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这世上真的是无奇不有,大家相信吗?2010年,陕西省商洛市一位农民在自家后院挖出一个“铁疙瘩”,结果有人出价5万要买,他都不肯卖。
这听起来是不是让人觉得有些匪夷所思,然而这事却确确实实在现实中发生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李朝柱(化名),山西省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代街村村民,李朝柱是夜村镇当地一名普通的农民,平时主要以务农为生,家境贫寒,庄稼人靠天吃饭,李老汉勤勤恳恳,可即便如此,他也还是会有吃不饱饭的时候。
2010年4月,李朝柱像往常一样在自家后院翻土,结果在翻土的时候,他居然意外挖出了一个“铁疙瘩”以及数十根铜箭头,“铁疙瘩”已经锈迹斑斑,而且上面布满了划痕和泥土,铜箭头上面则布满了绿色的铜锈,甚至有些箭头已经断掉。
李朝柱数了一下,发现这批箭头大约有三十根,而“铁疙瘩”的重量为20斤左右,这些箭头都是三棱形的,属于古代文物,事实上,除了李朝柱家,在代街村还有许多村民的家中都挖出过不少文物。
代街村一共大约有70多户人家,几乎家家都有宝贝,每年陆陆续续都有文物贩子上村里来收购文物,所以,在代街村挖出文物来,真的不算什么新闻。
而自从李朝柱挖出“铁疙瘩”后,陆陆续续曾经有不少买家找上门来,纷纷表示要买下李朝柱挖到的“铁疙瘩”,有人开价1万元的,有开价3万的,最多的一次是一位来自温州的古董商人,一口价直接开出了5万元。
然而即便如此,李朝柱都不肯出手,李朝柱说他每年都有人找他求购,自己再等等,估计还会有人过来开出更高的价格,这叫待价而沽。
然而,等着等着,李朝柱没有等到买卖的商人,反而等来了商州区文管办的工作人员,文管办的工作人员查看了李朝柱挖到的“铁疙瘩”,初步判断为汉代的铁铧。
铁铧是古代的一种农耕具,在宋代时期,铁铧是装在耧车上用于疏松泥土用的,这种农耕具对于研究当地农耕文化具有重大意义。文管办的工作人员跟李老汉晓以大义,讲了诸多道理,最后还说,根据有关法律,从地里挖出的无主文物都归国家所有,希望李老汉配合。
然而李老汉也很倔,说什么都不愿意上交,没办法,村民不愿意上交,工作人员也不能抢,为了说服李老汉,工作人员提出要将奖励提高到5000元,然而即便如此,李老汉也仍旧不为所动。
之前曾经捐赠文物的一位村民听说后大发雷霆,说工作人员欺软怕硬,当初他主动上交也才只得到500元奖励,怎么遇上一个蛮横的主儿,奖励就涨到了5000元,真真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而至于为何代街村几乎每家每户都挖到过文物,专家解释说:
因为代街村位于丹江南岸三级台地之上,村子本身就是一座古城村的遗址,历史可以追溯至新石器时代,因此在代街村挖到文物,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了。
至于李老汉为什么不肯交出文物,他自己是这么解释的:
我自己挖出来的宝贝,就应该是我自己的,而且我也不打算买,只是打算自己留着,收藏起来,也没犯法,凭什么要没收。
由于李老汉坚持不肯上交,工作人员也拿他没办法,只得任老头继续留着。
大家对此怎么看?也可以在下方进行留言或评论,喜欢的朋友也可以在下方点一下关注哦!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超出人类认知的世界时刻都在发生。
鸟类横跨数千公里,只为寻找到合适的栖息地;闪闪发光的鱼类,照亮深不见底的大海;朦胧夜色中,耀眼的光芒划破星空跌落在天际……
虽然人类站在食物链顶端,但不能完美解释人类世界正在发生的各类现象。正如文章题目,普通木头原本是脆弱不堪,遇刀斧只能束手就擒。实际上,自然界中,有种木头能抵住刀斧砍,能抵住烈火烧,被用来当金属使用。
现代科学家把它称为木王,是木头界的王者,能和钢媲美。据史籍记载,进入冷兵器时期前,人们使用的武器由它制成,有部族靠它制成的武器成为地区统治者。它就是铁桦木,大自然的馈赠,植物界中的钢铁战士。
相信看到这里,大家都会有疑问,铁桦木的优点数不胜数,为何价值却不能与黄花梨和乌木等高端木种媲美?铁桦木的用途有哪些?为何没人用铁桦木造汽车?接下来,请带着这些疑问,阅读本文。
铁桦木简介我国传统文化中讲究万事万物,自然演化,相生相克。金木水火土是构成事物发展的五种基本元素,水金相生,火木相对,遇到火的木头只能成为炭。不过现实世界中,总有事物发展超越人的认识,当木头硬度高时,就能抵挡火烧斧劈。
铁桦木的优点一箩筐,但国内普通人对铁桦木的了解很有限。一方面铁桦木引种到我国历史短,只有百年时间,且对生长环境要求高。国内适合种植的只有几个地区,比如吉林、浙江等地,国外的种植地区集中在俄罗斯、日本和朝鲜等地。
另一方面铁桦木只能在某些特殊领域使用,比如航空航天,现实生活见到的概率不高。人类生活中经常见到的铁桦木是家具,还能被用来制作地板、纸浆、车船设备和胶合板等,但实际使用的人并不多。假如有机会亲眼见到铁桦木,就能感受到铁桦木的硬。
不过铁桦木虽然很硬,但和黄花梨、乌木这些高端木种还有很大区别。高端木种价值高不止是因具有实用性,而且还因其被皇宫贵族使用过,还因其在自然界中的稀缺性,更因其作为木头独有的神韵。同样的家具黄花梨高贵典雅,赏心悦目,铁桦木家具沉闷呆板,没有独有的韵味。
现阶段,相比其它的木头,铁桦木很特殊,具有极高的价值起点。不过供需关系决定市场价值,铁桦木供给能力短缺,主要被用作工业领域,需求增长疲软,整体价格很普通。
铁桦木的硬铁桦木最大的特点就是硬。研究表明,铁桦木的硬度是钢铁的一倍,是橡木的五倍,用来替代金属绰绰有余。
国外曾有人做过实验,把两块不同木头放入水中,铁桦木的沉底速度是普通木头的十倍,就意味着铁桦木的密度很高。我国榆木硬度高,人们常用榆木形容人的冥顽不灵,以此来表现性格中的轴。如果榆木形容的轴是1,那铁桦木形容的轴就是100。
同样是木头,铁桦木硬的原因有两点:一铁桦木生长条件苛刻,经常要遭受暴雨和狂风的攻击;二铁桦木生长周期长,世界上活得最长的铁桦树活了500年时间,不断的时间沉淀中让木质坚硬无比。茂密的森林中,几十米的铁桦木拔地而起,几百年时间不断汲取营养,缓慢生长,最终铸就比钢铁还硬的木质。
当然,铁桦木比钢铁硬指一般钢铁,而不是千锤百炼的优质钢铁。其实,古时候人们的冶炼技术并不成熟,所谓的钢铁只不过是劣质合金。当劣质合金遇到硬度极高的铁桦木就只能败下阵来,因此人们砍伐铁桦木时,就先用火烧,待木体发软,再用刀斧砍伐。现代社会中,人们利用机械工具砍伐的效率大幅提高。
铁桦木的困境机械式砍伐工具出现便利了人类,给铁桦树带来的是无穷的灾害。大规模的砍伐潮涌现,几百年的铁桦树被砍倒。几十年时间里,利益熏心的人类不间断砍伐,铁桦树成为濒危树种。
最近几年时间,我国东北地区重新重视铁桦树保护。一方面禁止大规模砍伐各类名贵树种,破坏生态环境,对现存的铁桦树进行保护。另一方面引进树种,进行人工种植,提高铁桦树的数量和规模。随着退耕还林和林区保护管理规定的实施,铁桦树正在迎来新的转折周期。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铁桦树真正成材需要数百年时间。或许现在栽下的铁桦树并不能享受它带来的福利,但千百年以后子孙们肯定会因铁桦树的存在而更幸福。相信,那时候,铁桦树的硬会被应用的更加广泛,得到人们的关注和认可。
回到开头的问题,为何没人用铁桦木造汽车。这其实是很复杂的问题,一方面人类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历程,木器时代过去以后是铁器,紧接着就是钢的使用。当钢铁时代到来,木材因其天然劣势,就被人们抛弃。另一方面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机械工业的发展,催生的机械是以钢铁为核心的产业,以木材为核心的产业就成为夕阳产业,比如家具制造行业。当从木器跳跃到钢铁,人们觉得是发展,但当钢铁回归到木器,人们只觉得是返祖。
最后想说:现在,虽然铁桦木造汽车还是天方夜谭,但说不定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铁桦木造车的梦想就能实现。当地球上的不可再生资源被利用完,能利用的就只剩下能再生的资源,硬度堪比钢铁的铁桦木或将迎来高光时刻。现实生活中,你见过比钢铁还硬的木头吗?
