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全能神”邪教信徒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招远血案”。此案当年8月庭审,10月宣判。被告张帆、张立冬2人获死刑;吕迎春被判处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因能够认罪悔罪且属于从犯,被从轻处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这桩惨案让世人看到了邪教痴迷者的愚昧、凶残,看到了邪教巨大的社会危害。
时隔多年,不妨回放相关人员的言行,对案件再作透视,看看“全能神”邪教是如何对信徒强力、进行精神控制,把他们变成“非人类”的。
——“全能神”造成信徒认知偏执
据这个“全能神”邪教团伙中的吕迎春供述,2014年5月28日事发当天,他们这伙人在麦当劳快餐店内向顾客索要联系方式时,其他人表现得较为友善,属于“神拯救的对象”,唯有受害人吴硕艳态度敌对,她和张帆遂一致认为吴硕艳就是来捣乱的“邪灵”“魔鬼”。在正常人看来,电话号码当然不能随便给素不相识的人,可邪教痴迷者则奉行的是“顺我者善,逆我者恶”,其认知的偏执,超出正常思维。所以吕迎春说:“我看到这个女的时候,就确定我之前的一个判断,就是来攻击我的这个邪灵,可以准确地说是恶灵,就是这个女的。”如此认知偏执,都是邪教强力的结果。
在“全能神”邪教《话在肉身显现》中,“邪灵”这个词出现了约80次,还专门探讨了什么样的人身上有“邪灵”。
吕迎春认定受害人是“邪灵”
——“全能神”邪教造成痴迷者的精神臆幻
张帆在庭审中交代,吕迎春首先感受到受害人吴硕艳身上有“邪气”向外流动,可能会吸走自己身上的功能。吕告诉了张帆,张帆也感受到吴的衣服内有“很明显的异常的气流在鼓动,但是当时没有风”。公诉人问“你觉得这气流是什么”,张帆认定是“邪灵发出的超自然的力量”,并称自己着着实实感受到“邪灵在袭击自己”。在张帆看来,她坚决地要弄死吴,是源于自卫本能。
我相信,吕迎春和张帆没有说谎,邪教痴迷者走火入魔,出现幻视幻听现象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痴迷者经常幻现“另外空间”的奇异情景。其主要原因是邪教的思想和精神麻醉易让痴迷者产生精神臆幻。《话在肉身显现》中就直言不讳地称,由于“各种邪灵很多”,就得随时随地把它们找出来,“一个一个地处罚,一个一个地扔在无底深坑”。作为所谓的“众长子”,要善于发现“邪灵”,“你会感觉到自己得着了很多前人未看见未得着的东西”,张帆和吕迎春认定的“异常气流”是“邪灵发出的超自然的力量”大概就是这种“东西”吧。
张帆称感受到了“异常气流”
——“全能神”邪教造成痴迷者的自我膨胀
邪教痴迷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自我膨胀,“全能神”竭力宣扬“神威”“神怒”“惩戒”“审判”,《话在肉身显现》中充斥着狂言臆语,整天“吃喝神话”的信徒当然会深中其毒。吕迎春早就说过:“我认识‘全能神’,是1998年12月。我从小就知道我是‘神’自己,1998年我看到‘全能神’这本书里面有‘长子’时,就认定自己就是‘长子’了……最后,我发现我就是‘神’自己。”主谋张帆在此次庭审中则说:“我不认为她(吴硕艳)是受害人,她是‘邪灵’。我是‘神’自己。我能区分‘恶灵’和人类的灵魂。判死刑了,我们也不会死。”这是何等的狂妄嚣张!然而,在这狂妄嚣张的背后,是深中邪毒,是精神受害。
她们为何如此自我膨胀,都是拜邪教毒害所赐。“我是神自己”在《话在肉身显现》中多次出现,实际上就是“全能神”在给信徒注射自我膨胀的。既然自认为“神”,就有了生杀予夺的大权。于是,吕迎春看到有人要报警,立即发出“谁管谁死”的恐吓和叫嚣。
吕迎春恶语威胁报警者
——“全能神”邪教造成痴迷者的价值畸变
在“全能神”的教义中,像“利剑两刃,击杀悖逆之子,仇敌要身临灾祸,毫无藏身之地”,“七雷从我而出,带着我的心意,惩罚恶者,洁净我的教会”这样的“厉言”俯拾皆是。在《话在肉身显现》中有这样一段:“神的荣颜必显在万国万民面前,人人心服口服,呼喊真神的声音永不止息。全能的神更加荣耀,我的众子也会与我一同得荣耀,一同作王,审判万国万民,惩罚恶人,拯救怜悯属我的人,使国坚固平稳。”既然“众子”可以与最高神“一同作王”,审判万民、惩罚恶人,那么,张帆等人殴毙不愿意提供电话号码的人,不就是“遵神旨”的“正义”行为么?
