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后的清晨,当江乘风起床的时候,发现旁边的床榻空空如也,被褥叠的整整齐齐。伍叔经常喝茶用的紫砂壶下面压着一张纸条,不用说,伍叔已经走了。
叹了口气,江乘风拿起纸条扫了一眼,不禁苦笑。
按照伍叔的意思,自己不能用江乘风这个名字,伍叔给他安了一个大柱的老土名字,还说让自己按时参加沈家家丁的招聘会。
江乘风很是郁闷,不就是做个家丁吗?还要去参加什么招聘会?莫非这年头家丁这职业竞争很激烈?
不过随后想想,这是伍叔给自己找的工作,江乘风也就释然了。毕竟离开了伍叔,自己真的连吃饭都是个问题。
不过现在江乘风有伤在身,就算要去参加什么招聘会,也得等到养好伤再去。
无所事事,江乘风又躺下,瞪大眼睛,盯着头顶的草棚。
伍叔留下的这个草庐并不大,草庐内除了两张小床,一个衣柜,一个书柜之外,就没有什么其他的家具了。
左右睡不着,江乘风起床翻看伍叔的书柜,发现里面的藏书还是很丰富的,而且竟然还有很多是宫廷秘本,想来应该是伍叔以前偷来的吧!
通过研读这些书籍,江乘风发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那就是秦朝之后并不是汉朝,而是三国时期,并且三国时期持续了三百多年,最后曹操称帝,但三国时期却没有华佗,这也解释了之前伍叔为何不知道麻沸散。
再后来,数百年之后,李工建立北唐,而在北唐之前竟然是大宋,而这个大宋竟然是古华夏的大明朝差不多。
江乘风懵逼了。
是的,他确实懵逼了。这个时代的历史怎么这么乱,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
两天后,江乘风发现左肩上的伤口已经愈合,只留下一个浅浅的伤疤,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
于是,他决定今天去参加那个什么沈家的家丁招聘会。
出门之后,江乘风并没有着急去沈家,而是在大街上溜了一圈,呼吸着古代没有雾霾的清新空气。不过此时大街上行人并不多,只有几个卖货郎为了生计奔波。
随后,江乘风找了个早餐摊位,喝了碗纯天然的豆浆,吃了两个肉包子,丢下五枚大钱就飘然离去。
虽然来到这花阳城也有段时间了,不过江乘风还真是没有逛过。顶多也就去过碧波湖一次,还被那个小娘皮捅了一刀,一想起这个,江乘风就恨不得扒了那小娘皮的裤子打PP。
正当江乘风准备找个路人询问一下沈府的位置,突然有人在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
江乘风转身,发现一个面相猥琐的矮个子,笑嘻嘻的晃了晃手里的一本小册子,说道:“哥们,是不是要去参加沈府的家丁招聘会啊?这是招聘会指南,里面附带花阳城地图,只要六个铜板!”
“不要!”
“那就五个铜板,不能再低了!”
“不要!”
“好吧好吧!四个铜板,已经是成本价了!”
江乘风猛地顿步转身,伸出三根手指头,“只要三个铜板,爱卖不卖!”
猥琐男愣了一下,而后面露比吃了苍蝇还难看的脸色,犹豫了好一会,这才说道:“好吧!三个就三个!今天第一笔生意,讨个好彩头!不过哥们,你可不能跟别人说……”
不等猥琐男说完,江乘风就塞给他三个铜板,一把夺过那本小册子翻看起来。
“这年头,做家丁还要参加什么应聘会?”江乘风一边翻看小册子,一边皱眉问道。
猥琐男嘿嘿一笑,“若是搁在其他人家,自然是不用了!不过沈家就不一样了!沈家可是这花阳城数一数二的大户,家丁的各项待遇很好!最低等的三等家丁都有每月二两银子的薪俸,至于二等和一等家丁就更高了!”
“还有,这两天前去应聘的人没有三百也有两百了!就连一些读书人都去应聘呢!”
“读书人都会应聘?”江乘风大是惊讶。
他可是知道,这个年代的读书人的社会地位很高,若是考中了秀才功名,一般人见了你都要尊称一声秀才老爷。而且,这年代的读书人都很自恃清高,把自己当成是孔夫子的门生,不屑与铜臭为伍。
猥琐男瞅了一眼四周,而后神秘兮兮的拉着江乘风来到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小声道:“小兄弟,实话跟你说吧!这些读书人去沈家做家丁,可不是冲着那点薪俸的,而是奔着沈家大小姐而去的!”
“什么?”江乘风满脸不解。
“嘿嘿!自从沈家家主死了之后,沈家就只剩下沈老夫人遗孀三人了!而沈家的家业则是由沈家的大小姐掌管,若是能够把沈大小姐泡到手,这沈家不就是囊中之物了吗?”
听这猥琐男这么一说,江乘风顿时了然。
怪不得这些读书人如此热衷,敢情是想财色双收啊!我呸!
略微沉吟,江乘风又问道:“那这个沈大小姐的品貌如何?”
