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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0日是什么日子(5月20日是什么日子)

发布时间:2024-04-15 08:22:20作者:及時行樂来源:网友上传

2019年5月20日是什么日子(5月20日是什么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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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光明 共享希望

来源:人民日报

“光明影院”志愿者与观众在一起。

观众因被剧情感动而落泪。

“光明影院”学生志愿者正在与小朋友交流。

核心阅读

截至目前,“光明影院”在31个省区市进行公益放映和推广,将无障碍影视产品送到各地2244所特殊教育学校。

无障碍电影不只是单纯讲述画面,更要帮助视障朋友了解画面所要表达的含义,只有字斟句酌地细致打磨,才能呈现一场“视”听盛宴。

近5年来,“光明影院”从概念到落地再到“开枝散叶”,为很多视障人士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如今,这项改善视障朋友生活品质的事业,有了越来越多的志同道合者。

“用声音传递色彩,用聆听感知艺术,欢迎来到‘光明影院’,今天为大家带来的电影是《流浪地球》……”

闭上眼睛,头微微向上抬起,马德丽认认真真倾听解说词,舍不得漏掉一字一句。遇到惊险刺激的情节,她紧张地抓住座椅扶手。身旁的同伴唐发米、王惠容,同样“看”得入神。

四川省西昌市德昌县的马德丽,经营着一家盲人按摩店。全盲之后,她很少出门,更不要说看电影。听到四川省盲协要放映无障碍电影的消息,她当即决定:按摩店停业一天,一起去“看”电影!

让马德丽热切期待的这场电影,从制作到放映,全部由中国传媒大学“光明影院”公益项目团队的志愿者完成。创立近5年,“光明影院”先后有500多名师生志愿者加入,制作完成500多部无障碍电影和46集无障碍电视剧《老酒馆》,涉及动画、现实、科幻、历史等类型题材。截至目前,“光明影院”在31个省区市进行公益放映和推广,将无障碍影视产品送到各地2244所特殊教育学校。

制作让视障人士“看”得明白并吸引他们走进电影院的无障碍电影

中国传媒大学南门外,一条东西走向的盲道铺设在人行道上,为视障人士的生活提供便利。

目前,全国约有1700多万视障人士。“我们已经建起一条又一条盲道,该如何铺一条通往心灵的‘文化盲道’?”从盲道旁走过,“光明影院”发起团队的老师们陷入沉思。

研究显示,普通人获取的信息,大约80%以上源于视觉。电影被称为“光影盛宴”,而失去视觉,意味着一切源于光影的情节、美感和想象力,还有光影里那个辽阔而灿烂的世界,统统归于混沌。看不见,是视障群体面对电影时的无奈。

怎样制作让视障人士“看”得明白并吸引他们走进电影院的无障碍电影?

在中国传媒大学电视学院会议室,一场激烈的讨论就此展开。一开始,老师们决定采用“录音剪辑”的方式,把原本一到两小时的电影用半小时左右讲述出来。经过一番深入讨论,这一方案被大家放弃了。“普通观众可以在电影院欣赏电影,感受故事的起伏与悬念,视障朋友也应该能以同样的方式体验电影。”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副研究员赵希婧说。

最终,“光明影院”确定了无障碍电影的基本形式:在电影对白和音响的间隙,插入对于电影画面的讲述,描绘画面内容及其背后的情感与意义。

“‘光明影院’的寓意,是帮助视障人士寻找光明、获得希望。”中国传媒大学无障碍信息传播研究院副院长付海钲说。

2018年5月20日,第二十八次全国助残日,一场特殊的电影试映会在北京市东城区广外南里社区文化站举行。50多位视障人士欣赏了无障碍电影《战狼Ⅱ》,见证了“光明影院”正式开张。“以前从来没想过能‘看’电影,今天真切感受到了生动的故事情节与鲜活的人物形象。”“光明影院”首批观众、视障人士王家骥喜出望外。

2个小时的电影,讲述稿长达2万多字,制作前后花费1个多月

北京市盲协副主席曹军是一位电影发烧友。他说:“我有很多视障朋友从来没去过电影院。”由于看不清画面,单凭听,视障人士很难完全理解电影的内容。

2019年4月,曹军与“光明影院”初识,他的许多视障朋友由此第一次走进电影院,欣赏专门为他们制作的电影。那一次,也是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李怡滢第一次参与制作无障碍电影。李怡滢说:“电影的每个画面,我们需要看10遍以上才能转化为讲述稿。制作一部无障碍电影,至少要按3000次暂停键。”选片、写稿、审稿、修改、录音、剪辑、混音、导出……2个小时的电影,讲述稿长达2万多字,制作前后花费1个多月。

“红色是什么颜色?”一次放映活动散场,人群中传来一个清脆的童声,让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胡芳恍然大悟:“对于先天失明的人而言,颜色,这种仅能靠视觉理解的概念是不存在的。”志愿者们讨论许久,决定将颜色与触觉、嗅觉联系起来。从此,在胡芳的讲述稿中,视障小朋友的问题有了答案:红色,是火焰的颜色,它们都温暖而热烈。

“无障碍电影不只是单纯讲述画面,更要帮助视障朋友了解画面所要表达的含义,只有字斟句酌地细致打磨,才能呈现一场‘视’听盛宴。”胡芳说。

除了制作,放映活动现场引导同样重要。视障朋友在哪里下车最方便?一路上有多少个障碍物?从电梯出来到影厅一共有多少米?每隔几米需要志愿者维持秩序?每次放映活动前,同学们都会制定周密的工作流程,提前把活动路线完整地走上好几遍。他们知道,每一个细节都关乎视障朋友的体验。有一次,在北京朝阳剧场放映《红海行动》。为确保视障朋友的安全,上百名“光明影院”志愿者形成100多米长的“人形安全通道”,把他们从下车处引导进电影院,直至落座。

