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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师是什么意思(火师)

发布时间:2024-04-24 05:52:40作者:伸手挽明月来源:用户分享

火师是什么意思(火师)

本文目录一览:

古代发生火灾怎么处理,谈“火师”发展演变——古代消防局

《礼》曰:火之于民也,尊而不亲。对于“火”这样一个“将人与动物分开”的重要物资,人们能够从中得到火的馈赠,但使用不得当,也极易反噬人类自身。纵观我国历朝历代,火始终与民生紧密相连,统治阶层也始终重视消防,并为之做出了越发完善的制度安排。

总的来说,一者在防,一者在治。

一 历代消防

1消防观念

观念先行很重要。我国的消防观念很早就已经产生,早在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就有了“节水火财物”的倡议。《易经》中对“既济”卦的解释是“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从中也可以看出人们对于预防火灾的重视。先秦以后,各朝各代始终坚持这种预防的观念,对各地避免火灾及其带来的人身财产损失、社会动荡产生了不可磨灭的积极影响。

2消防措施

理念先行也要实践至上。在我国古代,对防微杜渐,消除火灾隐患,先民们展现出独特的智慧。

古代“避雷针”

我们都知道,避雷针在建筑防火上极为有效,可以防止不必要的火灾。中国古代的避雷针,被称之为“吻兽”,金属制作,可以将雷电引入地面。因为美观的需要,“吻兽”被制作成特定的形状。汉代时是一种鱼尾形状铜片的装饰物,到了明清,固定为龙的形状,龙头向天吐舌,另一端直入地下。又被称为“正吻”、“大吻”。

古代“防火墙”

我国古代建筑,绝大部分是木质结构,这种不外露,可中空,有隔断的建筑特点,

是它们延年益寿的秘诀。但是,这决不是说,消防工作因此就省心、轻便。我们知道,木头易燃,人口密集地区一旦发生火灾,房屋只有被“摧枯拉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智慧的劳动人民想出了种种办法。

其一,如“防火墙”的修建。具备防火功能的,有隔火墙、封火墙、山墙、马头墙等。有趣的是,这种防火墙主要出现在明清时期的南方地区。这跟人口众多、集中分布密不可分。另一方面,消防从官方提倡,重视公共场合防火逐步演变为民居改变,重视私人财产,也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其二,如防火的建筑材料的使用。“城门扇及城堠以厚泥涂之备火”,“柴草之类贮积以厚泥涂之,防止火箭飞火”。这种简单质朴的方法,的确有效地提高了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维护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古代“灭火器”

水克火。古代的灭火器,实质大半是水。自商代起,宫中就摆放水缸“以防不测”,到唐代,开始用能盛水的皮袋灭火。宋代更为丰富,广泛使用水袋、唧筒、麻搭等灭火器具,这跟宋代远超前代的防治火灾的需求息息相关,此处姑且不表。明代出现“腾斗水枪”,清代出现“防火背心”,都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古代“消防通道”

《旧唐书》说,“开大衢,疏,以息火灾。”这是最早的消防通道的设想。宋代,这种建议以“火巷”的形式在南方普及开来,既能避火,又可巷战,一举两得。

二 官方治理

1火灾法令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我国自古刑法发达,对于火灾的防治、放火纵火的惩罚,也由来已久。

古人说,“唯殷先人,有典有册”。三皇五帝太过久远,有史可考的防火法令,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汤刑》规定,“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荀子说“刑名如商”,商法虽然残酷,但在防火,其地位却是极为重要的。

在周朝,“春秋以木铎修火禁”,“凡国失火,野焚菜,则有刑罚焉。”秦代用商鞅之法,轻罪重罚,更不必说。

秦汉以来,对于火灾中的责任认定,越发详细。放火者、失火者、见火起应救不救应告不告者,造成火灾范围扩大、财产损失增加者,各有相应的量刑规定。总的来说,刑罚虽然详细了,理应更为灵活以适应现实需要,比如肉刑废除,汉代以金赎罪,都是刑罚更为理性,更为人性的表现。。

