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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仁弘最后结局 党仁弘犯了什么错

发布时间:2024-04-15 08:24:03作者:倚势凌人来源:网络

党仁弘最后结局 党仁弘犯了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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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国功臣贪污百万,被判处死刑,皇帝却说:能否饶他一命?

英明神武的李世民,居然为一个贪污犯求情,这是不是很奇怪?

心狠手辣的李世民,连兄弟侄子都能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却狠不下心杀一个贪污犯,这是不是太反常?

这位让李世民行为反常的贪污犯究竟是谁?

此人名叫党仁弘,唐朝开国功臣,不过,他不属于元勋级功臣,与大名鼎鼎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无法相提并论,只能算中下级功臣,在群星璀璨的唐初功臣中默默无闻。

但是,他却特别受李世民器重。

党仁弘原为隋朝武勇郎,唐高祖李渊起兵后,他率两千余众归高祖于蒲坂,并协助高祖攻打长安,立下战功。不过,在其后唐朝统一天下的历程中,党仁弘的表现很一般,至少没有值得大书特书的功绩。可见,他并没有出众的军事才能。

那么,李世民为何如此器重他呢?

唐朝统一后,党仁弘历任历任南宁、戎、广州都督,“所至皆著声迹”。都督虽然是个军事岗位,但也负责辖区的民政,看来,党仁弘在地方维稳和民政上颇有才略。

不过,党仁弘并不算个出色的封疆大吏,因为他虽有才略,但为人贪婪,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党仁弘调离广州都督任时,便被人告发,贪污账款高达百万(为人所讼,赃百余万)。

诚然,这笔赃款跟后世贪官的相比,并不算什么,但在唐初已经算得上巨额。唐初反腐法令非常严苛,据《职制律》规定:官吏受财枉法,1尺杖100,1匹加一等,至15匹即处绞刑。而唐初一匹布大概200钱,也就是说,在枉法的基础上,贪污3000钱便处死刑。

党仁弘贪污百万钱,赃款是枉法死刑量的300多倍,又该当何罪?

更是罪无可赦!党仁弘不仅贪污,而且枉法,据《册府元龟》记载,“广州都督党仁弘坐枉法取财及受所监临赃百馀万”,在枉法的基础上,贪污3000钱便处绞刑,百万钱岂非罪无可赦?

唐朝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的法官们毫不犹豫,判处党仁弘死刑。

唐代的死刑犯处决是需要皇帝亲自复核的。然而,当大理寺的官员将党仁弘的审判结果奏报给李世民后,李世民却迟迟没有同意。

大理寺官员只好接着上奏,但连着上了五道奏章,李世民始终没有同意处死党仁弘。

大理寺这边也跟李世民较上劲了,只要李世民不同意,他们便一直上奏。李世民只好亲自出面,为党仁弘求情。

李世民对近臣们说:“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书,要诛杀党仁弘,我为他白首就戮感到难过,正在吃饭,立刻让人撒了筵席。然而,我想为他求一条活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现在我想向你们请求,能否曲法饶他一死?”

近臣们是如何回应的,史无所载。但显然,近臣们的支持与否,并不能改变党仁弘的生死。几天后,李世民“召五品以上至太极殿”,当众向党仁弘求情。

夫人君执赏罚,贵在必信,同天地法四时也。党仁弘犯罪当死,朕欲哀矜,是朕自弄文法,诚负天地。臣有过,请罪於君;君有过,须请罪於天。

李世民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但群臣还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要判党仁弘死刑。李世民无奈,只好言出必行,“命有司设草席於南郊内,日一进蔬食,朕将三日告天请罪焉”。

皇帝都已经为党仁弘自虐,群臣还能如何?如果李世民始终不在党仁弘的判决书上签字,群臣即使有一万个想杀党仁弘的心,也无济于事。

面对李世民的苦苦相逼,群臣终于妥协,答应免党仁弘一死。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党仁弘后被罢官,贬为庶人,流放钦州。

世人都说李世民心狠手辣,可是,李世民却可怜党仁弘白首就戮,不惜自虐向群臣求情,这岂是心狠手辣之人的作风?

李世民到底为何要替党仁弘求情?是作秀吗?显然不是,替党仁弘求情,还让自己背负了宽纵贪官的恶名。这应该是出自李世民的真心。事实上,李世民不止一次向群臣替罪臣求情,连谋反的侯君集李世民都想饶他一命。

这件事足以说明,李世民并不是一个阴狠的政治符号,在残酷的政治斗争背后,他其实是个很有人情味的皇帝。

开国功臣贪污百万,被判处死刑,皇帝却说:能否饶他一命?