因为“光明影院”,许多视障人士拥有了人生第一张电影票,那是为他们印发的特制观影券,也是特殊的仪式感。“看到他们用手小心地摩挲电影票,随着电影情节时而欢笑、时而流泪,我们所有的努力都值了。”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李超鹏说。

志愿者们为视障朋友投来“一束光”,视障朋友也为他们带来温暖。2019年6月,“光明影院”来到青海。交流时,听到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研究生蔡雨的声音,青海省盲协主席田起民转头说出了她的名字,又接着说:“我是你的粉丝呀!我听过你配音的电影。”就像一束温暖的光亮,这句话“照”进了蔡雨的心。

每年制作104部无障碍电影,保证每周有2部新片可以欣赏

“茹老师,我们要看什么电影呀?”临近放电影的日子,孩子们总会围着茹甜子问个不停。看完电影,他们又会兴趣盎然地讨论好多天。

茹甜子是北京市盲人学校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兼艺术老师,喜爱电影的她曾一度尝试给学生放电影,自己拿着麦克风讲解。“讲解的声音经常和电影原声交杂在一起,费时费力,效果却不太好。”茹甜子坦言。

2018年11月7日,“光明影院”走进北京市盲人学校,为孩子们放映无障碍电影《寻梦环游记》。此后,每月的最后一个周四,成为学校的固定放映日。“特别感谢哥哥姐姐们,带我‘看’到了五彩斑斓的世界……”学生孙铭晗用盲文写下一封感谢信。

茹甜子的爷爷奶奶早年失明,爷爷曾在茹甜子的陪同下进电影院看过《百鸟朝凤》,奶奶却从来没去过电影院。76岁的奶奶聚精会神地“看”完无障碍电影《流浪地球》的光盘,一再感慨:“盲校的孩子赶上了好时候!”

一次放映活动,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李倩雅搀扶一位头发花白的阿姨去洗手间。刚走出影厅,阿姨的步子就急促了起来:“这部电影太有意思了,不知道他们最后能不能成功让地球避免被撞击?我可不能漏掉关键情节。”

每次观影结束,“光明影院”的志愿者还会做问卷调查,收集反馈意见。总有人问能不能播放武打片、科幻片或者动画片,还有人关心4D电影是怎样的体验。每一份反馈意见都是心底的期盼,志愿者们感受到了信任和责任。

“通过‘光明影院’志愿者的讲述,我们领略到电影的无穷魅力,视障人士和普通人共享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中国盲协副主席何川说。

“光明影院”的志愿者们坚持每年制作104部无障碍电影,让视障群体在全年的52个星期中,保证每周有2部新片可以欣赏,达到甚至超过普通人的平均观影频次。

2022年9月,“光明影院”公益点播专区在全国有线电视上线,覆盖各地超2亿户家庭。他们还将继续推动同档期电影无障碍版本的制作,同时制作纪录片、电视剧等其他影视作品的无障碍版本。

近5年来,“光明影院”从概念到落地再到“开枝散叶”,为很多视障人士提供了丰富的精神文化产品。如今,这项改善视障朋友生活品质的事业,有了越来越多的志同道合者。北京国际电影节、海南岛国际电影节、中国长春电影节、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都设立了固定公益放映单元。

“光明影院”的志愿者们步履不停。他们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越来越多的视障朋友能够在光影里“看”见世界。(施 芳 余飞扬)

图片均由肖泓提供

制图:赵偲汝

《人民日报》(2023年03月16日20版)

\"5月20日:情人节之外的重要日子,你知道有哪些?\"

5月20日,这一天不仅是情人节,还有很多值得我们纪念和庆祝的事件。让我们一起来看看5月20日都有哪些重要的纪念日和事件吧!

首先,5月20日是世界计量日。这是为了纪念1875年5月20日签署的《国际米制公约》而设立的。这一天旨在加强全球计量标准的重要性,并提醒人们在各种领域中使用标准化的计量单位的重要性。通过国际标准的制定和使用,可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其次,5月20日是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的开幕式。这是由中国主办的一项文化盛会,旨在推动不同亚洲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和合作。来自亚洲和其他地区的政治家、学者、企业家和文化名人将共同探讨如何促进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创新,推动亚洲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最后,5月20日还是全国助残日。这是为了关注和支持残疾人事业而设立的日子。在这一天,各地政府和社会组织都会举办各种活动,宣传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性,提高公众对残疾人的认识和理解,促进社会对残疾人的关爱和支持。

总之,5月20日是一个充满意义的日子,不仅是情人节,还有许多其他值得我们纪念和庆祝的事件。希望大家能够关注这些事件,增强文化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共同促进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最新十二星座日期表,快来看看!

白羊座

占星日期:3月21日至4月19日

白羊座符号: 白羊座代表着积极、热情和竞争的力量。它是一个以强有力的火力为标志的星座,象征着公羊。公羊的角象征着白羊座的体力、无畏和战斗意志。白羊座充满了竞争力、热情和活力,他们勇往直前,克服一切困难。在黄道带中,白羊座是第一个星座,在这个位置上象征着强大的力量,它们对于继续前进和在世界上找到自己的位置并不陌生。

白羊座名人: 伊尔顿·约翰,瑞丝·威瑟斯彭

金牛座

占星日期: 4月20日至5月20日

金牛座符号: 金牛代表着金牛座,它可以是一个稳定、固执和可靠的朋友或敌人。坚定的公牛是地球星座金牛座的象征。这一点很容易区分,因为它的符号看起来像是一头从两侧伸出大角的公牛的头。大多数人听到公牛就会想到一个强壮、有力、有时候很稳定的动物。如果这不能完美地描述金牛座的个性,那还有什么能够呢?固执、坚持和努力工作都与金牛座和公牛有关,因为它们都在缓慢的步伐和坚持不懈中前进,克服一切困难。这两个符号和星座都可能在比赛中不会取胜,但它们都知道最终会越过终点线,以稳定和坚定的速度前进。

