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都会有一些超自然事件和一些当地的恐怖传奇事件。那么你对广州华侨新村的恐怖事件了解多少呢?华侨新村发生了什么超自然事件?接下来,让我们和小边一起看看!
华侨新村另一个著名的鬼屋和平路7号,广州很多人都知道这个鬼屋,经常有人组团探险。据说这个房子以前是一对公公婆婆住的,后来租给了一个四口之家,后来给人抢劫杀了全家。后来房子一直空着,很多人有时候里面有奇怪的现象,比如二楼有很多乌鸦和黑衣女人。到目前为止,和平路1号到6号都是酒吧,但只有和平路7号是空房子。虽然我们知道华桥新村的租金是每平方米100元,这几乎是广州最贵的地方。你可以想象几百平方米的房子能租多少钱,但它是如此可怕和空虚。
这个房间是华侨新村另一个著名的鬼屋和平路7号。传闻E房间以前是一对公公婆婆住的,后来租的比一个四口之家住的还多。然而,后来,人们进入房子,抢劫、仲杀和干燥他们的家人。当他们和他们住在一起时,房间是空的。很多人有时会看到D的奇怪现象,比如二楼有很多乌鸦和黑衣女人。到家到目前为止,和平路1号到6号都是左酒吧,但系特别是7号到家止仲系空屋一间。我系个广州人,我去过那里,就好后悔入去里边!
第一凶宅免费收看
华侨新村有一所金融学校。当时我在那里学习,因为我知道这个房子是一个著名的凶猛的房子!我告诉一群不怕死的同学(四个人,整个男人)他们想进去玩,他们必须在晚上特别选择!11点左右12点!
当我们爬进去打开门,打开手电筒,准备上二楼的时候,我开始觉得周围的空间有点不明物体,感觉很奇怪!当我奇怪!当我到达二楼时,(当时所有的门都打开了,以防止事情发生时第一次逃跑)突然两扇门无缘无故地关上了。我们的第一反应是:好恶,开门,走!
我是第一个冲到门口想开门的人,但是发现门很难开,一时打不开!四个人怕踢门离开!终于开门了!但是当我想离开的时候,好像突然被拉住了,脚又软了,我的朋友拼命叫:快走!那时我又走不动了,怕直到叫救命,我的三个朋友看到马上冲过来拉我!我害怕我不能支持,我的朋友带我出来了!我因此病了两周!我平时很大胆。自从这件事以来,我一直很胆小。我的三个朋友和我一样!入黑后最好不要去那里!小心为上!和平路七号,淘金路,还有鬼友藏香的贴子,不多说。中山大学更有名,再加蛇足是罪过。
总结:据说华侨新村曾经有一户人家,我残忍杀人,让高房价的地区一直空着。后来住在里面的人好像都有超自然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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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晚上正如难师傅说的那样,怕是不太平,我本以为到此已经结束了,可是却发现这两个门卫走了之后才是开始。
不知道是他们进来的时候没留意,还是出去的时候没留意,我将客厅门关上的时候,发现门内的米线被踩乱了,而且已经出现了空挡。香倒是还好好地插着,我见了赶紧将乱掉的米给拢好,我觉得这样应该就没事了,却不知道想差了很多。
当我重新坐回沙发上和老妈他们说起这件事,老妈和老爸都把刚刚这门卫的话听在耳中,让他们再次对我不放心起来,只是他们却没有提和李明两口一样搬家的事来,大概也是难师傅的话深入人心的缘故。
正说着这档子事的时候,忽然剧烈的踹门声又响了起来,“砰砰砰”的,用老妈的话说就像是杀人放火一样,我们三个人的注意力都被吸引了过去,却没有一个人要去开门的打算,最后还是老爸按耐不住,起身说这事谁呀三更半夜的,于是就有些气冲冲地想去开门。
老妈在我之前已经喊住了老爸,说这半夜三更的更不应该去开,让它踹吧,只要门不被踹烂就好了,万一是祸祟,开门不是把它们全迎进来?