但就连标榜仁政的宋代,也规定“放火者斩”。这力度不可谓不重。

2官员防治火灾

我国古代对火灾一贯重视,官员士大夫也积极推动防火工作,惠民恤民。

正面的例子,如唐代一官员“教人烧瓦,改造店肆,自是无复延烧之患。”另有“教民陶瓦,易蒲屋,以绝火患”者,秦砖汉瓦,也是建筑材料在防火性能上的进步。

当然,还有“反面”的例子。

《太平御览》记载,廉范字叔度,为蜀郡太守。成都地迫屋狭,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属。范乃令夜作,但使储水,百姓皆悦。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说他就不尊重规则,相反,更能体现出他的以民为本,在防备火灾的同时懂得变通罢了。

三 消防队伍——火师

黄帝时期始设火正,是专门的司火官。其后唐虞夏商周相因。

较早提到“火师”的,见于《左传》,“炎帝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

各项消防措施事实上在不断得到完善。然而,前文所提及的,大都是朝廷对于防御火灾的倡议、规定,一旦真的有火灾,可并不能简单地用“解铃还须系铃人”来解决。这时候,专业的灭火队伍就出场了, 也就是我们所知的“火师”。当然,这只是一个统称,由于时代的不同,各个时期消防队伍的名称也并不相同。

周代,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秦代典籍残缺,不详具体状况。但秦汉是古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汉代典章制度较之前代空前完备,对后世封建社会的制度设计影响巨大。尤其是在民生领域,做出了一系列创举。

在火灾上,汉代使用“执金吾”。执金吾原来只是一个管理社会治安和各项公共事业的小小武官,真正让它为人所知的应该是那一句“为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如阴丽华”。一个身为皇家贵胄的乡间地主说这话,除了眼界小,我只能猜测他是深入民间,主动藏拙,所图甚大。

执金吾虽然已经变为一个历史名词,但它的设置是影响深远的。执金吾是一个低级武职,职小权重,管理范围广,消防只是他工作中的一部分。以后各代效仿汉代,消防部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独立出来,水火盗贼不分家,被划归为管理社会事务的低级武职的职权范围。那些社会治安的维护者,大体相当于现代社会武警加民警加消防官兵的合体。

虽说如此,脱胎于汉代的制度设计依然在与时俱进。

唐代,京师长安设置“武侯铺”,分散于十二坊。“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乙夜,街使以骑卒循行嚣檐,武官暗探……”有意思的是,武侯后来改名叫金吾卫,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历史的启发。

宋代,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国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队,称潜火军。

宋代的情况较为特殊,生产力发展,商业发达。因此,相对于之前的都城,汴梁的军事地位下降,经济职能加强,商贩增多,人口大发展。这也就导致汴梁城的建筑更为密集,管理更为困难。对于上元节防治火灾的苦恼,大概不是他们的前辈们能想到的。

尽管宋代有三冗二积,但这个队伍本身仍然是专门的消防机构,这是消防史上重要的发展。

明清时期的消防达到了相对完善的阶段。明代,出现了为防备“战争性”火灾而设置的火兵,和南宋的火巷相似,火兵的设置也并不完全为了民间的消防,但仍然是一种进步。清代,一些城市有专门的救火兵丁、救火义役、救火夫头。

考察这些城市,大多数位于人口密集的南方地区,专门的救火队员也是由当地官员实践先行,这从侧面反映了官员积极防治火灾,和民居上马头墙的设计,如出一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清代的 “火龙”也成为古代消防车的雏形,我国的消防制度,于是臻于完善。

四 小结

总的来说,古代对于火灾的防治,历史悠久,措施逐步完备。从主体来看,有着朝廷、官员、百姓各方的积极参与;从场所来看,经历了从重视宫室到公共场所,再到公私并重,体恤下民的变化过程;从方式方法来看,既有愈发详细的法律规定,还有无所不在的道德约束;从消防机构来看,从水火盗贼不分家变为消防独立,也是我国古代机构精简,制度创新的缩影。

