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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00后性别比例失衡的问题日益严重,引发了人们对中国男性时代是否来临的质疑。然而,实际情况是否如此呢?从城市规模和女性人口数量的关系来看,越大的城市往往拥有更多的女性人口。这一趋势不仅仅是因为城市总体人口数量的增加,而是因为大城市中女性的数量远远超过了男性。这种现象与一胎政策时期城市对重男轻女观念的相对淡化有关,因此在较为自然的生育状态下,男女性别比例能够维持在一个较为合理的区间。此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女性从小城市和农村地区流入大城市,导致了女多男少的现象。
然而,有趣的是,大城市女性数量超过男性的现象并非一直存在,而是近十几年来才出现的。这与之前的社会情况不符。据统计,像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是近年才出现女多男少的情况,而其他十一个大城市也出现了类似的现象。尤其是在户籍人口中,女性比例更为明显,这反映了一种明显的城市现象。
这种现象的产生,部分原因是由于男女在婚姻市场中的不对等导致的。以大城市为例,女性在结婚后往往能够获得城市户籍,而男性则面临着更高的门槛,需要稳定的工作和房产。此外,由于工作机会和福利的限制,很多外地男性最终会选择离开大城市,而女性则更愿意留在城市中。
不仅如此,东北地区也出现了女多男少的现象。这一现象的形成主要是因为东北地区在20世纪初以来一直是移民流入地,相比其他地区,乡土观念和重男轻女思维相对较弱,因此性别比例相对自然。同时,近年来东北地区的人口外流加剧了这一现象,尤其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男性更倾向于外出打拼。
从婚姻角度来看,这种性别失衡会进一步加重婚姻难的趋势。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剩下来的男性和女性很难在婚姻市场上找到合适的伴侣,从而导致了两个群体的差异进一步加剧。
而在结婚意愿方面,调查显示女性的结婚意愿下降的趋势更为明显。这一现象反映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已不复存在,女性不再依附于婚姻,而在一些情况下选择不结婚成为了一种自然的选择。
总的来说,虽然目前男性人口仍多于女性,但女多男少的现象却在逐渐加剧。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城市化进程、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人口流动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根本上调整社会结构和观念,而不是简单地干预人口数量和性别。
众所周知,我国现在面临严重的人口问题。
生育率不断下降,男女比例进一步失衡,老龄化问题严峻,每一项都亟待解决。
根据国家统计局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男女比例为105.07比100,男性比女性多出3490万人。
现存的数据也显示,00后男女比例的性别差距进一步失衡。
这也就意味着,00后这一代,男性群体普遍比女性更多,他们也是适婚的一代,如此情况下去,婚恋情况不容乐观。
但也有人分析,到00后这一代,女性适婚群体反而会远远多于男性适婚群体。
到那时候,不是适婚的男人找不到对象,而是适婚的女人大量被剩下。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难道属于男人的时代真的来了吗?
01:男性群体比女性群体多,为什么女性适婚群体反而更大?现如今,农村大龄单身男青年已经成为了普遍现象,许多父母都为儿子的婚姻发愁。
其实放眼全中国,大龄适婚的女性也越来越多,她们的婚恋问题也十分严峻。
虽然看起来男性的确比女性多了3490多万,但有人说,其实适婚的女性比适婚男性多了三个亿。
这两个观点并不是相悖的,而是基于现实情况得出的。
首先,所谓的适婚群体,并不是我们所认为的,到了年龄应该结婚的人。
如果按照这个概念,那肯定是适婚的男性更多。
但在所有到了适婚年龄的男人中,未必所有人都有结婚的资格。
比如那些月薪低于2000,没有任何一技之长的男人,有人愿意嫁吗?
那些只有小学学历的男人,有高学历的女性愿意结婚吗?
也许有,但真的很少,他们只是到了结婚年龄的人,但并不是有资格结婚的人,自始至终,他们从未挤入过婚姻市场。
说白了,有些男人到了年龄也很难娶上媳妇,因为他们不具备结婚的条件。
这也是有原因的。
第一,在大众的普遍认知里,女性无论处于怎样的条件之下都有男人抢着要,因为她们具备一定的生育功能,这就导致她们在生婚恋市场上占据主导权。
而男性不具备生育功能,她们势必就要从外部的条件中来获取婚恋的资格。
比如有房有车,工作极好,相貌极佳等。
条件太差的男人,根本竞争不过其他男人,他们终究会被剩下。
第二,现如今女性群体的意识觉醒,她们也有独立自主的能力,会有越多来越多的人在结婚时,倾向于选择那些各方面条件更好的男性,最次的也要与自己条件相当。
有相关的数据也显示,现如今女性进入高校获得高学历的比例占据更大,这些女性日后在择偶时多半会选择与自己条件相当的男人,那些学历太低的人也自然而然被淘汰了。
第三,越来越多的女性意识到结婚的成本,比如,她们需要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可能会在肚子上留下妊娠纹,会经历一系列的孕吐反应。
生下孩子之后要没日没夜地喂奶,要耗费巨大的资金来养育孩子,如果没有老人的帮扶,她们还可能还要辞掉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男人一定要具有足够的责任感和经济能力,确保女性的生育成本降到最低。
这也预示着,那些没有责任心,人品极差的男人,已经被踢出婚姻市场了。
总之,在这个时代里,真正能挤进婚姻市场的适婚男性,一定要具备成婚的条件。
要么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能够养家糊口;要么有一定的学历,具有潜力;要么就是相貌极好,或者有好的人品,能给女性一定的安全感。
如果男性各方面都不够,没有吸引到女性的条件,女性会认为,和他们结婚还不如单身。
这就导致,即便男性群体庞大,但符合要求的适婚男人急速缩水,真正能走入婚恋市场,与适婚的女性一较高下的男人,普遍是少于女性的。
从这个角度上来说,真正着急的其实是那些适婚的女性,她们想找一个与自己旗鼓相当或者比自己更强的男人,但符合要求的少之又少。
她们又不愿意凑合,便只能就剩下了。
02:女性适婚群体庞大,男性的时代真的到来了吗?女性适婚群体比男性适婚群体更多,会让很多男人会认为,属于自己的时代终于来了。
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那些始终找不到对象的人,其实根本不在适婚男性的群体之列,他们早就被淘汰了。
现如今,女性适婚群体之所以庞大,就是因为很多男性自身的条件不够好。
僧多粥少,只有跑得快的才能吃上饭,跑得慢的连吃饭的资格都没有。
与其说这是男人的时代,倒不如说,现如今的婚恋市场对于男性的考验更加严峻,许多男性的处境更加不容乐观。
多年前,就有一部电视剧中,女主角拒绝了男友的求婚,她的理由是:地我会扫,饭我会做,架我会打,钱我会挣,你方方面面都不如我,我嫁给你之后还要十月怀胎生儿育女,凭什么?