老爸于是就在原地愣住了,然后又兴味地回到了沙发上坐下,这踹门声持续了和上次差不多的时间,就消停了,这后半夜算是不能睡了,大约也是见多了的缘故,我们竟然没有初始那时候这么怕了,反而有些异样的镇静起来。
然后,我的电话就响了起来。
我看了看来电,是施虎打来的,我也不知道这么晚打来是因为什么事,犹豫了下,于是才接了,才接起来就听见施虎那头有些急和喘的声音,他第一句话就问我说我这边没事吧。
施虎半夜打来绝不是为了问这么一句的,我回答说还好,施虎听见我说还好又听我语气就说那就是还是有事发生,我于是简略地说了踹门和假人的事,才说完施虎就在电话里头说,他给我打了好几个电话,都打不通,直到现在才好不容易通了,他说他现在已经在来我家的路上,他一会儿就到。
后面他好像还要说什么,但是他的声音忽然就不见了,我本以为是他挂断了,可是却并不像,因为电话里头还有“沙沙”的声音,再接着我就听见了熟悉的那个阴沉声音:“你找到了吗?”
这个声音忽然出现,吓得我立刻拿开了手机,而且迅速地挂掉了电话,上回也是这个声音,而且也是在问这句话,我都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施虎来的很快,挂了电话二十来分钟就到了我家,看他风尘仆仆的样子,我反倒觉得有些不安生起来,他到我家见我和老爸老妈都好好地坐在沙发上,这才舒了一口气,我问他说这是怎么了,大半夜的好像觉得我会出事一样的,他说就是不放心我,所以过来看看。
但是我觉得施虎没有说真话,我马上反应过来是因为老爸和老妈在旁边的缘故,于是就没有继续追问下去,我让他坐下来,和他说了刚刚门卫来过的事,又把他说的那个女人说了一遍,施虎的反应倒是很平静,好像是早就知道这件事一样。
而且他说我家的事和这个女人无关,让我不要乱想,他说他确实是一早就知道了,一直没告诉我也是因为知道和我家的事没关的缘故。
我说这就奇了,他怎么知道和我家无关,施虎说难师傅第一次来就感觉到这个女人的存在了,只是难师傅也没有说,就是因为他也看出来了,所以难师傅才说了那句话,让我远离七楼,言下之意也就是说,我家的根源还是在七楼那里。
被施虎这么一说,我觉得刚刚的所有胡乱猜测都瞬间分崩离析,同时对七楼以及刘老头的事就更加疑惑起来。
至于踹门的是,施虎说在我家门口的时候没有见到门边放着假人,我说不可能的,然后想到窗台上的那个,于是和他说了我房间的事,让他进来看看。老爸和老妈就坐在沙发上,也没和我们一起,来到房间里之后,我又被吓了一跳,因为就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这个假人已经躺在了床上,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
要不是施虎在旁边,我觉得当场我就有要瞬间离开房间的冲动,施虎眼尖,他问说窗台下头怎么有一双鞋?我才和他说了这双鞋和我看到的,施虎就没说话了,不知道是想不出说什么,还是说已经有什么想法在脑海里形成,接着他走到了窗台边上,只是路灯下的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转头问我说那我看见路灯下站着的那个人没有,我点头说看见了。
说完施虎走到了床边,他细细打量着这个假人,却没有去动它,而是问我有相机没有,我以为他要拍照,说有,于是就把相机拿给了他,只是施虎拿到相机之后却开启了录制模式,然后将相机放在了书桌上,正对着床,接着他让我和他出去,出去的时候顺带关上了门。
我问施虎说他要录下假人活动的痕迹?施虎却摇摇头说,是要录下别的什么东西。
自施虎来了之后,踹门的事就没再发生过,我们差不多就这样坐了一夜,最后到天亮了,老爸和老妈才忙着去收拾,我也简单地洗漱了下,因为过会儿还要送老爸和老妈去车站买票。施虎说我先去,他留在我家里,早上我和他回到了房间里,那个假人依旧躺在床上,似乎从来就没有动过一样,施虎关掉录像,拔了内存卡插在他电脑上。
施虎说开车的时候让我小心一些,他在我家等我回来,我于是让他自己也小心,就送老爸和老妈去了。去车站买票上车,一切都很顺利,折腾了两个来小时,送走了老爸和老妈,我开车回来已经是快十点,我买了一些吃的回去,回到家的时候施虎正在看电脑,好像还在看录的视频,见我回来才放下了电脑,问说老爸和老妈都走了?
