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月令》《疏》引《世本》说:太昊始制嫁娶以俪皮为礼。托诸太昊,虽未必可信,而俪皮是两鹿皮,见《公羊》庄公二十二年何《注》,这确是猎人之物。古婚礼必用雁,其理由,怕亦不过如此。又婚礼必行之昏时,亦当和掠夺有关系。
中国农业起于女子,捕鱼在古代,亦为女子之事,说见第十一章。农渔之民,都是食物饶足,且居有定地的,畋猎对于社会的贡献比较少,男子在经济上的权力不大,所以服务婚之制,亦发生于此时。赘婿及其遗迹。《战国.秦策》说太公望是齐之逐夫,当即赘婿。古代此等婚姻,在东方,是很为普遍的。
《汉书.地理志》说:齐襄公,姑姊妹不嫁。"于是下令国中:民家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民至今以为俗。"把此等风俗的原因,归诸人君的一道命令,其不足信,显而易见。其实齐襄公的姑姊妹不嫁,怕反系受这种风俗的影响吧?《公羊》桓公二年,有楚王妻媦之语。可见在东南的民族,内婚制维持较久。
《礼记.大传》说:"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其庶姓别于上,庶姓见下章。而戚单于下,婚姻可以通乎?系之以姓而弗别,缀之以族而弗殊,虽百世而婚姻不通者,周道然也。"然则男女同族,永不通婚,只是周道。自殷以上,六世之后,婚姻就可以通的。殷也是东方之国。
《汉书.地理志》又说燕国的风俗道:"初太子丹宾养勇士,不爱后宫美女,民化以为俗,至今犹然。宾客相过,以妇侍宿。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后稍颇止,然终未改。"不知燕丹的举动,系受风俗的影响,反以为风俗源于燕丹,亦与其论齐襄公同病。而燕国对于性的共有制维持较久,则于此可见。燕亦是滨海之地。然则自东南互于东北,土性肥沃,水利丰饶,农渔二业兴盛之地,内婚制及母系氏族,都是维持较久的。父系氏族,当起于猎牧之民。此可见一切社会制度,皆以经济状况为其根本原因。
掠夺猎人。
林洛竟然结婚了,而且对象竟然两个,就连替身姬妹也要过来陪他度过春宵一刻。就在刚刚,林洛根据书哥定位来到下一个目标季婉莹地点。但另林洛奇怪的是季婉莹一个女人怎么会出现在这种荒废工厂了。
随着黑哥一拳挥下,铁链基拉一声断开,而在大门打开的那一刹那,几具尸体横倒在门口。从死状来看这些人都很奇怪,林洛根本看不出,更像是被榨干的感觉。见到情况诡异,林洛事先向书哥许愿,在接下来的 30 秒内自己将不受到任何伤害。
话音刚落一股粉红色能量朝着林洛袭来,随后林洛便诡异的晕倒下,可把三大替身吓了一跳。姬妹慌张的头发都变白了,连忙接着倒地的林洛。就在此时一阵诡魅笑声出现,前方也出现一个人影。
林洛倒下后,书哥担任战局总指挥,让黑哥留下保护林洛,自己则是和姬妹前去揪出元凶。但是他俩越往前雾气越浓,仿佛进入了别人设计的主战场一样。而林洛这一边被幻术攻击后,双眼泛起粉红色。
下一刻林洛意识来到一处房间内,从房间布局来看,这很明显就是婚房,难不成自己结婚了?看着柜台的结婚照,原来结婚对象是温姐姐。就在这时门口两道声音将林洛叫住,进来的竟然是温姐姐和姬妹。温姐姐也就算了,姬妹你也过来凑什么热闹。
一上来姬妹便懂事搂住林洛腰子说到:主人,您累了,姬妹帮您放松一下好吗?温姐姐也用急促的气声呼喊着林洛春宵一刻值千金。不对,你们就用这种方式来考验我这个单身 20 年的 18 岁老干部吗?
而在现实中姬妹直冲云雾将季婉莹追着砍,见到如此凶悍的女人季婉莹也不免有些后退,幸好实在自己的主场上战斗,不然刚刚那两下自己真就嗝屁了。
不过很快季婉莹便嘚瑟起来,因为他发现前面就是对方替身与主人最大的距离。但是半仙觉得黑哥可以背着林洛一直跑。
下一刻姬妹疑惑问向书哥为何刚刚主人明明许愿不受伤害,但还是失去意识了。书哥其实也同样疑惑,因为自己的愿望明明已经实现了。只见季婉莹妩媚笑着:因为我根本就没攻击你的主人,我只是在帮他。你们的主人此刻正在极乐世界爽歪歪,而且还会像门口那几个臭男人一样爽到精尽人亡,灰飞烟灭。
抢寡妇也是一种掠夺婚式。寡妇改嫁,古称“再醮”,意见是再举行一次酒宴,并无彻底禁止之意。
历史上娶寡妇的事例比较多,不论是宫廷还是民间,都是允许的。只是程、朱理学之后,民间受“从一而终”、“好马不鞴二鞍,烈女不嫁二男”思想的影响,遂以为寡妇改嫁是大逆不道。
如娘家愿让寡妇改嫁,原夫家不同意,所娶的男家就要“抢婚”。后来,逐渐演变成了一种象征性的“掠夺婚”。不过,婚礼仪式极其简单,很少大操大办,也不收贺礼。
这种婚姻,民间至今还是有各种说法的,必须待寡妇持服少则百日之后,或者三年释服后才能去“抢”,不然是不吉利的。
抢寡妇的禁忌比较多,也很特殊。
在调查中笔者了解到,时寡妇改嫁不是件光彩事;有的被夫家或家族卖给了别的男的;有的在被邻村光棍汉抢去;有的被卖的路途上被邻村聚众拦截,嫁给了邻村无妇的男子……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议婚、抢婚的渊源,正在于对偶制婚的确立。
现在,抢婚现象已不复存在,但其遗俗仍然演变渗透于婚姻的各种过程中。不过,现在寡妇改嫁,大多数都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虽保存了少量古俗遗风,但不存在被人“暗抢”,而是名正言顺地“再嫁”。
由此来看,新婚姻法已逐渐深入人心,陋习劣俗为人们所不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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