话虽然扎心,但代表了很多女性的真实想法。
如今越来越多的女性能够独挡一面,即便是混得一般的女性,也至少能够养活自己。
如果结婚找一个条件比自己更差,无法担当大任的人,她们以后生儿育女会活得无比辛苦,那么结婚就没有意义了,还不如单身。
特别是在这个时代里,生育的代价被不断提及,女性的婚姻现状也被反复挖掘,人们开始逐渐思考婚姻的必然性。
越来越多的女性认为,结婚不是必选项,除非她们愿意,否则一个人自由自在也很好。
这种思想是对现代婚姻制度的冲击,也进一步打压了男性适婚群体的范围。
女人因为有生育能力,所以她们并不愁嫁,男人若是没有一定的条件,就很难再竞争过同等年龄的人。
当男人误以为自己月入两千依旧有女人来爱时,女人早已不屑于结婚了,她们更愿意做单身的大女主。
即便是那些愿意结婚的女人,都奔向了各方面条件更好的男人,混吃等死的男人注定会被剩下。
所以在这个时代里,男性想要结婚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不断提升自己。
你要么有钱,要么有好的人品,要么有某一个闪光点。
要不然你一无所有,你又不能生孩子,女人凭什么嫁给你呢?
结婚不是扶贫,结婚也不是义务,结婚就像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彼此都要拿出筹码来,才能有谈判的价值。
女的筹码是生育,是青春,是颜值,是能力,那么男人呢?
只有有一天,你各方面都足够优秀时,才是婚恋市场中的主导,那你就真的不愁对象了。
参考资料:
[1]国家统计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
[2]光明网《光明时评:是女性的教育优势导致了男孩危机吗?》
“厌男”,这是一个今年进入大众视野的热门新词。
今年五月出版的韩国作家闵智炯的《她厌男,她是我女友》一书,中译书名多少有点“标题党”——韩文直译大约是“我的女朋友是个疯子女性主义者”。这是一本以“普信男”为第一视角,讲述男主和成为了女性主义者的前女友重逢的恋爱轻喜剧小说,其中的“疯子女性主义者”,意在嘲讽以男主为代表的、对女性主义者一贯的刻板印象。没几个月后,更直接的“真·标题党”来了:法国女性主义作家波利娜·阿尔芒热(Pauline Harmange)写于2020年的《我,厌男》(英译书名正是I Hate Men)。这本书的中文译本今年七月还未上市就在“豆瓣网”遭到一星评论,一些读者的反应非常激烈:“有本事就用《我,厌女》出本书啊!(大意如此)”。而出版方不以为惧,还在“豆瓣网”放上预定链接,随书附送“厌男”主题贴纸。
“厌男”这个词是在制造性别对立吗?究竟什么是“厌男”,又和“厌女”有什么区别?
