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肖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分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们可以从自己的生肖中知道自己的年龄,也可以知道自己与哪些生肖相冲突或相匹配。那么每个生肖的人在牛年有多大呢?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属鼠人多大了?出生于1936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85岁,虚岁86岁。
出生于1948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73岁,虚岁74岁。
出生于1960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61岁,虚岁62岁。
出生于1972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49岁,虚岁50岁。
出生于1984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37岁,虚岁38岁。
出生于1996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25岁,虚岁26岁。
出生于2008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13岁,虚岁14岁。
出生于2020年的鼠人,2021年实岁1岁,虚岁2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牛人多大了?出生于1937年的牛人,2021年实岁84岁,虚岁85岁。
出生于1949年的牛人,2021年实岁72岁,虚岁73岁。
出生于1961年的牛人,2021年实岁60岁,虚岁61岁。
出生于1973年的牛人,2021年实岁48岁,虚岁49岁。
出生于1985年的牛人,2021年实岁36岁,虚岁37岁。
出生于1997年的牛人,2021年实岁24岁,虚岁25岁。
出生于2009年的牛人,2021年实岁12岁,虚岁13岁。
出生于2021年的牛人,2022年实岁0岁,虚岁1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属虎人多大了?出生于1938年的虎人,2021年实岁83岁,虚岁84岁。
出生于1950年的虎人,2021年实岁71岁,虚岁72岁。
出生于1962年的虎人,2021年实岁59岁,虚岁60岁。
出生于1974年的虎人,2021年实岁47岁,虚岁48岁。
出生于1986年的虎人,2021年实岁35岁,虚岁36岁。
出生于1998年的虎人,2021年实岁23岁,虚岁24岁。
出生于2010年的虎人,2021年实岁11岁,虚岁12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属兔人多大了?兔人出生于1939年,2021年实岁82岁,虚岁83岁。
兔人出生于1951年,2021年实岁70岁,虚岁71岁。
兔人出生于1963年,2021年实岁58岁,虚岁59岁。
兔人出生于1975年,2021年实岁46岁,虚岁47岁。
兔人出生于1987年,2021年实岁34岁,虚岁35岁。
兔人出生于1999年,2021年实岁22岁,虚岁23岁。
兔人出生于2011年,2021年实岁10岁,虚岁11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龙人多大了?龙人出生于1940年,2021年实岁81岁,虚岁82岁。
出生于1952年的龙人,2021年实岁69岁,虚岁70岁。
出生于1964年的龙人,2021年实岁57岁,虚岁58岁。
出生于1976年的龙人,2021年实岁45岁,虚岁46岁。
龙人出生于1988年,2021年实岁33岁,虚岁34岁。
龙人出生于2000年,2021年实岁21岁,虚岁22岁。
龙人出生于2012年,2021年实岁9岁,虚岁10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蛇人多大了?蛇人出生于1941年,2021年实岁80岁,虚岁81岁。
蛇人出生于1953年,2021年实岁68岁,虚岁69岁。
蛇人出生于1965年,2021年实岁56岁,虚岁57岁。
蛇人出生于1977年,2021年实岁44岁,虚岁45岁。
蛇人出生于1989年,2021年实岁32岁,虚岁33岁。
蛇人出生于2001年,2021年实岁20岁,虚岁21岁。
蛇人出生于2013年,2021年实岁8岁,虚岁9岁。
农历每日生肖对照表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属马人多大了?1942年出生属马人,2021年实岁79岁,虚岁80岁。
马人出生于1954年,2021年实岁67岁,虚岁68岁。
马人出生于1966年,2021年实岁55岁,虚岁56岁。
马人出生于1978年,2021年实岁43岁,虚岁44岁。
马人出生于1990年,2021年实岁31岁,虚岁32岁。
出生于2002年的马人,2021年实岁19岁,虚岁20岁。
出生于2014年的马人,2021年实岁7岁,虚岁8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属羊人多大了?出生于1943年的羊人,2021年实岁78岁,虚岁79岁。
出生于1955年的羊人,2021年实岁66岁,虚岁67岁。
1967年出生属羊人,2021年实岁54岁,虚岁55岁。
出生于1979年的羊人,2021年实岁42岁,虚岁43岁。
羊人出生于1991年,2021年实岁30岁,虚岁31岁。
羊人出生于2003年,2021年实岁18岁,虚岁19岁。
出生于2015年的羊人,2021年实岁6岁,虚岁7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猴人多大了?