在邪教痴迷者看来,他们的一切言行都必须符合“教义”“神意”,至于常人的是非观、价值观,根本不值一提。在庭审中,张帆被问及杀人用意时,一口咬定吴硕艳是“吃人的恶灵”,称如果不打死她,不仅自己会被吴祸害,而且会有更多的人被“邪灵”夺去性命。按张帆的说法,她伙同其他犯罪嫌疑人殴打吴硕艳致死,不仅无罪,而且有拯救他人性命之功。价值观如此畸变,岂能不做出残暴之事?
张帆坚称除“邪灵”是为了挽救更多人
——“全能神”造成痴迷者的穷凶极恶
在整个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对殴打受害人致死的凶残行径供认不讳。起先是张帆用椅子砸;后来是其他多人用拖把猛打、用椅子打,拖把都打断了;再后来是张立冬用脚狠跺头部。被害人钻进桌子底下,被拖出来再打,直到发现已经不能动弹了,还不肯放手。所有行凶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死她!”张立冬代称:“我用拖把打,因为张帆和吕迎春说她是邪灵。(拖把被打断后)我就用脚跺她的头面部,用脚跟跺。当时她已经不动弹了,就是要把她打死。”
在这帮邪教信徒看来,他们这样做,正是维护了“神”的权威,因为“全能神”的教义说,“人要绝对顺服神,听神使唤”,“凡不承认神第二次道成肉身的人就是乱,都是神的仇敌”,“对神要顺服至死,要像羔羊一般任神牵、任神杀……”通检《话在肉身显现》,“击杀”一词出现了98次,在暴力语言长期浸淫下,“全能神”信徒也就有了暴力倾向,而且是极端的暴力倾向。他们穷凶极恶,正是邪教教唆的必然结果!
公诉人出示的行凶现场的录像证据
纵观上述凶手的言行,我认为,他们所言都是发自内心,是执著的。也正因为发自内心的执著,才显示出邪教的邪恶和信徒的可悲!应该说,“招远血案”的凶手同时也是邪教受害者,是“全能神”让他们心智迷失,人性泯灭,最终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远离邪教,才能拥抱美好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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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参一直在中药体系中占据着很高的地位,民间文化里甚至认为参汤能够“吊命”。年龄越久的人参,根茎的形态越似人形,越被认为功效得天地之精灵,功参天地,故又有神草、土精之称。人参还有人间仙草的美称,因为它有千草之灵,百药之长的神奇功效,为万病的宝药。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上品。
在我国应用人参的漫长历史进程中,人们了解到人参生长习性之一是在不利条件下可以长期休眠。所以人参根茎的生命力特别顽强,能长达几百年,曾有五百年参龄的人参出土;典型的人参根,其外形具有人体形态的特征。古人不能解释人参的这些奇特生命现象,便产生了许多离奇的神话传说。
关于人参的传说,最早见于《春秋运斗枢》的记载。春秋运斗枢》曰:”摇光星散为人参,废江淮山读之利,则摇光不明,人参不生。”“摇光”,也称“瑶光”,为北斗七星的第七星(其他六颗星依次为天枢、天璇、天玑。天权、玉衡、开阳,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地相应,北斗星中摇光星的光辉到达大地,才有人参生长;如果大川大山不能正常发挥效能,摇光星不能正常发光,人参便不能生长。这些记载,把人参及其生长环境条件加以神秘化,使之与上天之灵光灵气发生了联系。