原著 恩格斯
一、史前各文化阶段
三个主要时代——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每一时代分为低级阶段、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
(一)蒙昧时代
1.低级阶段。这是人类的童年。人还住在自己最初居住的地方,即住在热带的或带的森林中。他们至少是部分地住在树上,只有这样才可以说明,为什么他们在大猛兽中间还能生存。他们以果实、坚果、根作为食物;音节清晰的语言的产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
2.中级阶段。从采用鱼类(我们把虾类、贝壳类及其他水栖动物都算在内)作为食物和使用火开始。这两者是互相联系着的,因为鱼类食物,只有用火才能做成完全可吃的东西。而自从有了这种新的食物以后,人们便不受气候和地域的限制了;他们沿着河流和海岸,居住迁徙。石器时代早期的粗制的、未加磨制的石器,即所谓旧石器时代的石器(这些石器完全属于或大部分都属于这一阶段)遍布于各大洲,就是这种迁徙的证据。新移居的地带,以及不断的活跃的探索欲,加上掌握了摩擦取火的本领,就提供了新的食物,这就是在热灰或烧穴(地灶)中煨烤的淀粉质的根和块茎,以及随着最初武器即棍棒和标枪的发明而间或取得的附加食物——猎物。由于食物来源经常没有保证,在这个阶段上大概发生了食人之风,这种风气,此后保持颇久。
3.高级阶段。从弓箭的发明开始。由于有了弓箭,猎物便成了通常的食物,而打猎也成了常规的劳动部门之一。弓、弦、箭已经是很复杂的工具,发明这些工具需要有长期积累的经验和较发达的智力,因而也要同时熟悉其他许多发明。
已经有定居而成村落的某些萌芽,以及对生活资料生产的某种程度的掌握,如:木制的容器和用具,用韧皮纤维做成的手工织物(没有织机),用韧皮或芦苇编成的篮子,以及磨制的(新石器时代的)石器。火和石斧通常已经使人能够制造独木舟,有的地方已经使人能够用方木和木板来建筑房屋了。例如,在美洲西北部的印第安人中间,我们就可以看到这一切进步,这些印第安人虽然已经使用弓和箭,但还不知道制陶术。弓箭对于蒙昧时代,正如铁剑对于野蛮时代和火器对于文明时代一样,乃是决定性的武器。
(二)野蛮时代
1.低级阶段。从学会制陶术开始。可以证明,在许多地方,也许是在一切地方,陶器的制造都是由于在编制的或木制的容器上涂上粘土使之能够耐火而产生的。在这样做时,人们不久便发现,成型的粘土不要内部的容器,同样可以使用。
野蛮时代的特有的标志,是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植物的种植。东大陆,即所谓旧大陆,差不多有着一切适于驯养的动物和除一种以外一切适于种植的谷物;而西大陆,即美洲,在一切适于驯养的哺乳动物中,只有羊驼一种,并且只是在南部某些地方才有;而在一切可种植的谷物中,也只有一种,但是最好的一种,即玉蜀黍。由于自然条件的这种差异,两个半球上的居民,从此以后,便各自循着自己独特的道路发展,而表示各个阶段的界标在两个半球也就各不相同了。
2.中级阶段。在东大陆,是从驯养家畜开始;在西大陆,是从靠灌溉之助栽培食用植物以及在建筑上使用土坯(即用阳光晒干的砖)和石头开始。
在西大陆,印第安人(凡是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看到的都属于这种印第安人),已经知道在园圃里种植玉蜀黍、可能还有南瓜、甜瓜及其他园圃植物的某种方法,这些东西构成他们食物的极为重要的部分;他们住在木造的房子里,村落用木栅围起来。墨西哥人、中美洲人和秘鲁人,当他们被征服时,已经处于野蛮时代中级阶段:他们住的房屋是用土坯或石头造成的,类似城堡,并且在人工灌溉的园圃内种植玉蜀黍和其他各种依所住地区和气候而不同的食用植物,这些东西是他们食物的主要来源,他们甚至已经驯养了某几种动物:墨西哥人饲养火鸡及其他禽类,秘鲁人饲养羊驼。而且,他们还知道了金属的加工——唯有铁除外,因此他们还仍然不得不使用石制的武器和工具。西班牙人的征服打断了他们的任何进一步的独立发展。
在东大陆,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是从驯养供给乳和肉的动物开始的,而植物的种植,在这里似乎直到这一时期的晚期还不为人所知。牲畜的驯养和繁殖以及较大规模的畜群的形成,看来是使雅利安人和闪米特人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的原因。在欧亚两洲的雅利安人中间,家畜的名称还是共通的;而栽培植物的名称却几乎完全不同。
畜群的形成,在适于畜牧的地方导致了游牧生活:闪米特人在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的草原上,雅利安人在印度、以及奥克苏斯河及药杀水、顿河和第聂伯河的草原上。动物的驯养,最初大概是在这种牧区的边缘上实行的。闪米特人和雅利安人已经能够通过谷物的种植,在亚洲西部的和欧洲的森林地带这种不大适宜的土壤上养活他们的牲畜,谷物的种植在这里起初是由牲畜饲料的需要所引起的,只是到了后来,才成为人类食物的重要来源。
雅利安人和闪米特人这两个种族的卓越的发展,或许应归功于他们的丰富的肉乳食物,特别是这种食物对于儿童发育的有利影响。的确,不得不几乎专以植物为食的新墨西哥的普韦布洛印第安人,他们的脑子比那些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而吃肉类和鱼类较多的印第安人的脑子要小些。不管怎样,在这个阶段上,食人之风正在逐渐消失,仅仅当作一种宗教活动或巫术(在这里差不多是一回事)而保存着。
3.高级阶段。从铁矿石的冶炼开始,并由于拼音文字的发明及其应用于文献记录而过渡到文明时代。首先,我们在这里初次看到了带有铁铧的用牲畜拉的犁;有犁以后,大规模耕种土地,即田野农业,从而生活资料在当时条件下实际上无限制地增加,便都有可能了;从而也能够清除森林使之变为耕地和牧场了,这一点,如果没有铁斧和铁锹,也不可能大规模进行。但这样一来,人口也开始迅速增长起来,稠密地聚居在不大的地域内。而在田野农业产生以前,除非有极其特殊的条件才能把50万人联合在一个统一的中央领导之下;这样的事大概从来都没有过。
(三)人类社会分期
蒙昧时代是以获取现成的天然产物为主的时期;人工产品主要是用作获取天然产物的辅助工具。
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
文明时代是学会对天然产物进一步加工的时期,是真正的工业和艺术的时期。
二、家庭
人类是由动物进化而来,因此早期的人类的家庭形式必然和哺乳动物的生活形式一样。杂交群婚,早期没有血亲、近亲概念,只要是异性就可以交配繁衍。即整个群体的所有男性和所有女性都互为夫妻。由于血亲繁殖、近亲繁殖对种群规模造成限制,逐步演变为排除血亲的家庭方式。
(一)血缘家庭