猴人出生于1944年,2021年实岁77岁,虚岁78岁。
猴人出生于1956年,2021年实岁65岁,虚岁66岁。
猴人出生于1968年,2021年实岁53岁,虚岁54岁。
猴人出生于1980年,2021年实岁41岁,虚岁42岁。
猴人出生于1992年,2021年实岁29岁,虚岁30岁。
猴人出生于2004年,2021年实岁17岁,虚岁18岁。
猴人出生于2016年,2021年实岁5岁,虚岁6岁。
2021年出生在不同年份的鸡人多大了?出生于1945年的鸡人,2021年实岁76岁,虚岁77岁。
出生于1957年的鸡人,2021年实岁64岁,虚岁65岁。
出生于1969年的鸡人,2021年实岁52岁,虚岁53岁。
出生于1981年的鸡人,2021年实岁40岁,虚岁41岁。
出生于1993年的鸡人,2021年实岁28岁,虚岁29岁。
出生于2005年的鸡人,2021年实岁16岁,虚岁17岁。
出生于2017年的鸡人,2021年实岁4岁,虚岁5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属狗人多大了?出生于1946年的狗人,2021年实岁75岁,虚岁76岁。
1958年出生属狗人,2021年实岁63岁,虚岁64岁。
出生于1970年的狗人,2021年实岁51岁,虚岁52岁。
出生于1982年的狗人,2021年实岁39岁,虚岁40岁。
出生于1994年的狗人,2021年实岁27岁,虚岁28岁。
出生于2006年的狗人,2021年实岁15岁,虚岁16岁。
出生于2018年的狗人,2021年实岁3岁,虚岁4岁。
2021年不同年份出生的属猪人多大了?猪出生于1947年,2021年实岁74岁,虚岁75岁。
猪出生于1959年,2021年实岁62岁,虚岁63岁。
猪出生于1971年,2021年实岁50岁,虚岁51岁。
猪出生于1983年,2021年实岁38岁,虚岁39岁。
猪出生于1995年,2021年实岁26岁,虚岁27岁。
出生于2007年的猪人,2021年实岁14岁,虚岁15岁。
猪人出生于2019年,2021年实岁2岁,虚岁3岁。
关于生肖的含义十二生肖是十二地支的形象代表,即子(鼠)、丑(牛)、阴(虎)、毛(兔)、陈(龙)、四(蛇)、下午(马)、未(羊)、沈(猴)、酉(鸡)、徐(狗)、海(猪)。随着历史的发展,并以此形成一种观念阐释系统,成为民间文化中的形象哲学,如婚配上的属相、庙会祈祷、本命年等。在现代,越来越多的人把生肖作为春节的吉祥物,成为娱乐文化活动的象征。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3月7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栗战书
3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受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及五年的主要工作
党的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风险挑战,以同志为核心的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我们党胜利召开举世瞩目的第十九次、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深刻回答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以其在政治上、理论上、实践上的一系列重大成果载入史册,也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过去一年,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高质量做好立法工作,制定法律5件,修改法律9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4件,作出法律解释1件;坚持高质量做好监督工作,检查5件法律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23个监督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进行8项专题调研;坚持高质量做好代表工作,办理代表议案487件、建议9349件,共有100多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坚持高质量做好外事工作,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14项,举行双边视频活动、线上出席国际会议116场,开展线下外事活动38场,外交信函往来近600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3人次,圆满完成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任务。
各位代表!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任期,正逢党和国家事业蓬勃发展的伟大历史变革时期。常委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定维护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方向,紧跟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贯彻全过程人民重大理念,紧紧依靠全体代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职责,努力做到不负重托、不负人民期望的庄严承诺。
五年来,最重要的成果是,以同志为核心的指导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实践取得了重要进展:总书记提出全过程人民重大理念,深刻阐释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内涵、本质特征、重大原则,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作出了原创性贡献;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明确人大“四个机关”的定位,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巩固完善;首次召开人大工作会议,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系统部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真正打通、有机统一起来,发挥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整体功效得到充分彰显,在实践中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五年来,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决议53件,已经审议尚未通过的法律案、决定案19件;听取审议182个监督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检查30件法律和决定实施情况,开展11次专题询问、33项专题调研;2282件代表议案、43750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8%;决定批准或者加入条约和重要协定36项,组派、接待出来访团组261个,举行和参加双多边线上外事活动400余场;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15人次。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
在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之际,总书记发表重要文章,深刻阐释宪法的崇高地位,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要求把宪法实施贯穿到治国理政各方面全过程,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指明了方向。
(一)完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明确中国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确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运行机制,修改选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提请代表大会审议修改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审议立法法修正草案并提请大会审议。制定监察法、监察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出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制定人民陪审员法。修改公务员法、工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推动落实国歌法有关规定,依法维护英雄烈士尊严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象征和标志尊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承担起依法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政治责任。
(二)维护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根据宪法通过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常委会根据大会授权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并决定将其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扭转香港在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的严峻局面。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香港国安委和行政长官在处理国家安全问题上的地位和职责。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根据宪法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常委会根据大会授权修订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行政长官和立两个产生办法,作出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等,形成一套有效的选举制度。先后就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从业试点等事项作出决定,推动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关于特别行政区的一系列立法和决定,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和“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充分体现中央全面管治权,为推动香港进入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新阶段、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三)加强合宪性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建立健全合宪性审查工作机制,在立法修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开展全过程、常态化的合宪性审查。就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中的合宪性问题,形成涉及宪法规定问题的研究意见。及时回应、妥善处理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统一城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民族地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社会关切,确保法律法规和政策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制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制度,成立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报送备案的7261件规范性文件逐件进行审查,对公民、组织提出的17769件审查建议逐件进行研究,认真提出处理意见;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人口与计划生育、民法典贯彻实施、行政处罚等20多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和清理,督促推动制定机关修改或废止2.5万多件,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和国家法治统一。
