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江西省丰城市委批准,并报请宜春市纪委市监委同意,丰城市纪委市监委对丰城市原住总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旭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旭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肆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靠企吃企,雁过拔毛,把国企当作私人领地和“摇钱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旭文严重违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丰城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丰城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旭文开除党籍处分;由丰城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旭文简历
张旭文,男,1982年5月出生,汉族,辽宁建昌人,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12月加入中国,2005年7月参加工作,曾在丰城市城投局、住总运营有限公司工作。
来源:宜春市纪委监委
“草圣张旭”观念形成与固化的历时考察
兼为“张旭唐代即称草圣”说献疑
张旭“草圣”之称是后代逐步形成的,部分学人所持“张旭唐代即称草圣”的观点缺乏文献依据。在梳理由宋至清有关张旭的文献之后,可以看出“草圣张旭”之说的形成是一个逐渐固化的过程,其说大致在明代才形成共识。书法史上这类历史观念的累积、成型,与古史中舜的形象、文学史“诗圣杜甫”等说的成型等有极大相似性,对其反思有益于书法史的修订。
唐代书法名家璨若群星,但若说谁有书界“圣”号,恐怕无人不会想到张旭(约675-759)。张旭与初唐名家虞世南、陆柬之有亲故,与当时不少著名诗人、高官交游密切,徐浩、颜真卿与怀素等名人也是其后学,史书中还载有皇帝钦列“三绝”的绝世殊荣。所以,今人谓“张旭善书,号曰‘草圣’,有唐书家时誉之隆,无出其右者”[1]。张旭生前身后,名震寰宇,其“草圣”之称人尽皆知。然据笔者陋见,张旭“草圣”之称的形成过程尚有待揭橥,甚至有被误解处,今试以撰论之。
张长史像
一、“张旭:唐人草圣”说再论
对于张旭圣号之得名,学界的主流观点是:张旭“后世称为草圣”。然多数研究对“草圣”称号之形成过程置之阙无,下文将试为董理。还有少数意见认为,张旭在唐代便被视“草圣”,即张旭是“唐人草圣”[2]。
笔者所见明确提出“张旭是唐人草圣”观点的学者以李永忠先生(其文下简称“李文”)为代表[3],但是李文似乎误读了唐代的“草圣”史料。他发现了如下材料,并推理如下:
材料一:
材料一:唐李嗣真《书后品》云:“右军(王羲之)终无败累,子敬(王献之)往往失落,及其不失,则神妙无方,亦可谓之草圣矣。”
李文据此认为王献之继承了“草圣”的称号。并引唐蔡希综《法书论》言“议者以为,张(旭)公亦小王(王献之)之再出”,认为既然王献之已为草圣,张旭又是王献之“再出”,那么张旭也有理由被冠以“草圣”之名[4]。如果李文对文献原意理解无误,其结论或许可以为学界所接受。
材料二:唐任华《怀素上人草书歌》云:“吾尝好奇,古来草圣无不知,岂不知右军与献之,虽有壮丽之骨,恨无狂逸之骨姿。中间张长史,独放荡而不羁,以颠为名,倾荡于当时。”