英明神武的李世民,居然为一个贪污犯求情,这是不是很奇怪?

心狠手辣的李世民,连兄弟侄子都能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却狠不下心杀一个贪污犯,这是不是太反常?

这位让李世民行为反常的贪污犯究竟是谁?

此人名叫党仁弘,唐朝开国功臣,不过,他不属于元勋级功臣,与大名鼎鼎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无法相提并论,只能算中下级功臣,在群星璀璨的唐初功臣中默默无闻。

但是,他却特别受李世民器重。

党仁弘原为隋朝武勇郎,唐高祖李渊起兵后,他率两千余众归高祖于蒲坂,并协助高祖攻打长安,立下战功。不过,在其后唐朝统一天下的历程中,党仁弘的表现很一般,至少没有值得大书特书的功绩。可见,他并没有出众的军事才能。

那么,李世民为何如此器重他呢?

唐朝统一后,党仁弘历任历任南宁、戎、广州都督,“所至皆著声迹”。都督虽然是个军事岗位,但也负责辖区的民政,看来,党仁弘在地方维稳和民政上颇有才略。

不过,党仁弘并不算个出色的封疆大吏,因为他虽有才略,但为人贪婪,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党仁弘调离广州都督任时,便被人告发,贪污账款高达百万(为人所讼,赃百余万)。

诚然,这笔赃款跟后世贪官的相比,并不算什么,但在唐初已经算得上巨额。唐初反腐法令非常严苛,据《职制律》规定:官吏受财枉法,1尺杖100,1匹加一等,至15匹即处绞刑。而唐初一匹布大概200钱,也就是说,在枉法的基础上,贪污3000钱便处死刑。

党仁弘贪污百万钱,赃款是枉法死刑量的300多倍,又该当何罪?

更是罪无可赦!党仁弘不仅贪污,而且枉法,据《册府元龟》记载,“广州都督党仁弘坐枉法取财及受所监临赃百馀万”,在枉法的基础上,贪污3000钱便处绞刑,百万钱岂非罪无可赦?

唐朝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的法官们毫不犹豫,判处党仁弘死刑。

唐代的死刑犯处决是需要皇帝亲自复核的。然而,当大理寺的官员将党仁弘的审判结果奏报给李世民后,李世民却迟迟没有同意。

大理寺官员只好接着上奏,但连着上了五道奏章,李世民始终没有同意处死党仁弘。

大理寺这边也跟李世民较上劲了,只要李世民不同意,他们便一直上奏。李世民只好亲自出面,为党仁弘求情。

李世民对近臣们说:“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书,要诛杀党仁弘,我为他白首就戮感到难过,正在吃饭,立刻让人撒了筵席。然而,我想为他求一条活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现在我想向你们请求,能否曲法饶他一死?”

近臣们是如何回应的,史无所载。但显然,近臣们的支持与否,并不能改变党仁弘的生死。几天后,李世民“召五品以上至太极殿”,当众向党仁弘求情。

夫人君执赏罚,贵在必信,同天地法四时也。党仁弘犯罪当死,朕欲哀矜,是朕自弄文法,诚负天地。臣有过,请罪於君;君有过,须请罪於天。

李世民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但群臣还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要判党仁弘死刑。李世民无奈,只好言出必行,“命有司设草席於南郊内,日一进蔬食,朕将三日告天请罪焉”。

皇帝都已经为党仁弘自虐,群臣还能如何?如果李世民始终不在党仁弘的判决书上签字,群臣即使有一万个想杀党仁弘的心,也无济于事。

面对李世民的苦苦相逼,群臣终于妥协,答应免党仁弘一死。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党仁弘后被罢官,贬为庶人,流放钦州。

世人都说李世民心狠手辣,可是,李世民却可怜党仁弘白首就戮,不惜自虐向群臣求情,这岂是心狠手辣之人的作风?

李世民到底为何要替党仁弘求情?是作秀吗?显然不是,替党仁弘求情,还让自己背负了宽纵贪官的恶名。这应该是出自李世民的真心。事实上,李世民不止一次向群臣替罪臣求情,连谋反的侯君集李世民都想饶他一命。

这件事足以说明,李世民并不是一个阴狠的政治符号,在残酷的政治斗争背后,他其实是个很有人情味的皇帝。

开国功臣贪污百万,被判处死刑,皇帝却说:能否饶他一命?

英明神武的李世民,居然为一个贪污犯求情,这是不是很奇怪?

心狠手辣的李世民,连兄弟侄子都能毫不犹豫地痛下杀手,却狠不下心杀一个贪污犯,这是不是太反常?

