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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血怎么读 洞血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9-08 14:40:39作者:痴人痴梦来源:互联网

洞血怎么读 洞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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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字687:洞

今天分享的是:“洞”字。

洞,拼音dòng,从水,同声。《说文解字》中注:“洞,疾流也。”,本义指水流急。

左边“氵”不要写宽,整体稍左斜。首笔撇点落笔向右,稍顿随即转锋向左撇出,角度略平,引带下一笔画;第二点起笔与首点呼应,与首点的距离略近,偏左,起笔后即向左下带,由重及轻,带出第三点;第三点的距离稍远,呼应第二点收笔的指向向右下切笔起笔,然后回锋上提,提笔勿长,注意行笔的指向。

右边“同”字左竖以斜切落笔,竖身稍细,略左斜;收笔垂露;横折竖钩与左竖虚接起笔,横画勿重,抗肩,向右行笔略轻,到位后再顿笔向下内擫写右竖,竖身稍重,內直外弯,与左竖略呈相背之势,行笔到位后再以跪笔弹锋出钩,钩角位于竖画的中心线上,并且低于左边竖画的收笔;里面小横勿重,抗肩角度与首横一致;“口”字左竖起笔与小横平齐,向下行笔略轻,右斜;横折与左竖实接,到位后提锋顿笔写右竖,左斜;底横从左竖尾部实接带出,行笔略平,收笔托住右竖。

“洞”字的规范字写法区别在于“氵”:

“洞”字的行书写法:

侦探烧脑《洞穴奇案》:杀人犯法,那荒岛求生杀人,还犯法吗?

四个人的生命和一个人的生命孰轻孰重?

法律是以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保全多数人的公正吗?在人性和规则的博弈中,法官的判决是如何形成的?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有书君先给大家讲一个虚构的案件。

在远离城市的山区,五名探险者受困于山洞,水尽粮绝,短期内无法获救。为了维生并等待救援,大家决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威特摩尔是这一方案的最初提议人,但在抽签前后悔了。而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并恰好选中了威特摩尔做牺牲者。

获救后,人们对于这四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了激烈的讨论。这个案件出自于经典法律著作《洞穴奇案》,它也被誉为法治史上“最伟大的法律虚构案”。

本书作者萨伯基于这一虚构案件讨论了法律的基础和精神。书有十四位法官为此案书写判决书,每一个法官都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判断得出了不同的判决结论,下面有书君就带大家来看一下,书中大法官们争论最为激烈几个问题。

一、为了多数人利益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是否具有正当性?

首先塔利法官认为他们无罪,因为“一命换多命”是一项划算的“交易”。

他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如果杀一个人是为了避免一百万人的死亡,以大多数人的直觉来说,会毫不迟疑地做出这个选择。

本案中如果不选出一名志愿者,那么所有人将饿死在洞穴之中,从这个意义而言,四个人的选择是符合理性人的选择的,故而无罪。

塔利法官的观点蕴含着著名法学家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即法律的目的是促进当事人的“快乐与幸福”。

依此观点,正确的行为应产生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将痛苦缩减到最少,甚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

而特朗派特法官却不这样认为,他坚持“生命的绝对价值”,反对“一命换多命”。

他言辞激烈地指出塔利法官的交易是“可憎的交易”。

在法律看来,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和无限珍贵的,每个生命具有平等价值,没有哪个生命可以超过其他生命。

他进一步论证塔利结论的荒谬性:在洞穴奇案里,如果杀掉1人救活4人,那么再出现意外,剩下4人又会牺牲1人救活3人,进而再牺牲1人救活2人,这个边界在何处?以量取胜吗?

法律问题不是数学问题,不能量化。

二、远离文明世界的洞穴是否是法外之地?