本文将回归到历史的语境,分析和梳理这些词汇被男性和女性分别使用的语境和它们的演化过程,并展开讲讲“厌女”一词最早是怎么在“性别对立”中诞生的,以及在上野千鹤子的《厌女》的基础之上,“厌女”这个批判工具在一些公众舆论事件里的使用。
1、“厌男”的语境
“厌男”一词引起的争议并不新奇。女性主义运动在西方历史上一直都承受着被指责为“厌男”的压力。半个世纪前美国的第二浪潮女性主义运动中,参与女性平权运动的女同性恋群体尤其容易面临这种指责。出于对这些批评的顾忌,被后人誉为“现代女性解放运动之母”的贝蒂·弗里丹(Betty Friedan)当时曾反对自己参与创立的“全国妇女组织”(NOW,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支持女同性恋,并因坚持 “不疏离男性”的合作主义立场而一度遭遇了同伴的疏离。虽然从长期来看,这更可能是弗里丹出于政治策略考量(后期她是支持女同群体的)的决定。对污名标签的抵抗,一直贯穿女性平权运动,“厌男”的指责只是其中之一。女性主义者在挑战固有的、陈旧的性别秩序,打破传统的性别规训,恪守传统的“好女人”无法挑战父权制。直到20世纪70年代第二浪潮女性主义运动进入尾声时,反对该运动的保守派挑选出来的女性代表菲利斯·斯拉夫利(Phyllis Schlafly)仍然喜欢轻声细语地在演说中重复这一论调:“女性主义者都厌恶男人,她们就是想要女人都离开婚姻、破坏家庭”。
2020年《美国夫人》里凯特·布兰切特扮演一个自己会反对的角色:菲利斯·斯拉夫利
今天,女性终于不再需要在发表性别平等观点前,策略性地先加一句“我不是……”假装划清界限了。当代社会是一个女性的愤怒和要求能够被表达、被听到的时代,但同时也是一个大男子主义者会对此感到被冒犯、产生怨恨——因为自己作为男性的性别优势或应得的男性特权(entitlement)正在丧失——而倍感恐慌和愤怒的时代。这也是为什么一句“男的不行”能引起这么大反应,而“男的没一个好东西”之类的抱怨从未真正激怒过男权主义者。这两者的差异是,后者不过是怨妇之辞,或仅仅只是弱者之间的安慰话语,而前者则是对男性特权的嘲讽。女性的愤怒被嗤笑为“女人就是情绪化”,被视作一种得不到理解、有失体面的发疯行为,这是女性主义者常遭遇的场景,比如,当伊丽莎白·卡迪·斯坦顿(Elizabeth Cady Stanton)试图把“女性也应该争取选举权”的要求放上台面时,她就立刻收获了“疯子”的骂名。
这样一来,《她厌男,她是我女友》的作者闵智炯在书名里熟练地把“疯子”和“女性主义者”捆绑在一起就容易理解了。该书的中文译者同样娴熟地在书中加入了中文网络热门词如“直男癌”,用“韩男”对应“国男”,并用“厌男”替换掉了原书名中有些冗长的“疯子女性主义者”。可以说,作者和译者都非常熟悉性别争议话题。而这种把大男子主义者的表现浓缩提炼,概括成“典中典”(网络用语,“经典中的经典”的缩写)即一种高度套路化的形象,已经是网络讨论性别议题的一种常规手段。当下最热门的女性向商业电影《芭比》中很多引起读者或观众共鸣的笑点设置,都是围绕各种“典中典”的性别套路而展开,整部作品就像一个贴满tag的网络吸睛热帖。集各种“典中典”于一身的真实人类其实是不存在的,所以不喜欢这种性别套路的人可能会指出,这些描述显得肤浅、粗暴、制造刻板印象、具有冒犯性。但他们有意无意忽视的是,以性别套路来评价女性,在男性群体中非常常见(比如酒席饭桌上开的那些针对女性的性别玩笑,包括各种“女司机”的笑话)。
《芭比》剧照
《我,厌男》的作者和很多女性主义者一样,选择了直接把“厌男”这个曾经有污名色彩的用词戴在了头顶:自称“厌男”。这种把污名标签当成正面评语的做法,在平权运动中是一种常见的反抗策略(虽然效果并不总是那么理想)。如英国古典学学者玛丽·比尔德(Mary Beard),年轻时曾在参加一次工作面试时特意穿上了蓝袜子。当时英国社会的就业性别歧视十分普遍,“蓝袜子”(bluestocking)正是对女性知识分子古板无趣、女书呆子形象的一种贬义嘲讽,当她露出蓝袜子坐下来时,已经做好了迎接来自面试官的嘲讽的准备:行了,我早就知道你会怎么看待我,我们直接跳过这一步吧。
值得注意的是,“厌男”等性别主义词汇,其用法和内涵,都在通过新创表达和旧词翻新而发生变化。
以“厌男”为例,除了指责女性主义者仇视男人这种带有嘲讽性质的传统用法,越来越多女性自己也开始使用“厌男”一词,指涉的批评对象也从女性变成男性,这种主谓倒转和词义变化十分微妙。和“厌女”不一样,“厌男”(“man-hating”)的用法是简单直白、取自字面意义的,女性在以自己作为第一人称主语使用“厌男”时(即表述为“我,厌男”),主要是诉诸情感的一种表达。应该说,是先有“厌女”,然后才有“厌男”。“厌男”是女性深嵌在不平等的性别结构中遭遇“厌女”行为伤害的一种情绪回应,表现可以是抵触、厌恶、愤怒、恐惧或回避这些表现糟糕的男性,大多情况下是性别结构下弱势方的应激反应。
丽贝卡·特雷斯切《好不愤怒》一书即以“女性的愤怒”作为线索串起百年来美国女性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的历史
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上性别话语的快速迭代升级,“厌女”这个原本包含着对结构性问题的批判的性别研究领域专有术语,正在被降级乃至抽离,沦为游戏化和情绪化的标签。很多性别主义新造词汇在具体的使用中,与其说是被当成搞性别攻击的工具,倒不如说正在变成一场“玩梗”式的挑逗游戏:谁先被激怒,谁就输了。一些参与者往往并不指望从这样的游戏里收获什么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或是能藉此展开什么有效的沟通和交流,而是以羞辱为乐,追求报复性的胜利快感,这让今天的性别讨论变得更加复杂。
2、历史语境里“厌女”一词的诞生和演化
“厌女”(misogyny)这个词在进入严肃的女性主义研究之前几百年就出现了,当时的女性作者为了还击一本由男性创作的、公开羞辱女性这一性别群体的热门小册子而发明了这个词。
1615年,英国击剑专家约瑟夫·斯威特南(Joseph Swetnam)出版了一本叫《对、闲散、固执和不忠的妇女的责难》(The Arraignment of Lewd, Idle, Froward, and Unconstant Women)的小册子,它还有个非常长的副标题,明确表示是写给男性读者(给已婚男性逗乐、给未婚男性警醒的无害内容),并且富有挑衅意味地、宣称自己将攻击的是女性整体。(“我说的不是女人中最好或最坏的那些,而是她们绝大部分都这样。”原话是:“neither to the best nor yet to the worst, but to the common sort of Women.”)