猥琐男摇头,“这个还真不知道!沈大小姐深居简出,即便是出行,也大多戴着面纱!不过从沈老夫人的姿容来说,这位沈大小姐也不会差到哪去!”
说着,猥琐男就嘿嘿笑了起来,递给了江乘风一个你懂的眼神。
江乘风轻抚下巴,心想伍叔让自己进沈府做家丁,既然沈家这么有钱,自己不如趁机捞上一笔,也不枉哥屈尊做家丁了!
想起赚钱,江乘风的视线掠过身旁的猥琐男,突然计上心头,笑道:“这位大叔,其实以小生看来,您虽然很努力,只是这做生意的手段还欠缺了一点!”
猥琐男愣了一下,继而开口问道:“公子何意?”
江乘风笑了笑,瞅了一眼四周,而后拉住了一个粗布麻衣的青壮小伙子,笑道:“这位小哥,我手上有一本沈家家丁应聘指南,我可是花了六文钱买的!现在又不想要了,我决定五文钱卖给你,怎么样?”
这青壮小伙子拿起这指南翻看了一眼,而后伸出四根手指,“最多四文钱,多一文都不要!”
江乘风“犹豫”了好一会,这才咬牙道:“好吧!四文就四文,就当是交个朋友了!”
拿着这四文钱,江乘风笑眯眯的走到了猥琐男面前,晃了晃四枚铜板,“大叔可明白其中道理?”
“哎呀!没想到公子做生意如此厉害!”猥琐男竖起了大拇指。
汉中平六年,公元189年。
此时的洛阳城中的宫殿里,此时的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静静的躺在床榻之上,脸色发白。
偌大的宫殿只有一个十来岁的少女在床榻前伺候着。
“陛下,你什么时候才能醒过来。”少女红着眼睛看着床榻中的少年说道。
昏迷中,秦风只感觉自己很渴,喉咙干燥的就如同要烧起来一样。
“水,我要水。”
“陛下,你醒了。”听到床上的少年喊口渴,少女立马欣喜的起身将水递了过去。
一股清流流入,秦风瞬间就觉得好受多了。
同时一股淡淡的香味传来,秦风感觉自己靠在了一个温柔的怀抱里。
“你是谁?”
当秦风睁开眼睛后,看到自己果然是靠在了一个少女的身上顿时就吓了一跳。
少女十五岁年纪,但是她的头发却已经高高盘起,用凤钗束着。一身华服,容貌有些稚嫩,不过却可以看出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陛下,您这是怎么了?您不认识唐姬了么?”
“唐姬?陛下?”秦风顿时就蒙住了,自己出了车祸难道没死?可是这里也不像医院啊。
“你在说什么呢?你们是在拍戏还是在拍真人秀?”床上的秦风开口询问道。
唐姬自然是听不懂秦风再说什么,见秦风言语疯颠顿时就哭了起来。
“都怪董卓那老贼,如若不是他惊吓了陛下,陛下也不会如此。”唐姬一头扑进了秦风的怀里哭道。
看着好端端的突然哭的梨花带雨的唐姬,秦风有些手足无措。
“你,你别哭啊,有话咱们好好说。”秦风下意识的想用手拍一拍唐姬的后背,安慰一下她。
不过当看到自己那细如孩童的手臂的时候,秦风顿时就愣住了。
秦风再也掩饰不住自己内心的震惊了,这是怎么回事?
自己原本可是三十多岁的人了,怎么可能会有孩童一般的手臂。
秦风突然想到之前怀里的唐姬提到了董卓,难道说这里是东汉末年?自己穿越了?
秦风可不会信什么穿越的事情,他抬手就给了自己两个耳光,啪啪作响,可是除了火辣辣的疼痛什么也没有变化。
怀里的唐姬顿时就吓了一跳,哭的更是厉害了,“陛下,您这是做什么?您是大汉天子,您可不能如此作践自己啊。”
看着怀里梨花带雨的唐姬,还有脸上那未消散的疼痛。
秦风知道自己真的是穿越了,他从来没有想过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从小家境贫寒,所以无论做什么他都会尽力做好,大学毕业之后一手创立了云天商业帝国。
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在一场车祸之后,穿越重生了。
虽然秦风生前不是历史系的学生,可是东汉末年三国那一段历史他还是知道的。
有唐姬,有董卓,也就是说自己现在是汉少帝刘辩。
东汉第十三位皇帝,是汉灵帝刘宏与何皇后的嫡长子。
在位不到半年就被董卓罢黜了,贬为弘农王,最后被董卓的一杯毒酒鸩杀。
想到这样的结局秦风便满嘴的苦涩,随即摇了摇头,不行,自己不能就这么死了。
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老天既然让自己重生了,那么自己就不能坐以待毙。
好歹自己也是个现代人,怎么能这么轻易的认输了。
“陛下,您没事吧?”唐姬见秦风眼神变化复杂,想起之前的疯话还有行为,顿时就担心的询问道。
“没…我没事。”秦风看着怀里的唐姬说道,谈谈的体香时不时传入鼻息之间。
“陛下,您又忘了,您该自称朕,不然让人听了去,又该说陛下您轻佻无威仪了。”
唐姬见秦风不在发疯了,便放心了几分,不过听到不称朕,而是称我,便皱着眉头劝道。
“我…朕…朕知道了。”秦风有些不适应的说道。
看着怀里红着眼睛的唐姬,秦风不由得有些心疼。
这样柔弱的女子,这样一个本该无忧无虑的年纪,却成了刘辩的皇后。
如果天下太平,作为皇后或许会很不错,可是偏偏却在这的汉末。
“陛下,想必您也饿了,臣妾去给你端些吃食来吧。”唐姬在秦风的怀里开口说道。
不管怎么样说,刘辩都是他的夫君,是这大汉的皇帝,虽然他软弱无能,可是对自己却是不差。
“嗯。”秦风点了点头,唐姬不说还好,一说他还真的是有些饿了。