南北朝时,已把人参和治病联系起来,形成传说的简单情节。《梁书》中记载了南朝时期的隐士阮孝绪在深山中为母搜寻人参治疗疾病的故事:“阮孝绪母王氏,急有疾,合药需得生人参。旧传钟山所出,孝绪躬历幽险,累日不逢。忽见一鹿前行,孝绪感而随后。至一所,忽灭。就视,果获此草。母得服之,遂愈。”这是所能见到的古代最生动的人参故事。鹿与参,都是人们心目中吉祥之物,二者联系在一起,构成仙境中的神话。
其实人参在中国古代主要产于山西、河北的太行山一带及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地,以山西上党郡(今长治市)所产的上党人参质量最佳。晚明时期,人参突然获得了“百草之王”、“众药之首”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首次对人参做了详细论述,认为人参几乎就是一种包治百病的神药,“能治男女一切虚症”。人参由此身价百倍,在中原地带很快就被挖得绝种,只在东北的深山老林中还可找到,以致现在人们一提起人参,就以为是东北长白山特产。所以近代大量关于人参的神话故事主要流传在东北长白山地区。它主要是从事挖参的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旧的盛传不衰,并不断产生新的故事。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参传说和清代以来山东、河北等地流民开发关东地区的历史背景有关。
人参的神话传说一般反映挖参人的善良、勤劳、互救互济、不畏艰辛等优秀品质。有的传说,鞭笞那些忘恩负义的贪心者。特别是反映参农在封建官府及地主阶级层层盘剥下的种种苦难和反抗。如《棒捶雀与赶山王》、《人参姑娘》、《童子参》、《刺官棒》等,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
人参传说反映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憧憬。这些故事往往充满着神奇的幻想。如善良的老把头神会帮助挖参人挖到宝参;美丽的参姑娘会和年轻的挖参人结成伴侣;毛驴参可以不吃草料而为穷哥儿们开荒种地;龙参放到水里,河水就能长流不息,消除旱灾;深山的梅花鹿,林间的雀鸟,乃至一草一木,都会成为挖参人的忠实朋友和生活助手,人参也大都被人格化了。
人参精的形象直接取自人参宿根酷似人形的特点。在故事中被描绘为穿红肚兜的小孩、头插红花的美丽姑娘、善良的白发老翁等。他们以优美的形象,善良的品质,神奇的魔力,出没于深山密林,帮助辛苦的参农战胜敌人,发财致富,或获得爱情、健康和幸福。在艺术上,人参传说一般构思奇特,情节比较曲折,形象生动感人,富有民族风格和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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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学中,“神”的含义有二:一是指自然界物质运动的变化及其内在规律,包括人体的生命活动规律。《荀子·天论》指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淮南子·泰族训》说:“其生物也,莫见其所养而物长;其杀物也,莫见其所丧而物亡。此之谓神明。”无论是宇宙中的日月星辰转换,还是天地间的沧海桑田变迁,它们的运动变化都可谓之神。中医学继承了传统哲学中“神”的意义,将其引申于中医学理论当中。如《素问·天元纪大论》言“阴阳莫测谓之神”,《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说之“阴阳者……神明之府也”,皆为此意,即认为神是人体生理活动内在规律的表现,奥妙无穷。二是指人体生命活动的主宰。