这是家庭的第一个阶段。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照辈份来划分的:在家庭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和祖母,都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而他们的子女,即第一个集团的曾孙子女们,又构成第四个圈子。
这一家庭形式中,仅仅排斥了祖先和子孙之间、双亲和子女之间互为夫妻的权利和义务(用现代的说法)。同胞兄弟姊妹、从(表)兄弟姊妹、再从(表)兄弟姊妹和血统更远一些的从(表)兄弟姊妹,都互为兄弟姊妹,正因为如此,也一概互为夫妻。兄弟姊妹的关系,在家庭的这一阶段上,也自然而然地包括相互的性关系。
这种家庭的典型形式,应该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姊妹,也互为夫妻。
(二)普那路亚家庭
如果说家庭组织上的第一个进步在于排除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相互的性关系,那么,第二个进步就在于对于姊妹和兄弟也排除了这种关系。
这一进步是逐渐实现的,大概先从排除同胞的(即母方的)兄弟姊妹之间的性关系开始,起初是在个别场合,以后逐渐成为惯例(在夏威夷群岛上,在本世纪尚有例外),最后甚至禁止旁系兄弟姊妹之间的结婚,用现代的称谓来说,就是禁止同胞兄弟姊妹的子女、孙子女以及曾孙子女之间结婚。
具体来说,我母亲的姊妹的子女,依然是我母亲的子女,同样,我父亲的兄弟的子女,也依然是我父亲的子女,他们全都是我的兄弟姊妹;但是我母亲的兄弟的子女,现在都是我母亲的内侄和内侄女,我父亲的姊妹的子女,现在都是我父亲的外甥和外甥女,而他们全都是我的表兄弟和表姊妹了。
由于社会禁止兄弟姊妹之间的性关系,有一些人像过去一样,相互之间依然是(血统较远的)兄弟姊妹,另一些人即一方面兄弟的子女和另一方面姊妹的子女,再也不能是兄弟姊妹,再也不能有共同的双亲了——无论是共同的父亲,共同的母亲,或是共同的父母;因此,在这里,第一次发生了分为外甥和外甥女、内侄和内侄女、表兄弟和表姊妹这一类别的必要。
(三)对偶制家庭
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于这个女子来说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最主要的丈夫。
在这一阶段上,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共同生活;由于经济的原因,很少有实行多妻制的;同时,在同居期间,多半都要求妇女严守贞操,要是有了通奸的情事,便残酷地加以处罚。然而,婚姻关系是很容易由任何一方解除的,而子女像以前一样仍然只属于母亲。
在这种越来越排除血缘亲属结婚的事情上,自然选择的效果也继续表现出来。没有血缘亲属关系的氏族之间的婚姻,生育出在体质上和智力上都更强健的人种;这样,实行氏族制度的部落便必然会对落后的部落取得上风,或者带动它们来仿效自己。
由此可见,原始历史上家庭的发展,就在于不断缩小最初包括整个部落、其内部盛行两性共同婚姻的那个范围。由于次第排斥亲属通婚(起初是血统较近的,后来是血统越来越远的亲属,最后甚至是仅有姻亲关系的),任何群婚形式终于在实际上成为不可能的了,结果,只剩下一对暂时松散地结合的配偶,一旦解体整个婚姻就终止的分子。
当时实行的制家户经济,家族财产是公有的,个人只有劳动工具、畜群等,由于母权制意味着妇女在家内的统治,正如在不能确认生身父亲的条件下只承认生身母亲意味着对妇女即母亲的高度尊敬一样。
“当时的人类住在老式长屋〈包含几个家庭的制家户经济〉中的时候……那里总是由某一个氏族占统治地位,因此妇女是从别的氏族中招来丈夫的……通常是女方在家中支配一切;贮藏品是公有的;但是,倒霉的是那种过于怠惰或过于笨拙因而不能给公共贮藏品增加一分的不幸的丈夫或情人。不管他在家里有多少子女或占有多少财产,仍然要随时听候命令,收拾行李,准备滚蛋。对于这个命令,他不可有反抗的企图;他无法在这栋房子里住下去,他非回到自己的氏族去不可;或者像他们通常所做的那样,到别的氏族重新结婚。妇女在氏族里,乃至一般在任何地方,都有很大的势力。有时,她们可以毫不犹豫地撤换酋长,把他贬为普通的战士。”
(四)对偶制家庭的灭亡
1.游牧业的发展
直到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固定的财富差不多只限于住房、衣服、粗糙的装饰品以及获得食物和制作食物的工具:小船、武器、最简单的家庭用具。天天都要重新获得食物。
在旧大陆,家畜的驯养和畜群的繁殖,开发出前所未有的财富的来源,并创造了全新的社会关系。游牧业发展使得人类有了马、骆驼、驴、牛、绵羊、山羊和猪等畜群,这些财产,只须加以看管和最简单的照顾,就可以越来越多地繁殖起来,供给非常充裕的乳肉食物。以前一切获取食物的方法,现在都退居次要地位了;打猎在从前曾经是必需的,如今也成了一种奢侈。
2.奴隶制度的发明
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人的劳动力还不能提供超出维持它的费用的显著的盈余,奴隶是没有价值的。所以,男子被杀死或者被当作兄弟编入胜利者的部落;妇女则作为妻子,或者把她们同她们的尚存的子女一起收养入族。由于采用牲畜繁殖、金属加工、纺织以及最后田野耕作,情况就改变了。正如以前容易得到的妻子现在具有了交换价值而可以购买一样,劳动力也发生了同样的变化,特别是在畜群完全转归家庭所有以后。家庭人口并不像牲畜那样迅速繁殖。现在需要有更多的人来看管牲畜;为此正可以利用被俘虏的敌人,何况这些敌人像牲畜一样,也是可以继续繁殖的。
3.私有制的继承
史前时期人口是极其稀少的;只有在部落的居住地才比较稠密,在这种居住地的周围,首先是一片广大的狩猎地带,其次是把这个部落同其他部落隔离开来的中立的防护森林。分工是纯粹自然产生的;它只存在于两性之间。男子作战、打猎、捕鱼,获取食物的原料,并制作为此所必需的工具。妇女管家,制备衣食——做饭、纺织、缝纫。男女分别是自己活动领域的主人:男子是森林中的主人,妇女是家里的主人。男女分别是自己所制造的和所使用的工具的所有者:男子是武器、渔猎用具的所有者,妇女是家内用具的所有者。家户经济是制的,包括几个、往往是许多个家庭凡是共同制作和使用的东西,都是共同财产:如房屋、园圃、小船。
按照当时家庭内的分工,丈夫的责任是获得食物和为此所必需的劳动工具,从而,他也取得了劳动工具的所有权;在离婚时,他就随身带走这些劳动工具,而妻子则保留有她的家庭用具。所以,根据当时社会的习惯,丈夫也是食物的新来源即家畜的所有者,而后来又是新的劳动工具即奴隶的所有者。但是根据同一社会的习惯,他的子女却不能继承他的财产,因为关于继承问题会出现以下的情形。