材料二是李文认为张旭当时就被称“草圣”的直接证据。
但是,以上材料今当重新审视。(一)对第一则材料,笔者认为,李文有所误读。误一:忽略《书后品》原句上下文语境。《书后品》原文具有明显论述模式:
伯英(张芝)章草似春虹饮涧……元常(钟繇)正隶如郊庙既陈,俎豆斯在……右军(王羲之)正体如阴阳四时……可谓书之圣也。若草行、杂体如清风出袖……可谓草之圣也。其飞白犹雾縠卷舒……可谓飞白之仙也……右军终无败累,子敬往往失落,及其不失,则神妙无方,亦可谓之草圣矣。[5]
以上三者:张芝章草、钟繇正隶、王羲之三体及飞白,恰对应原文“逸品五人”标目中三人各自擅长的书体。显然,在同一语境中,“子敬往往失落……亦可谓之草圣矣”连同上文“书之圣”“草之圣”“飞白之仙”并不能看作书家的名号,而是对书作的评价。如果将此类短语视作对书家的称呼,如何理解王羲之既是“书之圣”,又是“草之圣”,还是“飞白之仙”?显然,原句所修饰限定之主语均为“正体”“草行、杂体”“飞白”,而非王羲之。当然,“草圣”与“书之圣”“草之圣”“飞白之仙”三者的造词结构不同[6]。但是,就行文语气来判断,“可谓某也……可谓某也……可谓某也……亦可谓某也”,其语气一以贯之,指的都是对书作水平的推举。因而,此处应该理解为王献之的草书“亦可谓之‘草之圣’”。
误二:不知唐代“草圣”的常用义是“草书”[7]。且“草圣”不仅常用指书体“草书”“狂草”,亦常有“草书圣品”之意。此类例子不胜枚举,如与李嗣真(696前)时代相隔不远的杜甫(712-770)诗云:“斯人已云亡,草圣秘难得。”[8]或稍晚的苏涣(766前后)云:“张颠没在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9]证明了将李嗣真所谓“草圣”解为“草书圣品”,与当时语例相合。而且,上文“书之圣”“草之圣”“飞白之仙”,这又为“草圣”解为“草书圣品”提供了旁证。
(二)至于第二条旁证,也很值得商榷。仅据“吾尝好奇,古来草圣无不知,岂不知右军与献之”一句,认为二王在唐代被看作“草圣”毫无问题。但是,后文“骨”“姿”以及张旭“倾荡于当时”,这也可看作是在讨论二王、张旭的草书。此句中,“草圣”按照唐人习用义理解为草书,也并无疑窦。
况且,就《怀素上人草书歌》而言,在唐诗中,诗题“草书”与诗中“草圣”往往对言,都指草书(圣品)。如杜甫《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斯人已云亡,草圣秘难得”[10],权德舆(759-818)《马秀才草书歌》云“伯英草圣都绝伦,后来学者无其人”,释贯休(832-913)《䛒光大师草书歌》云“唯师草圣艺偏高,一掬山泉心便足”。此例极多[11]。综上,《怀素上人草书歌》诗题用“草书”而诗中用“草圣”其实并无二义。
如此看来,张旭在唐代就被称为“草圣”的说法不能成立。
二、唐代张旭文献析论和唐人眼中的“草圣”
若要考察张旭是否在唐代被称为“草圣”,最可靠的资料来源莫过于唐代文献。但是,据现有文献来看,终唐一代,并无记载证实唐人称张旭为“草圣”(草书圣手)。今从唐人所记关于张旭与其别号(包括“草圣”)的文献进行分析,并分为史论类和诗文类。
(一)史论类材料。首先,最具代表性的自然是书论。如窦臮(约787前)云:
张长史则酒酣不羇,逸轨神澄。回眸而壁无全粉,挥笔而气有余兴。若遗能于学知,遂独荷其“颠”称。(窦蒙注:张旭,吴郡人,左率府长史,俗号“张颠”。)[12]
窦臮是张旭的同代晚辈,二人所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自然毋庸置疑。且《述书赋》所评有唐书家凡52人,“特称颂盛唐书家,尤于张旭、贺知章为烈”[13],但其总结世人对张旭的评价,也仅仅说“俗号张颠”。蔡希综(开天时人)云:
迩来率府长史张旭卓然孤立,声被寰中,意象之奇,不能一一。全其古制,就王之内弥更减省。或有百字、五十字,字所未形,雄逸气象,是为天纵。又乘兴之后,方津笔,或施于壁,或札于屏,则群象自形,有若飞动。议者以为,张公亦小王之再出也。[14]
蔡希综更关注于艺术的抽象性高度以及对前代名家的继承,而将张旭推举到与王献之抗行的地位,但是,即使蔡如此推崇张旭,也无法证明与张旭同时的他以张旭为草圣。
其次是史书中的记载。如李肇(元和间人)《唐国史补》云:
旭饮酒辄草书,挥笔而大叫,以头揾水墨中而书之。天下呼为“张颠”。醒后自视,以为神异,不可复得。[15]
新旧《唐书》所载与此大致相同。史料对张旭艺术形象的描绘生动备至,文中所载的书写状态也成了后世对张旭的典型印象。但是,当百年之后的正史总结张旭一生的时候,对张旭称号的记载,仍止于“天下”“时人”口中的“张颠”。其实,这种状况到了宋代都是如此。
(二)诗文类材料。这类文献很多,今择取具有区别性的典型材料,如“张颠”类材料则不复举。第一种,除了人所熟知的《饮中八仙歌》,张旭和“草圣”共现的还有:
杜甫《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斯人已云亡,草圣秘难得。[16]
苏涣《赠零陵僧》:张颠没在二十年,谓言草圣无人传。[17]
以上是能将张旭与“草圣”关联上的重要唐代文献。但是,“草圣”均指“草书”,这在上文已经说明。
第二种,直呼张旭为“东吴精”“太湖精”:
李颀《赠张旭》:张公性嗜酒,豁达无所营。皓首穷草隶,时称太湖精。[18]
杜甫《殿中杨监见示张旭草书图》:未知张王后,谁并百代则。呜呼东吴精,逸气感清识。[19]
至此,唐人对张旭有共识性的称呼有三:张颠、太湖精、东吴精。
第三种,将张旭与古今名贤并称。除上揭蔡希综《法书论》“张公亦小王之再出”外,又如:
释皎然《张伯高草书歌》:伯英死后生伯高……阴惨阳舒如有道(张芝)。[20]
张彦远《论顾陆张吴用笔》:国朝吴道玄古今独步,前不见顾、陆,后无来者,授笔法于张旭。此又知书画用笔同矣。张既号“书颠”,吴宜为“画圣”。[21]
肚痛帖
唐人推举张旭与汉代“草圣”张芝抗行的例子,往往可见。即使如此,也未见到唐人称张旭为“草圣”的材料。至于上揭张彦远(约815—约877)的材料就更有意思了。如果说唐人就流行称呼张旭为“草圣”,那么晚唐的张彦远在上文末尾应当会说:“张既号草圣,吴宜为画圣”——“草圣”比“书颠”更能与“画圣”匹对,用“草圣”也更能使这句话的语义逻辑清晰,且二者更能说明“书画用笔相同”的主旨。但是,张彦远依然只称张旭为“书颠”,而非“草圣”。可知张旭终唐一代并未被称“草圣”。
那么,唐人常称的“草圣”到底是谁?是张芝(约192前)。卫恒(291年卒)云“韦仲将谓之(张芝)草圣”[22],按照南北朝和唐人的理解,自汉末三国起,张芝即有“草圣”之称。如梁朝庾肩吾(487-551)言“善草隶者一百二十八人,伯英(张芝)以称‘圣’居首”[23]。此后,赞誉、推崇“草圣”张芝的说法屡见不鲜。如徐浩(703-782)《论书》云:“张公精熟,号为‘草圣’。永师拘滞,终著能名。”[24]表示了他对韦诞意见的首肯。尤其是张怀瓘(713-741)《书断》,认为张芝书法“冠绝古今”,“德冠诸贤之首”[25],故独称“草圣”,将魏晋时期尚未炙热的张芝书名推向了顶峰。此外还有以王献之等为“草圣”的,见李嗣真《书后品》。而盛唐的张旭,虽然其草书名声在其身后几乎声闻寰宇,但尚未见把他看作“草圣”的唐代文献。
张芝塑像
三、宋人对张旭文献的误读和对张旭的认识
既然未见唐人称张旭为“草圣”的文献,那么,张旭被称为“草圣”的事实,是从何时开始发生的呢?
