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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的传统节日很多,其中比较知名的有火把节,流行于贵州、云南、四川等彝族聚居地区,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涵,蜚声海内外,被称为东方的“狂欢节”。目前,已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据彝族十月太阳历中的星象学研究,农历的六月二十四北斗星斗柄指向正南,时为夏至期间而定为节日——火把节。彝族火把节的来历,还与彝族人民对火的崇拜有关,其目的是期望用火驱虫除害,保护庄稼生长。
The Yi ethnic group has numerous traditional festivals, with the well-known Torch Festival being popular in Yi inhabited areas such as Guizhou, Yunnan, and Sichuan. This festival holds deep ethnic cultural significance and is renowned both domestically and internationally, often referred to as the \"Carnival of the East\". It has already been recognized as a national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点燃火把。 (罗大福/摄 贵州图片库发)
火把节习俗
彝族火把节习俗,一般历时三天三夜,分为祭火、玩火、送火三个阶段。
第一天:祭火。村村寨寨都会备酒肉祭祖。夜幕降临时,邻近村寨的人们会在老人们选定的地点搭建祭台,以传统方式击石取火点燃圣火,由毕摩(彝族民间祭司)诵经祭火。然后,家家户户,大人小孩都会从毕摩手里接过用蒿草、干柏柴、干树枝等扎成的火把,游走于田边地角。
第二天:玩火。家家户户都聚集在祭台圣火下,举行各式各样的传统节日活动。小伙们赛马、摔跤、唱歌、斗牛。姑娘们身着美丽的衣裳,撑起黄油伞,跳起“朵洛荷”、达体舞等。在这天,最重要的活动莫过于彝族的选美了。按照勤劳勇敢、英武神俊和善良聪慧、美丽大方的标准从小伙姑娘中选出一年一度的美男和美女。夜幕降临,一对对有情男女,在山间、在溪畔、在黄色的油伞下,拨动月琴,弹响口弦,互诉相思。
第三天:送火。这是彝族火把节的高潮。这一天夜幕降临时,人人都会手持火把,竞相奔走。最后人们将手中的火把聚在一起,形成一堆巨大的篝火,聚在篝火四周尽情地歌唱、舞蹈。
火把节的三天三夜,都各具特色,每天吃过晚饭,首先由某一家开始点燃火把,其他人家就争先恐后地燃起火把往村外走,人们唱起歌,歌声随着火把的蔓延响彻山谷、直冲云霄。随后按约定俗成的方向又形成一条火龙来到公共娱乐场地,将火把集中起来燃成一堆大火,大家围着火堆,快乐地跳舞游戏。火把节也是少男少女点燃爱苗、传达情意的好时机,姑娘们穿着自己缝制的衣裳展示灵巧的手艺,小伙子在种种比赛和表演中博得姑娘们的芳心及微笑,也借着通宵欢歌狂舞,互相表达爱意。
彝族同胞举行火把节取火仪式。(罗大福/摄 贵州图片库发)
篝火燃起万丈豪情
现在,火把节期间,大部分彝族聚居地区各村寨,以干松木和松明子扎成大火把竖立寨中,各家门前竖起小火把,入夜点燃,村寨一片通明;同时人们手持小型火把绕行田间、住宅一周,将火把、松明子插于田间地头。青年男女在寨中大火把周围弹唱、跳舞,彻夜不息。