根据母权制,就是说,当世系还是只按女系计算的时候,并根据氏族内最初的继承习惯,氏族成员死亡以后早先是由他的同氏族亲属继承的。财产必须留在氏族以内。最初,由于财物不多,在实践上大概总是转归最亲近的同氏族亲属所有,就是说,转归母方的血缘亲属所有。但是,男性死者的子女并不属于死者的氏族,而是属于他们的母亲的氏族;最初他们是同母亲的其他血缘亲属共同继承母亲的,后来,可能就首先由他们来继承了;不过,他们不能继承自己的父亲,因为他们不属于父亲的氏族,而父亲的财产应该留在父亲自己的氏族内。所以,畜群的所有者死亡以后,他的畜群首先应当转归他的兄弟姊妹和他的姊妹的子女所有,或者转归他母亲的姊妹的后代所有。他自己的子女则被剥夺了继承权。
4.母权制的被推翻
因此,随着财富的增加,财富便一方面使丈夫在家庭中占据比妻子更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又产生了利用这个增强了的地位来废除传统的继承制度使之有利于子女的原动力。但是,当世系还是按母权制来确定的时候,这是不可能的。因此,必须废除母权制,而它也就被废除了。这并不像我们现在所想象的那样困难,因为这一革命——人类所经历过的最深刻的革命之一,——并不需要侵害到任何一个活着的氏族成员。氏族的全体成员都仍然能够和以前一样。只要有一个简单的决定,规定以后氏族男性成员的子女应该留在本氏族内,而女性成员的子女应该离开本氏族,转到他们父亲的氏族中去就行了。这样就废除了按女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母系的继承权,确立了按男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父系的继承权。
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这种家庭形式表示着从对偶婚向专偶婚的过渡。为了保证妻子的贞操,从而保证子女出生自一定的父亲,妻子便落在丈夫的绝对权力之下了;即使打死了她,那也不过是行使他的权利罢了。
(五)专偶制家庭
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有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而确定这种生父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专偶制家庭和对偶制不同的地方,就在于婚姻关系要牢固得多,这种关系现在已不能由双方任意解除了,通例只有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赶走他的妻子。对于男子说来仍不过是他的婚生的嗣子的母亲、他的最高的管家婆和女奴隶的总管而已,他可以随意纳这些女奴隶为妾,而且事实上也是这样做的。正是奴隶制与专偶制的并存,正是完全受男子支配的年轻美貌的女奴隶的存在,使专偶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专偶制。这种性质它到现在还保存着。
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由于大量财富集中于男子之手,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而且这种财富必须传给这一男子的子女,而不是传给其他人的子女。为此,就需要妻子方面的专偶制,而不是丈夫方面的专偶制,以生育只可能是他自己的并且应当能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所以这种妻子方面的专偶制根本不妨碍丈夫的公开的或秘密的多偶制。
(六)公有制对对偶制的影响
现代社会变革至少将把绝大部分耐久的、可继承的财富——生产资料——变为社有,从而把这一切传授遗产的关切减少到最低限度。这样一来,男子的地位无论如何要发生很大的变化。而妇女的地位,一切妇女的地位也要发生很大的转变。随着生产资料转归公有,个体家庭就不再是社会的经济单位了。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情;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无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因此,对于“后果”的担心也就消除了,这种担心在今天成了妨碍少女毫无顾虑地委身于所爱的男子的最重要的社会因素——既是道德的也是经济的因素。
男子将不能用金钱或其他社会权力手段去买得妇女的献身;而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或者由于担心经济后果而拒绝委身于她所爱的男子。这样的人们一经出现,对于今日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做的一切,他们都将不去理会,他们自己将做出他们自己的实践,并且造成他们的据此来衡量的关于各人实践的社会舆论——如此而已。
三、氏族
在一切形式的群婚家庭中,谁是某一个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但谁是孩子的母亲则是确定的。即使母亲把共同家庭的一切子女都叫作自己的子女,对于他们都担负母亲的义务,但她仍然能够把她自己亲生的子女同其余一切子女区别开来。由此可知,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也只承认女系。这种只从母亲方面确认世系的情况和由此逐渐发展起来的继承关系叫作母权制。
如果我们现在从普那路亚家庭中取它的两个典型集团之一,她们全体有一个共同的女始祖;由于世系出自同一个女始祖,后代的所有女性每一代都是姊妹。但是,这些姊妹的丈夫们,再也不能是她们的兄弟,从而不能是出自这个女始祖的,因而也不包括在血缘亲属集团即后来的氏族以内了;然而,他们的子女却属于这个集团,因为只有唯一确知的母方世系才具有决定的作用。一切兄弟和姊妹间,甚至母方最远的旁系亲属间的性关系的禁规一经确立,上述的集团便转化为氏族了,换言之,即组成一个确定的、彼此不能结婚的女系血缘亲属集团;从这时起,这种集团就由于其他共同的社会的和宗教的设施而日益巩固起来,并且与同一部落内的其他氏族区别开来了。并且依照这种婚姻中必然占统治地位的观念而构成一个确定的女始祖即氏族创立者的公认后代的人,都是这种氏族的成员,这样就组成了氏族。
(一)氏族内的习俗
1.氏族选举一个酋长(平时的首脑)和一个酋帅(军事领袖)。酋长必须从本氏族成员中选出,他的职位在氏族内世袭,一旦出缺,必须立刻重新补上;军事领袖,也可以从氏族以外的人中选出并且有时可以暂缺。由于奉行母权制,因而酋长的儿子属于别一氏族,所以从不选举前一酋长的儿子做酋长,而是往往选举他的兄弟做酋长,或者选举他的姊妹的儿子做首长。所有的人,无论男女,都参加选举。不过选举须经各个氏族确认。酋长在氏族内部的权力,是父亲般的、纯粹道义性质的;他手里没有强制的手段。酋帅仅仅在出征时才能发号施令。
2.氏族可以任意罢免酋长和酋帅。这仍是由男女共同决定的。被罢免的人,此后便像其他人一样成为普通战士,成为私人。此外,部落议事会也可以甚至违反氏族的意志而罢免酋长。