看着唐姬离开的背影,又看了看这四周的宫殿,秦风不由得在心里道。
既然来了一趟,那么我秦风便不能白来,从现在开始,我秦风就是刘辨,我绝不会让历史的结局重演。
刘辩的双目变得坚毅了起来,因为他再也不是以前那个的刘辩了。
不过刘辨明白,此时的当务之急就是解决董卓这座压在自己头上的大山。
刘辩正在思考着怎么解决董卓的时候,突然间门喀吱一声就被推开了。
只见唐姬端着吃食小心翼翼的朝着自己走来。
刘辨快步走了过去,然后将唐姬手中的东西接了过去,“辛苦了。”
“无妨,只要陛下无碍便好。”唐姬摇了摇头开口说道。
“这些事情让那些太监宫女去做便好了,又何需你亲自操劳呢?”刘辨看着唐姬叹了口气说道。
“自从十常侍之乱,宫中内侍已经所剩无几了,而且多是董卓之人,臣妾不放心。”唐姬听了刘辨的话以后答道。
刘辩一愣,这倒是他忘了,记得历史上有记载,何进死后,袁绍他们带兵杀进皇宫官宦几乎被杀尽了,有些不是宦官,但是没胡子都被宰了。
刘辩想到这心里不由得骂了起来,袁绍这蠢货,把人都杀干净了自己连个干活的太监都没有,而且就是他提议让董卓带兵进京的。
很快刘辩便将唐姬端来的粥食给吃了,还趁机问了一些自己不清楚的事情。
问完后刘辨更是明白自己处境的艰难,如今董卓已经杀了丁原收了吕布了。
也就是说很快他就要废了自己了。
“陛下,皇后娘娘,奴才张宇求见。”不多时,一道有些阴柔刺耳的鸭公嗓打破了刘辩的思绪在门外响起。
“张宇?”刘辨看着唐姬,似乎是在询问。
“此人原本是宫中内侍,不过如今已经成了董卓的眼线,恐怕是得知陛下如今醒了,特意前来。”唐姬看懂了刘辩的疑问便开口答道。
因为之前刘辩已经跟她说了,有些事情他记不清楚了。
“若是陛下不想见他,臣妾去打发了他。”
“不必,他既然是董卓的人,必然是不好打发,况且朕已经醒了,也瞒不住董卓。”刘辨听了唐姬的话以后开口分析道。
唐姬看着眼前的刘辩不由得愣住了,要知道以前的刘辩可说不出这话来。
以前听到董卓的名,知道是董卓的人刘辩都是吓的不行,更不会直呼董卓之名。
难道是高祖保佑?让陛下此番有了如此改变。
想到这唐姬心里不由得激动了起来。
刘辨当然不知道唐姬心里怎么样想的,也不会想到唐姬把他的变化,扯到了高祖身上。
“进来吧。”刘辨朝着门外开口说道。
他倒要看看董卓派来的太监是个什么样的货色,既然送上门来了,那么就拿他开刀。
不多时,随着刘辩的话音落下,一个太监便从门外推门而入。
那太监看了眼刘辩还有唐姬一眼,很是不屑,随后才跪了下来,
“奴才张宇,见过陛下,见过皇后娘娘。”
简介:穿越了,重生了……却成了董卓的儿子。不过记得三国中董卓没有儿子,这算是哪门子事?对董卓的印象,是和猛将兄争女人。虽然得了小貂,却丢了脑袋。然后一家老小被猛将兄砍了头,连白发苍苍的奶奶都被那个皇甫嵩砍了头。我该怎么办?我不会造纸,不懂火药,更不要说高深的蘸火技术。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护林员,穿越的时候忘记带着百度大神一起来,而且还生在了一个奇丑无比的家伙身上。老爹视我为妖怪,大家把我当成洪水猛兽,除了奶奶和姐姐……我要活下去,为了奶奶不被砍头,我要先杀了皇甫嵩;改变了历史又能如何?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自己活下去,让爱我的人活下去。
主角穿越成未发迹的董卓之子,出生克死母亲,长相奇丑,被认为是妖怪,差点被溺死,奶奶及时赶到保住。主角知道家族的凄惨下场,所以决定守护亲人。其天生神力,苦练兵法武艺,驯服草原马王,擂鼓瓮金锤震慑天下,杀星巨魔儿,破阵猛将兄,赤胆升豪气,金锤扫连城,知人善用,红袖添香,辅佐三朝,争锋群雄,荡平天下,被奉太祖,青史留名,千古不朽。
小说缺点:存在陈旧套路,逻辑性差,有小家子气,感情线尴尬,转折及过渡不好,有大纲结尾意思。
小说优点:偏战争军事,结构完整,节奏轻快,人情味与豪情并重,文笔精湛,考据有理,细腻精致,对历史人物与社会矛盾等等描述得体,人物形象塑造上佳,战斗与战争刻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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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本《汉魏文魁》作者:赤军 作者:272.9万简介:武者纵横疆场,文者运筹帷幄。 你有长枪大戟,我有舌刀笔剑。 你能覆军杀将,我会抄诗拽文。 一代文魁耀天下,建安七子我为尊。 且看普通文科生怎样把汉末群雄玩弄于股掌之上。
主角是胸无大志的文科生,穿越到三国时期,成为了一名出身边疆、武力平庸、智力一般、营养不良的家奴。他利用蛮夷扣关的机会逃跑,并假扮士人投靠曹老板。经过重重困难,主角终于成功进入曹营,但却遭到下马威:曹操试探他要将其砍了。幸好主角应对得当,侥幸逃过一劫。之后,主角认清自己定位,能苟则苟,不能苟就学习先辈如苏秦和张仪等人的策略,利用先知先觉凭借嘴炮纵横于各个势力之间,察言观色,明哲保身,著书立说,教书育人,居然也混成了曹氏元老,仕林领袖,最终……