我说回去了,施虎才说,昨晚老爸和老妈在着他不好说,难师傅昨晚好像遇见了一些事,所以他才担心我这里,这才赶了过来。我惊了下,问说难师傅遇见什么了,施虎说半夜的时候难师傅给他打电话,说是他觉得好像有东西跟着他回去了,如果不出意外,这东西应该是在我家惹上的。
我不禁为难师傅担心起来,问说他没事吧,施虎说早上我离开之后他和他电话联系过,现在他没事,只是被这东西跟上,说明他的到来已经惊动了这里的东西,所以怕是会对我不利。
说完他将电脑推给我,指了指一个文件夹里的几个视频说我先看看,这些都是他剪辑过的了,那些无聊的画面都被他筛掉了。
然后他就拿了我买回来的东西坐在沙发上吃,我点开视频一个个看,我发现这些视频没有施虎的指点我根本就看不到重点,在施虎的提示下,我看见在床下边有个影子在动,好像是人走动留下的影子,可是那时候房间里根本就一个人都没有,施虎指了指窗户外面说,问我看见了什么。
我看了一阵根本什么都没看出来,然后施虎点了放大,拉到窗户那里,我这才看见在窗户顶上有个人头!
施虎说这东西在整个视频中都有,就没有消失过,也就是说它一晚上都在那里,根本就没有动过,于是施虎说,很可能每晚这东西都在盯着我看而我不自知。
我只觉得一股阴冷从脊背升腾而起,每晚都被这样一个东西一动不动地看着,光想想就让人全身发寒,再加上那晚我看见的那个人影似乎也是在那个范围,难道就是那东西不成?
安居乐业,在打拼的城市买套房,可能是现在许多年轻人早出晚归奔忙的奋斗目标。但在好不容易经历了看房、选房、付首付、办贷款环节,完成了这些流程,终于可以住进新家的时候,却突然从邻居处得知,自己花157万余元购买的房子里,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想与原房东求证并协商解决,却被拉黑。(相关报道:男子花157万买到“凶宅” 将中介和卖方一起告上法院)
近日,成都市锦江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认定卖方隐瞒房屋内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和诚实信用原则,遂判决卖方赔偿买方违约金。
01
花157万购买二手房入住后
突然得知房屋是“凶宅”
2021年1月19日,对于“蓉漂”小伙向某来说,是人生中重要的一天。
在经历了漫长的看房和挑选过程后,他最终决定,购买位于锦江区的一套二手房,房子建筑面积84.34㎡,总售价1576666元。
在敲定了购房的一些细节后,小向与房东夫妇赵某某、刘某某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对该房屋过户时间、价款支付、违约责任、及该房屋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事宜作出了明确约定,并由买卖双方签字及中介公司盖章确认。合同签订后,小向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但是入住后,小向与他人闲聊时突然得知,自己购买的房屋曾发生过小孩坠楼事件,后经调查取证,证实确有其事。小向于是向房东夫妇提出回购房屋,但是就此事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我买这个房子,原本想的是今年就结婚当作婚房的,知道了这个事情以后,我和女朋友都不敢在家里住了。”无奈之下,小向只能将房东一家和中介公司告上法院。
02
房东未如实告知情况
需向买方支付10余万元违约金
“我们从没有进行过房屋买卖,不清楚应当披露的信息范围,买方及中介公司也从未询问过房屋是否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在法庭上,房东夫妇表示,孩子坠楼是伤心事,不可能逢人便说,且即使发生过坠楼事件,也不影响买方使用房屋。
锦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案涉房屋内发生的高坠事件属于非正常死亡事件。卖家作为出卖人,签署合同前有能力也有义务阅读相关条款,因此,即使中介公司未就非正常死亡事件口头询问,卖家也应当按约如实告知。虽然涉案房屋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并不影响房屋的实际使用功能,但可能会引发某些不良心理感受,进而影响其购房决策。
房屋买卖属于生活中重大事项交易,卖方对于与房屋有关的信息,特别是对合同订立与否或合同订立条件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应当向买方予以披露,这亦是作为一名善良守信的合同相对人应尽的义务。因此,不论是基于合同约定,还是诚实信用原则,卖方在出卖房屋前均应将房屋内发生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如实告知买方,未如实告知,属于隐瞒,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买方不主张卖方回购房屋且未提供证据证明案涉房屋再次出售低于市场价格的损失的情况下,综合考量卖方的过错程度、案涉事件性质及可能导致的影响、合同签订及履行等情况,酌情确定卖方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余万元。
法官说法
趋利避害、择善而居,是我国的传统风俗。公众对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的房屋存在一定避讳心理,会影响其购房意愿,甚至导致房屋贬值,对房屋买卖产生重大影响。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及对善良风俗的尊重,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双方在对合同相关事宜尽量进行明确约定的同时,若房屋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等可能影响房屋成交及价格的信息,卖方应当如实披露,以免后期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封面新闻记者 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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