(四)推动宪法实施和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每年的国家宪法日活动,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实施宪法规定的相关制度,两次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建立卓越功勋的杰出人士和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表彰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作出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经法定程序特赦服刑罪犯23593人,彰显了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神。组织常委会任命的132人次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公职人员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主动性。
在推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宪法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和机制,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适应新时代对立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部署,聚焦法治领域短板和弱项,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一)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立法。常委会会议7次审议民法典草案有关内容并7次公开征求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我国首部法典民法典。制定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推动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及时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审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等,助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定电子商务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修改反垄断法、证券法、安全生产法、审计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对外贸易法,审议金融稳定法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等,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修改专利法、著作权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助力科技强国建设,推动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制定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法、资源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契税法、印花税法,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审议增值税法草案,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税种制定法律,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体系。
(二)加快国家安全领域立法。把维护国家安全放在立法工作的重要位置,制定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密码法、陆地国界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修改反恐怖主义法、国家情报法、档案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审议反间谍法修订草案。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制定反外国制裁法、出口管制法,审议对外关系法草案、外国国家豁免法草案,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长臂管辖”的法律制度,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批准引渡、刑事司法协助、反极端主义、移管被判刑人、武器贸易、联合军事演习、反恐怖、民用航空等领域的条约和重要协定。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修改刑事诉讼法,为境外追逃追赃工作提供法律手段。制定海警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预备役人员法、消防救援衔条例,修改国防法、人民武装警察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作出关于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期间暂时调整适用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衔级制度、军队战时调整适用刑事诉讼法部分规定等决定,推动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
(三)形成生态环保法律制度体系。围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保立法,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法,制定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起草审议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通过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通过不懈努力,生态环保领域形成了由1部基础性、综合性的环境保护法,若干部涉及大气、水、固体废物、土壤、噪声、海洋、湿地、草原、森林、沙漠等专门法律,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及正在审议中的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草案等4部特殊区域法律组成的“1+N+4”法律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建设。
(四)做好社会建设和民生领域立法。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修改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推动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制定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工作计划,制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医师法,修改动物防疫法、药品管理法,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回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法、法律援助法、社区矫正法、反食品浪费法,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社会保险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体育法,作出关于废止有关收容教育法律规定和制度的决定,审议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等,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退役军人保障法,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五)作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回应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需求,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围绕深化国家机构改革,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职责问题、中国海警局行使海上维权执法职权作出决定。修改57件次相关法律,3次授权国务院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授权国务院提前下达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延长授权国务院开展农村土地改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等试点期限,授权上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保证相关改革举措和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围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先后决定设立上海、北京、成渝金融法院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和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就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作出决定。听取审议10个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实施情况的有关报告。
五年来,在集中统一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有效发挥人大在立法选题、评估、论证、立项、协调、起草、征求意见、审议等环节的主导作用;丰富立法形式,既注重“大块头”,也注重“小快灵”,广泛采用专项立法修法计划、立法工作专班、“小切口”立法、“一事一法”、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和共同立法等方式和模式;深入推进科学立法、立法、依法立法,开展立证、立法协商工作,实施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共有154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109万多人次参与,有效促进了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五年来推进高质量立法,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保障。