我们对宋代有关“草圣”的大量文献进行了排查。排除了绝大部分的“草圣”指草书(作品)的资料之后,笔者发现宋人称张旭为“草圣”(草书圣手)的材料极少,在三百多条言及“草圣”的资料中,仅得以下四例,今分别考之:
(一)孙奕《履斋示儿编•杂记•圣》:董贝“易圣”,张芝、钟繇、卫协、张墨“书圣”,张旭“草圣”……[26]
《示儿编》所谓“张旭草圣”不知所据。按,此书是孙奕(1126年生)杂纂考订笔记,有不少可贵资料,然也有不可尽据之处。《四库简明目录》言其“杂引众说,罕所裁制,往往伤于芜杂;又征引既繁,不免小有舛误”[27]。比如此条中“董贝易圣”即误[28]。当然,宋人直呼张旭为“草圣”也是很有可能的。
(二)方岳《诸公赋翠毛笔因次韵为羊毛笔叹》:文章诸公多好奇,往往得名专翰府。乃知草圣不世出,罕识公孙大娘舞。[29]
方岳(1199-1262)用杜诗典故,所言“草圣”很可能就来自杜诗。但是,杜诗乃至《全唐诗》所谓“草圣”指的都是“草书(作品)”,而非“草书圣手”。如果方岳诗中“草圣”也是草书的意思,那么,这首诗就不必看作宋人以张旭为草圣的依据。但是,从原诗句意看,“草圣”解读为“草书圣手”似乎更通顺贴切。这样的话,方岳以张旭为草圣,看来是可以肯定的了,虽然这可能是他误读了杜诗所致。
(三)张旭,吴郡人,官左率府长史,时善草书。言:“吾见公主担夫争路而得其意,后又观公孙氏舞剑器而得其神。”醉辄草书,挥笔大叫,以头濡墨水中,天下呼为张颠。醒后,自视以为神。人谓之“草圣”。[30]
此例是宋人《分门集注杜工部诗》对杜诗《李潮八分小篆歌》“吴郡张颠夸草书,草书非古空雄壮”的注。其中“人谓之草圣”一句可算是宋人称张旭为“草圣”的重要资料。该注其所袭取的唐代文献,主要是窦蒙《述书赋》(见上引)、韩愈《送高闲上人序》“往时张旭善草书”[31]、李肇《国史补》(见上引),这是以史证诗的方法。但是,将窦、韩、李之说与宋注逐字对堪之后,我们却发现“人谓之草圣”这一句不知所据。也就是说,这关键的“人谓之草圣”五个字来源有疑。
其实,这五个字是宋人误以张芝文献羼入张旭文献。何以见得?很显然,因为在杜诗其他诗句,宋注数次引用了与张芝相关的文献,却也说“韦仲将谓之草圣”或“人谓之草圣”[32]。而这句话的原始出处就是卫恒《四体书势》评价张芝说的“韦仲将谓之草圣”,可知该例误用“人谓之草圣”来注张旭。当然,这条材料也可以说是宋人对张旭文献的“异质改造”。总之,这则反证也说明,宋人未必以张旭为“草圣”。
(四)李颀《赠草圣张颠》诗题
上引唐人李颀的《赠张旭》,宋蔡梦弼《杜工部草堂诗笺》附录[33]却题《赠草圣张颠》。那么,唐人李颀原题就称张旭为“草圣”吗?并不是。李颀此诗又载于陈思《书苑菁华》卷十七、姚铉《唐文粹》卷十六上,均题为“贻张旭”。明人高棅《唐诗品汇》、李攀龙《古今诗删》、钱穀《吴都文粹续集》,以及清编《全唐诗》、徐倬《全唐诗录》均作“赠张旭”,仅《杜工部草堂诗笺》一例作“赠草圣张颠”。且题“赠草圣张颠”的《杜工部草堂诗笺》是《古逸丛书》覆宋麻沙本。福建麻沙本粗制滥造,校勘不精,劣本名声世人共知。那么,“草圣张颠”也极有可能是书商的改作。况且,即使麻沙本不误,孤证难立,也难说明以张旭为草圣是宋人共识。