小说缺点:主角设定不好,这个朝鲜族西贝货汉人看起来像是一个道貌岸然的君子,实际上却是品行堪忧的“白眼狼”,尤其是作者着重描写了这种性格特征,使得读者感到非常不舒服。此外,小说存在大量灌水性文字(如说明性文字或者古文对话翻译)导致阅读体验不佳,代入感也比较差,并且感情线处理欠缺。
小说优点:以正史推演的三国历史背景为基础,描述了民俗风情、典章制度以及各个势力间斗争和世家算计等各方面,有很多考据内容;诗文引用恰到好处;白话与古文结合得宜;作者对历史问题有自己独特见解。小说世界观合理、逻辑严密、结构完整而架构正确;剧情流畅起伏而故事精彩纷呈;语言幽默诙谐而轻松欢快;细节精致,节奏紧凑,有张有弛,同时氛围也很棒;人物刻画生动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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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本《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作者:浙东匹夫 字数:409.8万简介:汉灵帝西园租官,要不要租?租!当然租!因为只要恰好租到灵帝驾崩前的最后一个任期,就等于直接租房租成了房东!租官租成了诸侯!所以,匡扶汉室怎么能只靠埋头苦战呢?立功与买官并举、才是最效率的王道。不过,在做这一切之前,李俗首先得对正直的主公进行一番战略忽悠才行。
主角是一个精明圆滑、擅长察言观色、把握人心的谈判专家。他穿越至刘备鞭打督邮的剧情前,身为小吏却敢于火中取栗,以侥幸发现的叛贼信息获得了刘备的信任,并展现出自己的价值和智慧。之后他跟随刘备镇压叛乱,在洛阳城中通过高谈阔论和辩驳经义而扬名立万,疯狂的为刘备鼓吹名声,利用漏洞买官、卖官并献计献策为刘备谋天下,最终……
小说缺点:书名可能会误导读者,主角起点过高有时会让人感到尴尬和别扭;而对历史人物下定论则存在争议性私货太多等问题;同时在中后期开始灌水存在重复式套路性情节。
小说优点:有考据,历史演变合理,剧情流畅平稳且节奏紧凑,风格轻松愉快,人设鲜明,智商在线且代入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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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本《三国之宅行天下》作者:贱宗首席弟子 字数:227.7万简介:“早知道要穿越,我一定将那些什么火药啊,玻璃啊的制作方法百度一下……”江哲看着门前的大树叹了口气,不自信地说道,“玻璃,恩,应该是沙子烧的吧,那火药呢,硝石,黑炭还有啥来着?硫酸还是硫磺?”“夫君……”秀儿走到江哲身边,奇怪地问道,“夫君还不去上工吗?”“去了去了……”江哲摇摇头走远了,“辛辛苦苦就为那几百文钱……得瑟……”
主角穿越到三国时代,在黄巾之乱中偶然并娶妻貂蝉后被卷入乱世风波,最终投奔曹操成为谋士之首,铸就鼎盛江山。
小说缺点:中期风格转化较大,前后衔接不好,冲突感较强;而且因为属于古早文原因,存在诸如发明、创造等现在看来比较陈旧、套路、毒点的情节,合理性一般,结局也有些坑爹。
小说优点:文笔老练有古意,剧情流畅精彩,存在许多令人印象深刻的桥段,人物刻画性格鲜明、智商在线。前期风格欢快轻松,整体架构合理,节奏分明,张弛有度。此外作者善于扬长避短,毒点少,阅读体验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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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本《进击的刘备》作者:爱喝甜辣酱 字数:110万简介:东汉末年,游学回家的刘备落入一个深坑,发现了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天人留下的天书三卷,自以为得到了天命传承。但很快他发现,拥有天书的人远不止他自己,而各种挑战纷至沓来,一部部天书纷纷现世。天人,历史,诡道,科学,天书的秘密将改变这个时代的模样。
一位21世纪的穿越者跨越时空门来到黄巾起义前,但很快就无法忍受那糟糕的环境,只得返回现代。不过出于恶趣味,他在离开前将现代书籍埋藏各地,以待有缘人发掘。主角刘备获得了《赤脚医生手册》和《军地两用人才之友》,依靠防疫措施和太平道争取信徒,并运用堆肥技术带领难民在山里种田积累力量;关羽则学习了《一拳超人》中琦玉锻炼法,苦修不辍成为万夫不当之勇;曹操则从自己写的《龟虽寿》后面附带的作者生平中了解部分历史走向,认为是天命所归并开始野心勃发……
小说缺点:轻重倒置,头重脚轻,过于的跳脱了,需要对脑洞。
小说优点:充满想象力,新奇有趣,在保持故事流畅性和节奏明晰的同时还细致入微地描绘了技术细节、语言文化与风俗背景,并塑造出极具智慧魅力的角色形象。
总结:独树一帜的三国同人小说,蜀汉阵营,凭借脑洞秀出,强烈推荐!
