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说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这个“火”字是个象形字。甲骨文①就像火苗上冒的样子。②是金文偏旁“火”(至今尚未发现金文中有独体的“火”字)。从这个偏旁也足以看出火苗上冒的样子。③是小篆的形体,还保留了一点火苗上冒的样子。楷书④是直接由小篆演变而来,结构完全一致。
“火”字的本义是“火焰”,如王充《论衡•言毒》:“若火灼人。”就是“像火烧人”的意思。上例的“火”字当名词用,又可以引申为动词,如《礼记•王制》:“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也就是说:昆虫还没有冬眠,不要用火烧田。
我们在读《木兰诗》时,会见到“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惶”的诗句。原来古代兵制,五人为列、二列为火。即十人共一火(即一灶)炊煮,同火吃饭的称为“火伴”。(见《通典•兵一》)后世引申为生活或工作在一起的同伴。“火伴”,现在多写作“伙伴”。
“火轮”一词在古典诗词中也经常见到,这可不是指后世的汽船,而是指太阳。圆形为轮,所以火红的太阳就可称为“火轮”。比如韩会《桃园图》诗:“火轮飞出客心惊。”这里的“火轮飞出”是指太阳已升得很髙的意思。
“火”字是个部首字。凡由“火”字所组成的字大都与火、热或火的作用有关,如“赤”、“炎”、“黑”、“焚”等字。
——左民安《细说汉字》
扩展阅读
象形字。像物体燃烧时发出的光、焰之形。本义是火、火焰。《合集》2874:“丙寅卜,?贞:其有火?”(丙寅日占卜,?贞:会有火?)《合集》11503:“有新大晶(星)並火。”可能指的是火星。《书·盘庚上》:“若火之燎于原,不可向迩(靠近),其犹可扑灭?”《韩非子·五蠹》:“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火”的引申义较多,由火焰引申为着火、火灾等义,由火焰又可引申为火把、火炬、火药、枪炮等义,由火的颜色可引申为火红色,由火的旺盛引申为兴旺或暴躁、怒气,由着火、火灾的刻不容缓引申为紧急,兹不详述。火可以取暖,又可以照明,尤其可以烧烤食物,使生食转为熟食,使人类卓然超越于其他动物之上,向文明社会挺进。甲骨文字形像物体燃烧时光、焰迸射之形;战国文字将火形拆成了四笔,但还保留了一点光、焰上冒的样子;其后的字形与战国文字一脉相承。(郭小武叶青)
——李学勤《字源》
来源:汉典文化
田英章毛笔楷书偏旁部首之火字旁:“火”。
今天,继续分享偏旁部首:火字旁。如图:
首笔左点饱满,稍右斜,收笔向右上略作回锋,呼应下一笔;第二笔小撇起笔稍高,距离不要远,先向右下顿笔再转锋向左下方撇出,勿长,注意行笔指向;竖撇高起,横切起笔后即向下行笔写竖,稍左斜,从点、撇之间穿过,写出撇肚后即向左下方快速撇出;捺笔起笔位于小撇撇尖的指向处,从撇身里带出,注意行笔的角度,捺角稍低于竖撇,出锋略平。
“火”在左侧时不要写宽,小撇可以写成平点,捺笔写成右点,以让右部。
具体字例:
灯 dēng
燃 rán
爆 bào
灿 càn
炒 chǎo
烦 fán
烽 fēng
焕 huàn
灰 huī
火 huǒ
烤 kǎo
烂 làn
炉 lú
煤 méi
炮 páo
烧 shāo
烟 yān
炎 yán
燥 zào
炸 zhà
字例打印本一:
字例描红本一:
字例打印本二:
字例描红本二:
课文知识点
一、生字笔画笔顺
二、会写字及组词
烧(shāo) 烧火 烧水 燃烧
茄(qié) 茄子 番茄
烤(kǎo) 烤火 烧烤 炙烤