三、用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监督权,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
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确行使。
(一)做好规划计划、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修订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定期召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加强对计划规划初步审查、重大事项的监督。修订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深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连续五年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督促整改问题的落实。围绕特定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监督,听取审议财政医疗卫生资金、财政生态环保资金、财政农业农村资金、财政交通运输资金、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重点跟踪监督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是的决策,是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新职责。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制定实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在定期听取审议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基础上,每年选取重点领域开展监督,分别听取审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推动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在高质量发展领域,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发展海洋经济、外贸转型升级、减税降费、金融工作、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数字经济发展等听取审议报告,推动解决制约重点领域、新兴行业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农业农村领域,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工作、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乡村产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报告,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挥积极作用。在生态环保领域,连续五年听取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聚焦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雄安新区和白洋淀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环保工作听取审议报告,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动污染防治、守护绿水青山。在社会事业领域,听取审议就业工作、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医师队伍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法实施、儿童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等报告,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社会治理重点问题,听取审议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开展反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等报告。听取审议华侨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三)加强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制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从选题、组织开展、报告和审议、处理和反馈等各个环节作出全面规范。紧紧围绕法律规定、法律条文,2018年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统计法、传染病防治法、防震减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2019年检查水污染防治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就业促进法、高等教育法、可再生能源法、渔业法实施情况,2020年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慈善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2021年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医药法、企业破产法、畜牧法、公证法、消防法实施情况,2022年检查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科学技术普及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情况。结合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就大气污染防治、解决判决“执行难”、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财政医疗卫生资金分配和使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水污染防治、公益诉讼检察、土壤污染防治、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四)加强司法普法工作监督。围绕促进司法公正,对“两高”开展常态化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解决判决“执行难”、刑事审判、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涉外审判等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开展公益诉讼检察、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控告申诉案件、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情况报告。围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开展“七五”普法专题调研,听取审议“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报告,作出“八五”普法决议,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推进专题调研成果运用。紧密结合立法、监督工作,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粮食安全、生态环保、污染防治、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应对人口老龄化、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等领域专题调研,推动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国家安全法实施、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拓展新的领域监督工作。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财政补贴管理与改革、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发挥海外侨胞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作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育种创新情况等专题调研,推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问题。开展民族教育发展工作、民族地区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人口较少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专题调研,助力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开展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管理与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险法实施、政府投资基金管理与改革、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情况等专题调研,加强财政金融领域的有效监督。
人大监督是具有法定权威、代表人民的监督。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依法”二字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抠住法律规定进行监督,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和各国家机关依法履职;坚持跟踪监督问效,聚焦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持续跟进生态环保、公共资金资产管理、执法司法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推动改进工作、完善制度;坚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监督方式,推动专项工作报告审议结果的落实,在执法检查中引入第三方评估,采用抽查暗访、大数据分析、问卷调查等方式,实现委托检查全覆盖,把执法检查与立法评估、法律普及结合起来,注重从制度上、法律上推动解决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在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检查中,近90万人次参加问卷调查,1.78亿人次参加答题。本届以来,实现了监督领域的全覆盖,首次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首次听取审议金融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听取审议国家监委有关专项工作报告,首次开展对“两高”专项工作报告的专题询问。在监督工作实践中,我们进一步找准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有力推动了宪法法律规定的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正确行使职权、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监督和制约。
四、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贯彻总书记“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