第六本《刘备的日常》作者:熏香如风 字数:571.7万简介:魂穿少年刘备,从改变楼桑村自家老宅开始,与十九岁孤母相依为伴,同村刘氏兄弟相帮,千金买马骨,一诺重千金。复爵陆城亭侯,师从卢植,种田养士,数城大建,未来可期。解锁稀有成就:北境守护者,草原撑犁孤涂,鲜卑驯鹿人,哺育万马者,东胡共主,诸羌执鞭者,遥远绿洲主人,陇右牧羊人,三南大君,四海炎船主,东王君父,十洲之主,虎衣明王,罗马解放者……
小说缺点:灌水过多并存在私货问题,中二感觉较浓且用力过猛导致槽点频出,无关分支太多且铺垫过长容易让读者失去耐心。
小说优点:故事情节紧凑而张弛有度,元素丰富而叙述流畅,轻松欢乐且沙雕迪化风格十分明显,但是合理性也得到了保持,并对于风土人情和社会环境进行了描述,种田与争霸的内容在线,塑造角色方面做得非常成功。
总结:介于小白与老白之间审美的三国同人小说,蜀汉阵营,有些一白遮百丑的意思,算强烈推荐!
第七本《三国之蜀汉我做主》作者:三七开 字数:308.4万简介:这是一本刘封踢开刘备,单干蜀汉,逆袭成就霸业的故事。
主角穿越成了刘备的继子刘封,但因亲生儿子的出生,主角被打压。他只能带着亲兵逃离,开始自行发展。其凭借先知先觉种田、招揽人才,在三国之间,以啃食碎屑的方式逐渐壮大。在这过程中,他效仿曹丞相的爱好,最终……
小说缺点:低开高走,前期有些自嗨与理想化,中后期存在常见缺陷。
小说优点:皇帝流,切入点猎奇,剧情流畅平稳,故事节奏紧凑,高潮迭起,张弛有度,构筑了真实的三国。
总结:除了被曹丞相同款爱好吸引进来外,小说质量中规中矩,喜欢者强烈推荐!
第八本《三国好孩子》作者:吴老狼 字数:271.3万简介:曹操,郭嘉,荀攸,夏侯惇、夏侯渊、曹仁、曹纯、曹洪、乐进、李典、于禁、典韦!他们是来要我命的。刘备,关羽,张飞,赵云,好象还有陈到,那个没在《三国演义》里留名,实际武力却丝毫不在赵云之下的!他们是来抢我地盘的。老天爷啊,我不是董老大,没有吕布对付这些猛人,我只是一个好孩子,老实孩子,三国乱世的典型酱油男、老实人陶谦的次子陶应,我拿什么招架这些牛人?没办法了,我只好和他们拼了!不管他们怎么的勇猛无敌,再怎么的阴险狡诈,又怎么的歹毒残忍。也不管我是怎么的忠厚老实,再怎么的温厚纯笃,又怎么的仁慈善良,我都要高举着我的正义旗帜,和他们血拼到底!我的旗帜是: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我的口号是:宁教天下人负我,休教我负天下人!
主角本来就是个混世魔王,却意外穿越到了三国时代,成为了陶谦的次子。他一开始就要面对陶谦让徐州给刘备、曹操即将屠城的困境。主角皮厚心黑,但却包装自己成纯正君子形象,扮猪吃老虎,通过借力打力和合纵连横摆脱危机后,在汉高祖不要脸风格上进行改造与升级,并发明了双标坑蒙拐骗式行事风格。他还娶了魏、蜀、吴三方势力的女儿,当女婿当上瘾,坑岳父坑到嗨!最终……
小说缺点:轻松欢快感过强有些现代化用语不太贴合背景,存在强行玩梗、自我降智的尬点,偶有违和感,感情线描述较少,没有锦上添花,反而画蛇添足。
小说优点:故事情节流畅平稳,环环相扣、跌宕起伏、高潮迭起,阴谋诡计与战场争锋描写得十分精彩,人物塑造栩栩如生且互动鲜明,主角形象奸雄路线,突出杀伐果断、冷静理智。
总结:精品三国同人小说,诸侯流,优点突出并具有清晰的风格特色,虽然存在一些缺点,但整体质量相当不错,在新老读者之间都能广受好评,强烈推荐!