如《素问·灵兰秘典论》说的“心者,君主之官,神明出焉”,《素问·宣明五气》所论的“心藏神”中的神,即指人的一切生命活动的主宰。最后一层含义则是指人的精神意识活动。如《素问·宝命全形论》说的“凡刺之真,必先治神……神无营于众物”,《素问·针解》言“神无营于众物者,静志观病人,无左右视也”,《灵枢·五色》也指出“积神于心,而知往今”,这些均是指人的精神意识、思维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哲学界有人认为,中国古典哲学关于“精神”的观念来源于医学(邓牛顿《说“神”——中国艺术哲学研讨之一》)。中国传统医学从人体生理活动的客观规律出发,认为“神”乃“精气”活动的结果,并认为精是人体生命力的质素,它可以延续生命,也是产生新生命的必要元素。体内精气丰盈,健行不已,便能将生命力体现得神灵活现。精与神的联接,是中医学形神理论的发挥。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也有类似论述。将精神联合并引申其意的是庄子,他在《庄子·知北游》中提出“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还在《庄子·天下》中提出“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的观点。徐复观先生在其《中国人性论史》中认为:“由心之精所发出的活动,则是神,合而言之即是精神。”这与中医学理论中认为的“心主神志”相一致。他还说,庄子将老子的客观之道内在化为人生之境界,也将客观之精、神内在化为心灵活动的性格。故而此后精神之意,引申为内心世界的各种现象,现代汉语中的“神”亦表这一含义,如“心领神会”“神魂颠倒”“聚精会神”等成语。
与此同时,中医养生对于“神”的保养也非常重视。《素问·宝命全形论》载:“一曰治神,二曰知养身,三曰知毒药为真。”将养身的重要性列在治病之前,而治神又列在养身之前。所谓“治神”,即养神、调神。神在人体居于首要地位,是人体生命的存在标志,是主宰生命运动的中心要素。《养生类纂》引《云笈七签》曰“夫人只知养形,不知养神;不知爱神,只知爱身。不知形者载身之车也,神去则人死,车败则马奔”,认为养神是养生之“至理”也。
那么,何为养神的最佳方法?中医学认为,应当顺时调养,静心清养。顺时,即顺应四时变化。具体是:春三月应“以使志生”,即要保持情志充满生机;夏三月应“使志无怒”,“若所爰在外”,即保持情志顺畅充沛;秋三月应“使志安宁”,“无外其志”,即保持情志安逸宁静;冬三月应“使志若伏若匿”,即保持情志内守而安静。而静心,则是少思而寡欲,使内心保持平静。《医钞类编》载:“养心则神凝,神凝则气聚,气聚则神全。”
综上可知,“神”在人体生命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当代社会经济发达,物质丰富,人们更加注重健康,需要向大家建议的是,我们除了锻炼身体外,更重要的是调养精神。我们常说身心健康,“心”健康即是强调精神卫生,包括乐观、调适心情、控制压力、淡泊名利、感恩等积极的心态,即《内经》所说:“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这句话大概是生命健康的真谛吧!
本文选自《字缘中医》
主编:任宏丽 彭卫华
( 陵游 半夏 忘忧)
2014年5月28日,“全能神”邪教信徒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招远血案”。此案当年8月庭审,10月宣判。被告张帆、张立冬2人获死刑;吕迎春被判处无期徒刑;张航、张巧联因能够认罪悔罪且属于从犯,被从轻处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7年。这桩惨案让世人看到了邪教痴迷者的愚昧、凶残,看到了邪教巨大的社会危害。