(一)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水平。坚持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实行交办情况和办理结果“一人一函”、“一件一函”的反馈机制,做到议案建议办理既重结果、也重过程。代表提出的所有议案,交由专门委员会审议,常委会每年听取审议关于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推动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要法律相继出台。对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做到件件有反馈,建议所提问题74%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
(二)支持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邀请10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基本实现基层全国人大代表在任期内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建立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机制,组织召开17次座谈会,770人次代表参加,就人大工作、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提请代表大会审议的宪法修正案草案和监察法、外商投资法、民法典、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立法法等法律草案,都提前组织代表研读讨论。常委会会议审议的36部法律草案,提前征求相关领域或具有相关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建议。有400多人次代表参加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工作,2000多人次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等工作。
(三)健全常委会联系代表机制。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委员直接联系432名代表,形成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工作机制,通过座谈、走访、电话、邮件、微信、邀请参加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同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做到联系工作覆盖基层一线和专业人员代表、覆盖常委会各项工作。
(四)推动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组织8389人次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形成497篇专题调研报告。有序开展和规范代表跨原选举单位调研视察。组织香港、澳门、台湾、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赴有关省(区、市)开展调研视察。采用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香港代表视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规范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活动程序,根据代表职责,9100余人次代表参加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有关活动,240余人次代表担任特约监察员、监督员。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作用,鼓励全国人大代表就近参加联系群众的活动。
(五)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指导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依法选举产生277万名各级人大代表,彰显社会主义的人民性、广泛性和真实性。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全方位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通过线上线下举办26期全国人大代表学习班,累计1.6万人次代表参加学习,基本实现新任基层代表履职学习全覆盖。创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2539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网络学习。
五年来,代表工作的实践使我们加深了对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重要论述的认识。“两个密切联系”体现的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性质和全过程人民的制度优势,深刻揭示了代表工作的根本目的、内在要求和工作规律。我们认真落实“两个密切联系”,使代表更好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渠道。本届以来,代表的履职意识更强了。通过出席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建议,参与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开展调研视察,深入了解和反映群众诉求,代表人民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的职责定位更准了。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光环,而是重要职务,是要讲担当、有作为的。人大代表由选民或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但不能仅代表选区或选举单位利益,更不能代表任何特殊利益,而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把人民群众的心声、意愿反映上来,把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到人民群众中去。代表的作用发挥更好了。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人民、扎根人民,既有“本职”工作,也有“履职”工作。代表立足岗位,不负重托,在本职工作中展现了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以履职工作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五、发挥人大对外交往优势,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
坚持以外交思想为指引,以推动落实元首共识为首要任务,立足国家立法机构的职能定位,发挥在对外交往中的优势和效能,努力为服务国家战略、捍卫国家利益作出积极贡献。
(一)加强与外国议会的双边交流。与近190个国家和地区议会保持交往和联系,同有关国家和多边议会组织新签署11项友好合作协议。邀请接待111个团组访华,组派150个团组出访。疫情发生后,积极运用“云外交”形式,举行双边线上活动260多场,组织线下外事活动98场,外交信函往来近2000件。推进与有关国家的法律合作项目,就法律草案起草中的合宪性审查、法律体系建立和完善、法律配套规定、立法技术规范等开展交流研讨。围绕制定修改体育法、医疗保障法等,赴有关国家进行立法交流。积极主动做好9个新建复交国家议会工作,举行会见会谈、视频会晤22场,实现同新建复交国家交往全覆盖。发挥全国人大驻外干部的作用,对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开展调研。
(二)深入参与议会多边交往合作。发挥全国人大和外国议会高层交往引领作用,积极参与各国议会联盟、二十国集团议长会议、金砖国家议会论坛、欧亚国家议长会议、六国议长会议等多边机制,坚定发出中国声音,坚定维护国家利益。派团出席65次国际会议,出席视频国际会议137场,广泛接触各国议员,推动“一带一路”倡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等中国主张成为国际共识。举办6期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线下议员研讨班,邀请25个国家的123名议员参加。举办同非洲四国、中亚五国、北非三国、非洲法语国家议会线上研讨会,加强在相关领域的交流合作。出席多边议会组织举办的立法交流活动,介绍中国立法制度与立法经验。
(三)发挥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作用。定期交流机制和友好小组,是人大对外工作的特有优势。全国人大与21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建立了定期交流机制和政治对话机制,同16个国家议会和欧洲议会举行35次机制交流会议,实现了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成立双边友好小组136个,疫情以来围绕香港国安法、反对病毒溯源政治化、介绍“十四五”规划、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对外集体致函行动,有效配合国家外交行动。
(四)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积极妥善运用国际规则维护国家利益,坚持对等原则对有关国家议员采取反制措施。建立健全全国人大各层级发言人机制,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言人谈话、外事委声明、外事委发言人和法工委发言人谈话等方式,就涉藏、涉疆、涉港、涉台、、疫情及其他涉华敏感问题48次及时响亮发出人大声音。
(五)积极做好对外宣介。交流治国理政经验,宣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介中国改革开放成就和经验,宣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的生动实践,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优势和特点。翻译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年度汇编英文本,通过中国人大网对外发布87部法律、决定英文译文,宣传阐释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成就。建好用好中国人大网英文版,拓展运用新媒体表现形式,提升人大新闻宣传的国际传播力影响力。组织94名基层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外事活动,用亲身履职实践讲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五年来,人大外事工作的实践使我们进一步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大对外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聚焦国家外交总体布局,推动落实国家元首之间达成的重要共识,确保完成交付的重大外交任务;就是找准人大在国家对外工作中的定位、任务、特点、优势,通过立法机构的交往,为国家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为维护国家利益赢得更多友华人士;就是在国家需要时,毫不犹豫地站到一线进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斗争,伸出肩膀扛起立法机构应尽的政治责任,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六、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总书记关于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不断提高常委会的政治能力和履职水平,努力建设让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人大机关。