3.氏族的任何成员都不得在氏族内部通婚。这是氏族的根本规则,维系氏族的纽带;这是极其肯定的血缘亲属关系的否定表现,赖有这种血缘亲属关系,它所包括的个人才成为一个氏族。
4.死者的财产转归其余的同氏族人所有,它必须留在氏族中。因为遗留的东西为数很少,所以他的遗产就由他最近的同氏族亲属分享;男子死时,由他的同胞兄弟、姊妹以及母亲的兄弟分享;妇女死时,由她的子女和同胞姊妹而不是由她的兄弟分享。根据同一理由,夫妇不能彼此继承,子女也不得继承父亲。
5.同氏族人必须互相援助、保护,特别是在受到外族人伤害时,要帮助报仇。个人依靠氏族来保护自己的安全,而且也能做到这一点;凡伤害个人的,便是伤害了整个氏族。因而,从氏族的血族关系中便产生了血族复仇的义务。假使一个氏族成员被外族人杀害了,那么被害者的全氏族就有义务实行血族复仇。起初是试行调解;行凶者的氏族议事会开会,大抵用道歉与赠送厚礼的方式,向被害者的氏族的议事会提议和平了结事件。如果提议被接受,事情就算解决了。否则,受害的氏族就指定一个或几个复仇者,他们的义务就是去追寻行凶者,把他杀死。如果这样做了,行凶者的氏族也没有诉怨的权利,事情就算了结了。
6.氏族有固定的人名或几套人名,在全部落内只有该氏族才能使用这些人名,因此,氏族个别成员的名字,也就表明了他属于哪一氏族。氏族的人名一开始就自行带来氏族的权利。
7.氏族可以接纳外人入族,并用这个办法吸收他们为整个部落的成员。这样,未杀死的俘虏,由于被一个氏族接纳入族,就成为部落的成员,从而获得了氏族和部落的一切权利。接纳外人入族的事情,是根据氏族的个别成员的提议而实行的:男子可以提议接纳外人为兄弟或姊妹;女子可以提议接纳外人为自己的孩子;为了确认这种接纳,必须举行入族仪式。个别因特殊情形而人丁不旺的氏族,常常由于大批接纳别一氏族(得到它的同意)的人入族而重新兴旺起来。
8.氏族有专有的宗教祭祀,各个氏族的酋长和酋帅,由于他们的职位,都被列在“信仰守护人”以内,而执行祭司的职能。
9.氏族有着共同的墓地。每一氏族都独成一排,所以,总是把母亲而不是把父亲和孩子埋在一排。而在死者的全氏族都要参加葬仪,营造坟墓,致悼词等等。
10.氏族有议事会,它是氏族的一切成年男女享有平等表决权的集会。这种议事会选举、罢免酋长和酋帅,以及其余的“信仰守护人”;它作出为被杀害的氏族成员接受赎罪献礼(杀人赔偿金)或实行血族复仇的决定;它收养外人加入氏族。总之,它是氏族的最高权力机关。
(二)胞族
在许多有五六个以上氏族的部落中间,每三四个或更多的氏族联合成一个特殊的集团,叫作Phratrie(胞族)。这种胞族大抵是当初由部落成的最初的氏族;因为在氏族内部禁止通婚的情况下,每个部落必须至少包括两个氏族才能独立存在。随着部落的增殖,每个氏族又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氏族,这些氏族如今也作为单个的氏族而存在;而包括一切女儿氏族的最初的氏族,则作为胞族继续存在。
这个新组织扎下根以后,便根据需要而改变;要是某一胞族的一些氏族灭亡了,那么为均衡起见,有时就从别的胞族中拨几个氏族去补充它。
胞族之间负有以下的职能:(1)胞族间互相竞争,互相支持。(2)在部落议事会上,每个胞族的酋长和军事领袖坐在一起,两个胞族彼此相对,每个发言者都面对各胞族的代表讲话,把他们当作特别的团体。(3)如果部落内发生杀人事件,而行凶者与被害者不属于同一个胞族时,被害者的氏族往往诉诸自己的兄弟氏族;于是这些氏族就举行胞族议事会,把对方胞族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交涉,使对方胞族也召集自己的议事会,以谋求事件的解决。因此,在这里,胞族又以最初的氏族的资格出现,并且比它派生的较微弱的单个氏族更有获胜的希望。(4)在重要人物死亡时,对方胞族办理安葬和丧礼,而死者胞族的成员则以死者的近亲服丧人资格参与葬仪。酋长死时,对方胞族将出缺一事通知联盟议事会。(5)在选举酋长时,胞族议事会也出面参预。兄弟氏族对选举的确认,被认为是一种当然的事情;但另一个胞族的氏族则可能提出异议。在这种情况下,这个胞族的议事会即召开会议;如果议事会认为异议是正当的,选举就算无效。(6)共同的宗教仪式,由两个宗教团体举行的;新会员入会时还举行正式的入会的仪式;两个胞族中各有一个这样的团体。(7)共同的军事单位,在作战时各成一队,各穿自己的制服,有自己的旗帜和自己的首领。
(三)部落
正如几个氏族组成一个胞族一样,几个胞族就古典形式来说则组成一个部落;而那些大大衰微的部落则往往没有胞族这种中间环节。部落通常有以下的特征:
1.有自己的地区和自己的名称。每一部落除自己实际居住的地方以外,还占有相当大的地区供打猎和捕鱼之用。在这个地区之外,还有一块广阔的中立地带,一直延伸到邻近部落的地区边上;在语言接近的各部落中间,这种中立地带比较狭小,在语言不接近的各部落中间,中立地带比较宽大。由这种不确定的疆界隔开的地区,乃是部落的公有土地,而为相邻部落所承认,并由部落自己来防卫,以免他人侵占。疆界的不确定,多半仅在人口大量增加的时候,才会在实际上感到不方便。部落的名称,看来多半是偶然发生,而不是有意选择的。随着时间的进展,往往一个部落被邻近各部落取了另外的名称,与该部落自己使用的名称不同,像德意志人的最初的历史上的总称“日耳曼人”是由克尔特人给他们取的一样。
2.有独特的、仅为这个部落所用的方言。事实上,部落和方言在实质上范围是一致的;因而形成新部落与新方言的事情,不久以前还在美洲发生,即至今日,也未必完全停止。在两个衰落的部落合而为一的地方,有时例外地在同一个部落内说着两种极为相近的方言。
3.有隆重委任氏族所选出的酋长和军事领袖的权利。
4.有罢免他们的权利,甚至可以违反他们氏族的愿望而罢免他们。由于这些酋长和军事领袖都是部落议事会的成员,部落对待他们有这种权利是当然的。凡已经组成部落联盟而且一切部落都有代表参加联盟议事会的地方,上述权利便转归联盟议事会了。
5.有共同的宗教观念(神话)和崇拜仪式。
6.有管理公共事务的部落议事会。它是由各个氏族的酋长和军事领袖组成的——这些人是氏族的真正代表,因为他们是随时都可以罢免的;议事会公开开会,四周围着其余的部落成员,这些成员有权加入讨论和发表自己的意见;决议则由议事会作出。按照通例,每个出席的人都可以随意发表意见,妇女也可以通过她们所选出的演说人陈述自己的意见。部落议事会特别负有调整同其他部落的关系的责任;它接待和派遣使者,宣战及媾和。要是发生战争,大多由志愿者去作战。在原则上,每一个部落只要没有同其他部落订立明确的和平条约,它同这些部落便都算是处在战争状态。反对这种敌人的军事行动,大多由一些优秀的战士来组织;这些战士发起一个战争舞蹈,凡参加舞蹈的人,就等于宣告加入了出征队,队伍便立刻组织起来,即刻出动。部落的领土若被侵犯,其防卫也大多由志愿者来担任。这种队伍的出发和归来,总要举行公共的典礼。这种出征并不需要得到部落议事会的同意,没有人去征求这种同意,也没有人给予这种同意。