福斯特法官认为四名被告无罪,因为发生于洞穴之中的同类相食,是文明社会之外达成的社会契约。

正常情形下,人们是因为生活在文明社会之中因而才有了国家、法律等上层建筑,这些国家机器是以公民权利的让渡为前提,这个让渡权利的社会契约是一切存在的前提。

当五名探险者受困于洞穴之中,实际上已经是一个远离文明社会的法外之地,发生于洞穴里的同类相食,实际上产生了新的“社会契约”,因而人们适用联邦法律的前提将不复存在。

而唐丁法官认为在福斯特的观点中蕴含着这样一个规则:合同法的效力高于惩罚杀人罪的法律。

这个原则一旦得到承认,那么就意味着个人可以随意订立有效的契约来杀人,只需要在一个福斯特法官宣称的“法外之地”即可。

此外案件中还存在一个细节,抽签之前威特摩尔是沉默的,他被同伴强行代为抽签,对于此处的沉默是否认为是威特摩尔的自由意志仍然存疑,那么即使另外四个人强制抽签,契约也依旧没有达成,被告便需对自身的杀人行为进行负责。

三、在极端情形下,杀人行为是否属于“迫不得已”?

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引入一个概念—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损害较小一方的合法利益,

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简单来说,就是为了救一个更大的利益迫不得已牺牲一个相对小的利益,但是前提是“不得已”。

伯纳姆法官认为本案尚未达到紧急避险所要求的“迫不得已”的程度,探险者的“饥饿”也并不是紧急避险的理由。

他举了一个例子:一个处于饥饿状态的人会因偷了面包而被判刑,既然一个人因为饥饿而偷面包是不被允许的,那为避免饥饿而杀人当然也是不被允许的。

而斯普林汉姆法官反驳了这一观点,他认为饥饿可以成为紧急避险的来源。

因为偷面包的人当时并非只有这个唯一的选择,他可以去工作,甚至乞求或者寻找慈善机构解决最基本的温饱问题。

而洞穴案件则不同,当时的情形已经到了不解决饥饿问题,所有人将面临死亡,吃人是唯一的选择,因而符合紧迫性的要求

看到这里有书君已经被深深的折服,觉得每个法官都言之有理,充满正义,同时也意识到任何的立场或者权威不见得就是不可动摇,不可置疑的。

书中的十四份判决书思维严谨却观点各异,如果你是这个案件的法官,你认为四名被告有罪吗?

你会做出什么样的判决呢?

曾害死村民一家三口!“洗”过的金矿洞,为何变成夺命“血口”?

“金矿值千万,洗洞之后翻一番。”有淘金的行内人这样说。洗洞是当地的土话,意思就是一座废弃金矿用水和化学物质再“洗”一遍,能再淘出不少的金砂、金石,让这座金矿的价值直接翻个倍,他们自以为这是对金矿的完全利用,是增加经济效益的好事。

然而被“洗”过的矿洞,却会变成夺命的“大口”,觊觎着每一个靠近的人,夺走他们的性命……

命案

2021年7月6日,一大早,河南省三门峡市涧里村的老李就出村去找牛了。李家的牛都是散养,老李养了十几年,熟知牛的习性,知道怎么顺着牛蹄印、牛铃声找到牛的位置。他沿着痕迹走进山沟中的一条土路,看见一个黑糊糊的矿洞。夏天天热,牛钻进矿洞避暑也不奇怪,老李也没多想跟着钻进去,谁知这是一条“不归路”——才前进了两三米,他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涧里村事发矿洞

过了几个小时,见老李还没回来的家人坐不住了,妻子叫上了自己的大儿子一同出村寻找,两人一边吆喝一边搜寻,谁知也被“闷”倒在矿洞里。妻子在尚有意识的时候拨通了自己弟弟的电话,然而还没等人赶到,两个人的气息都没了,鼻子还在流着血。

妻子弟弟一到矿洞门口,就闻到一股臭鸡蛋的味道,这股味道让他头晕、心跳加速、喘不过气,他急忙拨打120并报了警,越来越多的人赶到现场,三辆救护车停在一旁,抬出来的一家三口却已经失去了生命体征。

医院和警察同时介入调查,发现害死这他们的是剧毒的氰化物,矿洞门口还有电线、水管等物品,一个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有人在这里非法“洗洞”淘金,洗洞用的剧毒化学物质残留在矿洞之中,逸散出洞口,害死了一家三口!