古代的防火观念、防火措施,对于现代火灾的防治仍有很多借鉴意义。我们的进步,始终是以古代的发展为基础的。

参考文献

1古建筑防火的前世今生

2我国古代的防火法令

3我国古代防火思想研究

4简述古代消防史

5太平御览

古代发生火灾怎么处理,谈“火师”发展演变——古代消防局

《礼》曰:火之于民也,尊而不亲。对于“火”这样一个“将人与动物分开”的重要物资,人们能够从中得到火的馈赠,但使用不得当,也极易反噬人类自身。纵观我国历朝历代,火始终与民生紧密相连,统治阶层也始终重视消防,并为之做出了越发完善的制度安排。

总的来说,一者在防,一者在治。

一 历代消防

1消防观念

观念先行很重要。我国的消防观念很早就已经产生,早在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就有了“节水火财物”的倡议。《易经》中对“既济”卦的解释是“水在火上,既济,君子以思患而豫防之。”从中也可以看出人们对于预防火灾的重视。先秦以后,各朝各代始终坚持这种预防的观念,对各地避免火灾及其带来的人身财产损失、社会动荡产生了不可磨灭的积极影响。

2消防措施

理念先行也要实践至上。在我国古代,对防微杜渐,消除火灾隐患,先民们展现出独特的智慧。

古代“避雷针”

我们都知道,避雷针在建筑防火上极为有效,可以防止不必要的火灾。中国古代的避雷针,被称之为“吻兽”,金属制作,可以将雷电引入地面。因为美观的需要,“吻兽”被制作成特定的形状。汉代时是一种鱼尾形状铜片的装饰物,到了明清,固定为龙的形状,龙头向天吐舌,另一端直入地下。又被称为“正吻”、“大吻”。

古代“防火墙”

我国古代建筑,绝大部分是木质结构,这种不外露,可中空,有隔断的建筑特点,

是它们延年益寿的秘诀。但是,这决不是说,消防工作因此就省心、轻便。我们知道,木头易燃,人口密集地区一旦发生火灾,房屋只有被“摧枯拉朽”。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智慧的劳动人民想出了种种办法。

其一,如“防火墙”的修建。具备防火功能的,有隔火墙、封火墙、山墙、马头墙等。有趣的是,这种防火墙主要出现在明清时期的南方地区。这跟人口众多、集中分布密不可分。另一方面,消防从官方提倡,重视公共场合防火逐步演变为民居改变,重视私人财产,也是社会的一大进步。

其二,如防火的建筑材料的使用。“城门扇及城堠以厚泥涂之备火”,“柴草之类贮积以厚泥涂之,防止火箭飞火”。这种简单质朴的方法,的确有效地提高了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维护了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古代“灭火器”

水克火。古代的灭火器,实质大半是水。自商代起,宫中就摆放水缸“以防不测”,到唐代,开始用能盛水的皮袋灭火。宋代更为丰富,广泛使用水袋、唧筒、麻搭等灭火器具,这跟宋代远超前代的防治火灾的需求息息相关,此处姑且不表。明代出现“腾斗水枪”,清代出现“防火背心”,都是社会发展的需要。

古代“消防通道”

《旧唐书》说,“开大衢,疏,以息火灾。”这是最早的消防通道的设想。宋代,这种建议以“火巷”的形式在南方普及开来,既能避火,又可巷战,一举两得。

二 官方治理

1火灾法令

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我国自古刑法发达,对于火灾的防治、放火纵火的惩罚,也由来已久。

古人说,“唯殷先人,有典有册”。三皇五帝太过久远,有史可考的防火法令,最早可以追溯到商代。《汤刑》规定,“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荀子说“刑名如商”,商法虽然残酷,但在防火,其地位却是极为重要的。

在周朝,“春秋以木铎修火禁”,“凡国失火,野焚菜,则有刑罚焉。”秦代用商鞅之法,轻罪重罚,更不必说。

秦汉以来,对于火灾中的责任认定,越发详细。放火者、失火者、见火起应救不救应告不告者,造成火灾范围扩大、财产损失增加者,各有相应的量刑规定。总的来说,刑罚虽然详细了,理应更为灵活以适应现实需要,比如肉刑废除,汉代以金赎罪,都是刑罚更为理性,更为人性的表现。。