(一)完善常委会运行机制。优化会议时间、程序和内容,落实集中制原则,召开5次代表大会和39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1029项议题。发挥委员长会议作用,召开委员长会议136次。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依法提出会议召开时间、出席列席人员和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安排,严格请假报批制度,出席率保持在96%以上。认真做好议案提出和审议工作,增设单月委员长会议专门研究讨论拟交付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草案机制,提高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发言和表决的规范化水平。
(二)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作用。将原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分别更名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增设社会建设委员会,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定职能进行部分调整,更好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推进专门委员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500余次。委员长会议、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牵头起草或提请审议的法律案、决定案91件次,协调指导137件法律的起草工作,本届完成率达到92.7%。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202个议案和171个报告,均先由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提出报告。专门委员会承担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在立法、监督、议案建议办理、代表工作、调研等方面,建立和修改了一系列制度规则,形成“立法-评估-修法”的动态闭环机制,确保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职能的有效发挥。
(三)加强工作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达到32个,实现了全国31个省(区、市)全覆盖。推进“数字人大”建设。建成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开通公民、组织审查建议在线提交平台。建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设立5个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成全国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90%以上的地市和80%以上的县区。国有资产联网监督系统正式上线,服务常委会审议。建成并启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升网络视频会议、“云听会”质量。开通全国人大机关专属政务微信,实现代表议案建议、调研成果转化全流程网上运行。健全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开通网上信访平台,处理信访总量43万多件次。提升人大新闻舆论工作水平,精心组织新闻发布会、记者会、“代表通道”、“部长通道”,设立各代表团新闻发言人、大会新闻中心视频采访室,强化立法监督全过程报道和代表履职宣传。发挥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中国人大杂志作用,推进“刊网微端”融合向纵深发展,组织编写理论读物,研究阐释人大制度理论。做好疫情下大会和常委会会议的服务保障,确保人民大会堂正常运转。
(四)加强人大党的建设。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形成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连续五年召开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围绕学习法治思想、外交思想等主题,举办32次专题讲座。制定并实施全国人大机关五年学习规划。坚持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勤勉尽责,打造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
(五)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召开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连续五年每年召开一次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举办地方立法培训班,指导地方人大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协同立法、共同立法,举办地方人大负责同志人大制度理论学习班,交流工作经验。地方人大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代表服务保障、对外交往等工作,为推动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常委会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人大作为政治机关的根基更牢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责更鲜明,作为工作机关的运转更高效,作为代表机关的作用更显著,有力保证了人大制度建设的正确方向,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的质量水平,有序推进了全过程人民的发展实践。
各位代表!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绩,是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坚强领导下取得的,是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辛勤工作,国务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国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总结五年,我们也深深感到,人大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诸多不足。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伟大历史洪流中,在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历史背景下,人大工作在一些方面也存在不适应、跟不上的问题,特别是立法工作的质量仍需进一步提高,还存在法律的系统性、衔接性、可操作性不足的问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增强,还存在力度不够、实效不够的问题;服务代表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代表工作规范化、系统化有待增强。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五年的实践,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的认识,这就是:必须坚持中国的领导,确保中国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宪法原则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中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必须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引领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重大理念,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必须坚持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党领导国家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必须坚持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丰富和拓展人大工作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落实。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应有贡献。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了2023年度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对今后一年的工作作出了预安排。
(一)做好宪法实施和立法工作。推进合宪性审查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推动和平发展,坚定不移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研究编制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统筹安排未来五年立法工作。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推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科技、民生、社会、文化、环保、安全、国防领域立法。统筹发展和安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法律保障。
(二)增强人大监督实效。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开展监督。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监督大会批准的重大事项。加大对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力度。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加强对执法、监察、司法工作的监督。
(三)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强化办理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机制。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代表的工作机制,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持续推进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四)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全力配合党和国家外交布局,完成交给人大的外事工作任务。加强全国人大与外国议会的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交往,夯实双边关系的基础和法律保障。积极参与多边议会组织活动,展示中国形象,宣介中国主张。充分发挥全国人大各级发言人机制作用,在涉及国家核心利益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勇于发声、敢于斗争。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履职能力,增强法治观念,发挥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作用,加强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建设。
各位代表,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周围,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这几日,“牛年只有354天”频上热搜
2021辛丑牛年,从2021年2月12日开始,至2022年1月31日结束,共354天。不少网友困惑:缺少的那些日子去哪了?
