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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乱义母

发布时间:2024-04-20 11:16:29作者:旧人陌兮来源:网友分享

寡乱义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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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游牧民族的风俗,除了娶后母、收寡嫂,“贱老”也是其中之一

在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中原王朝一直都将儒术作为王朝的正统思想来约束人民,以此来获得一个稳定的社会。

现在大多数生活习俗,也有很多保留着古人的一些影子,而且这些习俗有一个显著的特点,那就是都不会脱离伦理的范围。

古代的婚嫁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及门当户对,总之无论怎样婚嫁双方都是符合大多数人的要求和三观的。

中原王朝与游牧民族的不同

在儒家学说思想的影响下,历代王朝统治者基本都希望维持一个较为安定的社会,在古籍《礼记》上也对此标准有所记载。

《礼记》上规定的天下大同就是: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

总而言之,这些中原王朝的古代先贤,所陈列出的这些标准,在现代人看来也基本是在情理之中的。

但长久以来,作为中原王朝心头之患的游牧民族,与中原人的生活习性和社会风俗,均有着较大的差异。

而且有许多的风俗习惯在现代人看来是极其不合理的,例如“贱老”以及婚嫁方面“娶后母、寡嫂”听起来都是令人难以理解的。

那么这些少数民族为何与中原王朝有着如此迥异的生活习性,到底是什么因素导致他们慢慢地衍生出了这种与常人不同的习惯。

“贱老”之风俗

在汉族人看来,老人一般都是在乡里德高望重的存在,他们就算地位不是很高,但是说话的份量还是非常足。

我国古代还有句老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可见,老人在我们汉族人看来,无论是什么年代,都是值得尊重敬仰的。

而古代的草原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文明的人不同,他们大多民风彪悍,中原王朝那一套礼仪在草原上根本不存在。

在汉族人看来: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然而在古代游牧民族看来,老人对他们来说不仅不是“宝贝”,反而是一种天大的累赘。

游牧民族这种思想就导致他们产生出来了“贱老”,”弃老“等令我们难以理解的风俗。老人生活不论是在哪一方面都会被区别对待。

赡养老人,这一作为一个人的基本义务,在游牧民族看来就如同一个笑话,在他们眼中人一旦变老,就已经不能再当作一个正常的人来看待了。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它们产生了这种听起来很扭曲的思想呢?首先就要从他们的生活环境来分析了。

这些游牧民族基本一辈子都生活在草原上,而且大多都采用群居生活的方式。他们群居之后差不多都是组成一个部落来生存。

他们不像中原王朝有着各种各样的地形,能够自给自足,他们只有那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以及数条河流。

这就导致了他们的资源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匮乏的,就必须依靠南下侵略中原王朝来获取物资以供给他们生存。

所以他们一般都是以武力来挑选出强者,来作为他们的首领带领他们南征北战,这也就养成了他们尊强好斗的性格。

而一旦人开始变老,身体各项机能都会下降,甚至连自己的温饱都解决不了,更别说骑马持刀上阵为部落作战了。

这样一来,对于一向尊崇强者的游牧民族来说,这些没有生活能力的老人们,就逐渐被部落里的人所轻视,认为他们不配在部落当中。

这些老人不但能够分得的粮食非常少,而且在部落中也不被尊重,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才是被崇拜被敬仰的那一类人。

婚嫁之“娶后母、寡嫂”

对于古代游牧民族来说,娶后母、寡嫂这种事情是非常普遍的,这就是一种他们一贯保持的风俗习惯。

但在中原汉族人来看,这不仅偏离了汉人一直遵守的儒家思想中伦理的规定标准,而且这样做还会遭到许多人的唾弃。

这种的行为,不仅在封建礼教约束下的古代是明令禁止的,在如今这个思想非常开明的现代社会也是令人不齿的。

他们的这种婚嫁习惯,简单来说就是:如果自己的父亲过世,那么除了自己的亲生母亲除外,父亲的其他妻子都得再嫁给自己。

如果自己的兄弟过世,那么自己兄弟的妻子们也都得再嫁给自己。意思就是自己的庶母以及嫂子或者弟妹都可以嫁给自己。

丝毫不受什么礼教的限制。比如耳熟能详的昭君出塞这个故事,王昭君嫁给南匈奴呼韩邪单于之后的故事就充分体现了这一风俗。

王昭君成为匈奴的阏氏即匈奴王妃后不久,丈夫就过世了,不了解匈奴人习性的王昭君,本以为能返回自己日思夜想的故乡了。

但其实并不能如愿,根据胡人的习俗,自己的丈夫死了,自己就得嫁给丈夫的儿子,且那个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

作为一个传统汉人,王昭君自然接受不了这种有悖人伦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向当时的汉朝皇帝请求接自己回去。

但最后只等来汉朝皇帝一张写有“从胡俗”的诏书,心灰意冷的王昭君只能再嫁给自己丈夫的儿子,最终怀恨而死。

可见游牧民族的这种有悖人伦的事情,对于从小接受儒家教育的人来说,是非常难以接受的。

但其实他们这种风俗的养成,也是由于他们的生活环境所导致。他们不像中原一样有农耕的保障,来支持这庞大的人口。

在大草原上,资源的匮乏直接就决定了他们人口的上限不可能太高,因此为了保障后代正常的繁衍,不得不利用一切女人。

虽说我国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但至少女性还有一个作为人的的基本权利。而在游牧民族看来,女人就是一种财产。

所以父亲的其他妻妾也都属于自己家的财产,按照财产父死子继的规定,妻妾们自然是不能嫁给别人而造成自己家的财产外流的。

结语

所以说正是这些游牧民族不同于我们农耕文明的生活环境,才让他们衍生出了这样在我们看来不符合常理生活习惯。

古话说得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生在草原那种较为恶劣环境下的游牧民族,从生存上看,他们的这种生活习性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