第九本《覆汉》作者:榴弹怕水 字数:322.8万简介:努力闻达于诸侯,以求苟全性命于乱世!作为一个遗腹子,公孙珣很早就从自己那个号称穿越者的老娘处获取了人生指导纲领。然而,跟着历史大潮随波逐流了一年又一年,他却发现情况渐渐有些不对了!这是一个半土著的男人奋斗在大时代的故事!
小说缺点:英雄气短,妇人气长,部分三观不合,存在阴私手段,对手下严谨却对敌人宽容,在中后期开始逐步崩溃并使用反向金手指及啰里啰嗦解释。
小说优点:文笔精湛且轻松幽默,同时剧情内容正剧风十足。人文风土、朝堂政治、军事争霸等都有较好描述,展现出汉人诗礼明经之醇与勇烈重义之风。主角有成长与蜕变过程,种田发展描写扎实,逻辑性合理性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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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本《汉鼎余烟》作者:蟹的心 字数:301.1万简介: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主角穿越到三国时期,成为江淮豪强与汉室宗室之女的次子。赤壁之战已经结束,天下三分的局势初显。江淮豪强响应东吴号召,围绕着合肥与曹军展开纠缠。主角也参与其中并逐步脱颖而出,成为了江淮豪强们的代言人。他先与蛮族大战,在魏、蜀、吴三方势力中,先从东吴,后仕蜀汉,在与天下群雄的交锋中辅助蜀汉吞并东吴,与魏国会战天下,三兴汉室,成为刘备的托孤重臣与权臣,一手引导海外分封与殖民时代,带领家人们海外开国,名留青史。
小说缺点:心理活动性文字太多,以现代价值观来衡量古人行事作风;主角存在一些“又当又立”的矛盾冲突问题。剧情推动有些刻意,主角成功巧合运气因素太多,光环加持,文艺偏文青风格,气氛渲染用力过猛,有压抑感。
小说优点:笔力雄健且低开高走,历史考据扎实,擅长气氛渲染,将乱世残酷刻画得入木三分,有悲天悯人的感觉,写出了时代感和历史感,历史人物塑造鲜明出色,斗智斗勇精彩纷呈。主角有成长和蜕变过程。故事流畅平稳,跌宕起伏,情节饱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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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本《混在三国当军阀》作者:寂寞剑客 字数:198.9万简介:主角虎躯一振、王八之气大发,收一大堆名将、名士,然后找地盘,发展,最终一统天下,这样的情节是不是看腻了?那么,换点新鲜的。这是一本给爷们看的不一样的三国小说!
主角穿越成黄巾贼,一路拼杀认清时代真相。黄巾溃败时,他挺身而出发起反击,带领残余的黄巾军冲杀出去。在汉朝和世家豪强的围追堵截中,主角率领麾下万里独行,成功逃到边塞地区,并组织强大骑兵劫掠作战。三国乱世降临后,主角联络各地黄巾军,成为名义上的领袖,并最终取得天下。
小说缺点:小白爽文,细节粗犷,有些三观不合的内容。
小说优点:黑暗流爽文风格,铁血无情,剧情紧凑精彩,武斗、智斗精彩纷呈,场景宏大,气氛烘托到位。小说极其爽利,不优待历史名人,但注重人才培养和挖掘,非常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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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本《吕布的人生模拟器》作者:会说话的胡子 字数:223.9万简介:你相信吗?一个人的人生,从你性格成型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虽然人生会有很多机遇和很多选择,但当你面对这些机遇和选择的时候,你的性格和认知早已注定了你会如何选择,作为一个注定的失败者,您是否愿意从此刻起重塑您的人生?人生模拟器,改变未来,改变人生,你值得拥有。洛阳城外,吕布跨坐在赤兔马上随着队伍行驶在宽敞的驿道之上,脑海中那如同梦魇般的信息再度涌来,耳畔还有那欠揍的声音不断萦绕,不多,但却反复不断地说,如同夏日的蚊蝇一般在你耳畔不断闪过,还打不死,让吕布烦闷不堪。
