的脸庞,但是因为自己一直没有勇气表白,怕你会拒绝。其实,我不是怕她会拒绝,只是怕她跟着自己委屈了。

这夜,这梦让我好开心,开心到兴奋,才凌晨四点钟,我就已经醒来。当我醒来的那一刻,梦也随之醒了,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只有坐在床上,仍在回忆刚刚那个梦、开心又怅然若失的我。

懂过很多大道理,听过很多励志的话语,也鼓励过别人。可只有自己明白,在这大城市里,诱惑太多,机会其实很少。一场梦醒,留给自己的只有'奋斗'两个字。

梦见自己买车了,醒来却因为没钱而痛哭!奋斗

昨晚,我梦见自己买车了!

在外奋斗了这么多年,没有学会怎么样好好赚钱,却把大城市里有钱人才有的花钱习惯学会了。月月用光那有限的工资,不知道怎么回事,父母却总觉的,我赚了很多钱似的,一直让我赶紧买辆车,过年回家开着车,他们也能更有面子。

但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在这大城市里,我现在哪里还有能力去养车呢,我连养我自己都费劲,这些事情我都不敢告诉父母。因为没有钱,我都一直不敢去交女朋友。

而在梦里面,我买车了,虽然不算很昂贵的车,但是很实用很大气,很适合我自己。在梦里的那一刻,我开心极了,前前后后围着车转了几圈,卖车的销售员几乎都没有怎么介绍,我就决定买下了,因为那台车的数据我早就从网上看过了无数遍,价格和性能参数了如指掌,说不定我比销售员还要熟悉。

梦里我还向自己喜欢很久的女生表白了,她似乎也很开心,坐在我的车里,用深情又温柔的眼神看着我。她问我问什么认识了这么久,现在才跟她表白?我说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喜欢你,我经常偷偷地看你那可爱的脸庞,但是因为自己一直没有勇气表白,怕你会拒绝。其实,我不是怕她会拒绝,只是怕她跟着自己委屈了。

这夜,这梦让我好开心,开心到兴奋,才凌晨四点钟,我就已经醒来。当我醒来的那一刻,梦也随之醒了,一切都已烟消云散,只有坐在床上,仍在回忆刚刚那个梦、开心又怅然若失的我。

懂过很多大道理,听过很多励志的话语,也鼓励过别人。可只有自己明白,在这大城市里,诱惑太多,机会其实很少。一场梦醒,留给自己的只有'奋斗'两个字。

新车瑕疵是否属于销售欺诈,能否要求双倍赔偿?

来源:大律师网

导读: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老百姓购买能力的不断提高,家用汽车已成为普通家庭的寻常物品。尤其在北京等大中城市,汽车已经不是奢侈品的代名词。那么,在汽车纠纷案中是否可将汽车视为生活消费品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否可在新车存在瑕疵时将其视为销售欺诈,并要求双倍赔偿呢?

【案情介绍】

  2007年2月,王女士以13.8万元从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雪佛兰景程SGM7202AT轿车。双方约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保证所卖车辆为新车。合同签订当日,王女士支付了车款等各项费用。同年5月,王女士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保养时,发现车辆因被划伤,曾于同年1月进行过维修。

  后王女士起诉到一审法院,要求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双倍赔偿。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则称,售车时已将车辆曾有维修一事明确告诉了王女士并降价售车。王女士对此事予以否认。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支持了王女士的诉请,判决王女士退还车辆,汽车服务公司双倍赔偿购车款27.6万元。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之后,将消费者所购汽车视为生活消费品,并以我国消费者效益保护法为根据,对上诉案件维持原判。

 【小编评析】

  在本案中,王女士因生活需要购车自用,属生活消费,应适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双方约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交付王女士的车辆应为无瑕疵的新车。现发现所售车辆存在瑕疵,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就已履行告知义务未能提供充分证据,应认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售车时隐瞒了车辆存在瑕疵,已构成欺诈。

  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和老百姓购买能力的不断提高,家用汽车已成为普通家庭的寻常物品。尤其在北京等大中城市,汽车已经不是奢侈品的代名词。在本案中,法院的判决将消费者所购车辆为生活消费品,且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双倍赔偿的规定进行了判决,这为消费者在大宗商品维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汽车买卖的过程中不仅是消费者需要擦亮眼睛,而且汽车销售商也应该尽自己的告知义务,对于所出售的新车存在瑕疵,销售商应向购车人如实告知,应尽量将车辆存在瑕疵以及基于瑕疵对购车人给予的优惠等在买卖合同中写明,以免产生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