7.在有些部落中间,有一个最高的首领,但他的权力很小。他是酋长之一,当需要紧急行动时,他应当在议事会召集会议作出最后决定之前采取临时的措施。这是一种具有执行权力的官员的微弱萌芽,不过它在进一步发展方面多半都没有结果;这种官员,如我们在后面将要看到的,虽不是到处,但在大多数场合,都是由最高军事首长发展来的。
(四)部落联盟
亲属部落间的联盟,常因暂时的紧急需要而结成,随着这一需要的消失即告解散。但在个别地方,最初本是亲属部落的一些部落从分散状态中又重新团结为永久的联盟,这样就朝民族[Nation]的形成跨出了第一步。
联盟的基本特点如下:
1.血缘亲属部落以完全平等和在部落的一切内部事务上的独立为基础,结成永世联盟。这种血缘亲属关系是联盟的真实基础。
2.联盟的机关是联盟议事会,地位和威信平等的酋长组成;这个议事会对联盟的一切事务作最后的决定。
3.酋长在联盟成立时,被分配在各部落和氏族中,担任专为联盟目的而设立的新的公职。当出缺时,有关的氏族便重新进行选举,同时有关的氏族也可以随时罢免他们;不过委任权则属于联盟议事会。
4.联盟的这些酋长们,在他们各自的部落中也是酋长,享有参加部落议事会和表决的权利。
5.联盟议事会的一切决议,须经全体一致通过。
6.表决是按部落举行的,这样,每个部落以及每个部落内的议事会全体成员,都必须一致赞成,决议才算有效。
7.部落议事会中每一个都可以召集联盟议事会,但联盟议事会本身不得自行召集。
8.会议在聚集起来的民众面前公开举行,每个人都可以发言;但只有议事会才能作决定。
9.联盟没有一长制首长,即没有主掌执行权的首脑。
10.联盟有两个具有平等职能和平等权力的最高军事首长(类似斯巴达人的两“王”,罗马的两执政官)。
(五)氏族社会形态
氏族作为社会单位出现以后,氏族、胞族和部落这整个社会组织就怎样以几乎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因为是天然性)从这种单位中发展出来。这三种集团代表着不同层次的血缘亲属关系,每个都是闭关自守,自己的事情自己管理,但是又互相补充。
而这种十分单纯质朴的氏族制度是一种多么美妙的制度呵!没有大兵、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方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而一切都是有条有理的。一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人的全体即氏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氏族相互解决;血族复仇仅仅当作一种极端的、很少应用的威胁手段;我们今日的死刑,只是这种复仇的文明形式,而带有文明的一切好处与弊害。虽然当时的公共事务比今日多得多,——家户经济是由一组家庭按照制共同经营的,土地是全部落的财产,仅有小小的园圃归家户经济暂时使用,——可是,丝毫没有今日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关。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不会有贫穷困苦的人,因为制的家户经济和氏族都知道它们对于老年人、病人和战争残废者所负的义务。大家都是平等、自由的,包括妇女在内。他们还不曾有奴隶;奴役异族部落的事情,照例也是没有的。
在没有分化为不同的阶级以前,人类和人类社会就是如此。
四、国家
(一)氏族瓦解
1.由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促进了财产积累于家庭中,并且使家庭变成一种与氏族对立的力量;通过世袭贵族和王权的最初萌芽的形成,对社会制度发生反作用;
如前面所述,随着奴隶制的建立,畜牧业、农业因为有大量的劳动力而取得了发展。由子女继承财产的父权制,促进了财产积累于家庭中,因此财产能够一代代继承和增殖,最终家庭财产已经远远超出氏族的共有财产。随着土地分配给家庭使用,氏族的公有制彻底转变成家庭私有制,家庭已经无需氏族提供庇护即可生存发展,富有的家庭甚至可以利用其财产影响其他氏族成员,从而获得长期担任氏族公职的权力,最终形成世袭贵族和“王”。
2.奴隶制起初虽然仅限于俘虏,但已经开辟了奴役同部落人甚至同氏族人的前景,破坏氏族内部以血缘形成的成员之间平等关系;
债务契约和土地抵押(雅典人已经发明了抵押办法)既不理会氏族,也不理会胞族。而旧的氏族制度既不知有货币,也不知有贷款,更不知有货币债务。因此,贵族的日益扩展的货币统治,为了保护债权人对付债务人,为了使货币所有者对小农的剥削神圣化,也造成了一种新的习惯法。
土地私有后农民因天灾人祸,粮食歉收的情况下,向贵族借贷度日。来年如果情况没有改善,土地大半都因未按期付还押款或利息而出售,归贵族者所有了;农民只要被允许作佃户租种原地,能得自己劳动生产品的六分之一以维持生活,把其余六分之五作为地租交给新主人,那他就谢天谢地了。不仅如此,如果出卖土地所得的钱不够还债,或者债务没有抵押保证,那么债务人便不得不把自己的子女出卖到国外去做奴隶,以偿还债务。父亲出卖子女——这就是父权制和专偶制的第一个果实!要是吸血鬼还不满足,那么他可以把债务人本身卖为奴隶。
货币和已成为压制人民自由的主要手段。
3.古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已经逐渐蜕变为在陆上和海上为攫夺牲畜、奴隶和财宝而不断进行的抢劫,变为一种正常的营生。部落联盟有最高军事首长,主要从事掠夺和抢劫。在战争中往往伴随着俘虏被释放作为部落的奴隶。这些奴隶一般处于低微地位,因为他们不能属于任何氏族,而在军事首长的手下,能力突出的奴隶则在历次战争中的表现,却往往获得高官、财富和荣誉。博得了声誉的军事领袖,在自己周围集合一队掠夺成性的青年人,他们对他个人必须忠诚,而他对他们亦然。首领供给吃喝并奖赏他们,把他们编成等级;对于小规模的征战,他们充当卫队和随时可以战斗的队伍;对于大规模的征战,他们是现成的军官团。由此军事首长逐步形成了“王”,架空了部落酋长的职权。氏族酋长议事会已经不能召集了,被国王的固定亲信所代替;旧的人民大会还继续存在着做做样子,但是也越来越变成纯粹是下级军事首长和新贵的会议。
4.各氏族和胞族的成员相互杂居,氏族难以管理其地区内其他氏族成员。社会分工逐渐形成不同的行业,行业利益与氏族利益难以兼顾。随着工业和交换的进一步发展,各种生产部门——农业、手工业(在手工业内又有无数行业)、商业、航海业等——之间的分工日益充分地发展起来;居民现在依其职业分成了相当稳定的集团;其中每个集团都有好多新的共同的利益,这种利益在氏族或胞族内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因而就需要创设新的公职来处理这种利益。
奴隶的数量已经大大增加,那个时候肯定就已经远远超过氏族人口的数量;氏族制度最初并没有奴隶制,因而也就没有控制这大批非自由人的手段。最后,贸易把许多外地人吸引到来,这些外地人是为了易于赚钱而定居这里的;按照旧制度,他们既没有权利,也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尽管有传统的容忍精神,他们仍然是人民中间令人不安的异己分子。