作为笔者的家乡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在彝族聚居的乡村,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日傍晚,当牲畜归厩、众鸟入巢,人们吃过晚饭后,青年男女点燃用干柏柴、干树枝扎成的火把,走出家门,顺田边地坎、沿大路小路,聚集在一起,或围着篝火唱歌跳舞,或在田边地角追逐嬉戏,抢火把欢闹。一条条由火把连成的火龙,一堆堆熊熊燃烧的篝火把美丽的彝乡打扮得分外娇艳,把大家的笑脸照得异常通红。火把在雄风中飘荡,火光映红夜空,与星辰交织,照耀着一张张欢乐的笑脸。篝火熊熊燃烧,染红了花坡,灼热了山野,拉长了彝家儿女的身影。歌声、口哨声响彻夜空,震荡旷野;舞步、戏闹的身影涌动、奔流,像一张张色彩斑斓的画卷,令人陶醉。
彝族同胞与游客在贵州省毕节市百里杜鹃管理区一起欢庆火把节。 (罗大福/摄 贵州图片库发)
丰富美食彰显彝族风情
火把节期间的美食有彝家卦、彝家坨坨肉、烩羊杂碎、小笼蒸牛肉、油鸡枞、彝族豆豉、彝家荞食、彝家酸豆角炒肉、彝家酸汤鱼等,彝族的食俗丰富,美食众多,这些菜都是招待贵客的招牌菜。此外,还有喝彝族美酒——“咂酒”,唱彝族敬酒歌。
坨坨肉是彝族招待客人不可缺少的头等佳肴。彝族人民常说:“没有酒说话没精神,没有坨坨肉不像招待客人。”
过去火把节期间,彝族同胞吃饭时,会在地上铺满青松毛,席地而坐吃饭,清新宜人。随着时代变迁,民俗也在不断变化,他们已不再铺青松毛了,只是象征性地在门头挂一根松树枝,或者撒几根松毛在餐桌上。
火把节充分体现了彝族敬火崇火的民族性格,保留着彝族起源发展的古老信息,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科学价值;火把节是彝族传统文化中最具有标志性的象征符号之一,也是彝族传统音乐、舞蹈、诗歌、饮食、服饰、农耕、天文、崇尚等文化要素的载体;火把节对强化彝族的民族自我认同意识、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火把节作为彝族人与各民族交流往来以及促进民族团结都有积极作用。火把节已经成为独特民族魅力和彝族文化的展示窗口。
彝族人的火文化标志着古老的文明。古时,彝族先祖高举火把向洪荒告别;今天,彝族人高擎火把回归自然的神圣,谱写着一曲曲火文化的灿烂之歌!火一样热情的民族,点燃火一样的,用炽热迎接新的时代,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文 | 苏介华
新媒体编辑 | 徐婕妤
二审 | 张 芬
三审 | 赵 林
彝族,是中国第六大少数民族,民族语言为彝语。彝族主要分布在滇、川、黔、桂四省(区)的高原与沿海丘陵之间,主要聚集在楚雄、红河、凉山、毕节、六盘水和安顺等地,凉山彝族自治州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
历史
彝族的来源众说纷纭,主要有北来说、南来说、东来说和云南土著说等,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北来说。据汉文和彝文历史资料记载,彝族先民与分布于西部的古羌人有着密切的关系,彝族主要源自古羌人。
信仰
彝族的宗教信仰基本上还处于原始宗教的阶段,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和万物有灵的观念普遍存在于社会当中。本民族的祭司“毕摩”、巫师“苏尼”在彝族地区有一定的影响,这种情况在川、滇毗邻处的大、小凉山较为突出。在滇、黔、桂彝区,除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原始宗教信仰外,部分地区还流行着道教、佛教。近代以来,教与天主教也传入少数彝族地区。