综上,在宋人关于“草圣”的丰富资料中,以张旭为“草圣”的却寥寥如上四例,而其中又有不能明确的、肯定地证明宋人把张旭看作“草圣”的依据,来。反而,大量文献可证,宋人言及“草圣”与张旭的时候,并非以张旭为“草圣”。今举其代表:
蔡襄《评书》:张长史正书甚谨严,至于草圣,出入有无,风云飞动,势非笔力可到,可谓雄俊不常者耶![34]
黄庭坚《跋为王圣予作字》:张长史观古钟鼎铭科斗篆,而草圣不愧右军父子。[35]
其例多不胜数,不烦再举。例中“草圣”均为草书(作品)之意,作者多是推誉张旭书艺,并不直呼他为“草圣”。这符合笔者全面分析宋人“草圣”用例之后的结果:宋人所谓“草圣”绝大多数都是指草书,有少数指草圣张芝,或者是对当时书家的美称。
四、元明清:“草圣张旭”观念从传闻到事实的质变时代
在元代,以张旭为草圣的观点初肇其端。经全面考察,元人呼张旭为“草圣”的材料仅发现两例:
郝经《闲闲画像》:官样奥雅舂容篇,笔力壮浪倾源泉。草圣肆意挥云烟,晚年游戏西域禅。[36]
张昱《题醉墨堂为桐江俞子中赋》:世称草圣唯张旭,气主神光从所欲。醉来提笔走风雷,电掣长云夜相逐。[37]
上引第一例用了杜诗典故。第二例虽然不知道其依据,但看起来张昱对“草圣就是张旭”的观点不无自信。
时至明代,士人诗文集中以张旭为草圣的例子便如雨后春笋,举例言之,比如:
顾梦圭《与石川海峰集朱氏园避暑》:披襟賸有凌风兴,露顶还逢草圣仙。[38]
王宠《徐将军第牡丹障子歌》:张颠草圣应露顶,淳于先生可一石。[39]
上二例都用了《饮中八仙歌》张旭“脱帽露顶王公前”的典故。又如:
张瑞图《云卿以扇乞书赋此戏赠兼博徐丈一粲》:醉后语颠惭草圣,宁堪论美比徐公。[40]
此外,还有直呼张旭为“草圣”的,只举三例:
郭良翰《问奇类林》:张旭善草书,饮酒大醉,呼叫狂走,或以头濡墨而书。既醒,自谓“草圣”。[41]
张大复《闻雁斋笔谈》:张旭之治草书也,七情六欲,天地事物之变,一寓于书,故曰“草圣”。[42]
卓明卿《卓氏藻林》:张旭号为“草圣”。[43]
到了明代,好像张旭是草圣变成了自古以来的事情,甚至认为张旭“自称草圣”。但明人对此说法好像也并不是很肯定,如董其昌《人日诗后序》仅言:“世传张旭号草圣。”[44]言“世传”,确是比较谨慎的态度。
笔者所见诸例中,除了个别依据唐代文献为典故的材料外,多数材料中“张旭草圣”的说法并无根据。由此可知,时至明代,称张旭为“草圣”已经是较为常见现象。
到了清代,张旭为“草圣”的观念就更加固化,其例为数不少。限于篇幅,兹举二例:
钱谦益《三叠韵谢藐姑太仆送酒》:草圣张颠真我友,逃禅苏晋与同龛。[45]
浦起龙《饮中八仙歌》注:李白,诗仙也,故寓于诗。张旭,草圣也,故寓于书。[46]
钱、浦二人是清代大家,但是,或许是习于传闻,二人对“张旭草圣”的观念未置一词。传闻的积习会继续影响世人的正确认知,清人比明人更进一步,明确提出张旭称草圣是“自古即然”的观点,如:
宝廷《吊香塜》:张旭由来称“草圣”,隋皇何幸作“花神”。[47]
罗登选《题宁乡胡黄门家藏怀素千文草书眞迹》:张旭于唐称“草圣”,以头濡墨狂奔呼。[48]
张贵胜《一集放诞》:张旭善草书,又极喜酒,每大醉,呼叫狂走。或以头发濡墨而书,时人称为“草圣”。[49]