因部落战争征服而扩大了的地区上的人口日益增加;增加的人口中一部分是外来移民,一部分是被征服地区。所有这些新的国民(关于被保护民的问题,这里暂且不谈),都处在旧的氏族和部落之外,因而,不是原来的氏族人民组成部分。
他们是人身自由的人,可以占有地产,必须纳税和服兵役。可是他们不能担任任何官职;既不能参加氏族大会,也不能参与征服得来的土地的分配。他们构成被剥夺了一切公权的平民。由于他们的人数不断增加,由于他们参加过部落战争,于是就成了一种同这时根本禁止增加外人的旧氏族制度相对抗的可怕力量了。
(二)国家的产生
1.阶级的产生
以居住地而不是氏族划分成员;以阶级划分成员;以行业划分成员;
部落联盟根据社会管理需要,设立一个中央管理机关,以前由各部落独立处理的一部分事务,被宣布为共同的事务,而移交给共同的议事会管辖了,跨出了摧毁氏族制度的第一步。全体人民,不问氏族、胞族或部落,一概分为贵族、农民和手工业者三个阶级,并赋予贵族以担任公职的独占权。这些做法首先表明,由一定家庭的成员担任氏族公职的习惯,已经变为这些家庭担任公职的无可争辩的权利;这些因拥有财富而本来就有势力的家庭,开始在自己的氏族之外联合成一种独特的特权阶级;而刚刚萌芽的国家,也就使这种霸占行为神圣化。其次,它表明,农民和手工业者之间的分工已经如此牢固,以致以前氏族和部落的划分在社会意义方面已不是最重要的。最后,它宣告了氏族社会和国家之间的不可调和的对立;建立国家的最初企图,就在于破坏氏族的联系,其办法就是把每一氏族的成员分为特权者和非特权者,把非特权者又按照他们的职业分为两个阶级,从而使之互相对立起来。
2.警察、军队等暴力机构的形成
前面已经说过,在部落战争和掠夺战争中已经成长起来的部落军事首领已经形成了常设性的军队,而且架空了部落议事会的职能。它们被用来抵御外敌和压制当时已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奴隶。对起初只不过作为警察而存在,警察和国家一样古老,不过,却是由奴隶组成的。这种警察职务,在自由的氏族人民看来是非常卑贱的,以致他们宁愿让武装的奴隶逮捕自己,而自己却不肯去干这种丢脸的工作。
阶级对立,已经不再是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对立,而是奴隶和自由民之间的对立,被保护民和公民之间的对立了。以雅典全盛时期为例,自由公民的总数,连妇女和儿童在内,约为9万人,而男女奴隶为365000人,被保护民——外地人和被释奴隶为45000人。这样,每个成年的男性公民至少有18个奴隶和2个以上的被保护民。大量奴隶的存在,是由于许多奴隶在监工的监督下在手工工场,在大房间内一起工作。但是,随着商业和工业的发展,发生了财富积累和集中于少数人手中以及大批自由公民贫困化的现象;摆在自由公民面前的只有两条道路:或者从事手工业去跟奴隶劳动竞争,而这被认为是可耻的、卑贱的职业,而且也不会有什么成效;或者就变成穷光蛋。奴隶和自由民的数量对比越来越悬殊,需要警察、军队等暴力机关维护人数越来越少的自由民的利益,镇压越来越多的奴隶的反抗。
(三)国家产生的解读
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确切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国家和旧的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由血缘关系形成和联结起来的旧的氏族公社已经很不够了,这多半是因为它们是以氏族成员被束缚在一定地区为前提的,而这种束缚早已不复存在。地区依然,但人们已经是流动的了。因此,按地区来划分就被作为出发点,并允许公民在他们居住的地方实现他们的公共权利和义务,不管他们属于哪一氏族或哪一部落。这种按照居住地组织国民的办法是一切国家共同的。
第二个不同点,是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公共权力已经不再直接就是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了。这个特殊的公共权力之所以需要,是因为自从社会为阶级以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了。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这些东西都是以前的氏族社没有的。在阶级对立还没有发展起来的社会和偏远的地区,这种公共权力可能极其微小,几乎是若有若无的,但是,随着国内阶级对立的尖锐化,随着彼此相邻的各国的扩大和它们人口的增加,公共权力就日益加强。
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官吏既然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制度的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他们作为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的代表,必须用特别的法律来取得尊敬,凭借这种法律,他们享有了特殊神圣和不可侵犯的地位。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此外,在历史上的大多数国家中,公民的权利是按照财产状况分级规定的,这直接地宣告国家是有产阶级用来防御无产阶级的组织。
所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力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而成为必要了。
当第一支铁铧犁进黑土地破土开沟窜垄时,就意味着长白山地区农业生产力有了新的提高。时期,吉林地区年需求铁铧子约五万多个,有四万多个出自于“聚盛兴铧炉”。这就是黄家炉,创办于五年。
创始人黄文令的父亲黄景忠于清同治末年来到吉林城,在聚兴隆掌管铧炉。返回河北交河县老家后,经常对儿子说吉林土地辽阔,犁地铧子需求量大,在黄文令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父亲因病辞世后,黄文令毅然带着父亲的遗愿闯关东,来到吉林城父亲曾经呆过的地方学徒。1916年,已出徒的黄文令将铧炉从聚兴隆商议分出,和师兄弟黄义忠等人开办了“聚盛铧炉”,后又改为“聚盛兴铧炉”,由黄连山任经理,地点在大成兴车店内。当时雇用劳金(劳动力),招收徒弟十人。
原料是在吉林城内收购的废铁。铧炉烧的是一半木炭,一半焦炭。每年从泰山、长春等地购买,每次买3—10吨,用麻袋装,火车托运。铧炉鼓风是用四个人拉的风匣,每炉熔铁量300至500公斤。主要产品是铧子、大车穿、车键等。大多数批发给铁器铺、大车铺等,少数由自家门市部销售。十二三年时,市民们釆用煤炉取暧,聚盛兴就生产煤炉。出现火墙取暖时,就生产炉板、炉篦子、炉烟囱抽板等。伪满康德五年出现了胶车,就生产铁轴头、铁葫芦头等。聚盛兴随着社会的需求,把季节性产品与定型产品结合起来,配套地生产,逐渐步入赢利轨道。
