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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 人治(法家用人之术有哪四个)

发布时间:2023-08-09 17:12:19作者:陈情匿旧酒来源:网友分享

法家用人之术有哪四个(法家用人术包括哪些)

法家用人之术有哪四个

       法家作为先秦诸子中最重视法律效力和作用的学派,将法治国的核心思想融入到全国的各个方面。
       人们遵守法律是理所当然的。公卿大臣也应该遵守法律,不得违反法律,法家也有一套独特的就业方式。
       所以今天的法家文化将向大家介绍法家法、术、势三者结合的用人方式。

       在法家思想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三个派别,为韩非法家的成就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其中一个是法律,即变法以战国中期的商鞅为宗。他的特殊政策是以严惩和奖励来执行法律,使所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人都没有或缺乏奖励,所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人都没有逃避惩罚。他一生中推进了两次变法、修改和完善法律制度,建立了完善的明奖惩机制和军事成就制度,为秦统一七国奠定了基础。

       第二种艺术是以与商鞅同时期的韩国变法家申请无害为宗。所谓艺术,是指控制和观察人际关系,观察言语和颜色,控制上下级关系的操作。手腕,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是指辨别忠奸、奖惩不可预测、切中事实的妙算。艺术学校倡导艺术为法律用途

       第三个潜力是与孟子同时的赵人谨慎。在强调治国以法为标准的前提下,他讲法兼势,认为任何变法和做事方式都应该看到潜力的变化,使形势潜力始终站在自己一边,依靠控制潜力来控制变法和强国。谨慎的潜力实际上指的是权力。势派要求统治权力尽可能扩大,并集中在人主手中,使君主成为大臣恐惧的对象,以压制大臣的力量和野心,维护君主统治。

       在坚持法治国家的前提下,法律、艺术和势力有自己的重点和特点。随着法律理论的逐渐成熟,韩非提出了紧密结合三者的思想。法律是指完善法律制度;势头是指君主的权力,君主需要掌握军事和政治权力;术语是指驾驶皇室大臣、掌握、执行法律的策略和手段,主要用于检测和防止混乱,维护君主地位。

       韩非作为结合法、术、势三观精华的集大成者,继续在《韩非子》中延伸法术势合理论·《内储说上》提出了七种用人手术。

       众端参观,要从多方面观察验证下属的言行,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

       二是要惩罚明威,坚决惩罚犯有罪行的人,以显示制度的尊严,防止人们因蔑视制度而犯大错误;

       三、信赏尽力,必须兑现对有功之臣的奖励,适当的激励,让下属愿意为君主尽力;

       四月一听责下,让下属单独发表言论,就不会有人随大流;

       五月疑诏诡使,发出可疑命令,使出诡诈手段,观察下属是否忠于自己;

       六月劫知而问,拿出已知的东西再问下属,测试下属的言论是否诚实可靠;

       七月倒言反事。说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与本意相反的事,试探下属是否有。

       结论:韩非一生追求的政治抱负,是为统治者创造一套完善有效的王者之道,即他将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体系,本质上是以君为主,法术势相辅相成。它具有强烈的实用性和功利性,对后代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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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用人术包括哪些

法家人治

文∕熬汤的莲藕

先秦诸子百家中儒墨及《老》庄都提出了政治思想,虽然各家的政治思想不相同,但是他们的政治思想都是从百姓的观点出发来考虑政治。而从君主和国家的角度出发来看待政治的人,在当时是被称为法术之士,也就是所谓的法家。

春秋战国时期,贵族政治崩坏的结果:其一是平民的解放;其二是君主的集权。当时现实政治的一种趋势是由贵族统治趋向君主专制政治,由人治礼治趋向法治。《尚书君·开塞篇》中提到: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上贤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贤无用也。亲亲者,以私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无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就此来描述春秋战国的历史,也是大致相当。春秋的初期,为贵族统治时期,其时即是“上世亲亲而爱私”。后来平民阶层得势,儒墨两家都提倡”尊贤使能“,”泛爱众而亲仁”,其时即是“中世上贤而说仁”。战国的末期,就是“下世贵贵而尊官”的时期。所以说,尊君权、重法治、禁私学,是当时现实政治的自然趋势。法家的学说,不过是将其理论化而已。

法家的学说,是顺应当时现实政治和其他发面发展而来的,和孔子倡导的恢复西周礼乐制度是截然不同的。法家注重时势的变化,认为政治社会的变化也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而非保守的恢复西周制度。马克思主义中也提到了,社会是不断发展的,变是唯一的不变。从这里我们也能看出为什么法家学说在后来能够被封建君主不断的加以利用改造的原因。

法家中有三派:一重势、一重术、一重法。而韩非就是这三派的集大成之人,他以《老》学荀学作为根据,发展了成为一家的学说。《史记》记载: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非为人口吃,不能道说,而善著书。与李斯俱事荀卿,斯自以为不如非。非见韩之削弱,数以书谏韩王,韩王不能用。于是韩非疾治国不务修明其法制,执势以御其臣下,富国强兵而以求人任贤,反举浮淫之蠹而加之于功实之上。以为儒者用文乱法,而侠者以武犯禁。宽则宠名誉之人,急则用介胄之士。今者所养非所用,所用非所养。悲廉直不容于邪枉之臣,观往者得失之变,故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十余万言。然韩非知说之难,为说难书甚具,终死于秦,不能自脱。

韩非认为,君主治理国家,势、术、法则三者都必须用到,不能偏废。法家的最高理想是“君臣上下贵贱皆从于法”从而实现“大治”,然而在中国的历史中,都没有能够使之实现。事实上,纵观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这种“大治”的理想也仅仅只能是人类的美好愿望。在这方面,韩非有着同样的看法。他继承了荀子的人性本恶学说,更是加以着重提出。其认为“人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而在经济方面,他以此反对儒者”平均地权“的主张,在当时这确实是一种先进的想法。就此考虑到现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历史已经证明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体制是不符合人类发展的客观规律的,社会主义以至主义的目标只可能是一个理想目标,社会经济良好发展的活力还是在于充分的市场自由。我认为市场的自由归根结底还是人性的自由,人是所有活动产生的主体,事物的发展因人的不同而不同。

从哲学角度看,韩非思想中的辩证法内容比较引人注目。今天常用的“矛盾”一词,就是由韩非发明的。这些辩证法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老子的影响,但与老子较多地强调对立面转化关系不同,韩非更加重视对立面的冲突、斗争因素。所以他不像老子那样主张柔弱胜刚强,而是贵刚不贵柔,提倡积极进取。在论述具体问题如政治时,他又往往走得更远,将对立面的冲突、斗争绝对化,提出的策略带有很强的偏激、冷酷的色彩,缺乏回旋余地和灵活性。这些策略在秦王朝大都得到了实践,结果却成为秦王朝速亡的重要原因。然而,韩非的思想毕竟为新出现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王朝提供了充分的理论依据,其中亦不乏实用的内容。因此,在秦亡以后的两千年中,后代王朝的统治政策大多是“阳儒阴法”、“儒表法里”,关键仅在于不公开声明而已。

总体而言,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学说是一种积极向前的思想。由人治到法治是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法律制度是保证社会能够稳定发展下去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的道路仍是任重道远。

法家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