如果说“草圣唯张旭”“张旭号草圣”等说法,只是似有所凭,到了清人的张旭“由来称草圣”,“于唐称草圣”等说法,简直就是理所当然了。明人似以传闻为常识,清人则以“张旭是草圣”为自古即然的事实。在这个历史阶段,“张旭草圣”的观念经历了由传闻到事实的质变,最终获得了普世“真知”的地位。
特别有趣的是,“张旭草圣”之说在清代最终成熟的历史过程,我们还可以借常熟“草圣祠”定名过程略窥一二。今常熟“草圣祠”即张旭之祠,然而,“草圣祠”之名也并非固有。在明弘治《常熟县志》卷二《祠庙》中,“草圣祠”止名“张旭祠”[50]。据注文所引元人张著的祠记,可知元朝也名“张旭祠”。至嘉靖重修《常熟县志》卷四《祠祀》[51]所载,依然名曰“张旭祠”。然而,至康熙重修《县志》卷四即改名曰“草圣祠”[52]。而祠内至今所存诸多名迹,亦多是清人所为。
五、馀论
纵观“草圣张旭”观念的文献,有唐一代未见一例;宋四例,而其中又有不可尽据者。可见,张旭身后的近世时期,以他为草圣的记载甚是寥寥。元代仅二例,晚至明清,张旭“草圣”之名才逐渐广泛见称于士人的诗文杂纂之中。大致是明始,士人才逐渐有了“张旭草圣”的观念,而明末清初“草圣祠”的定名也应该是在“草圣”观念盛行之后的事情。
在张旭书艺、艺术形象的固有影响之下,经历了宋以后长期的史传述记、文学书写,世人意识中“张旭草圣”观念逐渐加固,并最终获得了普世“真知”的性质认同。“张旭草圣”观固化的过程,颇契合于顾颉刚《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观点。他说:“如舜,在孔子时只是一个‘无为而治’的圣君,到了《尧典》就成了一个‘家齐而后国治’的圣人,到孟子时就成了一个孝子的模范了。”[53]粗看起来,张旭与“草圣”之称的粘合过程,也是中古书法史中心人物张旭的“草圣”形象“层累地造成”,且“愈放愈大”的过程。
古史之外,“张旭草圣”观固化的过程与文学史上“诗圣杜甫”“诗仙李白”等说形成之理亦无二致。如“诗圣杜甫”说的形成,“是由于历史演变至宋代之际所形成的宏观政治、文化背景的影响”,“杜甫为‘诗圣’的说法,一般认为首见于南宋诗人杨万里的《江西宗派诗序》……直到到明末王嗣奭才开始正式称杜甫为‘诗圣’。”[54]
古诗四帖
须特别说明的是,虽然我们明确了张旭“草圣”之称并非固有,而且也不过是明清才取得广泛认可。但是,我们的意图不在于徒劳地摘除张旭“草圣”的名号,而在于探求历史原貌,梳理历史观念的累积、成型之经过。其实,唐人即称张旭之作为圣品,后人又不断讴歌,张旭书迹今日犹存,这正说明了张旭书作的历久弥珍!宋以后的误解和文献的传讹,也正是对张旭书法尊崇心理作用的结果。更准确地说,我们不仅不是要摘除张旭“草圣”的名号,反而是要客观地、理性地认可张旭被称为“草圣”的过程及其合理性。此外,认识“张旭草圣”观念固化的历史,也是反思前人所构造出的历史。这对书法史的书写是很有意义的。
至于张旭被后世渐渐“误解”为草圣的多方面原因,这也是个很重要的话题;笔者另有专文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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