金牛座名人:阿黛尔、约翰逊、里佐

双子座

占星日期: 5月21日至6月20日

双子座的象征: 双子座代表着灵活、多才多艺和善于交流的特质。很难不让双子座的乐趣增加一倍。这个星座代表着双胞胎,但它们的符号更像是罗马数字的"II"。罗马数字代表着双子座臭名昭著的双重本性。好奇心、合作和多才多艺是双子座的一些特点。还有他们先进的沟通能力和创造力。作为双胞胎的代表,双子座经常会呈现出他们的"另一面"。双子座的双重本性有时会给他们带来两面派、古怪或虚伪的名声。就像同卵双胞胎一样,他们喜欢不时变换位置来愚弄别人,双子座的性格多变,你永远不知道他们会站在哪一边!

双子座名人:坎伊·韦斯特、安吉莉娜·朱莉、玛丽莲·梦露

巨蟹座

占星日期: 6月21日至7月22日

巨蟹座的标志: 螃蟹是这个内向、安静但又保护性强的星座的代表。作为水象星座,巨蟹以螃蟹为象征,但它们的符号看起来像数字"69"。巨蟹的十二生肖符号通常被认为代表螃蟹的爪子。这个星座可以为了保护亲密的家庭和朋友圈而"捍卫"任何试图干扰他们的安全的人。由于它们与怀抱的方式相关,巨蟹的符号有时也被认为是女性的象征。在占星学中,每个星座都与身体的一部分相关联,而巨蟹控制着胸部,它是女性特质和母性身份的最终象征。

巨蟹座名人:阿里安娜·格兰德、威尔·费雷尔、塞莱娜·戈麦斯

狮子座

占星日期: 7月23日至8月22日

狮子座的符号: 狮子是完美的象征,是狮子座中最骄傲、最高贵的标志之一。以无畏的狮子为代表,狮子座是一个自信的黄道星座。当你看到狮子座的图形时,你会看到狮子的头和毛(很多狮子座的人实际上以他们的头发或卷发出名)。狮子座象征着充满、富有戏剧性和表现力的个体,就像丛林之王一样。狮子也是大胆而又有趣的,这是狮子座的两个主要特征。有人认为狮子座的符号是心的两半,代表着星座渴望给予他们所爱的人温暖和关爱的愿望。

狮子座名人:凯丽·詹纳,巴拉克·奥巴马,珍妮弗·洛佩兹

占星日期: 8月23日至9月22日

座符号: 座的象征完美地表达了他们对逻辑和高标准的追求,以及他们安静的行为。

符号是一个女人拿着麦穗,这是对座的代表性符号。座是黄道带上少数不以动物为象征的星座之一。座的十二生肖符号看起来像一个"M",代表着""一词的首字母。这个符号也呈现出一个循环,自己交叉,看起来像一对紧闭的腿。这象征了座纯粹的本性,并体现了她们对辨别是非的倾向。它也暗示了他们倾向于将自己与他们认为不纯的事物隔离开来。他们对他人的要求和道德标准很高,但对自己的要求更高。

座名人:碧昂斯,尼克乔纳斯,亚当桑德勒

天秤座

占星日期: 9月23日至10月22日

天秤座符号: 天秤符号完美地象征了天秤座对平衡和公正的追求。

天秤座总是希望保持和平,其符号是一个天秤,很好地表达了他们对平衡和公正的追求。天秤座通常被描绘为一个追求公平和平等的星座。这个符号还显示了太阳在地平线上方,描绘了生命中的高度平衡。天秤座通常生活在日出和日落之间的"中间"时期。作为黄道带上唯一一个非生物的符号,天秤符号代表了对公平和平等的追求。它还突出了他们优柔寡断的个性,经常在问题的两个方面摇摆不定,寻找真理。

天秤座名人:扎克·埃弗隆,金·卡戴珊,威尔·史密斯

天蝎座

占星日期: 10月23日至11月21日

天蝎座符号: 天蝎是地球上最致命的动物之一,它完美地象征了天蝎座在被激怒时的反应。

每个人都听说过天蝎的毒针。天蝎座的象征是天蝎。有人认为黄道带上的符号类似于字母"M"。据说这个形状也是对天蝎本身的一种承认。还有人认为它触及到官,或者是代表天蝎刺的箭头。无论你选择哪个版本,这个符号所象征的力量是不可否认的。亲密、强烈、力量、控制和痴迷都是天蝎的特征。他们的高度性感、危险但又无法抗拒的特质是这个迷人的星座的标志!

天蝎座名人:德雷克,赖安雷诺兹

射手座

占星日期: 11月22日至12月21日

射手座符号: 弓箭手,以他的箭头,展示了射手座追求更高目标的愿望。

弓箭手和他的箭头的符号完美地表达了射手座的乐观本性。符号实际上是弓箭手的箭头的直接呈现。射手座是众所周知的广阔、冒险的星座,比其他大多数人拥有更大的理想。指向上方的箭头完美地展示了射手座对走向更大、更美好生活的渴望。箭头还揭示了射手座乐观的态度(总是抬头向前),以及在生活的各个方面追求更高目标的愿望。

射手座名人:比利·艾利什,尼基·米纳杰,布拉德·皮特

摩羯座

占星日期: 12月22日至1月19日

摩羯座符号: 山羊提醒我们,摩羯座是准备不惜一切代价攀登山峰的登山者。

摩羯座的动物是山羊,它的符号-展示了山羊的蹄子和鱼的尾巴-是黄道带中最有趣的符号之一。摩羯座作为一个接地的地球星座,是最努力工作的星座之一。他们总是希望在成功的阶梯上向上攀登。这描绘了坚定的山羊部分。而鱼的尾巴则代表了摩羯座希腊神话中的海山羊。摩羯座的生物,这表明了摩羯座有时出人意料的情感内涵,就像水一样的感情流动。