土著吕布是主角,他得到了人生模拟器。他杀死丁原后投靠董卓,并进入模拟世界,体验不同身份的人生。他经历了架空的大秦、五代十国、隋唐、明末等等世界,在这个过程中学习并纠正性格中的缺陷,成为智勇双全的领导。三国群雄围绕在了他身边,最终以禅让方式得到天下,并探索出模拟器的秘密。
小说缺点:文风朴实但缺乏氛围烘托和真正爆点,部分副本与元素没有深入挖掘或展开叙述,在结尾禅让之后还存在遗憾。
小说优点:设定新颖,内容纯粹,画风统一。故事节奏分明,层次清晰,情节饱满,跌宕起伏。战争、种田等方面都有所涉及。人物形象鲜明,主角有成长与蜕变过程,三观正而不圣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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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将于禁听说赵云在军中,心中暗喜,昨晚攻打山寨,死伤近两千人,他正发愁无法向主公交代,如果能抓住赵云,或许他能将功赎罪,这一刻他下定了决心,当即下令,“活捉赵云”
曹军士兵从四面八方涌来,赵云毫不畏惧,一抖银枪,如暴风骤雨般杀进了一片片敌群中,所过之处,人仰马翻。
但赵云带着两人,并不恋战,也不冲向密集敌群,尽量找人少处突围,在他身后,伍修紧紧抱住马脖子,不断催马紧跟赵云,赵云心细如发,绝不把危险留在身后,使得伍修基本上没有遭受攻击。
但正是这样,赵云面临的危险加大了数倍,很多他明明可以不用管的敌军,就因为会威胁到身后之人,他不得不冲上去应对,这便使得他的处境异常凶险。
这时,刘璟却发挥了作用,他虽不善骑马,但身手矫健,用盾牌左支右挡,几次替赵云化解了冷刺的危险。
“将军,当心前面有绊马索”
刘璟目光敏锐,发现了地上有几根绷紧的绳索,赵云却没有看见,他心中一惊,一提战马缰绳,战马一跃而起,越过了几根绊马索,长枪在空中一挑,将几根绊马索挑飞,使后面的马匹没有受到影响。
战马飞驰奔远,赵云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不怕正大光明的拼杀,就怕这种防不胜防的暗算。
“多谢公子”他第一次向刘璟表达了谢意。
刘璟心中有些得意道:“我也不是没用吧”
“公子反应很敏锐,是练武的料子,我建议公子学武,必有所成。”
刘璟哈哈一笑,“就凭常山赵子龙这句话,我刘璟决定学武了。”
“不过要先学会骑马”
两人都大笑起来,赵云抖擞精神,招呼伍修一声,催马向西北角冲去,这是最后一道阻拦,冲过这一关,他们就平安无事了。
西北角,于禁已等待多时,他摘下强弓,手伸向后背箭壶,摸到箭羽时,他却迟疑了一下,伸手向另一名士兵,“给我药箭”
士兵取出一支药箭递给于禁,于禁搭箭上弦,目光冷冷地盯着疾冲而至的赵云,他立在一杆大旗下,慢慢拉开了弓弦。
这时赵云大喝一声,杀进了敌群中,银枪如梨花翻飞,又似百鸟朝凤,瞬间十几人被他刺死,曹军吓得发一声喊,纷纷后退。
“你先走”
赵云回头大喊一声,伍修脸色惨白,双腿夹马,率先冲出了战场,向西北方向狂奔而去。
赵云挥枪连刺十数人,挡住了追赶的士兵,就在这时,一名身材极为魁梧的牙将催马而至,他手一扬,一支长矛向赵云右侧身飞刺而来,速度快如疾影,刘璟看到了这支长矛,举盾相迎。
赵云眼角余光发现刘璟的举动,大吃一惊,急喊:“不要硬接”
但已经晚了,啪的一声响,盾牌被击得粉碎,刘璟的手臂仿佛断了一般,痛苦地大叫一声,巨大的撞力使他身体一晃,眼看从马上翻落。
赵云单手执枪挑飞长矛,左手一把揪住了即将落马的刘璟。
于禁抓住了这个千载难逢之机,弦一松,一支冷箭闪电般从左面飞射而至,直射赵云左胸,赵云手正抓住刘璟,无法再闪身,只得略略移偏开了两寸,躲过要害。
噗的一声,这一箭正中赵云左肩,他浑身一抖,差点摔下马去。
于禁狂喜,大喊:“赵云中箭了,抓住他”
千余曹军从四面八方杀来,在千钧一发之时,刘璟已坐稳身体,左手短剑猛刺马臀,战马吃痛,拼尽最后的力气,冲出了战场,向西北方向疾奔而逃。
于禁见功亏一篑,勃然大怒,大声吼叫,“给我追,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数百曹军骑兵衔尾追了上去。
.........