农历=阴历?
为什么牛年只有354天?
刚刚过去的庚子鼠年足足有384天,而上一个农历牛年2009年和下一个农历牛年2033年,也都有384天,为什么今年这个牛年少了30天呢?
北京民俗博物馆馆长曹彦生表示,农历年的日数差别是由于历法推算导致的。我们现在有阳历、阴历,以及阴阳历(农历)三种历法形式。其中,阳历是以地球绕太阳公转的运动周期为基础而制定的历法,一年有365.2422天;阴历是按月亮圆缺周期变化来制定的历法,一年有354.3672天。这就导致阳历和阴历中间有十几天的差距,所以又出现了一个阴阳历。
阴阳历就是我们常说的农历,涉及到闰月和不闰月。19年要有7个闰月,这样才能把时间点和阳历补齐。我们按照阴阳历(农历)来说,平年没有闰月,今年的丑牛年就是一个平年。上一个牛年有闰月,下一个牛年也有闰月,那么都是38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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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缩水”,为何这个牛年仅有354天? (央视频号:央视新闻)
辛丑牛年只有23个节气,是“无春年”
网友:寓意不祥?
2020年农历腊月廿二是立春,一周之后才是农历牛年春节;而2022年立春在2月4日,对应农历的正月初四,春节已然过去了三天。这就意味着,牛年完美错开了两次立春,成为了一个没有立春的农历年。但牛年错过的立春也不会凭空消失,只是被前面的鼠年“抢走”了。
民间有传言两个立春的年份叫做“两头春”,是所谓的“好年份”,对应有些年份则一个立春都没有,就叫“聋子年”或者“哑巴年”,寓意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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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说法是毫无依据的。这样的变化只是农历力图调合月相变化和公转周期而带来的结果而已,纯粹是正常的数学排列而成的巧合。实际上,两头春和无立春交替出现是十分常见的现象,反而单立春的年份少一些。
同一年出生两个属相?
2021年出生的小朋友都属牛吗?
专家给出明确答案:每年大年初一,相邻的两个生肖才正式交接班。据此计算,从2021年2月12日到2022年1月31日这个时间段出生的小朋友都属牛,而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11日出生的小朋友,仍然属鼠。
除此之外,以下这些关于“牛”的冷知识,你了解多少?
牛为什么在十二生肖中排第二位?
中国古代学者曾从一昼夜十二时辰的角度对十二生肖作出解释。古人根据动物的出没时间和生活特性,让每一种动物代表一个时辰。天地一片混沌时,鼠类正好在时近半夜时出来活动,所以子属鼠;开天辟地后,人们要种田为生,牛是耕田主力,牛在丑时吃完草准备休息,所以丑对应牛。
“吹牛”一词怎么来的?
史学家顾颉刚先生曾做过考证,吹牛一词原本是西北百姓的方言。因为西北地区有的地方临近黄河,水流湍急,无法行舟,于是老百姓就把牛皮或者羊皮缝制起来,吹成皮囊,再绑在木筏上做成渡河的皮筏子。
古代没有打气筒,因此只能靠肺活量特别大的人亲嘴吹。如果谁说自己厉害,周围人就调侃他,你咋不去吹牛皮呢?故此有了“吹牛皮”一词,用来形容一个人口气大。
夸人为什么要说“你很牛”?
牛是古代人们生活中相对常见的体型最大的动物,耕牛对于农户来说特别重要,是提供劳动力和促进生产的重要生产工具。在古代,谁家有一头好牛,和现在有名车差不多。所以夸人厉害,就说“牛”“很牛”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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