虽然在今天看来,这本小册子的内容无非是把常见性别歧视言论给做了个汇总大集合,斯威特南借用了圣经、神话和经典里的各种材料,从伊甸园、大卫、所罗门到阿伽门农、赫拉克勒斯、尤利西斯,历数了各种女性带来的祸害,宣称女性有罪、不可信和不中用。这种借用圣经权威的做法,在当时信奉新教的英格兰很受欢迎,这本小册子一直到18世纪都还在不断出版。
被激怒的女性们决定加以还击。斯威特南的这本小册子,罕见地成功吸引到17世纪早期女性作者们的集体创作抨击(并且同样借用了圣经的权威)。其中影响力最大的是在英国红牛剧院上演的一部戏剧,叫《被女性审判的厌女者斯威特南》(Swetnam the Woman-Hater Arraigned by Women),斯威特南在其中的角色被称为“Misogynos”。虽然是匿名作品,但研究者们都很肯定,这正是当时女性的还击作品之一,也是“misogyny”一词最早能追溯到的来源。misogyny的词源来自希腊语miso-(hatred,“仇视的”)和 gynē(woman,“女性”),即“仇视女性者”。
直到1970年代的女性主义运动第二次浪潮,“misogyny”的内涵才一点点从字面意思扩大到“woman-hating”(仇视、讨厌女性)之外的含义上去,并最终成为了女性主义研究最基本的关键术语,和理解父权制的一把入门级钥匙。
1974年,著名女性主义者安德莉亚·德沃金(Andrea Dworkin)出版的新书取名Woman Hating,该书对“厌女”的理解已经开始发生文化意义上的转向,指向父权制里长期、系统性而且是日常化地对女性进行的贬低、歧视和打压——“厌女”这一概念无疑正深植于父权制的核心。第二次浪潮爆发之后几十年里,“厌女”不但被女性主义学者们用于分析文学和文化领域诸多经典著作(从亚里士多德到莎士比亚,无一能逃,名单可比斯威特南要深入和详尽得多),还往不同领域扩展和深挖(康德虽然也在厌女名单中,但女性主义者们从康德那吸取了不少理论资源,并发展完善了“性物化”的概念)。如果没有女性主义这一视角的加入,无数自诩客观中立的先哲,都难以自我觉察到“性别”这一视野认知盲区:因为就连“理性”、“客观”,往往都被视为是属于男性的、好的特点,而“感性”、“情绪化”则一般属于性别秩序里更低一级的女性。“人”这个字看起来仿佛中性,但历史上经常只是围绕男性主体展开的建构:雅典城邦政治里的“公民”绝对不包括女人,而欧洲启蒙运动伊始,“”这种呼吁“人生来平等”的理念,同样也排斥了女性。历史上对女性作为一个人的主体性和自主性进行打压和否定是如此习以为常,才引发了妇女解放运动中“女人也是一个人”的平权呼声。1848年女性参政论者斯坦顿起草了著名的《情感宣言》,几乎逐字逐句地模仿美国国父们的《独立宣言》并应用在女性身上,正是以此提醒政府违背了“天赋”,否定了女性的公民地位。
今天我们讨论社会公平和正义,已经不可能不把“性别”单独作为一项基本的思考维度列入其中了。虽然金伯利·克伦肖的交叉性理论(intersectionanality)也在提醒我们,性别压迫往往和其他维度的压迫同时交叉缠连在一起(诸如阶层、种族、性取向、婚姻状况、身体残疾、经济和社会地位等都可以产生压迫),共同产生作用。但女性主义者们在对“厌女作为结构性问题”这一论断的态度和使用方法上基本是一致的:传统社会环境就是以厌女的方式构建起来的,即使身处其中的个体并不认为自己厌女(也就是说,“厌女”并不需要有什么心理上对女性的仇恨情绪,因为厌女早就不是“woman-hating”的字面意思了)。
我们可以尝试总结一下“厌女”和“厌男”的区别:“厌男”是妇女解放运动后、女性话语权扩张后的产物(平权运动之前,女性身处底层时的声音既不会被听到和记录,表达的厌恶也不会被两性关系中的上位者当回事),“厌男”可以在男性话语中被用来指责女性想要僭越固有的性别规范,威胁、挑战到原有的二元性别秩序(第3部分会说明,这正是“厌女”的一种表现,即划分出“好女人”应该待的范围),也可以是女性遭遇“厌女”或性别歧视行为后的心理层面上的情绪和反应(这在今天被女性群体更多使用)。“厌女”则是一种以男性为主体的建构里对女性的常态的系统性打压、贬低和蔑视。因此,必须有“厌女”在前,才谈得上“厌男”。如今互联网上的“厌男”,以及“爱女”、“爱男”一类新词汇表述,是以“厌女”的概念作为基石展开和衍生的新造词汇。
3、“厌女”概念的新拓展
玛莎·努斯鲍姆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对印度女性处境进行了考察,到九十年代和麦金农等人展开了对“性物化”的探讨,这本讲述的新书吸收和拓展了相关的讨论,和我写的 《从零开始的反性骚扰运动》刚好接壤
中国读者们对“厌女”这个词的很多讨论和理解,都绕不开2015年译成中文版的上野千鹤子的《厌女》一书。上野千鹤子在2010年写作该书时正是受到了第二浪潮女性主义者们的作品影响,以此展开分析日本文化、社会里的厌女现象。上野把厌女分为男女两种:厌女在男性身上表现为“女性蔑视”(厌女但又渴望女人),在女性身上则表现为“自我厌恶”。虽然上野千鹤子并未使用过“厌男”一词,但等于给出了回答的线索,那就是:“厌女”和“厌男”从未等同过,“厌女”是男性渴望女性又伤害和贬低女性,“厌男”只不过是女性受伤害和害怕伤害的一种自保和逃避。而当“厌女”的伤害无处可逃时,只能转向女性对内的自我贬低和近乎自残的自我伤害。这在书中提到的1997年“东电女职员”被害事件中得到了精彩的分析:一个出身精英的一流公司女职员夜晚去当街卖娼,以最低2000日元的价格几乎不要钱地把自己的身体“贱卖”出去,最终遭遇杀害。如果不理解“厌女”的话,也同样无法理解为什么女性群体会纷纷对“东电女职员”表示同情和共鸣。
