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最新调整!
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
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无需提供居住证
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
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
2、一方或双方户籍地在江苏省内的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
补领、补办婚姻证件,涉港澳台、华侨居民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婚姻证件丢了怎么办?
本人持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查询档案(档案已移交到档案馆的请到档案馆查询档案),双方带查档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到原登记机关或现户口所在地的区婚姻登记处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本人到场即可)。
离婚登记需要带哪些证件?在哪里办理?
1、一方户籍为南京市户籍的内地居民协商一致的,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持集体户口卡片复印件写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结婚证、离婚协议到南京市任意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在江苏省的内地居民,可以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3、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在居住证申领地住址在婚姻登记机关所辖县(市、区)级行政区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离婚男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请走司法程序。
能开具未登记结婚证明或单身证明吗?怎么办理?
按民政部和省民政厅要求,从2015年10月12日起,南京市各区婚姻登记处,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的公证事项所需证明外,一律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方便百姓办事,婚姻登记部门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单位提供核实保存的婚姻信息,由核实当事人婚姻信息的单位工作人员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以单位公函形式向当事人户籍所在区的婚姻登记处核实婚姻信息。
南京市的涉外国人或涉港澳台居民及华侨婚姻登记在哪里办理?
从2019年2月20日开始,原江苏省涉外婚姻登记中心不再办理婚姻登记业务。
一方户籍为南京市的当事人,办理涉外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可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就近就便到南京市有登记权限(玄武区和建邺区)的两个婚姻登记处之一办理。
婚姻登记在哪里可以预约?
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南京民政”微信公众号、南京市婚姻公共服务平台、“我的南京”手机APP等预约申请。
南京周末、节假日能够办理婚姻登记吗?
周六及重大法定假日(元旦、五一、十一、除夕)首日上午半天正常办理。
转自:南京民政
来源: 南京广播电视台
今天是
农历七月初七
不少新人选择在这一天
牵手走进婚姻的殿堂
不过你知道
从2022年七夕到2023年七夕
苏州究竟有多少人结婚登记
结婚年龄又是多少吗
最新大数据来啦
壹
结婚登记人数
共办理结婚登记57366对。其中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57091对,涉港、澳、台、华侨、外国人结婚登记275对。
贰
结婚登记年龄
男性结婚登记平均年龄31.29岁,女性结婚登记平均年龄29.98岁;
男性初婚平均年龄28.32岁,女性初婚平均年龄27.14岁;
男性再婚平均年龄40.08岁,女性再婚平均年龄37.22岁;
男性复婚平均年龄39.57岁,女性复婚平均年龄38.01岁。
叁
结婚登记男女年龄差
结婚登记男女年龄差以男性比女性大1—4周岁居多,占结婚登记对数的43.6%;
其次是女性比男性大1—4周岁,占结婚登记对数的22.3%;
男女同岁占结婚登记对数的17.5%。
肆
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情况
一年来,苏州共办理各类跨区域结婚登记21875对。
其中市内跨区办理结婚登记7008对,省内跨市办理结婚登记7039对,跨省办理结婚登记7828对。
伍
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全市现有婚姻登记点16个(大家可通过“江苏省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查看),其中今年“七夕”新增昆山亭林园、吴江同里崇本堂、吴中区太湖服务中心、相城区太平老街、姑苏区苏州昆剧院等5个特色结婚登记点,形成工业园区中法爱墙、太仓沙溪镇香塘野邻等户外颁证基地共20个,数量居全省第一。
这个特别的日子
这些氛围感七夕约会地
大家可以参考下哦~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日子循环往复,但爱历久弥新
祝愿大家都能长长久久
幸福美满哦
(来源:苏州发布;编辑:茉莉)
昨天遇到咨询,当事人说“娶”了一个女人,但实际是只办了婚礼,没有领结婚证,是女人不愿意跟他领证,总是找借口推脱。女人甚至连身份证都只给他看过一次,还不太情愿。
这样,男人自然就怀疑女人是不是在外面跟人结过婚的,咨询这个要怎么查,才能知道女人到底结过婚没有?
针对这个,分两个层面来分析:
一、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
二、如何确认对方是否已婚?
关于个人婚姻状况的信息体现,第一个,是在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的档案资料中,第二个是体现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信息中。
这两个信息的形成,有先后顺序,就是个人先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随后如果再到户籍至办理信息登记时,才会在户籍信息中记载已婚的信息;反过来说,如果已办结婚登记,但随后本人并没到派出所户籍室再办理手续,通常户籍信息还是不能体现已婚信息的。
所以,对于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可考虑的思路如下:
第一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查档,看是否有已婚的登记信息,如果有,能表明的事实仅仅是:对方曾经结婚过。至于目前是婚姻存续、还是已经离婚,根据这个结果无法确定(民政局的婚姻登记信息在派出所户籍信息中并不是及时更新的);如果没有已婚登记信息,也是不能确定对方就是未婚,需要进一步去排除。
第二步,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去查档,如果对方已婚,而且是在其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的,那么是确定有婚姻登记记载的。
但如果查询结果显示对方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存在两种可能性,一个是对方确实未婚,另一个是对方已结婚,只是没有在此办理结婚登记,可能是在对方配偶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法律规定结婚可在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也可能是对方曾经迁过户口,办理结婚登记是户口迁出地的民政局;如果事实上是后一种对方已婚的情况,那么再去到对方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去落实,或者到对方之前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落实,只存在理论上的可能性,现实中往往是无法了解到对方配偶的户籍所在地这些信息。
需要了解的是,目前对婚姻登记电子信息的查询是参照对婚姻登记纸质档案查询执行的,依据的是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的《婚烟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这个决定了,一方面,能查询到的信息内容往往是仅限于该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信息,另一方面,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除本人、司法机关以及诉讼过程中的代理律师外,其他人不允许查询。
前述内容,是关于个人能不能查询到对方已婚的问题,可以看出,想要在对方不知情、也不启动诉讼的情况下,通过个人查询对方是否已婚,几无可能。
第二个问题,如何确认对方是否已婚?
2017年民政局已经公布,是全国31个省份婚姻登记信息实现联网,这个可以理解为,从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职能角度而言,全国个人婚姻状况大数据已实现全国互联互通,所以,要确认对方是否已婚,最为直接、可靠的途径,是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时,工作人员会对双方身份、以及婚姻状况进行核实,可确定对方是否已婚。
对于前述咨询情况,女人始终不愿意配合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甚至连身份证都不愿意给当事人看(即当事人都不一定知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如此,想要查询或确认对方是否已婚确实是个难以完成的任务。
既然双方已经办过婚礼、希望长远共同生活,从男方的立场,还是得基于现实层面去考虑解决,去真正了解对方不愿意去登记结婚的原因,毕竟女人已婚仅是一种可能性。当有一天双方能愿意相互倾诉之前到底经历过些什么时,男方所疑惑的问题,或许也就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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