摩羯座名人:勒布朗·詹姆斯、梅根·特雷纳、蒂莫西·查拉米特

水瓶座

占星日期: 1月20日至2月18日

水瓶座符号: 两条波浪代表水瓶座追求进步和自由流动的能量。

水瓶座的符号是两条波浪,代表着水瓶座追求进步和自由流动的能量。水瓶座以其理性为导向,虽然固执,但可以是开放的。水瓶座的符号也类似于平等符号。这清楚地展示了这个星座的人道主义精神,以及对人类平等的持续追求。

水瓶座名人:珍妮弗·安妮斯顿,迈克尔·乔丹

双鱼座

占星日期: 2月19日至3月20日

双鱼座符号: 两条游向相反方向的鱼象征着双鱼座优柔寡断和渴望与他人联系的特质。

双鱼座的特征是两条鱼连接在一起,它的符号非常易于识别。这两条鱼提醒我们,双鱼座经常在现实与梦境之间生活。鱼相互连接在一起,正好符合双鱼座的特点。人们常说鱼在两个不同的方向游泳,这也是对双鱼座犹豫不决的一种认可。但是,尽管鱼试图游向相反的方向,它们仍然通过一个和谐的弦连接在一起。这清楚地表明双鱼座无法远离他们所需要的人。即使他们知道自己应该走开,他们仁慈和同情心往往将他们与最终可能让他们沮丧的人或情况联系在一起。

双鱼座名人:米莉鲍比布朗,蕾哈娜,爱因斯坦

电影《第二十条》背后的那些正当防卫案件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长期以来很少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案发于2018年8月的昆山反杀案,被学界公认为是将这一“沉睡”条款全面激活的“分水岭”案件。自该案开始,在最高司法机关的积极推动下,正当防卫条款在一系列案件中得到适用,公民勇敢反抗不法侵害的行为得到支持,社会正气得以弘扬。电影《第二十条》再现了这一观念变化的过程,让公平正义的精神深入人心。值此影片热映之际,《检察日报·先锋周刊》编辑部对曾经轰动全国的正当防卫典型案例进行回顾,并邀请办案检察官和法学专家评说办案理念。

持续高频度向社会传递

司能量是司法机关的责任

——专访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

随着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映,“正当防卫”走进了公众视野,“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金句也在巷陌间传开。当人们发现《第二十条》讲的就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时,也在寻找剧中角色的现实原型,对“法律条款”为什么会“沉睡”,以及“沉睡”条款是如何被激活等话题产生了浓厚兴趣。近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请他介绍在适用正当防卫制度过程中,司法理念的更新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路径。

《先锋周刊》:您在观看《第二十条》时,是否会有一些现实案例在脑海中闪现?请谈谈观影感受。

罗庆东:影片《第二十条》向观众呈现了正当防卫制度的司法实践,虽然有艺术加工,但也有很强的现实性。近些年,司法机关办理了一批社会广泛关注的涉正当防卫案件,正当防卫制度很多时候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话题,司法实践中也越来越多被适用。通过两个多小时的电影,我们能够较全面、客观真实地感知这些变化。在观看过程中,我不时想起近年来参与指导办理的福建赵宇案、河北董民刚案、云南唐雪案等一批正当防卫案件,更多了一番感慨,对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新一届最高检党组提出的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有了更深的感悟。

通过观影,我感受到在司法办案中应当忠实地践行人民至上。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办案,不断强化司法担当,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影片中,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查证案件事实,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事实得以查清、案件得以公正处理,再次表明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的重要性。我还感受到,司法理念的重要性及其转变的不易。影片的前期,检察官韩明历数的多个案例,都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或者认定的是防卫过当,一定程度上展现了正当防卫制度在适用中遇到的问题。随着剧情的发展,检察官韩明逐渐转变理念,最终对办理的案件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

“徒法不足以自行。”检察机关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首先要全面收集固定证据,确保查清案件事实。其次要坚持客观公正,依确行使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权,严格把握逮捕和起诉条件。再次要强化监督,勇于担当作为。高度重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辩解辩护意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最后要加强释法说理,结合案件情况,直观、具体地阐释如何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先锋周刊》:我国1979年刑法就对正当防卫制度作了具体规定。但是该条款长期以来没有得到较好的适用,因此被称为“沉睡”条款。这也是山东于欢案和江苏昆山反杀案在全国引起巨大反响的原因所在。正当防卫条款为什么会成为“沉睡”条款?

罗庆东: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为鼓励公民行使正当防卫权,1997年修订刑法时对正当防卫条款作出重大修改,形成了现在的第二十条。比如,将1979年刑法的“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修改为“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放宽了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再如,增加规定了无限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进行防卫的,即使造成重伤、死亡的后果,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但在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对正当防卫的适用把握过严甚至失当的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是案件本身情况较复杂,适用起来难度较大;有的是受司法人员办案理念影响;还有实践中“谁死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简单就案办案的因素,客观上也对正当防卫制度适用造成一定影响。当然,前些年缺少正当防卫适用的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也是一个原因。

《先锋周刊》: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引人瞩目的正当防卫案件,最高检多次发布关于正当防卫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在指导办案中,最高检是如何传递正当防卫办案理念的?发布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意义是什么?