英语世界最近又重新开始大量使用“misogyny”。这一现象一部分要归功于2012年时任澳大利亚总理(同时也是首位澳大利亚女总理)的朱莉娅·吉拉德(Julia Gillard)在议会上发表的演说,她以“厌女”和“性别歧视”(ism)来抨击反对党领袖托尼·阿博特(Tony Abbott)的言论,包括他说的“无论从生理还是性情上来说,男性都比女性更适合掌权”,以及把澳大利亚女性都说成是熨衣服的主妇。而阿博特的支持者则声称吉拉德乱用词,因为他并没有仇恨所有的女性,并不算“厌女”。在这场争论中,《麦考瑞词典》(Macquarie Dictionary,地位就像我国的《新华字典》,是澳大利亚学校采用的标准字典之一)的编辑苏·巴特勒(Sue Butler)决定更新词典里对“厌女”的定义,将其扩大为“对女性的根深蒂固的偏见”。巴特勒在访谈中表示,因为对“厌女”一词定义几十年没有更新,早已跟不上实际的使用情况了。
巴特勒更新后的定义,其实更接近于上野千鹤子在《厌女》开篇提到的,“厌女还有一个更好的翻译,就是女性蔑视。” 但“女性蔑视”过分简要,又很容易和吉拉德同时提到的“性别歧视”(ism)混为一谈。女性主义学者凯特·曼恩(Kate Manne)率先对“厌女”和“性别歧视”做出区分:她将“性别歧视”定义为一套信念系统,是父权制在理论和意识形态层面的分支,包括了一系列父权规范和期望(比如男性对女性拥有支配控制,比如划分男性拥有权威或权力的领域)。而“厌女”,属于父权制的“执法部门”,经常在女性越过雷池的时候就警铃大作,坚定捍卫着一些特权并且拒绝女性进入和享有这些权益。厌女和性别歧视两者经常共同发力,但有时候,厌女的人并不一定性别歧视,就像男性会同意给女性圈定一些范围或是交给女性一些权力,前提是她不得产生威胁和挑战,一旦越界,就是应该得到惩罚的“坏女人”,谴责和非难会不对等地降临在这些女人身上,让她们遭到厌女行为的攻击。厌女也保护着男性特权,让男性认为自己理所当然地应该拥有、或者能从女性身上获得一些东西,一旦得不到和期望落空,就会愤怒和怨恨,认为女性对自己有所亏欠,或把原因归咎于女性。
近十多年来,一些新的性别事件和相关争议,如西方的“METOO”还是“INCEL”(非自愿独身者),都让“厌女”这个词的内涵和表现形式获得了新的理解。
2014年发生在美国加州大学圣芭芭拉分校的枪击案中,凶手艾略特·罗杰发布犯罪预告视频,自称因不受女性喜欢而决定报复女性(结果因为女生没给他开宿舍门、转而开始无差别枪杀路人,最终包括凶手在内共7人死亡13人受伤),这事在英文社交媒体上点燃了“#NotAllMen”(不是所有男性)和“#YesAllWomen”(是所有女性)的针锋相对。2018年,加拿大出现了罗杰崇拜者的模仿犯罪,其背后所在的“INCEL”群体随之浮出水面,使得“厌女型仇恨犯罪”作为一种特定犯罪类型开始引发公众关注。其实早在艾略特·罗杰之前,上野千鹤子《厌女》书中就分析了2008年发生在日本的同样引起举国震惊的“秋叶原无差别杀人案”,犯人加藤智大和加州大学分校枪击案的艾略特·罗杰一样属于“无人气男”的厌女型罪犯,并且同样选择了把自己的人生失败归咎于女性,由此展开无差别报复社会行为。我们甚至可以在台湾的最近“MeToo”运动中被曝光的明星黄子佼身上,也看到这种一模一样的“将失败归咎于女人、因而要报复女性”模式的再现(把所有有关无关的女性都一起拉下水)。
曼恩在2017年的Down Girl(中文版书名叫《不止是厌女》)一书中,指出使用“厌女”这个名词来分析时有一种“天真式理解”,即我们分析“厌女”型案例时,容易过多地集中在个体行为的成因并诉诸心理学解释,从加害者一方来对“厌女”进行定义,而受害女性的感受和声音被略去或无视,于是让“厌女”变成一种毫无关联的个体行为,案例之间也失去了共同模式和联系。无论对加藤智大还是艾略特·罗杰,这类案件事后的报道和讨论都造成了相似的舆论结果:“厌女”的指控被消解了。大家纷纷在讨论的是:他也很可怜啊,他对女人爱而不得,他有心理障碍,童年创伤,受到过精神折磨,等等。这不但造成了曼恩说的“himpathy”(指“对男性施害者更容易过度同情”,是曼恩书中造的词),也反过来让凶手得以开脱,甚至自诩正义,就像罗杰在视频里说的,“我可是为了万千像我一样被蔑视的男人啊,我不是在蔑视女性,我只是看不惯她们的不道德行为”,导致罗杰最终竟然成为了INCEL群体里被追捧的英雄。用曼恩的话来说,明明本是无中生有的猎巫行为,在他们嘴里倒成了道德的东征。
中文把“misogyny”译为“厌女症”或者“厌女情结”,这种强调心理、病理的处理,在实际案例中反而加强了这种对“厌女”的“天真式理解”。就像上面提到的词典编辑在访谈中的话来说,吉拉德批评对手阿博特“厌女”,并不需要让他坐在心理诊疗师的椅子上检视内心是否仇恨女性。
海莉·鲁本霍德切换视角,直接把“开膛手杰克案”从本格推理变成了社会推理。