彝族对自然的崇拜来源于万物有灵的观念。由于过去彝族地区生产力低下,人们对大自然缺乏驾驭能力,因而对万事万物皆视为有灵之物,与人一样具有生命与意志。这种自然崇拜是和人类灵魂崇拜同时发展起来的。彝族认为,人出生时灵魂附于肉体,死后灵魂离开肉体而存在。由这一灵魂观念推想到世界上万事万物都有灵魂,并把它们的活动或自然现象都视为灵魂支配的结果,从而形成了对大自然的崇拜。它以民间信仰的形式普遍存在于彝族社会中。主要有天崇拜、地崇拜、水崇拜、石崇拜、火崇拜、山崇拜等。
根据彝文典籍记载,在原始时代彝族曾有过图腾崇拜,相信人类与动物、植物有着血缘关系。史诗《勒俄特衣》中的“雪子十二支”、《雪族(子史篇)》就有这方面的记载。目前彝族社会还存在大量的图腾崇拜遗迹,主要有竹崇拜、葫芦崇拜、松树崇拜、粟树崇拜、动物崇拜等。如云南澄江县松子园一带的彝族将“金竹”视为祖神。云南哀牢山区彝族一直流传有供奉“祖灵葫芦”的习俗。云南、贵州、四川彝族地区许多村寨都有自己的“神树”、“神林”。云南哀牢山自称为“罗罗”的一支彝族就把虎作为自己的祖先,“罗罗”即其语言中“虎虎”的意思。每家都供奉一幅祖先画像,称为“涅罗摩”,意为“母虎祖先”。
彝族认为祖先去世后灵魂照样存在,可给活人以祸福,所以要加以崇拜,祈求其给子孙降福。彝族认为人死后有三个灵魂,其中一灵魂守火葬场和坟墓,一灵魂归祖界与先祖灵魂相聚,一灵魂居家中供奉祖先的灵牌处。但无论哪一个灵魂,其是否安适都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兴衰祸福,因此需要祈求祖先的佑护。安灵与送灵仪式是彝族盛行的两个重要祭祖活动。安灵仪式在丧葬数日或数月后择吉日举行由毕摩主持。仪式包括选灵竹,招灵附竹,制作灵牌,献药除病,祭灵供奉几个程序,安灵仪式结束后,灵牌供奉在家中。送灵是将家中供奉的祖先灵牌集中送到野外同宗的祖灵箐洞。送灵仪式最隆重。送灵时间确定后,要通知亲友,亲友闻讯后,需带牛、羊、猪、酒等礼品盛装参加。送灵中最重要的活动是在毕摩主持下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每场仪式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毕摩是彝族传统宗教中的祭司。在彝语中“毕”为举行宗教活动时祝赞诵经之意,“摩”意为长老或老师。毕摩产生的年代久远,据彝族传说,最早出现的毕摩家族是“施子史德”家,后来又有“两林”、“射舌”等家族相继成为毕摩。传说中著名的毕摩有阿都尔普、毕阿诗拉则两人,他们因法力高深而声名远扬。相传毕摩原由彝族最高统治等级的兹莫担任,后由诺合等级担任,然后又传给被统治阶级的曲诺等级担任。至新中国成立前,兹莫等级中的毕摩已属凤毛麟角。诺合等级中也只有几个家族从事此业。大量的毕摩都由曲诺担任,著名的曲诺毕摩家族有“吉克”、“沙马”、“曲比”、“阿育”等,这些家族都是传承久远的世袭毕摩家族。
毕摩的宗教活动主要有:玛都迪(做灵牌)、撮毕(送灵牌)、孜摩毕(念平安经)、卓尼硕(念净宅经)、消布(念消咒经)、撮那固(念治病经)、里次日(念咒鬼经)、撮日(念咒仇敌经)等等。此外,还主持结盟仪式和在纠纷中主持神判仪式。
苏尼是彝族社会中的巫师,“苏”在彝语中意为“人”,“尼”意为作法术时的情景。苏尼一般由曲诺或阿加等级中的成员担任。苏尼并非世袭,男女均可担任,法器主要为羊皮鼓和木槌。苏尼不懂经文,也不诵经和主持重大祭祀活动,其主要社会职能是施行巫术,驱鬼治病。苏尼在彝族社会中的地位不及毕摩,从事宗教活动的收入也较毕摩低。
节日
节庆是各地彝族生活方式和习俗的集中表现。有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事节庆;有以祭祀神灵、祖先为主的祭祀节庆;有以追念英雄人物和重大事件为主的纪念节庆;有以欢庆丰收、庆祝胜利为主的庆祝节庆;有以歌舞戏曲活动为主的社交娱乐节庆等。主要的节庆有:
彝族年:彝族年是川、滇、黔彝族隆重的传统节日,彝语称“库施”。各地过年时间不一,一般在每年农历十月至十一月中、下旬选吉日过年。