夕阳的金辉渐渐消失,被晚霞染红的天空已经暗下来,逶迤不绝的山林成了一片暗黑色。
夜色笼罩着穰山,山道上静悄悄的,两边长满了参天大树,半明半暗的月光经过马鞍形的山脊和山峡射出来,那些林木、岩石和山峰的黑影,被月光烘托得分外黑,分外浓,分外的阴惨。
哒哒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在寂静的山路上显得格外清晰,微明的月光下,一匹筋疲力尽的战马驮着两人正拼命奔跑。
他们两人正是从战场上逃出赵云和刘璟,伍修和他们失散了,不知所踪,他们被曹军追赶,从下午跑到晚上,拼命跑了两个多时辰,战马终于不行了。
这时赵云箭伤处的毒药已发作,使他浑身无力,处于一种半昏迷状态,这是一种慢性毒药,虽不会立刻致命,却能使他浑身没有一丝力气。
战马已经坚持不住,跑起来非常吃力,忽然,战马长嘶一声,重重摔倒在路旁,将刘璟和赵云摔出去一丈多远,
山道右边是十几丈深的沟壑,另一边是一道斜坡,斜坡上长满灌木丛,两人运气不错,正好摔在柔软的灌木丛上。
刘璟只觉两腿之间酸痛难忍,骑马需要强劲的裆力,他在这方面还不足,尽管浑身疼得像散架一般,但形势危急,他顾不上全身疼痛,连忙爬起身,跑到战马旁,战马就倒在山道边,浑身抽搐,口吐白沫,已经不行了。
刘璟又回来晃了晃赵云的肩膀,“赵将军,你千万坚持住”
赵云肩上的血已止住,一支箭正插在肩头,隐隐可闻到腥臭的血气,他竟中了毒箭,
刘璟有点手忙脚乱,千头万绪的事情要做,每一件都是那么紧急,他竟不知该先做哪一件。
远方忽然传来了一阵激烈的马蹄声,这是追兵来了,听声音已在数百步外。
危急之时,刘璟反而冷静下来,他转身跑到战马旁,奋力将战马向旁边山沟里掀去,数百斤重的战马被他掀下了深沟,又将地上的一些杂物也扔下山沟。
刘璟奔回扶住了赵云,半背着他向斜坡上跑去,斜坡上还有一条山道。
追兵已追到数十步外,战马奔腾,不料,上面的山道也奔来一队骑兵,将他的逃路封死。
上下两条山道都有追兵,来不及了,刘璟只得背着赵云躲进一簇灌木丛,将头尽量低下,半人高的灌木刚好遮住他们,刘璟的心紧张得快跳出来。
激烈的马蹄声越来越近,瞬间,一阵狂风从他们身边刮过,他们闻到了浓烈的杀气,一群骑兵疾驶而过,很快便渐渐远去。
一直等骑兵走远,他们才慢慢抬起头,此时,赵云痛苦地呻吟一声,他的箭疮迸裂,血又流了出来。
刘璟连忙将他躺好,把自己左手臂放在赵云口中,拔出短剑,一咬牙连箭头带肉剜下一大块。
赵云痛得一声闷叫,几乎将刘璟手臂咬断,赵云重重喘了几口气,低微声音道:“我怀中有金创药。”
刘璟大喜,忍住手臂疼痛,从他怀中摸出一包药粉,将药厚厚裹在他的伤口上,又从皮囊中取出包裹官印的锦缎,给他包扎伤口,赵云脸色惨白,显得十分虚弱。
刘璟包扎了伤口,沉吟片刻,他身边没有水,也没有干净的布带,他必须立刻离开这里,否则就算不被抓住,赵云也会毒发身亡。
刘璟慢慢扶起赵云,见他身体十分虚弱,步行艰难,索性背上他,跑上斜坡,向逃亡来的方向奔去。
赵云身高有八尺二,身材雄壮,刘璟背着他十分吃力,他刚走出二十几步,前方传来了马蹄声,只听有人大喊:“赵云将军,主公刘备在此,你在哪里”
刘璟大喜,这是刘备来了,赵云精神也一振,好像是糜芳的声音,他连忙低声道:“这是我主公来了。”
刘璟加快脚步向前奔去,夜色中只见前方隐隐出现一队骑兵,这时刘璟忽然反应过来,不对
对方怎么能直呼自己主公的名讳,这可是大不敬,一般喊赵将军,主公在此就够了,加个刘备就明显有点画蛇添足,他们不是刘备,是曹军使诈。
刘璟硬生生停住了脚步,但黑暗中,前面已经有人隐隐看见他的身影,大喊起来,“前面是什么人”
刘璟的脸刷地变得惨白,糟糕了,他心念转得极快,将赵云向灌木丛中一放,“快躲起来”
他转身便跑,赵云拼尽最后一点力气,爬进了一簇灌木丛,只见那少年转身便跑,速度快如猎豹一般,后面骑兵一阵狂风似的追来,“站住”
赵云当然知道,这个少年是为了引开追兵救自己,他暗暗叹息一声,这个少年完了,真是可惜啊
刘璟刚跑出七八十步,一支箭擦着他头皮射过,他站住了,再跑下去,他必死无疑。
这时,数十名骑兵飞驰而至,将刘璟团团围住,大将于禁随后过来,一名骑兵禀报,“于将军,是一个少年。”
刘璟是第一次看到于禁,只见他头戴鹰棱盔,身披铁甲,身材魁梧雄壮,深目高鼻,目光似电,手执一把金背虎牙刀。
于禁上下打量一下这名少年,当时刘璟在赵云身后,脸上都是血,又被赵云身体遮住,于禁没有注意到他,而其他骑兵都是于禁亲兵,都远远观战,并没有上前。
更重要是,现在是在夜间,刘璟脸上的血已经被汗水洗掉大半,一时间,众人竟没有认出刘璟。
于禁手中战刀一挥,顶住了他的咽喉,厉声喝问:“你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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