时隔多年,不妨回放相关人员的言行,对案件再作透视,看看“全能神”邪教是如何对信徒强力、进行精神控制,把他们变成“非人类”的。
——“全能神”造成信徒认知偏执
据这个“全能神”邪教团伙中的吕迎春供述,2014年5月28日事发当天,他们这伙人在麦当劳快餐店内向顾客索要联系方式时,其他人表现得较为友善,属于“神拯救的对象”,唯有受害人吴硕艳态度敌对,她和张帆遂一致认为吴硕艳就是来捣乱的“邪灵”“魔鬼”。在正常人看来,电话号码当然不能随便给素不相识的人,可邪教痴迷者则奉行的是“顺我者善,逆我者恶”,其认知的偏执,超出正常思维。所以吕迎春说:“我看到这个女的时候,就确定我之前的一个判断,就是来攻击我的这个邪灵,可以准确地说是恶灵,就是这个女的。”如此认知偏执,都是邪教强力的结果。
在“全能神”邪教《话在肉身显现》中,“邪灵”这个词出现了约80次,还专门探讨了什么样的人身上有“邪灵”。
吕迎春认定受害人是“邪灵”
——“全能神”邪教造成痴迷者的精神臆幻
张帆在庭审中交代,吕迎春首先感受到受害人吴硕艳身上有“邪气”向外流动,可能会吸走自己身上的功能。吕告诉了张帆,张帆也感受到吴的衣服内有“很明显的异常的气流在鼓动,但是当时没有风”。公诉人问“你觉得这气流是什么”,张帆认定是“邪灵发出的超自然的力量”,并称自己着着实实感受到“邪灵在袭击自己”。在张帆看来,她坚决地要弄死吴,是源于自卫本能。
我相信,吕迎春和张帆没有说谎,邪教痴迷者走火入魔,出现幻视幻听现象实在不是什么新鲜事,比如,“”痴迷者经常幻现“另外空间”的奇异情景。其主要原因是邪教的思想和精神麻醉易让痴迷者产生精神臆幻。《话在肉身显现》中就直言不讳地称,由于“各种邪灵很多”,就得随时随地把它们找出来,“一个一个地处罚,一个一个地扔在无底深坑”。作为所谓的“众长子”,要善于发现“邪灵”,“你会感觉到自己得着了很多前人未看见未得着的东西”,张帆和吕迎春认定的“异常气流”是“邪灵发出的超自然的力量”大概就是这种“东西”吧。
张帆称感受到了“异常气流”
——“全能神”邪教造成痴迷者的自我膨胀
邪教痴迷者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自我膨胀,“全能神”竭力宣扬“神威”“神怒”“惩戒”“审判”,《话在肉身显现》中充斥着狂言臆语,整天“吃喝神话”的信徒当然会深中其毒。吕迎春早就说过:“我认识‘全能神’,是1998年12月。我从小就知道我是‘神’自己,1998年我看到‘全能神’这本书里面有‘长子’时,就认定自己就是‘长子’了……最后,我发现我就是‘神’自己。”主谋张帆在此次庭审中则说:“我不认为她(吴硕艳)是受害人,她是‘邪灵’。我是‘神’自己。我能区分‘恶灵’和人类的灵魂。判死刑了,我们也不会死。”这是何等的狂妄嚣张!然而,在这狂妄嚣张的背后,是深中邪毒,是精神受害。
她们为何如此自我膨胀,都是拜邪教毒害所赐。“我是神自己”在《话在肉身显现》中多次出现,实际上就是“全能神”在给信徒注射自我膨胀的。既然自认为“神”,就有了生杀予夺的大权。于是,吕迎春看到有人要报警,立即发出“谁管谁死”的恐吓和叫嚣。
吕迎春恶语威胁报警者
——“全能神”邪教造成痴迷者的价值畸变
在“全能神”的教义中,像“利剑两刃,击杀悖逆之子,仇敌要身临灾祸,毫无藏身之地”,“七雷从我而出,带着我的心意,惩罚恶者,洁净我的教会”这样的“厉言”俯拾皆是。在《话在肉身显现》中有这样一段:“神的荣颜必显在万国万民面前,人人心服口服,呼喊真神的声音永不止息。全能的神更加荣耀,我的众子也会与我一同得荣耀,一同作王,审判万国万民,惩罚恶人,拯救怜悯属我的人,使国坚固平稳。”既然“众子”可以与最高神“一同作王”,审判万民、惩罚恶人,那么,张帆等人殴毙不愿意提供电话号码的人,不就是“遵神旨”的“正义”行为么?