“洗洞”是什么?

洗洞要使用高毒物质氰化钠,氰化钠遇水会释放出更毒的氢氰酸气体,毒性比氰化钠高约200倍,空气中氢氰酸的浓度一旦达到0.3mg/L,人只要呼吸一口就即刻死亡了。所以洗洞者都要戴着防毒面具、背着氧气瓶进去“淘金”,一旦面具破损,他们就会马上死于矿坑之下。

氰化钠

但高危之下,总有人偷偷干这活,因为利益实在太可观了。如果说一座金矿被正常开采的价值是一千万,那么砂石、土壤中藏着的、无法开采的黄金,价值几乎等同于还存在一座金矿。最重要的是,“淘金”相比起开采其他金属,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

金的化学性质稳定,就算在高温下也不会和空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所以自然界中的金通常都以金单质的状态存在,只要掌握了方法,不需要催生什么复杂的化学反应,就可以用物理的方法从废矿、尾矿中提炼出金子。

藏在山顶的“洗洞”发电机

洗洞的人把封闭的矿洞挖开,布下发电机、水泵、水管等设施,把混入了氰化钠的水导入水管中,再在洞穴最低的地方放上活性炭,整个过程就基本完成了。

打开水管,毒水冲刷着洞壁,水和氰化钠的作用能将洞壁中的细小金砂提取出来,被活性炭吸附,人戴上防毒面具进去把活性炭拿走,用火烤一烤就出了黄金。他们提取出金子,钱已到手,打开的洞口就敞在那里,成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假如时间再长一些,氰化钠还有可能渗入附近的土壤,地下井水也会受到污染,到时候可能就不是死亡两三个人的问题了。

氰化物中毒者

这不,在老李村庄所属的三门峡市,三天后又发生了一起4名陕西男子到河南打工,误以为有组织的“洗洞”是正经的金矿开采工作,结果最终被毒死在5000米的矿井之下的案子。

不仅是国内,国外金矿、尾矿的污染事件经常发生,2000年初,因为积雪融化和一场大雨,罗马尼亚两座金矿的排放物大量流入多瑙河、蒂萨河中,内含大量铅、铜、锌和炼金用的氰化物,800公里左右的河段都被污染,生物尸体浮满河面,触目惊心,有人认为这是既切尔诺贝利事故以来最严重的生态灾难。

危险的“淘金”历史

如此危险,却又如此趋之若鹜,人对黄金的疯狂追求远超一般程度。河南是我国金矿大省,每每开发出一座金矿,许多人就闻风而动,来打这份“危工”,这还只是国内,最早的淘金热,可以追溯到17年代的美国。

当时,淘金用的还是效率较低、需要用大量人力去堆的物理淘金,亚美利加河的河床内部满藏着“财富”,利用金子和水的移动速度不同,可以从这里分离出一些混合着河沙和废石的粗金。一个名叫陈明的中国人发现了这条“财路”,让老乡捎去了口信,导致淘金热很快在中国流传开来。许多人变卖家产、耕地、牲畜,就为了买到一张前往美国加州的船票。

淘金热

3个月的航行充满了晕船、饥饿和疾病,有不少人被扔到了海里,死不见尸,到了美国之后,现实也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美好。

美国人“近水楼台先得月”,早就占据了大量的金矿,许多华人也只是在白人矿主的手下干活,他们整天背朝烈阳,脸朝糙地,换来的砂金自己却只能留下不到一半。而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美国高涨的物价和消费水平在国内时完全不同,淘来的金也只能勉强糊口,根本不算发财,还要遭到美国“上等”人的歧视,可以说是一段饱含了血与泪的历史。

人们为追求黄金付出了惨痛的代价,后来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加强,加上我国很多地方也发现了金矿,很多追求金子的人选择留在国内打工,这种状况才慢慢改变。

但至今还有很多人仍摒弃不了“赚快钱”的暴富思想,为此将自己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置于无物,让本象征着幸运与财富的金矿山,变成了埋藏冤魂的墓塚,实在是引人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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