火把节:为彝族的传统节日,日期为每年农历的六月二十四日,历时三天。节日期间,人们身着盛装,集中在村寨附近的平坝或缓坡上,唱歌、跳舞、赛马、斗牛、斗羊、摔跤、选美等,活动的内容丰富多彩,热闹非凡。早上,人们要杀牲祭祖;晚上,要举着火把在庄稼地中转游,意为烧死害虫,祈求庄稼丰收。
此外,黔西、滇东彝族在农历的三月三要过祭山节;云南石屏、元阳、巍山一带的彝族每年要过两次祭龙节,第一次在夏历二月第一个属龙日,第二次在秋收前,称“赔龙”,意为感谢龙王爷的雨露之恩;云南楚雄的彝族每年农历的二月初八要举行插花节,以祝愿幸福安康,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广西那坡、云南富宁一带的彝族在农历四月要举办跳弓节,农历三月三为广西隆林彝族的护林节。
婚恋
补年节
彝族婚姻的特点是同族内婚、家支外婚、等级内婚、姑舅表优先婚和姨表禁婚。这一特点在凉山彝族地区表现得最为突出,新中国成立前若异族通婚,按习惯法要处死或逐出家族。严禁家支内婚,同宗、同姓通婚视为,违者处以死刑。严格执行等级内婚,统治阶级的兹莫和诺合与被统治阶级的曲诺、阿加、呷西之间,禁止通婚,婚外性关系也在严禁之列,违者均要处死。曲诺和阿加不通婚,但限制没有前者严格,主要区别在于彝族后裔和非彝族后裔之间,如彝族曲诺与非彝族后裔通婚或发生性关系,一些地区会被处死,多数地区是以降低其等级作为处罚。彝族传统婚姻中有转房习俗,有生育能力的妇女丈夫去世后,子女又尚未成年,则须转嫁给死者的同胞兄弟或近亲叔侄。如彝族家中无子嗣,家支内部有权分配其财产,称为“吃绝业”。新中国成立后,同族内婚和等级内婚的限制已被打破,彝族青年男女以感情为基础自由恋爱,出现了跨族别婚、跨等级婚、跨国界婚。
一夫一妻制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形态。新中国成立前,由于各地彝族社会发展不平衡,同时也存在少数土司和诺合一夫多妻,一般家庭因转房或无嗣纳妾而造成的一夫多妻现象,极少数地区还保留有夫兄弟婚和妻姊妹婚残余。彝族家庭以父权为核心,在彝族家庭中,实行父子联名制和财产父系继承的原则,儿子婚后即另立门户,只有幼子婚后与父母同住。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十分低下,只有家政的支配权,没有参与财产分配的权利,也不能参加重要的社交活动。男子是一家之主,拥有家产决定权和子女婚姻决定权。新中国成立后,这一现象得到改变,妇女地位逐渐提高,男女平等的意识已深入到彝族家庭。
彝族的婚礼保留了许多古老的习俗,如泼水、抹黑脸、哭嫁、新娘婚前禁食、婚后“坐家”等。彝族男女婚前要举行订婚仪式,订婚时要先取吉兆合婚,男女双方各杀一头猪,取胆、胰观看,以胆色澄黄、胰大直肥为吉,若胰脏卷曲则为凶,表示不能相配。婚期根据双方出生年月的属相选定,一般都在每年的农历十一月以后到次年二月这段秋收后的黄金季节举行,最佳日子是在有六颗星与月亮成一平行线的时候,彝族称为“他波”。最佳婚龄是17、19岁。女子如果过了17岁还未出嫁,则要再举行一次成年礼。
丧葬
大部分地区彝族实行土葬,凉山彝族实行火葬,葬后,就地挖土、石盖严,或将骨灰装入袋,用马驮藏于岩穴。此后,要为死者举行“安灵”仪式,用一寸左右的竹子,外包白羊毛,缠红线,装进长五寸、挖有槽的木棒内,再用麻皮缠,削尖木棒两端,挂在一块竹篾笆上,灵牌便做成了,彝语称为“马都”。“马都”置于室内梁下上方神位上。
神位是家中最神圣的地方,不许玷污。父母的“马都”一般供奉在幼子家中,逢年过节,家人都要祭献酒肉,以表示对死者的精神寄托。待父母双亡三年以后,要择日举行隆重的送灵仪式,将“马都”送至人迹罕到的山洞安放。滇、黔、桂地区的彝族受汉族葬俗影响较大,多实行土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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