在邪教痴迷者看来,他们的一切言行都必须符合“教义”“神意”,至于常人的是非观、价值观,根本不值一提。在庭审中,张帆被问及杀人用意时,一口咬定吴硕艳是“吃人的恶灵”,称如果不打死她,不仅自己会被吴祸害,而且会有更多的人被“邪灵”夺去性命。按张帆的说法,她伙同其他犯罪嫌疑人殴打吴硕艳致死,不仅无罪,而且有拯救他人性命之功。价值观如此畸变,岂能不做出残暴之事?
张帆坚称除“邪灵”是为了挽救更多人
——“全能神”造成痴迷者的穷凶极恶
在整个庭审中,犯罪嫌疑人对殴打受害人致死的凶残行径供认不讳。起先是张帆用椅子砸;后来是其他多人用拖把猛打、用椅子打,拖把都打断了;再后来是张立冬用脚狠跺头部。被害人钻进桌子底下,被拖出来再打,直到发现已经不能动弹了,还不肯放手。所有行凶者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死她!”张立冬代称:“我用拖把打,因为张帆和吕迎春说她是邪灵。(拖把被打断后)我就用脚跺她的头面部,用脚跟跺。当时她已经不动弹了,就是要把她打死。”
在这帮邪教信徒看来,他们这样做,正是维护了“神”的权威,因为“全能神”的教义说,“人要绝对顺服神,听神使唤”,“凡不承认神第二次道成肉身的人就是乱,都是神的仇敌”,“对神要顺服至死,要像羔羊一般任神牵、任神杀……”通检《话在肉身显现》,“击杀”一词出现了98次,在暴力语言长期浸淫下,“全能神”信徒也就有了暴力倾向,而且是极端的暴力倾向。他们穷凶极恶,正是邪教教唆的必然结果!
公诉人出示的行凶现场的录像证据
纵观上述凶手的言行,我认为,他们所言都是发自内心,是执著的。也正因为发自内心的执著,才显示出邪教的邪恶和信徒的可悲!应该说,“招远血案”的凶手同时也是邪教受害者,是“全能神”让他们心智迷失,人性泯灭,最终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远离邪教,才能拥抱美好的人生!
天麻又叫定风草
息风止痉走肝经
通络止痛疗效好
手足麻木皆能平
天麻的大名,想必大家都听说过!而很多人知道它,是因为一道著名的药膳——天麻炖鸡!据说这道菜,鲜香味美,营养丰富,尤其对神经衰弱、眩晕头痛有特效。
天麻,自古以来就是一味名贵药材,在古代典籍里有很多个名字,赤箭、木浦、明天麻、定风草、白龙皮、鬼督邮、冬彭、神草、独摇芝、合离、、独摇、自动草……无数美丽而富有诗意的名字,在历代医家的书里出现过!
天麻是兰科植物天麻的干燥地下块茎,春季4~5月间采挖为“春麻”;立冬前9~10月间采挖的为“冬麻”,质量以“冬麻”为佳。挖起后趁鲜洗去泥土,用清水或白矾水略泡,刮去外皮,水煮或蒸透心,切片,摊开晾干。
从文章最开始的图片中可以看到,天麻既没有根,也没有绿色的叶片,那么,它是靠什么来获取营养长大的呢?
因为无根无叶,所以天麻既不能从土壤中直接吸收水分和无机盐供植株生长,也不能利用太阳光进行光合作用为自己制造有机养分。但我们不得不感叹造物主的神奇,就像老韩之前写到的“桑寄生”一样,天麻的一生,也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寄生生活!
聪明的天麻,借助与之共生的真菌为其提供生长所需的营养,依靠同化侵入其体内的一些真菌菌丝而获得养分,因此天麻是典型的真菌营养型寄生性草本植物。
天麻一生中至少有两种真菌为其提供营养,一种真菌叫萌发菌,是在种子萌发时为其提供营养,让它长出“麻米”,即小天麻,而另一种真菌叫蜜环菌,是为长成像土豆一样的天麻(块茎)提供营养。
蜜环菌也是一味中药,具有熄风平肝,祛风通络,强筋壮骨之功效。细心的朋友可以看出,这与天麻的作用极其类似!不知道,是天麻影响了蜜环菌,还是蜜环菌影响了天麻,还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互相成就了对方?