这位让李世民行为反常的贪污犯究竟是谁?

此人名叫党仁弘,唐朝开国功臣,不过,他不属于元勋级功臣,与大名鼎鼎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无法相提并论,只能算中下级功臣,在群星璀璨的唐初功臣中默默无闻。

但是,他却特别受李世民器重。

党仁弘原为隋朝武勇郎,唐高祖李渊起兵后,他率两千余众归高祖于蒲坂,并协助高祖攻打长安,立下战功。不过,在其后唐朝统一天下的历程中,党仁弘的表现很一般,至少没有值得大书特书的功绩。可见,他并没有出众的军事才能。

那么,李世民为何如此器重他呢?

唐朝统一后,党仁弘历任历任南宁、戎、广州都督,“所至皆著声迹”。都督虽然是个军事岗位,但也负责辖区的民政,看来,党仁弘在地方维稳和民政上颇有才略。

不过,党仁弘并不算个出色的封疆大吏,因为他虽有才略,但为人贪婪,利用职权大肆贪污受贿。贞观十六年(公元642年),党仁弘调离广州都督任时,便被人告发,贪污账款高达百万(为人所讼,赃百余万)。

诚然,这笔赃款跟后世贪官的相比,并不算什么,但在唐初已经算得上巨额。唐初反腐法令非常严苛,据《职制律》规定:官吏受财枉法,1尺杖100,1匹加一等,至15匹即处绞刑。而唐初一匹布大概200钱,也就是说,在枉法的基础上,贪污3000钱便处死刑。

党仁弘贪污百万钱,赃款是枉法死刑量的300多倍,又该当何罪?

更是罪无可赦!党仁弘不仅贪污,而且枉法,据《册府元龟》记载,“广州都督党仁弘坐枉法取财及受所监临赃百馀万”,在枉法的基础上,贪污3000钱便处绞刑,百万钱岂非罪无可赦?

唐朝最高人民法院(大理寺)的法官们毫不犹豫,判处党仁弘死刑。

唐代的死刑犯处决是需要皇帝亲自复核的。然而,当大理寺的官员将党仁弘的审判结果奏报给李世民后,李世民却迟迟没有同意。

大理寺官员只好接着上奏,但连着上了五道奏章,李世民始终没有同意处死党仁弘。

大理寺这边也跟李世民较上劲了,只要李世民不同意,他们便一直上奏。李世民只好亲自出面,为党仁弘求情。

李世民对近臣们说:“昨天看到大理寺的文书,要诛杀党仁弘,我为他白首就戮感到难过,正在吃饭,立刻让人撒了筵席。然而,我想为他求一条活路,却始终没有找到令人信服的理由。现在我想向你们请求,能否曲法饶他一死?”

近臣们是如何回应的,史无所载。但显然,近臣们的支持与否,并不能改变党仁弘的生死。几天后,李世民“召五品以上至太极殿”,当众向党仁弘求情。

夫人君执赏罚,贵在必信,同天地法四时也。党仁弘犯罪当死,朕欲哀矜,是朕自弄文法,诚负天地。臣有过,请罪於君;君有过,须请罪於天。

李世民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但群臣还是咬定青山不放松,坚持要判党仁弘死刑。李世民无奈,只好言出必行,“命有司设草席於南郊内,日一进蔬食,朕将三日告天请罪焉”。

皇帝都已经为党仁弘自虐,群臣还能如何?如果李世民始终不在党仁弘的判决书上签字,群臣即使有一万个想杀党仁弘的心,也无济于事。

面对李世民的苦苦相逼,群臣终于妥协,答应免党仁弘一死。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党仁弘后被罢官,贬为庶人,流放钦州。

世人都说李世民心狠手辣,可是,李世民却可怜党仁弘白首就戮,不惜自虐向群臣求情,这岂是心狠手辣之人的作风?

李世民到底为何要替党仁弘求情?是作秀吗?显然不是,替党仁弘求情,还让自己背负了宽纵贪官的恶名。这应该是出自李世民的真心。事实上,李世民不止一次向群臣替罪臣求情,连谋反的侯君集李世民都想饶他一命。

这件事足以说明,李世民并不是一个阴狠的政治符号,在残酷的政治斗争背后,他其实是个很有人情味的皇帝。

唐太宗通过“罪己诏”,为党仁弘开脱罪责,终获众臣谅解和认可。

【读史有感33】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国历史上极少数主动放权的皇帝,他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深知皇帝对国家的弊端,有意让群臣限制君主的权力,使君主也不能任性妄为,群臣得以竭尽所能,创造了一个政通人和的空前盛世,史称“贞观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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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即便是这位人人称颂的圣君,他的政治生涯中也曾留下一些瑕疵,乃就是在为党仁弘开脱罪责的说情上。