因此,为了对这种“天真式理解”实行纠偏,在海莉·鲁本霍德(Hallie Rubenhold)的《生而为女》一书中,作者尝试颠覆“开膛手杰克案”的常规叙事,把论述的重心放在了受害女性而非施害的杀手上,清晰地呈现了这个历史案件里弥漫整个社会的“厌女”气氛:受害女性全都成为了“不过是而已”,而杀手成为了被着力关注和追捧的对象,最终促成了一场全民参与的厌女狂欢。“厌女”甚至可以不需要一个主语,一个发起行为的个人,而是一种社会结构性的存在,一种社会的病理学现象。
很多性骚扰、害案件发生后,很多男性都声称他们坚决不认同INCEL这类的厌女犯罪者,并且声称这是少数男性极端的行为(即“#NotAllMen”),他们都说自己尊重爱慕女性,充分肯定身边女性的能力或才华而不是认为她们低人一等,但就像玛莎·努斯鲍姆在新书《傲慢的堡垒:犯、问责与和解》中所说:
“然而,他们支持一个法律和社会权力结构并从中获益,该结构系统性地否认女性对其自主性和主体性有充分的考量,在这个意义上,这些男性都是被动的厌女者,因为他们加强了权力和特权的不对等,而正是这种不平等滋生了上述侵犯行为。”
理解男女性别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互相欣赏和理解对方。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思维模式差异:
1. 沟通方式:男性通常更倾向于逻辑和解决问题,而女性则注重情感和倾听。男性可能更直接、简洁地表达意见,而女性则更注重表达情感和寻求共鸣。了解这种差异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沟通和理解彼此。
2. 解决问题的方式:男性通常更倾向于追求解决问题的结果,更重视行动和竞争。女性则更关注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注重共识和维护关系。尊重这种差异,找到平衡点,可以促进更有效的合作和决策。
3. 处理情绪的方式:男性倾向于内化情绪,更多地通过冷静和分析来处理。女性则倾向于外化情绪,更注重表达和分享。理解这种差异,能够提供更好的支持和理解。
4. 社交习惯:男性和女性在社交场合中可能有不同的习惯和需求。男性可能更喜欢谈论事务和兴趣爱好,女性则更注重人际关系和情感交流。尊重彼此的社交风格,可以促进更好的社交互动。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思维模式差异并不是绝对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体差异。性别差异只是一种普遍趋势,但并不适用于每个人。因此,在理解差异的同时,也要尊重个体差异,以真实地了解和欣赏对方。
本文来源于公众号:他者的精神生活
本文摘自李银河著《女性主义》第293-301页。
在20世纪80年代末,西方媒体纷纷宣布了“女性主义之死”,以及“后女性主义时期的到来”。这一宣告并没有反映真正的现实,女性主义仍然在为争取男女平等作斗争。但是,后女性主义思潮的确开始在西方国家登台表演。
概括地说,后女性主义的思潮有三个关注点:一是认为女性主义夸大了男女不平等的问题,是一种“受害者”哲学;二是认为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原本就不该政治化,是女性主义人为制造出来的;三是认为对于男女不平等问题不宜以对立态度提出,而应以寻求两性和谐的态度提出来。
后女性主义拒绝女性主义的一个主要理由是,认为女性主义夸大了男女不平等的问题,把女性塑造成“受害者”,从而制造了一种“受害者”哲学。好像所有的男性都是压迫者,是犯;所有的女性都是被压迫者,是犯罪的受害者。
后女性主义认为,在男性与女性之间并没有任何利益上的真正冲突。女性只要愿意就可以为自己赋权。如果她们没有权力,那只能怪自己。虽然她们遇到了“玻璃天花板”的问题,但那不是不可克服的。女性只要通过一个自愿的行为就可以战胜性剥削,那就是赞美性的快乐,不要抱怨的邪恶,其实是很奇妙的东西。男人、虐待、殴打女人都是女性主义的夸张。男性所赋有的性攻击性是一个值得赞美的生理事实。
1980年代的“回潮”要求女性回归传统角色,要求母亲呆在家里,认为母亲出去工作是自私的不负责任的表现,并且认为许多家庭问题都是女性到社会上就业导致的。1996年格伦特(David Gelernter)发表了《母亲为什么应当呆在家里》一文。虽然有很多有思想的人都认为所谓“奇妙女性运动”和“完美女性运动”十分可笑,但是仅在美国就有超过40万女性参加了此类的付费学习班,学习如何使自己具有性的吸引力,如何服从丈夫。参加此类活动的女性大多是在经济上依赖男人的女性和支持保守价值观的女性。
一位名叫施拉夫利(Phyllis Schlafly)的人劝告女性抵制女性主义,说女性主义会把女人变成男人,她劝女性回归家庭角色,做男人的贤内助和持家者、家庭主妇。她说,女性主义是想给女性添麻烦,而不是帮助女性。男女不平等已经不复存在,因此女性主义已经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了。
后女性主义的纯保守观点在家庭问题和性别问题上有着细微的区别。它认为传统的性别秩序毫无问题,是天然合理的秩序;而传统的家庭却算不上是一个文明的制度,是一种“压迫女人并摧毁了男人对女人的关爱、做女人的可爱伴侣的能力”的制度。它要求男性对其在传统家庭中的角色做出改变,要比传统男人多一些关爱、对女人更平等一些。