但就连标榜仁政的宋代,也规定“放火者斩”。这力度不可谓不重。

2官员防治火灾

我国古代对火灾一贯重视,官员士大夫也积极推动防火工作,惠民恤民。

正面的例子,如唐代一官员“教人烧瓦,改造店肆,自是无复延烧之患。”另有“教民陶瓦,易蒲屋,以绝火患”者,秦砖汉瓦,也是建筑材料在防火性能上的进步。

当然,还有“反面”的例子。

《太平御览》记载,廉范字叔度,为蜀郡太守。成都地迫屋狭,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属。范乃令夜作,但使储水,百姓皆悦。

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说他就不尊重规则,相反,更能体现出他的以民为本,在防备火灾的同时懂得变通罢了。

三 消防队伍——火师

黄帝时期始设火正,是专门的司火官。其后唐虞夏商周相因。

较早提到“火师”的,见于《左传》,“炎帝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

各项消防措施事实上在不断得到完善。然而,前文所提及的,大都是朝廷对于防御火灾的倡议、规定,一旦真的有火灾,可并不能简单地用“解铃还须系铃人”来解决。这时候,专业的灭火队伍就出场了, 也就是我们所知的“火师”。当然,这只是一个统称,由于时代的不同,各个时期消防队伍的名称也并不相同。

周代,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秦代典籍残缺,不详具体状况。但秦汉是古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汉代典章制度较之前代空前完备,对后世封建社会的制度设计影响巨大。尤其是在民生领域,做出了一系列创举。

在火灾上,汉代使用“执金吾”。执金吾原来只是一个管理社会治安和各项公共事业的小小武官,真正让它为人所知的应该是那一句“为官当做执金吾,娶妻当如阴丽华”。一个身为皇家贵胄的乡间地主说这话,除了眼界小,我只能猜测他是深入民间,主动藏拙,所图甚大。

执金吾虽然已经变为一个历史名词,但它的设置是影响深远的。执金吾是一个低级武职,职小权重,管理范围广,消防只是他工作中的一部分。以后各代效仿汉代,消防部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独立出来,水火盗贼不分家,被划归为管理社会事务的低级武职的职权范围。那些社会治安的维护者,大体相当于现代社会武警加民警加消防官兵的合体。

虽说如此,脱胎于汉代的制度设计依然在与时俱进。

唐代,京师长安设置“武侯铺”,分散于十二坊。“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乙夜,街使以骑卒循行嚣檐,武官暗探……”有意思的是,武侯后来改名叫金吾卫,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历史的启发。

宋代,诞生了世界上第一支由国家建立的城市消防队,称潜火军。

宋代的情况较为特殊,生产力发展,商业发达。因此,相对于之前的都城,汴梁的军事地位下降,经济职能加强,商贩增多,人口大发展。这也就导致汴梁城的建筑更为密集,管理更为困难。对于上元节防治火灾的苦恼,大概不是他们的前辈们能想到的。

尽管宋代有三冗二积,但这个队伍本身仍然是专门的消防机构,这是消防史上重要的发展。

明清时期的消防达到了相对完善的阶段。明代,出现了为防备“战争性”火灾而设置的火兵,和南宋的火巷相似,火兵的设置也并不完全为了民间的消防,但仍然是一种进步。清代,一些城市有专门的救火兵丁、救火义役、救火夫头。

考察这些城市,大多数位于人口密集的南方地区,专门的救火队员也是由当地官员实践先行,这从侧面反映了官员积极防治火灾,和民居上马头墙的设计,如出一辙。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清代的 “火龙”也成为古代消防车的雏形,我国的消防制度,于是臻于完善。

四 小结

总的来说,古代对于火灾的防治,历史悠久,措施逐步完备。从主体来看,有着朝廷、官员、百姓各方的积极参与;从场所来看,经历了从重视宫室到公共场所,再到公私并重,体恤下民的变化过程;从方式方法来看,既有愈发详细的法律规定,还有无所不在的道德约束;从消防机构来看,从水火盗贼不分家变为消防独立,也是我国古代机构精简,制度创新的缩影。

古代的防火观念、防火措施,对于现代火灾的防治仍有很多借鉴意义。我们的进步,始终是以古代的发展为基础的。

参考文献

1古建筑防火的前世今生

2我国古代的防火法令

3我国古代防火思想研究

4简述古代消防史

5太平御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