古人认为,天麻甘、平,入肝经,可以平肝息风止痉,用于治疗头痛眩晕、肢体麻木、小儿惊风、癫痫抽搐、破伤风等病。
天麻最早记载于《神农本草经》:“久服益气力,长阴,肥健,轻身,增年”。清代名医张志聪称赞“天麻功同五芝,力倍五参,为仙家服食上品”。沈括在《梦溪笔谈》中也说过,“世人惑于天麻之说,遂止用之治风,良可惜哉”。这是古代医家对天麻功效的充分肯定。
不仅中国古代对天麻的功效极其肯定,就算到了现在,各种西药层出不穷,天麻的药用地位仍然不可撼动。药理学研究证明,天麻具有镇痛、镇静、降压、明目、增智、保护和调节大脑神经系统等多种作用。
天麻除了是药品,还是食品,或者说又是一种养生保健食品。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斋居》诗中有“黄芪数匙粥,赤箭一瓯汤”的诗句,可见唐代已把黄芪、天麻当食品熬粥煲汤了。唐代大书法家柳公权有《求赤箭贴》,也是把天麻当食品,作扶老之用。到了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又记载了几种天麻食用方法:“彼人多生啖,或蒸煮食之”“或将生者蜜煎作果食,甚珍之。”
写到这里,熟悉老韩的朋友可能猜到:该说“但是”了!
确实,天麻是一味名贵的好药,也确实具有良好的作用。但是,“是药三分毒”,天麻同样也是有它的副作用和使用禁忌的!例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久服天麻,遍身发出丹红”。《本经逢原》云:“天麻性虽不燥,毕竟风剂,若血虚无风,火炎头痛、口干便闭者,不可妄用。”
所以,使用天麻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不可煎煮时间过长。久煎,虽然可以减少天麻的不良反应,但其有效成分同样易挥发殆尽,从而丧失疗效,沦为菜食。最好的方法是打粉,用药汤冲服。
2、避免单独服用。《本草衍义》载:天麻须别药相佐使,然后见其功。因此,无论是从经验还是从临床两个角度来看,独用天麻都不是最佳的选择。
3、气血虚者尽量不用。《本草从新》云:“血液衰少及中风者忌用,风药能燥血故也”。《本草新编》中提到:“天麻最能祛外束之邪,逐内闭之痰,而气血两虚之人断不可轻用。”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气血虚弱的人是不宜服用天麻的。
4、可能出现过敏和中毒。服用天麻的过程中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心、胸闷、皮肤丘疹伴瘙痒等,根据个人体质的不同,有的人还会出现面部或者全身浮肿,甚至脱发的现象。大剂量炖服还可能出现急性肾衰竭和昏迷。
5、切勿自己给自己配药方。老韩一再提醒各位中医爱好者,如果是将天麻作为治病的药物服用,这一定要遵照医嘱,要把自己的情况向医生交代。虽说天麻或许可以治疗你的某些症状,但是你的体质可能不能服用,而这一点只有医生才能告诉你。
由于人们的长期采挖,生态环境破坏,野生天麻已处于濒危境地。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的周铉教授,通过13年锲而不舍的努力,终于破解了天麻籽种和“两菌”(萌发菌和蜜环菌)发展难题,研究成功了天麻的有性繁殖技术,从此改写了天麻只能野生不能人工种植的历史。
目前天麻已被广泛人工栽培,但为天麻提供生长的蜜环菌需用大量木材,因此人工种植天麻也潜在着间接破坏森林的代价,所以,应节制利用天麻,控制生产规模,保护生态大环境,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
所以,天麻虽然是好东西,但是也不是人人必须的。那些喜欢养生的达官贵人们,身体无恙的情况下,少用一点名贵药材为好,把这些稀少的、名贵的、疗效佳的药材,留给那些真正需要治病的人们,这才是真正的善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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