罗庆东:近年来,最高检通过一系列举措积极推动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取得良好效果。通过加大力度指导依法办理有重大影响和典型意义的涉正当防卫案件,持续高频度向社会传递司能量。最高检先后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江苏昆山反杀案、福建赵宇见义勇为案、河北涞源反杀案等,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这些案件的正确处理,对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比如赵宇案,原本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认定其防卫过当。同样是不起诉,后来为什么上级检察机关要求改为绝对不起诉呢?因为虽然结论都是不起诉,但性质截然不同,一个是认定防卫过当,一个是认定不负刑事责任的正当防卫。这样做,就是要旗帜鲜明地树立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导向,弘扬社会正气。而且,检察机关还建议有关部门对赵宇的见义勇为进行表彰,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效果,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出台规范性业务指导文件,制发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明确正当防卫司法适用标准,也极大推动了正当防卫制度的依法适用。2018年,最高检以正当防卫为主题发布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结合案件直观、具体地阐释了一般防卫、特殊防卫与防卫过当在认定中的界限和把握标准;2020年9月3日,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发布《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对依法准确适用正当防卫制度作出较全面、系统的规定,对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正当防卫案件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最高检又发布了6件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正当防卫制度的法律适用,统一司法标准。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最高检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努力引领、重塑正当防卫的理念,努力践行应勇检察长关于在办案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通过案例,对正当防卫制度进行更深入、更具体的阐释,提供更明确的办案指引,有助于检察官明确法律依据,厘清法律界限,依确地处理正当防卫案件;开展以案释法,在检察环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法治宣传;鼓励被害人在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勇于、敢于维护自己的权利,鼓励社会公众在他人遇到不法侵害时能够见义勇为、挺身而出,弘扬社会正气。同时,也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表明案件处理不是遵循“谁死伤谁有理”“谁闹谁有理”,从而能够理解、信任并且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全面审查是保障案件质量的基础

不少细心的观众发现,在电影《第二十条》中,检察官吕玲玲坚持寻找那把被藏起来的刀,这把刀在判定王永强刺杀刘文经案上起到了关键作用,刘文经携带刀具的事实能够定性王永强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非故意伤人。有观众发现,电影中的这一情节与“昆山反杀案”有相似之处,持刀行凶的动机都是认定事实的关键因素。2018年8月27日,刘海龙驾车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与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取出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刘海龙受伤死亡。最终,检方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值得反思的是,我国自古以来就鼓励正当防卫,相关法律规定也相对健全,特别是2018年以来,最高检连续多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报告时呼吁“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为何一个群众呼吁、传承悠久、法律完备、“两高”支持的制度,在近年才被“激活”,且需要持续推进?

收集和审查证据能力是基础,司法理念和技术细节是关键。一般来说,防卫人是在极度紧张、恐惧的情况下实施防卫行为,很多时候是一瞬间的应激反应,事后很难回忆起当时的案况。因此,正当防卫案件办理中,一般很难收集到有效的言词证据,这就要求司法人员必须提高收集客观性证据的能力。具体而言,应通过现场勘查、鉴定等取证手段全面还原案件事实,在综合审查认定各种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行为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的判断。近年来,以视频为代表的客观证据更加普及,对事实的还原能力更强,是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的前提和基础。

当前而言,司法机关更主要的问题,还是理念的进一步转变。理念转变之一是在防卫限度的把握上,应摆脱基本相适应说。实际上,面对突发的不法侵害,正当防卫的行为必须超过侵害行为的强度,否则难以防卫。

理念转变之二是在正当防卫意识的要求上。从理论上分析,正当防卫首先应当有正当防卫的意识。实践中的客观情况是,大多数反击只是一种本能的应激反应,当事人自己都说不清楚目的何在,司法机关应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作出审查决定。

理念转变之三就是全面审查,不能仅看所谓的“不法侵害”发生时一瞬间“法”与“不法”的对比,应系统、整体地看待整个案件,结合案件发生的起因、过程及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等作出综合判断。

办案中,司法人员不能仅审查暴力升级时的这个“时间点”,而应当看整个事件发展的“时间线”。唯此,才能让更多检察官成为《第二十条》中备受欢迎的吕玲玲、韩明,才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

(作者为江苏省苏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勇)

【江苏昆山反杀案概述】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于海明骑自行车在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正常行驶,刘海龙醉酒驾驶小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于海明险些碰撞。双方发生争执过程中,刘海龙从轿车内取出一把砍刀(系),连续用刀面击打于海明。之后,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刘海龙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当晚,公安机关以“于海明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在江苏省检察院指导下,苏州、昆山两级检察院迅速启动重大敏感案件提前介入机制。8月28日晚,江苏省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有关情况。最高检连夜作出批示,要求江苏省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依法妥善处置。9月1日,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故意伤害案。昆山市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的撤销案件决定。

应当鼓励见义勇为中的防卫行为

北京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兴良

《第二十条》影片中,公交司机张贵生看到女乘客被骚扰欺负,挺身而出,但被围殴。在围殴的过程中,张贵生因反击不法侵害致人颅骨骨折。检察官韩明将张贵生的反击行为拆分成几个阶段来审视,一开始是见义勇为,后来变成互殴,最后变成故意伤害。张贵生一家人无法接受司法机关给出的结论,张贵生最终在上访路上遭遇车祸,不幸身亡。

同样在他人危难之时伸出援手的真实案例,还有福建赵宇正当防卫案。从以涉嫌故意伤害被拘,到被以防卫过当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再到被认定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赵宇也是命运多舛。无论赵宇案还是张贵生案,提出了同样的问题:在见义勇为的同时,如何保护见义勇为者自身的利益?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正当防卫,根据防卫目的的不同,可以区分为保护本人的正当防卫和保护他人的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保护与自己完全没有关系的他人的正当防卫具有见义勇为的性质。对于这种见义勇为的正当防卫案件,司法机关在处理的时候应当充分考虑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社会影响,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从赵宇正当防卫案的处理来看,公安机关将该案作为普通犯罪案件处理,没有认定本案具有防卫性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虽然认定本案具有防卫性质,但同时认定赵宇的防卫行为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福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定赵宇属于正当防卫,依法指令晋安区检察院对赵宇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由此引申出正当防卫案件对防卫限度的判断。