后女性主义中也存在着不同的立场、观点和不同的派别。自由派后女性主义致力于发现男女平衡的情况,认为男女双方本来是平等的,但被既存的性别观念所制约了。激进派后女性主义则把当代男性气质视为建立在有利于男性利益和特权的权力体系之上的男权制社会的副产品。她们认为,男性气质的特征是仇女和对女性的暴力,是对其他男性甚至是对其自身的仇视。
就连女性主义运动的领袖人物也开始检讨女性主义运动的失误:“我们的失败在于,我们在有关家庭问题方面存在盲点。它表现在我们自己极端反对那种妻子、母亲角色,那种全身心地依靠男人、养育孩子、充当家庭女性的角色。这种角色曾经是并且仍然是许多女性获得权力、地位及身份的源泉,是她们实现自己的目标、自我价值并获得经济保障的源泉-尽管这种角色早已不再是那么安全了。”
弗里丹甚至在1990年代就说过,“我怀疑,到2000年时,菲利斯·施拉夫利或葛罗莉亚·斯坦尼姆、贝蒂·弗里丹之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有关女性平等权利的争论将会成为令人怀旧的历史。”
总之,后女性主义的观点认为,女性主义的立场已经过时或过于夸大,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已经不存在了,所以女性主义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后女性主义的第二种观点的代表人物是汉娜·阿伦特(Hannah Arendt)。她的主要观点是反对把性别问题政治化,认为这些问题不属于政治范畴,而应当归属于亚里士多德理论中传统的家务范畴。简言之,阿伦特认为,“女性问题”根本不是适合于进入政治领域、经由政治途径加以解决的问题。
阿伦特拒绝基于身份的政治,她的政治观念试图对抗的不仅是把政治空间划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做法,还有一直十分盛行的把性和性别纳入二元对立的硬性的身份范畴的做法。她反对把政治设想为共通的社群身份,如性别、种族、民族或国籍的表述。在她看来,如果一个政治团体成立的基础是一个先验的、共有的和稳定的身份,它便有可能封闭政治空间,压制政治行动所要求的多元性和多义性,或者将其同质化。取消多元性或多义性的企图,必然导致“废除政治领域本身”以及“对所有他者的强行统治”,或者是“把真实的世界换成一个想象的世界,在这个想象的世界中,所有的他者根本就不存在”。
阿伦特把身体排斥在政治范畴之外,认为身体具有绝对的暴虐性和不可抵制性,以及自我的多重性。她认为,法国大革命的失败之处在于,穷人为其身体的需要所驱使,突然闯到现场。当人公开地为饥饿或贫穷的身体提出要求时,人类拥有的独立性和主动能力便被压抑下去了。
阿伦特对人的身体及其需求的评价极低,认为政治不应当建立在这样低级的需求之上。她说,至于我们是“什么”,既无趣也无味,心理和生理的自我无可称道。私人领域的自我就像我们的内脏器官,“毫无特异之处”。生理自我的特点在于:“如果这个内部自我显现出来,我们将是千人一面的。”与单一、单义的身体不同,行动的自我是多重的,是自由的,有造性的,起改造作用的,而且是不可模仿的。
阿伦特认为,斗争存在于私人自我和公共自我之间。私人自我逃避风险,留在家中;公共自我是在偶然性的公共领域里勇敢甚至是鲁莽行事的行动者。日常生活的操劳的自然过程是可以预测的、重复性的和周期性的,加上家庭的专制,使人成了牺牲品。私人自我的一切皆被注定,不可能享受到与公共领域的行动联系在一起的自由。
阿伦特对女性主义政治主体保持沉默,对任何声称“女性的经验”或者“女性了解事物的方式”的单一性都非常警觉。她会批评任何一种女性主义政治,如果它的基础是对普遍女性范畴的追求或暗示,并且掩盖了(或禁止、惩罚或压抑)这一范畴本身内部的差异和多元性。
早期工人运动活动家罗莎·卢森堡也持有与阿伦特类似的观点,她对女性解放运动非常反感。面对这些女性的平等要求,她可能很想回敬一句:差异万岁。她所追求的是:“拒绝会籍,面对某种平等时选择差异。”她抵制住“难以抗拒”的女性运动的诱惑,以一己之力面对挑战,并因此为自己赢得了一个独特的、非同质性的身份。除了拒绝在政治上使用女性这一身份之外,她同时认为自己的犹太身份也是个人的私事,因为它是一个事实,它就毫无可行动性。
中国也有些人持有与上述观点相似的反对性别政治的后女性主义观点。中国的一些男性学者主张普适性人文主义,反对“性别化判断”。他们认为,性别问题是文化界的“性别分子”制造出来的。性别差异或性别不平等的问题本来并不存在,是性别差异的提法本身造成了问题,而人类的发展最终会消灭性别的差异。尽量少从性别差异判断事物是女性解决她们自己的问题和性关系问题的唯一途径。这是一种有意识的性别盲点。对于社会中存在了几千年、现在虽有改善但仍然存在的两性不平等现象采取了一种视而不见、有意忽略的态度。
后女性主义的第三种观点是用求和谐而不是斗争的方式来解决男女不平等问题。
持有这一观点的人主张,女人必须学会在的威胁下生活:人的平等的性其实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男性的性天生就是暴力的、黑暗的、有攻击性的和强有力的。女人只能学会去适应它,而不要企图改变它或假装自己是更优越的。
