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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一男子为救自己的亲生女儿徒手与歹徒进行搏斗,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男子被歹徒连砍三刀后竟然拼尽全力夺刀,最后将其反杀。事后,这名男子却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的名义带走,而这又是为什么呢?
妙龄女子遭遇歹徒挟持小李在大学毕业之后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选择考研或者考公,而是直接选择了工作。而小李的父母都是十分开明的人,他们认为女儿有自己做决定的权利,所以他们也并没有过多干涉女儿做出的决定。
小李所在的公司虽然待遇还算不错,但公司的领导却总是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要求小李这样的基层员工加班到深夜。当然,公司也会支付小李等人一定的加班费用。
为了这笔加班费,再加上小李考虑到公司离家也不是很远,小李最终还是咬着牙坚持了下来。而小李的父亲却觉得一个女孩子总是加班到深夜,难免会被有心之人盯上。
为了安全起见,小李的父亲便总是劝说小李辞掉这份工作,重新找一份不用加班的工作。但小李却并不以为然,觉得父亲的担心有些多余。
毕竟,她一个人走夜路走了这么久,也从来都没有遇到过歹徒。小李的父亲见女儿如此坚持也只好作罢。
可谁又能想到,小李父亲的担心竟然真的变成现实了呢?
2011年11月15日,小李像往常一样加班到了凌晨。
正当小李快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一名面戴口罩手持利刃的歹徒突然出现在了小李的面前,要求小李把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小李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有一天真的遇到了歹徒。
这名意图挟持小李的歹徒本就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士,年纪轻轻就辍了学,平日里最大的爱好就是喝酒上网。
因为没钱吃饭,他便动起了打劫的心思。毕竟,像他这般游手好闲的人也就只能想到这种“赚钱”的方式。
为了能够让自己有钱吃饭,这名歹徒便经常在半夜尾随一些独自出行的妙龄女子。对于这名歹徒而言,打劫女子要比打劫男人更容易一些。而那天凌晨才下班的小李自然而然地就成为了他的打劫对象。
小李被歹徒手里的刀吓得尖声大叫起来,可谁成想,她这一喊竟然彻底激怒了眼前的歹徒。正当劫匪准备对小李动手动脚的时候,听见女儿声音的小李父亲及时地赶到了现场。
与歹徒搏斗最终反杀歹徒奈何对方手里有刀,小李的父亲也不敢轻举妄动。但当他看到女儿眼里的恐惧的时候,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自己的女儿从歹徒的手里救回来。随后,小李的父亲便鼓起勇气徒手与这名持刀的歹徒展开了搏斗。
但最终的结果显而易见,赤手空拳的小李父亲到底不是这名歹徒的对手。被对方砍了三刀的小李父亲因为伤口过于疼痛而倒在了地上,而在一旁目睹了全程的小李也被父亲的伤口吓得眼泪直流。
正当那名歹徒试图再次用刀威胁小李交出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的时候,小李的父亲却忍着伤痛站了起来,一把将被吓得不轻的小李拉到了自己身后,随后他便与这名歹徒再次纠缠起来。
为了让自己的女儿成功脱险,小李父亲拼尽全力将刀从歹徒的手里抢了过来,之后又用这把刀狠狠地刺向了那名歹徒的身体。最终,这名歹徒因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这位本应该被大家称赞的好父亲却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的名义逮捕了。这件事一时间就引起了周围邻居的热议,他们认为这位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他不夺走歹徒的刀进行反抗,那么死掉的就会是他们父女俩。
但那名歹徒的母亲却不这么认为,她坚称自己的儿子只不过是想打劫对方,企图从对方的手里拿到一点钱罢了,并没有想杀了对方的主观故意。
而小李的父亲却为了自己的女儿拿刀砍向了自己的儿子,很显然他的目的就是想让自己的儿子死掉。歹徒的母亲觉得自己的儿子罪不至死,于是她便多次提起上诉,要求法院必须严惩小李的父亲。
可法院经过多次审理后认为,小李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不属于故意伤害。因此,小李的父亲最终以正当防卫的名义被无罪释放。
小李在得知父亲被无罪释放后,激动地眼泪都要掉了下来,他们一家人总算等来了阖家团圆的这一天。
以案释法在这起案件当中,法院为何会认定小李父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呢?
正当防卫又与故意伤害罪有何区别呢?