个人认为,防卫过当包括结果过当和行为过当,二者同时满足才构成防卫过当。此外,防卫过当的认定中还需注意一点,即涉正当防卫案件中,防卫人受到突如其来的暴力侵害,精神高度紧张,生理上处于一种应激状态,因此很难对客观状态进行理性、准确的判断,在防卫限度上也不可能有很精准的把握。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是由于惊恐,对现场情境产生误判从而导致防卫过当,此时也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电影中张贵生的命运令人唏嘘,他的故事只是一个缩影,反映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见义勇为者遭受的不公。正当防卫制度被激活,为见义勇为者提供了法律保障。赵宇幸而受到正当防卫制度的保障,未受囹圄之灾,其防卫行为及时获得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激励见义勇为者及时出手制止不法侵害,具有示范意义。

【福建赵宇案概述】

2018年12月26日晚11时许,李某与此前相识的女青年邹某一起饮酒后,一同到达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某公寓邹某的暂住处。二人在室内发生争吵,随后李某被邹某关在门外。李某强行踹门而入,谩骂殴打邹某,引来邻居围观。

暂住在楼上的赵宇闻声下楼查看,见李某把邹某摁在墙上并殴打其头部,即上前制止,并从背后拉拽李某,致李某倒地。李某起身后欲殴打赵宇,威胁要叫人“弄死你们”,赵宇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朝李某腹部踩一脚,又拿起凳子欲砸李某,被邹某劝阻住,后赵宇离开现场。经鉴定,李某腹部横结肠破裂,伤情属于重伤二级;邹某面部挫伤,伤情属于轻微伤。

2018年12月29日,赵宇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刑事拘留。2019年1月10日,赵宇被取保候审释放。同年2月21日,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以防卫过当,依法对赵宇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3月1日,在最高检指导下,福建省检察院指令福州市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福州市检察院指令晋安区检察院对该案重新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机关对晋安区检察院就赵宇见义勇为一案的处理作出纠正,认定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

判断正当防卫应坚持“事前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璇

在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形:侵害人已经丧失了继续侵害的能力,或者侵害人已经自动放弃了侵害行为,又或者侵害行为已经实现既遂,但防卫人不能确定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结束,由于担心侵害人会继续发动袭击,故而在防卫意图支配下对侵害人造成了损害。例如,在涞源反杀案中,在面临王磊持水果刀等器械进入王某家中实施暴力侵害时,王某父亲王新元、母亲赵印芝持木棍、菜刀与王磊对打,王磊倒地后两次欲起身,王新元、赵印芝担心其起身实施侵害,连续先后用菜刀、木棍击打王磊,直至王磊不再动弹,导致其死亡。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不法侵害是否结束的问题,应当采取事前的标准加以判断。正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20年9月3日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第6条所规定的“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经开始或者结束,应当立足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苛求防卫人”,这一原则的学理依据在于:

毕竟是被防卫者以不法行为引起了利益冲突在先。由此带来两个后果:其一,作为利益冲突的始作俑者,侵害者法益的值得保护性已经出现大幅下降;其二,相对于被动应战的防卫人而言,主动发起进攻的侵害者在对侵害事实的认知和支配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侵害行为将会进行到何种程度、冲突状态将会持续至哪一时点,在很大程度上都处于侵害者的掌控之下。因此,由侵害者对于侵害事实所具有的“管控优势”所决定,风险分配的天平应当向侵害人一方倾斜。假如侵害人想要终结冲突状态,从而使自身法益的值得保护性复归至冲突发生前的正常水平,那么,要么他已失去继续侵害的身体条件,要么他必须在停止侵害的同时准确无误地向防卫人表明自己放下屠刀、偃旗息鼓的决心,以更为明晰和可信的方式彻底打消防卫人的担忧与疑虑。

结合涞源反杀案来看,第一,王磊身材高大,年轻力壮,所持凶器足以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尽管王磊被打倒在地,但王磊被打倒后仍两次试图起身,防卫人有理由认为侵害者并未被完全制伏。第二,王某家在村边,周边住宅无人居住,案发时已是深夜,王磊突然持凶器翻墙入宅实施暴力侵害,王新元、赵印芝精神高度紧张,心里极度恐惧。因此,在王磊倒地后仍两次试图起身的情况下,王新元、赵印芝二人继续用菜刀、木棍击打被害人的行为,没有超出为及时、有效和安全地制止不法侵害的限度。检察机关认定王新元、赵印芝的行为构成正当防卫,决定对其不起诉,这一处理决定是正确的。

【河北涞源反杀案概述】

河北省涞源县的王某(女)于2018年1月到北京其母亲赵印芝打工的餐厅当服务员,与在餐厅打工的王磊相识。王磊多次联系王某请求进一步交往,均被拒绝。之后,王磊不断纠缠王某,强行不让其回去。赵印芝等人找到王某将其送回涞源,王磊追到家中要求见面,遭到拒绝。同年5月至6月期间,王磊携带甩棍、刀具上门滋扰,以自杀相威胁。王某及家人先后躲避到县城宾馆、亲戚家居住,并向多地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多次出警,对王磊训诫无效。2018年7月11日23时,王磊携带水果刀、甩棍翻墙进入王某家院中,引起护院狗叫。王某父亲王新元见王磊持凶器进入院中,即让王某报警,并拿铁锹冲出住房,与王磊打斗。王磊用水果刀划伤王新元手臂。随后,赵印芝持菜刀加入打斗,王磊用甩棍击打赵印芝头部、手部,赵印芝手中菜刀被打掉。此时王某持菜刀跑到院中,王磊见状冲向王某。冲突中,王磊遭王某一家三口合力反杀,直至不再动弹。事后,王新元、赵印芝、王某三人在院中等待警察到来。