他们说,如果你被,那也没办法,这是自由的代价。我们不能约束男人的性,男人的性具有不可控制的一面,而这正是它使性变得有趣的一部分。的确,它有时会导致。但是女性主义所要求的是给男人去势。
后女性主义者帕格里亚(Camille Paglia)说:男性气质的精力和天才、男性的性冲动创造了文明。“如果把文明交到女人手上,我们现在还住在小草棚里呢!”她还说,没有必要为男人去势,因为女人也可以有“蛋”,女人像男人一样能操人。有趣的是,正当艾滋病使一些男同性恋者放弃插入式之时,一些后女性主义者刚好开始赞美性的插入。一位后女性主义女同性恋喜剧演员说:并不是我不喜欢,我只是不喜欢呆在尾端的男人。这种思想的潜台词是:放弃乌托邦,接受你的命运,通过用男人的规则与男人竞争来解放自己。
后女性主义者罗芙(Katie Roiphe)批评女性主义发明的“约会”(date rape)一词,以及此前女性主义力争列入法律的婚内,说它只不过是一个神话,除非女性将自己定义为受害者,受害是不会发生的。这就又回到了二十年前,那时的社会和法律一般只承认陌生人,婚内、亲属内或亲密关系内的是根本不被承认的。女性主义因此批评帕格里亚“基本上是一位非常保守的五十年代的弗洛伊德主义者”,说她拒绝接受三十年来的所有发展和变化。
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大多数18至24岁的女性虽然认同女性主义争取男女平等的目标,但是并不喜欢女性主义,往往还会憎恨“女性主义”这个词,认为它意味着愤怒、好斗精神和女同性恋;认为它意味着必须拒绝“正常女性”的性、母性、养育性、热情和非攻击性。她们虽然承认女性主义运动提高了女性地位,但是一般人都认为女性主义者是粗糙的、富于攻击性的、缺少个人魅力的、充满仇恨的、“害怕做女人”的。
正如一位英国女性主义者所抱怨的那样:“许多女性似乎都抱着同样的态度——‘我不是女性主义者’——这种说法真让人厌烦。做一个女性主义者有什么不妥的吗?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正确的一件事。这是最好的一个传统。女性主义者是让人钦佩的。她们维护自己性别的利益,与不公平和不公正作斗争,为建立一个更美好的社会而奋斗。
后女性主义认为女权运动有很多错误的做法。其中包括:精神控制,充当思想警察;信念的不合理、不适当;性变态,性无能,女性男性化;浪费研究经费;从政治上颠覆了关键的社会制度;加深了两性之间的矛盾和紧张关系;两性之间的仇恨原本不存在,是人为制造出来的;等等。有些后女性主义者仍自认为是女性运动中人,她们书写自身作为女人的经历。然而她们提出了“宁折不弯”的口号,声称要做个自由思想者,要摆脱女性主义的思想控制,认为女性主义是“极端的、自我中心的、令人难以忍耐的”。
在中国,由于有阴阳和合的传统文化背景,反对性别对立、主张性别和谐的观点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共鸣。这种观点主张,承认女性的特殊性和性别差异,重建自然平衡,反对将性别差异建立在劳动分工上面。两性的劳动分工越细、相互依赖性越强,两性就越趋向于和谐。两性虽然具有生理上的区别,但关系是和谐互补的。这种观点认为,应当考虑阴阳和谐的传统文化是否有价值、是否有可能建立现代版本的合作与团结,应当注意新儒家对儒家学说的女性主义解释。
林春提出,在中国,女性主义一方面要面对西方思想,一方面要面对中国传统。这就涉及了现代性与民族性的矛盾。这是我所见到的对中国女性主义处境最深刻的论述和提问。
女性主义是西方的思想,它是从西方的土壤中生长出来的。中国的文化背景、国情、历史与西方都有不同,性别问题在西方和在中国的表现形式肯定会有不同,在社会心理中的位置也肯定会有不同,因此,正确处理两性关系的方法也应当有所不同。如果一味照搬西方女性主义的思维逻辑,就可能犯东方主义的错误;而如果一味强调中国文化的特殊性,又有可能犯排斥现代化的错误。其实,这个矛盾在我看来也不难解决。我们可以一方面借鉴西方女性主义的思想和做法,另一方面认真分析中国文化背景下性别问题的中国式表现形式,用中国式的方式来解决中国的性别问题。好在双方的目标是明确而一致的,那就是争取男女平等。
伍尔夫说:“作为一个女人,我没有国家;作为一个女人,我的国家是整个世界。”在性别属性与民族属性中,伍尔夫选择了性别属性。她是在强调,女性由于其性别所遭受的压迫是跨越国界、跨越文化、跨越阶级的。男权制的统治是跨越国界的,而女性的受压抑也是跨越国界的。因此,作为女性,我们没有国家,我们的国家是整个世界。她的说法没有错。我们全都生活在严重程度不同的男权制社会当中。当然,我们各自的男权制拥有自己的文化特色,我们不应当忽略了它们表现形式的差异。但是,全世界女性的处境肯定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男女不平等、男尊女卑。我们应当尊重彼此的差异,处境的差异,问题重心的差异,应对方法的差异,朝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努力:争取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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