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福久,曾任职鞍山市税侦分局的局长、内保分局的局长,作为扫黑除恶的警察,他可以说是知法犯法,不仅利用职位之便,疯狂敛财5800万,还霸占了舞女让其做自己的情人,更是让情妇给自己生个儿子,2004年被判死刑。到底他为何如此猖狂?
家境贫寒
林福久,1950年出生于辽宁省海城市的大屯镇,从小家里贫苦,自己因为是最小的儿子,因此也没有什么特殊照顾,早早的他就懂事了不少,也明白只有自己好好努力,长大才能改变。
除了学习时脑子转得快,就连做生意脑子也转的快,因为没有零花钱,林福久就自己“出租小人书”来赚零花钱。
1968年,林福久去当兵了,在当兵的这8年,林福久也通过了很多次努力想向上爬一点,最终做到了副连级的干部就没有上升的机会了,他明白自己在这里也没太大的意义了,只能寻找另一个出处。
当时在大众熟知的领域中除了当兵就是做公务员是铁饭碗了,林福久也去了市检察院的调研室工作,刚开始工作的林福久只是一个小小的职员,但自己口才不错,并且做事认真勤奋,很多领导都看在眼里,最后上级也关注到他了。
1993年,因为林福久工作认真,4月份便晋升到了税收查查处的处长,而在这个税务部门的处长,虽然官职不是很大,但手中的权利却不小,而也就是这个时候,林福久的野心也开始暴露无遗。
贪财好色
一些案件都需要过林福久的手,林福久可以对这些案件做出处罚金的大小,其中也有不少的大企业单位,免不了会和一些领导,商人打交道。而林福久因为掌权罚金,这条灰色产业链让他能捞到不少好处。
于是在职期间,林福久受贿有700多万,大部分都是他主动去“要”的“罚款”。如果不愿意给的企业,便会受到林福久的发难,不办理手续等,很多企业都只能自认倒霉。
1994年,某家房产公司的总裁接到了林福久的电话,在电话中总裁明白了,林福久打电话是来“要”钱的,电话那头的林福久多次强调税检处对公司能做什么决定之后,总裁也明白了,最终给了林福久3套房产和28万的好处。
之后的林福久如法炮制,更是“敲诈”了多个公司,如果不给“好处费”的话,这些企业公司就要缴纳“罚金”,而这个罚金的数额也都是随口就来,数字非常庞大,什么50万、100万,都是看林福久的心情决定,如果不给钱的话,房产也可以。久而久之,林福久自己就拥有了2000多平的房产。
1988年,林福久又晋升到了局长,手中的权利也大了不少,只要是他看不顺眼的企业,就会被缴纳一笔“罚款”,这些罚款合不合法根本没人去查,也不敢查。
除此之外,一些硬企业不交钱的,林福久还会找到企业的负责人,利用手中的权利,将其非法拘禁,其中一个企业的负责人甚至被关狗笼一晚。
这么猖狂的林福久也会遇到被人举报的情况,但大多数举报他的企业最后都会林福久狠狠地敲诈一笔,就这样在局长这个官职上,林福久成了这个区域的“土皇帝”,行事作风更是与土皇帝无疑。
他除了会敲诈企业,就连自己的老朋友赚了钱,他也要进行捞一笔,受贿得到的除了钱,还有很多奢侈品和金条、名表等等;这还不满足的他,竟还插手经商的事情,还获得了500多万的非法利润;他还给之前一个老板放过贷款,200万的借款就需要还100万的利息。
林福久有钱,虽然有一个女儿,但没有儿子,他觉得自己的财产无人来“继承”,但当时是计划生育,自己又是公务员,总不能为了一个儿子,毁了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吧。
1996年,林福久见到了常桂娟的第一眼就被迷住了,之后更是直接当着常桂娟的父母说明自己的身份,并要求她做自己的情妇,给自己生儿子;而常桂娟当时只是个小小的舞女,不敢和他抗衡,只能答应下来,1997年,常桂娟便给林福久生了一个儿子。
母凭子贵的道理大家都明白,生了儿子后的常桂娟更是得到了林福久的偏爱,16万的豪车、80多万的别墅、还为刚出生的儿子打造了一个金碗和金汤匙,常桂娟母子俩的生活费,每月高达1万。
走向灭亡
常桂娟给林福久生了儿子,但这并不影响林福久包养情人,据说还有一位按摩女也是他情人,他还将这位按摩女的户籍给转到了鞍山,就是为了方便见面,而对这位按摩女,林福久也很大方。
林福久张狂的作风和嚣张的气焰,对外隐藏的很好,春节会给母亲一张百元大钞;甚至快被抓的时候,给弟弟只拿了5000元的路费,他的财富只有他自己。
最终林福久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2004年调查组查到林福久家中巨额现金和奢侈品等文物,总价值约5800万。
2004年12月,林福久因贪污受贿、重婚等罪名,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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