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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蓝半岛二期二手房 成都龙湖晶蓝半岛

发布时间:2024-05-01 10:29:40作者:陈情匿旧酒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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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小联动 助力成长——成都市娇子小学走进金苹果晶蓝半岛幼儿园展开互动交流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幼儿园与小学的双向衔接,科学做好幼儿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2024年1月底,成都市娇子小学走进金苹果晶蓝半岛幼儿园,开启了半日的联合教研观摩活动。

活动当日,在金苹果晶蓝半岛幼儿园李兴悦园长的带领下,娇子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梁伟虹女士及德育处韩主任参观了幼儿园的大环境、楼道、博物馆等地,参观了幼儿园特色育人场域——恐龙、宇宙、乐高、神奇等主题博物馆环境,并深入了解了幼儿园的小小博物家是如何参与博物馆活动,实现跨领域、跨学科的整合学习与无界探究。

随后,大家一起观摩了幼小衔接活动《未来小学-我准备好了》,内容涵盖了身心、生活、社会、学习四大准备完成挑战游戏。在参观学习过程中,大家时而驻足欣赏、时而交流询问,深刻感受到幼儿园教师在环境创设中基于儿童本位、追随儿童兴趣的构思与创想。

参观结束后,娇子小学和幼儿园的老师们开展了幼小衔接研讨会。大家对今天的学习感受、孩子们的入学适应和下期幼小衔接活动进行了交流,进一步明确了在幼小科学衔接过程中,儿童能力培养的方向和具体可行的实施策略,碰撞出了新的灵感和思路。

花开有时,衔接有度。幼小衔接是双向奔赴的过程,娇子小学将与幼儿园一起为孩子们做好入学准备而共同努力,让每个“准”小学生都能在双方的协同呵护下,卸下焦虑与不安,怀揣着梦想,自信满满地踏入小学,开启新的人生旅途。(周庆)

别人家的业委会!龙湖晶蓝半岛发放52万“分红”,每户300元

持业主身份证,即可在物业中心领到福利300元现金,这是龙湖晶蓝半岛小区正在发生的事情。

12月11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小区福利发放总户数为1742户,总金额为52.26万元,福利资金来源为该小区4间公共商铺出租收入和广告电梯收入。

业主:

持业主身份证,每户可领300元

12月11日,太阳正好,不少业主带着孩子在小区内晒太阳,说起领300元福利,在场业主均表示已经领到。“11月份就开始领了,12月31日之前要全部领完。”龚女士说,领福利程序比较简单,持业主身份证到物业中心即可领到福利,每户300元。

据多位业主介绍,这并不是小区第一次发放福利,在去年和前年均发放了价值300元的购物卡。“有业主提出购物卡买东西不方便,不如发现金,所以今年就改成发现金了。”业主陈女士说,发放福利整个小区业主都不意外,因为大家都知道,“钱属于业主的”,资金来源于小区公共铺子出租收入和电梯广告收入。

对于发放福利,业主们喜闻乐见,发放之后没有听闻有任何纠纷或者反对意见。“发钱怎么会有人反对?”多位业主说,小区物管费用为2.5元/平方米,平时物管服务反映普遍比较好。

业委会:

福利已发放了三年

成都商报记者在晶蓝半岛物业客服中心看到,门口的电脑张贴了一张纸,写着“业主福利领取处”。

晶蓝半岛物业客服中心管家李菊介绍,晶蓝半岛一二期分两次分别于2007年和2008年交房,已经是10年老小区,该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目前已经是第二届。小区公共收益都归业主委员会管理,福利由业主委员会发放,物业客服中心只是在代发。

“是业主委员会在发放,今年是第三年发放了。”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付建华说,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人员一共有9名,此次发放福利是第三年,前两年都发放的超市购物卡,今年业主反应购物卡买东西不方便,改为发放现金。

福利资金来源为4间公共铺子的租金收入和电梯广告收入,因为公共区域平时是物业代为管理,因此收益部分是扣除了与物业分成后的剩余所得。

“分成后的收入,我们九个人一分钱没有拿,全部都发给了业主了。”付建华说,业主委员会管理人员都是义务劳动,没有运行成本,公共收益每半年在小区内公示一次,小区公共收益基本都用来发给了业主,没有预留维修基金。此次总共发放了1742户,总金额为52.26万元,“因为小区紧急维修资金10年都没有动用了,平时的小修都是物业负责出钱,所以没有必要预留。”

李菊说,因为不少业主是把房子出租或者没有居住在小区,截止目前还剩余300户没有发放,现在还在联系业主来领取。

物业协会:

属于对共有收益的分配行为,但要依法依约

成都市物业管理协会常务副秘书长苟强听闻此事表示,此事属于业主对共有部分经营收益进行分配的行为,业主大会有权决定分配方式,直接分配给业主也无不妥。

“一般来说,从小区的长远可持续发展角度考虑,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大多是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苟强说,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规约一般会对小区的业主共有部分是否经营、如何经营、谁来经营、收益如何分配等问题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由全体业主共同决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要求,共有部分经营情况和收益分配情况应当定期公示。业主也可以要求业主委员会或受托经营的物业服务企业公示公开经营情况和收益处置情况。

苟强表示,小区的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如何处置和分配可以根据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业主诉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考虑。各个小区的做法也有所不同,但前提是要依法和依约,要经过全体业主共同决策,或者是在管理规约当中有明确的约定。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决定分配方式。另外,目前我市很多小区都面临设施设备老化,需要更新和改造的情况,另一方面维修资金续筹也是一大难题。因此建议对共有部分经营收益应优先考虑补充到维修资金中,或者直接用于小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钟美兰

编辑 杨渝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