2018年10月17日,该案被移送涞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2019年1月21日,该案由保定市检察院启动审查程序。王某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于2月24日被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免除刑责;3月3日,保定市检察院发布“涞源反杀案”最新通报称,王新元、赵印芝属正当防卫,决定不予起诉。

正当防卫必将得到司法的支持与鼓励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建伟

电影《第二十条》再次将“正当防卫”条款燃爆,故事原型之一的董民刚案也引起观众再度关注。一个人受到不法侵害时,是忍气吞声、委曲求全、任人霸凌与宰割,还是奋起反抗、保护自己和他人不被与侵害?这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也是需要当机立断的实践问题。刑法第二十条对此提供了答案。

尽管法律上的答案是清楚的,但要不要正当防卫还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防卫能力,防卫能力不足贸然反抗也许会带来更大危险;二是司法倾向,对正当防卫的认定需要有一定的宽度,如果正当防卫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甚至连防卫的性质都得不到认定,人们就不敢对不法侵害进行抵制。

司法实践中,将正当防卫认定为防卫过当的案例并不鲜见,有的幸而得到纠正。在成功纠正的背后,人们可以看到司法理念的变化和认识水平的提升,防卫的正义性最终得到确认,这一结果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董民刚案就经过了一番认识上的周折。该案最初被公安机关认定为防卫过当。案件起因是十分恶劣的夺人之妻,事发过程又是刁某闯入董民刚家不断殴打、威胁、逼迫,还用金属钥匙造成董民刚面部多处受伤。不法侵害过程中,董民刚从不敢反抗到开始自卫都是在恐惧中完成的。虽然造成刁某死亡的结果,不能认为是防卫过当,但最初办案人员却认为金属钥匙不足以威胁被害人生命,董民刚以剪刀捅刺刁某防卫超过了必要限度。检察机关注意到,刁某攻击董民刚的尖头车钥匙是弹出式的,前部已弯曲变形,说明刁某捅扎董民刚时用力较猛。

因此,对防卫行为的评判,需要设身处地置于案发时的情境,不能偏离当时的情境而机械理解所谓必要限度。正是基于这一理念,邢台市检察院最终公开宣告对董民刚不起诉。检察机关运用刑法第二十条对该案作出准确认定,值得充分肯定。

近年来,检察机关为防止正当防卫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特别强调侵害与正当防卫行为发生之时,事实处于混乱、难以全面把握和精确预测状态,对于不法侵害是否已开始或结束,以及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要立足防卫者和见义勇为者在实行防卫时所处情境,依法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不能对实行防卫和见义勇为之人太苛求。

影片将司法上的这一令人欣慰的变化推到社会的聚光灯下,启发办案人员打开封闭的心灵之扉,同时也给全社会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正当防卫不会跌落井底,必将堂堂正正得到司法的支持与鼓励。

【河北邢台董民刚案概述】

2018年5月20日22时许,河北省巨鹿县村民董民刚正在客厅看电视,9岁的儿子就睡在沙发上,妻子李某在卧室休息。此时,刁某(与李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醉酒后翻墙进入院内,不顾阻拦强行进屋并用脚踹卧室门。正休息的李某开门后央求刁某离开,但未起作用,李某想引刁某走于是离开家里,但刁某却坚持不走,还让董民刚去找李某。董民刚没有听从,刁某便对其殴打,并使用尖头车钥匙戳扎董民刚脸部。董民刚的儿子惊醒后哭着跑了出去。刁某继续殴打董民刚并让其跪着写下与李某的离婚协议。董民刚欲逃出去,却被刁某拽住继续殴打,董民刚随手拿起茶几上的剪刀刺扎刁某身体进行反抗,直到刁某不再打骂才停止。

邻居闻讯赶来后,董民刚委托邻居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经检查,刁某已无生命体征。董民刚随后被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该案由巨鹿县公安局侦查终结。2018年8月4日,邢台市公安局审查后,以董民刚涉嫌故意杀人罪向邢台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9月19日,邢台市检察院审查认为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认为董民刚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邢台市检察院再次退回补充侦查。公安机关仍认为董民刚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涉嫌故意杀人罪。邢台市检察院经过自行补充侦查,该院检委会认定董民刚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2019年2月18日,该院对董民刚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唐雪案是坚持正当防卫

立法宗旨的典型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

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陈志军

电影《第二十条》很好地反映了我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的适用与公众认同容易存在偏差的状况。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之前,由于对正当防卫的司法适用缺乏明确的统一标准,具体案件办理中很容易在涉案当事人之间,甚至在案件办理人员内部出现意见分歧。经历了全社会参与的现状检视和经验总结后,最高司法机关基于公平正义理念,以上述司法解释凝聚了共识。非常欣慰的是,在该司法解释颁布之前,也有不少虽然存在分歧但作出了契合公平正义的最终司法决定的优秀案例,云南唐雪案就是坚持正当防卫立法宗旨的典型之一。

正当防卫制度存立的逻辑起点就是正义不必向邪恶退让。权利救济方式大致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正当防卫就是法律准许人们在公力救济鞭长莫及的紧急情况下,以自救或他救方式对抗不法侵害的私力救济。在唐雪案中,不法侵害人李德湘实施的无故拦截拍打车辆、公然扬言要砍死唐雪全家、凌晨1时持菜刀砍砸唐雪家门、脚踢拳殴等一系列不法行为,对唐雪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本人及家人的生命安全面临现实、紧迫的不法侵害危险的情况下,不应苛求作为被侵害人的唐雪进行退让,否则就是正义的耻辱。