鸭(yā) 鸭子 鸭毛
肉(ròu) 牛肉 肉片 肉类
鸡(jī) 公鸡 母鸡 小鸡
蛋(dàn) 鸡蛋 鸭蛋
炒(chǎo) 炒菜 炒饭
饭(fàn)吃饭 饭菜 米饭
三、易错字
烧:“烧”右上部是“戈”,无点。
鸡:“鸡”第二笔是点,最后一笔横伸向“又”下。
四、多音字
炸zhà(爆炸)zhá(炸鱼)
五、课文分析
《中国美食》是一篇图片课文,主要通过各种各样的菜品图片,让学生了解中国的美食,通过认识这些美食,从而认识生字。通过认识这些色香味俱全的美食,认识中国的美食文化,爱上中国的美食文化。从而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六、课后习题
读一读,说说制作哪些食物时需用到这些方法。
炒 烤 烧 爆 炖 炸 煎 蒸 煮
这些词表示烹调食物的方法,如煮饺子、清蒸甲鱼、西红柿炒鸡蛋等。如果不会,可以向爸爸妈妈请教。
用部首查字法查下面的字,再说说你的发现。
灶 焰 烫 煲 焦 烹
“灶、焰”的部首是火字旁,“烫、煲”的部首是火字底,“焦、烹”的部首是
四点底(灬、),“灬、”是“火”的变形。因此,这六个字的意思都与“火”有关。
图文解读
州-洲
州【zhōu】,甲骨文和金文的字形,两边是河,中间是水中的洲渚,是“洲”的本字。本义是河流中间的陆地。
在“州”为地名或行政区划的意义所专用后,其本义便另加意符氵写作了“洲”。
说 文 解 字
《說文解字·川部》州:水中可居曰州,(水)周遶(繞)其㫄(旁),从重川。昔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或曰九州。《詩》曰:「在河之州。」一曰州,疇也。各疇其土而生之。〖注〗臣鉉等曰:今別作洲,非是。
段玉裁注:州本「州渚」字,引申之乃爲九州。俗乃別製「洲」字,而小大分係矣。······(州和疇)以㬪韵爲訓。疇,耕治之田也。人各耕治以爲生。此說州之別一義。其實前義內可包。“州”的本义是指水中的沙渚、陆地。在“州”作为行政区划的名称后,“州”的本义就添加了偏旁氵写作了“洲”。州与畴,为叠韵,读音相近。“州”是人可以居住的地方,“畴”是住地周围可以耕种的田地。
文 献 选 读
“
《爾雅·釋水》:
水中可居者曰洲,小洲曰陼(渚),小陼曰沚,小沚曰坻。水中。
《釋名·釋水》:
水中可居者曰洲;洲,聚也,人及鳥物所聚息之處也。小洲曰渚;渚,遮也,體高能遮水使從旁也。小渚曰沚;沚,止也,小可以止息其上也。小沚曰泜;泜,遲也,能遏水使流遲也。人所為之曰潏;潏,術也,堰使水鬱術也,魚梁、水碓之謂也。
”
水中的陆地称为“洲”。
小块的陆地称为“渚[zhǔ]”,由于它高出水面,能够遮挡水流,使它改变方向,从旁边拐弯。
比渚更小的称为“沚[zhǐ]”,人和鸟类可以聚集在上面停留歇息。
比沚更小的称为“坻[chí]”,坻能够遏制水的流速,使之迟缓。
人工用土石堆筑的水利工程称为“潏[yù]”,如鱼梁坝、水碓等,横截于水中以堰塞水流,使之迂回曲折。
“
《詩經·周南·關雎》:
關關雎鳩,
在河之洲。
”
这里的“洲”,是“州”字的本义。
“
《尚書·禹貢》:
禹別九州。······冀州。······濟河惟兗州。······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淮海惟揚州。······荊及衡陽惟荊州。······荊河惟豫州。······華陽、黑水惟梁州。······黑水、西河惟雍州。······九州攸同,四隩既宅。
《呂氏春秋·有始覽·有始》:
何謂九州?河、漢之間為豫州,周也。兩河之間為冀州,晉也。河、濟之間為兗州,衛也。東方為青州,齊也。泗上為徐州,魯也。東南為揚州,越也。南方為荊州,楚也。西方為雍州,秦也。北方為幽州,燕也。