党仁弘,同州冯翊人(今陕西省大荔县),唐朝开国功勋,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凌烟阁功臣,是唐代豪杰从军报国功成名就的标志。“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李贺《南园十三首》)可见,党仁弘在大唐王朝的显赫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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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仁弘原是隋朝的一名武将,唐高祖李渊起兵反隋时,他义无反顾率领麾下两千多兵马投奔了唐军,为唐朝的建立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除了卓越的战功之外,让唐高祖李渊、唐太宗李世民都颇为赏识的是,党仁弘还是“马背上可以打胜仗,马背下可以治理地方。”的文武全才。他先后担任过陕州总管、南宁都督、戎州都督、广州都督等要职。他办事干练,很有政治才能,所到之处,颇有政绩和声望,史书上称他“所至皆著声迹。”其深受唐朝廷之器重。简言之,在唐高祖李渊和唐太宗李世民心目中,党仁弘是开国元勋,一个不可多得的文武全才。

但是,党仁弘为人十分贪婪,他仅仅在任职广州都督期间,居然就聚敛钱财上百万,离任时却被人告发了。大理寺在接到举报之后,随即立案,后经审理和查证,证据确凿,罪名成立,并按大唐律法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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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得知审判结果,大惊失色,他既为党仁弘深感悲哀,又为他感到惋惜。他忙不迭地找大理寺官员试图替党仁弘说情,“党仁弘的两个儿子都战死沙场,他们一家为大唐的江山社稷牺牲太多了。”,“当年他的儿子是朕部下,牺牲前,曾央求朕照顾他的父亲,朕怎么能够忍心杀他呢?”,“党仁弘好歹也是开国元勋,他又这么大年纪了,能不能饶他一命呢?”但大理寺官员像铁了心似的,并不理会李世民的说情。

当李世民问询近臣如何“放过”党仁弘时,房玄龄、长孙无忌、杜如晦、魏征等股肱之臣都是异口同声地主张:“杀一儆百,让天下百姓知道陛下治国不徇私情。”

又是碰了一鼻子的灰!李世民真是憋着一肚子的气啊!作为一国之君,他一时无计可施,也无可奈何,只是仰天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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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之后,李世民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特别召集在京城五品以上的官员到太极殿前,告诉大家说:“法者,人君所受于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今朕私,党仁弘违法,吾欲赦之,是乱其法,上负于天。”意思是说,国家的大法,是上天授于君王至高无上的权威,它不可以被看作是君王的私有之物,让其任情决断而失信于天下。朕偏袒党仁弘,想赦免他的死罪,是破坏国家法律的行为,有负于天。”唐太宗决定惩罚自己,“欲席藁于南郊,日一进蔬食,以谢罪于天三日。”意思是说,他要离开皇宫,在南郊铺草而跪,每天只吃一餐素食,连吃三天斋饭,向上天谢罪三日,以乞求上天原谅!”

宰相房玄龄等大臣苦苦相劝:“生杀之权本来为皇帝所专有,何必要自相贬责呢?”唐太宗不答应,固执己见,坚持要向上天谢罪。大臣们齐齐跪倒在地,“顿首请于廷”,请求唐太宗放弃这一打算。他们从早上跪到太阳沉西,唐太宗才降手诏,表示尊重大家的意见,不再举行谢罪的仪式,但仍下了“罪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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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己诏”是一种口谕或御用文书,是古代帝王自省、自责或检讨自己过失的“自我批评”;是处理危机时,求得人们的理解、谅解和笼络人心的一种极端手段。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国家遭受天灾;三是危难之时。

在“罪己诏”中,李世民称:“在党仁弘的案件中,朕有三罪:知人不明是其一;以私乱法是其二;对好人虽然喜欢却没有奖赏,对恶人虽然痛恨却不加诛是其三。”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天自省,合于古训,有过自责,也算常人修身应有之义。但李世民是一国之君,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通过了“罪己诏”。毕竟皇帝有特赦的大权,朝廷有功的大臣犯了罪,最后处刑的决定权属于皇上。于是,李世民通过“罪己诏”,终于获得了包括房玄龄等在内的大臣们的谅解,感动得松了口,一致拥护唐太宗的“圣心独断”,即免去党仁弘的死罪,革去他的一切官职和爵位,贬为庶人,流放钦州。

就这样,原本一个要掉脑袋的巨贪,因为唐太宗的仁慈,而最终保住了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