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正当防卫则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在这起案件当中,小李父亲的本意并不是想要伤害这名歹徒,而是想要从这名歹徒的手里救回自己的女儿。虽说小李父亲成功地从歹徒的手里夺回了刀,可这并不代表歹徒的不法行为已经停止了。
如果他没有从歹徒手里成功地抢回凶器,他和女儿两个人都不会是体格健壮的歹徒的对手。当然,如果正当防卫超过了一定限度且造成了重大损害,那么当事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此之外,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受害人在对正在进行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后,造成不法侵害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歹徒当时的行为的确危及到了小李的人身安全,小李的父亲为了保护自己的女儿而做出的防卫行为也是合情合法的。这名歹徒的行为虽说罪不至死,可若不是他挟持小李在先,他又怎会白白丢了性命。
当然,这名歹徒意图抢劫小李的行为同样触犯了法律。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这名歹徒既然已经死亡,法律也就没有办法再继续追究他的责任。
人们常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位痛失儿子的母亲虽然很可怜,但若不是她一味地纵容自己的儿子,缺少对儿子的教育,她的孩子也就不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结语这件事被媒体曝光到网上后引起了网友们的热议,有人认为不管怎样,小李的父亲都不应该用刀砍向那名歹徒。小李的父亲不应该看做正当防卫,理应受到法律的惩罚。
但大部分人认为小李的父亲没有做错任何事,在他被歹徒连砍三刀的情况下,如果小李父亲不奋起抵抗,用刀砍死了歹徒,只怕最后被活活砍死的只会是小李父女俩。
在面对危险的时候,每个人都拥有正当防卫的权力。不过,正当防卫的这个度却是很难把握,稍有不慎就会变成防卫过当。好在法院最终还是洗刷了小李父亲的冤屈,证明了小李父亲的清白。
小李的父亲用行动向世人证明了什么叫做父爱如山,为了救回自己的女儿而不顾一切与歹徒拼命的父亲值得所有人的尊重,如果小李父亲没有及时出现在小李的面前,小李只怕早就惨遭毒手。
6月6日,云南省教育厅发布了《云南省教育厅已成立工作组调查“网传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事宜》的通知。
上述消息中提到,近日,网传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引起舆论关注。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已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近日,罗崇敏被指发文《端午:一个鼓励自杀的日子》,侮辱共和国英雄烈士,涉嫌违反《英烈保护法》。
罗崇敏,男,汉族,1952年2月出生,今年70岁,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任云南省教育厅厅长,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云南省政府参事,2016年1月退休。
其间,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聘任为第九届国家督学,任期届满后未再续聘。
云南省教育厅的上述消息中,还首次披露,早在2017年11月,罗崇敏就已经被处分了。
“2017年11月,因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给予罗崇敏开除党籍处分,降级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由省教育厅管理。”
政知君注意到,这并不是罗崇敏首次受到外界关注。
早年,罗崇敏曾被媒体称之为“明星官员”。他在云南省教育厅任职期间,曾因多次发表关于教育改革的言论闻名。
2016年12月13日,在微博认证为国家督学、云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的用户@罗崇敏主页上,曾发布了一则消息称,“我对不起各位家人,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一个女孩怀了我的孩子,已经两个多月了。希望家人理解,冷静处理这件事。”
微博发出不久即被删除,但传播出去的内容引发网友猜测。
据澎湃新闻当时报道,罗崇敏的认证微博中发布一条信息,称“感谢大家关心,我的手机、身份证,以及手机内微博等信息被盗”。
当天,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向澎湃新闻称,罗崇敏身份证、手机及其微博账号被盗信息“属实”,罗在微博更新的情况说明由罗本人发布。
2016年底,人民网发文称,“针对微博所曝事件,有关纪检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如微博爆料为真,则要严肃查处,如果微博内容确实是谣言,那也需要及时澄清,还干部清白。”
另外,政知君还注意到,在2017年11月被处分之后,罗崇敏还曾公开亮相。
2019年10月,罗崇敏曾到河北衡水中学调研。2021年7月,他还以“国家督学、原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的身份出席了衡水中学举行的“点燃梦想,扬帆起航——2021年新加盟教师岗前培训结业仪式”。
资料 | 新华社 人民网 澎湃新闻 人民网等
来源:政知道 撰文 | 余晖
图为云南省教育厅发布消息截图。
中新网昆明7月6日电 (记者 韩帅南)云南省教育厅6日发布消息称,经该厅工作组会同相关部门对“网传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事件进行调查,发现罗崇敏涉嫌违法犯罪。近日,已按有关规定将其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办理。
6月3日,罗崇敏发表署名文章《端午:一个鼓励自杀的日子》,引发热议,遭到网友举报。
6月6日,云南省教育厅通报已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经初步核查,罗崇敏,男,汉族,1952年2月出生,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任云南省教育厅厅长,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任云南省政府参事,2016年1月退休。期间,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聘任为第九届国家督学,任期届满后未再续聘。2017年11月,因严重违纪问题,云南省纪委给予罗崇敏开除党籍处分,降级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由云南省教育厅管理。
同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微信公众号“中国教育督导”,就“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发布声明称,罗崇敏不是国家督学。凡打此旗号宣传、炒作者,系别有用心,请广大媒体和网民切勿相信,以免被误导。(完)
来源: 中国新闻网
云南省教育厅网站
近日,网传云南省教育厅原厅长罗崇敏发表有关言论,引起舆论关注。省教育厅高度重视,已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调查此事,调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经初步核查,罗崇敏,男,汉族,1952年2月出生,2008年1月至2012年8月任省教育厅厅长,2012年8月至2016年1月任省政府参事,2016年1月退休。期间,2013年10月至2016年10月聘任为第九届国家督学,任期届满后未再续聘。2017年11月,因严重违纪问题,省纪委给予罗崇敏开除党籍处分,降级按副处级非领导职务确定其退休待遇,由省教育厅管理。
本期编辑 邹姗
我们心中的一位著名青年导演,《罗崇明》老师。是一位有能力、有才干的青年导演。他酷爱艺术、热心为广大有才艺的演员、知名艺术家、社会艺术团体,搭建歌唱祖国、歌颂党的舞台。
为庆祝祖国七十周年大庆,罗导早早精心组织、精心策划,并于11月2日,成功举办了《光辉七十载、唱响新时代、音你而精采》大型歌舞录制晚会。并和国家一级演员,著名女高音歌唱家杜春梅老师联手成功举办了《杜春梅独唱音乐会》。深受广大歌迷的喜爱。
罗崇明导演11月1日喜得千金,爱人还在医院,11月2日一早,风尘赴赴,急忙赶到大兴星光影师视园录制现场(见第一张照片)。在全组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所有参演人员的配合下。两场节目录制演出非常成功!
为罗导点赞!向全体参演人员及工作人员点赞!!
文/现场摄影:刘长兴2019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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