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核心要义就是准确把握成立条件。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是区分正当防卫和非法防卫的具体标尺。在唐雪案中,李德湘不但事先公然扬言要砍死唐雪一家,还在案发时使用菜刀砍砸并脚踹家门,入户持刀行凶侵害唐雪及其家人的意图非常明显,虽然菜刀在破门前被他人夺走,但其并未因此放弃继续行凶或降低侵害目的,在唐雪主动开门后立即对之实施人身侵害,甚至在受伤后还在喊“拿刀来”,这也印证了其实施严重危及人身安全不法侵害的意图。如果唐雪不进行有效反抗,她和家人的身体甚至生命都有即刻遭受李德湘侵犯的现实可能性,即唐雪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特别防卫的成立条件。该案的司法机关注重查明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确保案件的处理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于情相容,符合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云南丽江唐雪案概述】

2019年2月8日(农历正月初四)23时许,唐雪乘车回家途中,同村的李德湘无故拦截过往车辆,拍打唐雪乘坐车辆并对其言语挑衅,唐雪未予理睬。唐雪回到家后,将李德湘拦车一事告知父亲唐某勇。唐某勇带唐雪找李德湘评理时三人发生争执,李德湘踢了唐某勇胸部一脚,三人继而厮打起来。被人拉开后,唐某勇和唐雪回家,李德湘仍在唐雪家巷道口,声称要砍死唐雪一家,随后还打电话叫了人。唐某勇回家后给李德湘父亲李某云打电话,李某云随即让人将李德湘带回家。次日凌晨1时许,李德湘持菜刀砍唐雪家的大门。唐雪听到砸门声后起床查看,因害怕拿了一把削果皮刀和一把水果刀防身,李德湘见唐雪出门后先朝其腹部踢了一脚,后挥拳击中唐雪脸部,又将其压在身下殴打,唐雪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挥刺反抗,后被人拉开,唐雪随即回家。李德湘边跑边大喊拿刀来,后在奔跑中倒地,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李德湘系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同年2月10日,唐雪被云南省永胜县公安局刑事拘留。侦查期间,该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唐雪被拘留300余天后,云南省检察院就社会关注的“丽江反杀案”通报称:唐雪的防卫行为系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昆山反杀案的办理,

坚定了我提出质疑的决心”

张艺谋新片《第二十条》上映后再次引起社会公众对“正当防卫”的讨论。影片中检察官韩明将公交车上的监控视频作为向张贵生释法说理的依据。

2018年,我负责办理余某案,余某案中也有监控视频为证,正是这清晰的监控视频让我对案件定性产生疑惑:余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一旦提出来如何界定?如何释法说理?万一引发新问题怎么办?对于要不要提出质疑,我曾像韩明一样纠结。这是我办理该案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当时正值昆山反杀案过去不久,这起案件既唤醒了“沉睡”的条款,也推动了司法理念的变革。正是这起案子让我坚定了提出质疑的决心。

如何证明、准确界定是我面临的第二个难题。一帧帧仔细分析监控视频后,我综合矛盾发生与激化的原因、打斗的先后顺序、使用作案工具情况、采取措施的强度等,并站在余某视角,作为独自带着幼子旅游的父亲,车外是浑身酒气带着棍棒的申某,车内是年幼的孩子,余某当时面临“内忧外患”困境。在两次被逼停,申某拿着棒球棍走向余某的情况下,余某将儿子锁在车内并叮嘱其不要下车,携带水果刀独自下车可视为防身意图,不影响防卫目的的成立。反观申某除无证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外,其追逐逼停车辆并用棒球棍击打余某的行为还涉嫌寻衅滋事罪。至此,谁是不法侵害人,谁是权益被侵害方,案情已全部明了。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分析关键证据、讨论争议焦点,并形成一致意见,还召开检察听证会积极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示证据阐明法理依据,最终对余某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同时追加起诉申某寻衅滋事犯罪。

这是对我影响颇深的一个案子,就像王永强案唤醒了韩明的初心、推动其转变司法理念一样,余某案也让我始终谨记“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只有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与时俱进更新理念,才能正确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期待。

(作者为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世平)

【湖北京山余某案概述】

2018年7月30日14时许,申某与朋友王某等人饮酒后,由王某驾驶申某的越野车,欲到某景区漂流。与申某同向行驶的余某驾车带其未成年儿子去同一景区。行驶中,王某欲违规强行超车,余某未让行,王某驾驶车辆与路边防护栏发生擦碰。申某认为自己车辆剐蹭受损是余某未让行所致,在明知自己未取得驾驶证且饮酒的情况下追逐逼停余某,余某未予理会驾车绕开。申某再次追逐,在景区门前将余某逼停,并从后备厢中拿出一根铁质棒球棍走向余某的车门,余某见状拿一把折叠水果刀下车防身。申某用左手掐住余某脖子往后推,右手持棒球棍击打余某。余某后退躲闪过程中持水果刀挥刺,划伤申某脸部并夺下其棒球棍扔到地上,申某捡回棒球棍继续向余某挥舞。群众将双方劝停后,申某将余某推倒继续殴打,后被民警抓获。经鉴定,申某为轻伤,余某为轻微伤。

2018年12月,湖北省京山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余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申某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京山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京山市检察院并案审查后认为,余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并于2019年1月18日决定对余某不起诉。同时,该院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决定追加起诉申某的寻衅滋事犯罪。同年3月4日,京山市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申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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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某在足浴店工作时被顾客汪某从背后搂抱袭胸,挣脱未果的她脱下高跟鞋向后敲打汪某致其眼睛受伤,经鉴定为重伤,公安机关以阿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9月27日,安徽省望江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阿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遂就该案召开拟不起诉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村民王某伦认为邻居王某春损毁自家田埂便找其理论,双方争执不下进而发生拉扯。王某春一气之下捡起一根木棒打了王某伦一下,致王某伦头部和手指受伤。2024年1月29日,四川省渠县检察院在当事人院坝召开公开听证会,既当场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又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

(来源:检察日报·先锋周刊 记者:谢文英 整理:谢文英 刘怡廷 朱子仙 图片:潘振兴 曹颖频 郭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