《爾雅·釋地》:
兩河間曰冀州,河南曰豫州,河西曰雝州,漢南曰荊州,江南曰楊州,濟河間曰兗州,濟東曰徐州,燕曰幽州,齊曰營州。九州。
《釋名·釋州國》:
青州在東,取物生而青也。······徐州,徐,舒也,土氣舒緩也。楊州,州界多水,水波揚也。荊州取名於荊山也。······豫州,地在九州之中,京師東都所在,常安豫也。涼州,西方所在寒涼也。并州曰土無也,其州或并或設,故因以為名也。幽州在北,幽昧之地也。冀州亦取地以為名也。其地有險有易,帝王所都。······兗州取兗水以為名也。司州,司隸校尉所主也。益州,益,阨也,所在之地險阨也。古有營州,齊衛之地,於天文屬營室,取其名也。
《周禮·夏官司馬》:
乃辨九州之國,······東南曰揚州。······正南曰荊州。······河南曰豫州。······正東曰青州。······河東曰兗州。······正西曰雍州。······東北曰幽州。······河內曰冀州。······正北曰并州。
《尚書·舜典》:
肇十有二州。
”
舜造十二州的说法,除了简单的一句话之外,并没有文献的根据,只是几本书的说法不同,而恰好由九州多出了三个州。
“冀州”,位于华夏大地中部的黄土高原,西至黄河由北向南流经的晋陕大峡谷,东至太行山,南至黃河在风陵渡与渭水汇合后自西向东流的河段,北至农牧分界的长城。是指今山西省,而不是指今河北省。
“幷州”,是把“冀州”一分为二,在山西中部的太岳山以北另分出了一个“幷州”,即今天山西北部的太原一带。
“幽州”所在的华北平原,在大禹治水之前还没有人类居住的定居点,是西周初年的召公分封到“燕国”之后才逐渐得到了开发。
“兗州”在冀州的东部,是黄河与济水的下游、泰山周围的那片地区。
“青州”和“营州”在冀州的东南部,指泰山以东的环渤海湾地区,包括山东半岛至辽东半岛。古时候将这一地区称之为海岱地区。西周初年的姜太公吕尚被分封到了营丘,建立了“齐国”,才改称为“营”。今天的山东仍有东营。
“徐州”是指泰山以南至淮河以北的地区,西周灭商之后被并入了青州。这里在商代是“人方”,在西周是“淮夷”居住的地方。
“扬州”,是指淮河流域,至今江南一带。这个地区在春秋时吴、越、楚国的所在地。
“豫州”,是冀州的南部,黃河以南至湖北西北部的荊山以北地区。
“荊州”,是荊山以南至湖南衡山南麓的一带。豫州和荊州之间的分界,后来改为汉水。在夏商周三代,这里都还是南蛮之地。
“雍州”,在冀州的西面,东起晋陕大峽谷,西至青藏高原东侧的橫断山脈。是黃土高原的西部。
“梁州”是指秦岭以南地区,包括汉中平原和四川盆地,《释名》称之为“益州”。西周时被并入了“雍州”。
“
《周禮·地官司徒》:
令五家為比,使之相保;五比為閭,使之相受;四閭為族,使之相葬;五族為黨,使之相救;五黨為州,使之相赒;五州為鄉,使之相賓。
”
这里的“州”,是指古时候为了加强对民众的管控而实行的户籍管制单位。
五家为“比”,五五二十五家为“闾”。四闾即一百家为“族”,五族即五百家为“党”,五党即二千五百家为“州”,五州即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乡”。
“
《管子·立政》:
分國以為五鄉,鄉為之師;分鄉以為五州,州為之長;分州以為十里,里為之尉;分里以為十游,游為之宗。十家為什,五家為伍,什伍皆有長焉。
”
这又是一种户籍管制的方法。
管仲是把齐国划分为五个乡,每个乡划分为五个州,每个州划分成十个里,每个里划分为十个游,每个游再划分成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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