十六年(1927年),久旱不雨,民声哀苦。吉林省督军张作相为民求雨,决定出资重修北山玉皇阁。黄家炉主动承担制作了玉皇阁的大钟,求雨用的大香炉,赢得赞声一片。
民以食为天,食以锅为煮之。然而,当时吉林城市场上的食锅,是由山西人经营的洪太号铁铺从河北获鹿和沈阳贩运过来的,价格颇高。1932年,聚盛兴在岔路口建立了聚盛东厂,从河北通州请来了匠人,开始生产铁锅和厨房用具,从此结束了吉林不生产铁锅的历史。
1939年,黄文令的儿子黄延辅入职聚盛兴厂。一切从头学起,先管帐,以后又做外柜。时值二十岁,月薪25元,这些经历为他以后担当此公司经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黄家炉不断的发展,设备也在不断更新改善。鼓风改成摇轮子风车,又叫“风葫芦”。风力大了,每炉可化铁三四千斤。铸大件时,同时开几个炉,一次铸成。这时,黄家炉感到力不从心,决定联合其它炉匠铺,以少聚多,以小变大,以弱变强。
1941年,聚盛兴,福聚恒铧炉,义顺铁工厂,德顺铁工厂四家合并,改名“聚盛农具铁工厂”,其中黄家占资金三分之一。重建了一台立炉,高三米,每天可熔铁3吨。1956年,聚盛又联合聚盛东、聚盛源、福兴等四家铸造业,合为一体。
几经历史更叠,多次易名,最后终成吉林市第一机械厂,由黄延辅任厂长。
1989年版《中国城市经济社会丛书•吉林市卷》有这样记载:“一机械是机械工业部定点生产分离机械产品的重点企业,多次被评为机械工业部质量信得过单位。厂区面积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设4个车间,职工938人,主要设备214台。产品共有7个品种、52个规格,主导产品有真空净油机、滤油机、板框压滤机、自动滤机。”“销往国内各地,并有部分产品出口日本和巴基斯坦。”从一支犁铧起步,到国家重点企业,这就是岁月,也是历史。
作者简介:
李侠,首批“吉林省工艺美术大师”。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乌拉黄氏满族民俗剪纸”代表性传承人。吉林省优秀民间艺术家。吉林医药学院、吉林化工学院、青年力量商学院等院校客座教授。吉林市社科研究员、吉林市政协文史研究员、吉林市档案史料征集员。吉林省工艺美术协会剪纸委员会首任会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协会吉林分会会员。已出版《剪纸话吉林》《吉林民间传统手工艺》等25部著作。
吉林省社区老年大学融媒体中心出品
作者:李侠
总监:张丽
执行主编:刘敬一
编辑:杨悦
今天给大家推荐一个在steam很火的游戏—铁锈战争。
《铁锈战争》是一款非常成功的战争模拟游戏,它具有以下特点:
实时感强烈的游戏体验:游戏提供了非常高的史实还原度,让玩家们感受到第二次世界大战那个时代的紧张和残酷。
战略性和操作性强:玩家可以在游戏中开发自己的资源来生产武器,士兵,坦克等武器,从而掌握更强大的战斗力。
多种视角的游戏体验:玩家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进行游戏,比如当苏联方士兵、美军、德国人或者英国人进行游戏时,会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游戏体验。
惊人的剧情和游戏场景:游戏剧情和游戏场景也非常地惊人,按照历史的真实时间轴进行展开。
总之,《铁锈战争》是一款非常好玩、精彩、具有战略性和操作性的游戏。游戏内还可以加模组。推荐大家玩。
导语:厨房神器用久了千万不要扔,这样处理一下,秒变新的还不粘
“家里的铁锅炒菜粘锅啊?要不要换成不粘锅?可以肯定有不少朋友这样想过,说实话,你并不需要买一口特别标着不粘锅的标贴的锅,来实现不粘的要求。市售的不粘锅,只是表面涂了一层特殊涂层的普通锅而已,而这个特殊涂层可以理解成为一种保护层,保护锅体与外部的食材,使得锅体自身避免化学反应。
日常一般的炒菜温度都在100℃以下,而不粘锅的涂层耐高温在200℃以上,一般不会造成化学涂层分解。但是也要注意不要破坏不粘锅的涂层,避免让毒性融入食物,给身体健康带来危害。理论上不会有问题,但如果在日常翻炒与洗刷的过程中用错了或者用的时间久了,这个特殊涂层难免会脱落。
不粘锅虽然能够一时解决粘锅的床扰,但其潜在的饮食安全风险,这种“不粘”只是通过的特殊涂层来实现。其实老锅本身就有一层保护层,通过激发也有不沾的效果。学会这个一个小技巧,让你家的锅秒变新锅,秒变不粘锅。
所需材料:炒锅、铲子、钢丝球、食用油
具体方法:
1、手洗我们把需要去油渍的炒锅放到燃气灶上,开大火将锅先烧热。在这个操作之前,我们需要将厨房中的油烟机给打开,因为在烧制的时候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浓烟,不开油烟机的话,房间内很难能够待人。
2、我们烧制的时候火一定要大,将锅壁上粘附的油脂先烧至软化,最后将油脂烧至点燃后我们关火,把锅先放置一边,让锅自然放凉。这个时候千万不要为了节省时间用水来降温,如果直接用水降温,高温的锅体突然遇冷,就会造成热胀冷缩的效果,容易导致锅体开裂破碎。
3、将锅彻底放凉后,我们将锅放置到案板上,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用铲子或者刀子来铲锅上的油渍,因为经过高温的烘烤,粘附在锅壁上的油脂已经燃烧了,而剩下的这些污渍已经完全碳化了,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用铲子来铲除这些污渍,非常轻松的就可以铲除。当锅壁上的污渍全部铲干净以后,把锅放入水中,把锅清洗一下,将铲下来的污渍碎屑清洗干净,然后用钢丝球来擦洗,将铲刀没有清除到的部分用钢丝球再来擦洗一下,这样就可以将锅壁擦洗的干干净净。
4、洗净之后,我们再次把锅放到燃气上,继续开大火烧,把锅烧热,将锅烧至冒烟就可以了,这个时候我们淋入一勺食用油,把锅用油浸润一下,将锅握来晃动一下,让锅壁四周全部浸润到位。继续放火上烧个两分钟左右,把油烧热,时间到了将油倒出来就可以了。
接下来我们测试一下不粘的效果,锅中加入适量油,油热后打入一颗鸡蛋,做一个荷包蛋。打入鸡蛋以后用锅铲稍微铲一下,大家可以看一下,一点点都不粘。这个小方法还是特别的实用,喜欢的朋友就试下吧。
copyright © 2022 一生命运网 版权所有 辽ICP备2022007116号-4
法律声明:本站文章来自网友投稿,不代表本站观点,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果侵犯了你的权益,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