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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透视落马“关键少数”的畸形心理》,文中谈及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赵家兴落马前的畸形心理。
文中称,赵家兴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中组部拟任副省级干部公示名单中,他喜不自胜,以为“不是人大就是政协”。一心想着组织给自己“升级”的赵家兴,做起了副省级干部的美梦。
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赵家兴到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党委书记、总经理。然而,这个当时贵州最大国企一把手的岗位却入不了他的“眼”。愿望落空,自恃功高的赵家兴心里开始不平衡,“省部级干部没得当,组织安排我转岗到企业,居然没有让我到电力公司那样的高收入企业挣点养老钱。”
于是,赵家兴产生了“政治上无望,经济上弥补”的错误心理,拿功劳当资本,拿资历要待遇,开启了大肆贪污受贿的不归路。
“政事儿”注意到,赵家兴还利用权势造就“父子公司”,带着儿子谋取不义之财。
据报道,赵家兴一人拍板,就向某公司借款6000万元,安排其子赵亮实际控股的公司“认领”5%股权,实际非法获利1510万元。
《中国纪检监察报》此前曾发文评价赵家兴,称其把企业当“家业”,追求享乐、喜好应酬、随意挥霍,严重危害了国有企业政治生态,损害了国有企业形象,影响了班子队伍的稳定性,侵蚀了职工的根本利益。深究其因,根源在于他们未正确看待自己,把权力、功劳和荣誉视为骄傲自满、任性妄为和谋取私利的筹码。同时,“老板化”的行事作风也折射出部分国企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
2015年4月10日,赵家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2015年4月30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原总经理赵家兴(正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资料显示,赵家兴是高级工程师,曾先后担任贵州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省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兼任省西电东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2005年,省政府下发文件,推荐赵家兴为贵州省开发投资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人选。2007年任贵州省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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