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们来说,选择合适的结婚日已经成为一种习俗。这是我们追求好运和避免坏运气的心理的体现,也是我们对更好婚姻生活的渴望。因此,当我们准备结婚时,我们应该选择一个合适的结婚日来实现我们的愿望。
2021年黄历查询7月份宜婚
【阳历】2021年7月9日
【阴历】二零二一年五月三十
【冲煞】冲鼠(仁子)
【福神】东北
202年7月10日【阳历】
【阴历】2021年6月初一
【冲煞】冲牛(桂丑)煞西
【福神】正北
202年7月12日【阳历】
阴历2021年6月初三
【冲煞】冲兔(乙毛)煞东
【福神】西北
【阳历】2021年7月22日
【阴历】2021年6月13日
【冲煞】冲牛(乙丑)煞西
西北【福神】
【阳历】2021年7月25日
【阴历】2021年6月16日
【冲煞】冲龙(戊辰)煞北
【福神】正北
【阳历】2021年7月27日
【阴历】2021年6月18日
【冲煞】冲马(庚午)煞南
西北【福神】
2021年7月29日【阳历】
【阴历】2021年6月20日
【冲煞】冲猴(任申)煞北
【福神】东北
本文吉日仅参考黄历,吉日因人而异。如果你想选择双方最好的结婚时间,你可以使用以下结婚吉日进行准确的查询。
婚姻的习俗是什么?
婚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习俗是,新娘和新郎应该跪下来向父母敬茶,并改名为对方的父母。在这个时候,对方的父母会给两对夫妇一个大红包,这意味着和谐和美丽。婚礼是婚前送的礼物。双方在婚前讨论的所有礼物和新娘都应该送给女人。婚礼结束后,女人的家人觉得男人的家人很真诚,所以等到婚礼到来。传统婚姻中常说的安排实际上意味着订婚礼物。许多夫妇必须讨论在婚前送什么礼物和多少礼物。这就是安排的意思。大多数安排都是在媒人的见证下完成的。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已婚女子一人分饰多角
以网恋为噱头钱财
最多时曾与9人同时“交往”
2018年至2021年用不同虚假身份
11名被害人27万余元
……
2021年3月,男子李某离异后通过某网络平台认识了女子程某,见面后李某发觉二人并不合适,后以普通朋友身份相处,偶尔聊聊天。
之后,李某又通过网络平台认识了本地服装店主媛媛,二人从兴趣爱好到日常生活无所不谈。在李某心里,媛媛长相漂亮又善解人意,二人很快便开始了网上热恋。殊不知,媛媛竟是程某假扮的。
一天,媛媛以服装店进货需要预付订金为由,让李某转2300元,随后却关机失联。就在李某想要报警时,却收到了来自程某的微信。交谈间,程某劝说李某不要报警,还提到有朋友在媛媛服装店旁开店,可帮他打听打听情况。
第二天,程某告诉李某,媛媛父亲突发心脏病被连夜送到南京抢救。当晚,李某便接到了媛媛用家人手机打来的电话,声称其手机丢了,还说等父亲病好了之后就还钱,坠入爱河的李某对此深信不疑。
编造凄惨身世借钱
又过了一周,媛媛以父亲在上海看病为由向李某借钱,还发来抢救病人的视频。其间,媛媛不停以给父亲买尿不湿等理由借钱,李某出于心疼女友,前后转了2万余元。
为便于联络,媛媛将母亲及妹妹的微信推给了李某,母亲表示等媛媛父亲病情处理结束后就让二人定亲。
其间,媛媛多次提到自己胃不舒服,在李某强烈建议下才去检查了身体,随后却失联了。焦虑万分的李某联系了妹妹的微信,当晚11点,妹妹发来媛媛蹲在路边照片。
在李某的逼问下,媛媛这才发来检查报告,报告显示其胃部息肉有癌变的可能。媛媛提到母亲身体不好、妹妹还要上学,自己打算放弃治疗,妹妹还发来姐姐在卫生间吐血的照片。
李某不忍心女友这样自暴自弃,表示可以借钱给女友治病,很快媛媛便预约了手术。妹妹告知李某,姐姐术中大出血、肠道也有肿瘤,需要增加费用,怜悯之余李某又借出了1万余元。
住院期间,媛媛给李某发来在病床上的小视频和穿病号服的照片。就这样,李某对媛媛及其家事深信不疑。
而后媛媛以妹妹割腕自杀、本人肿瘤复发等多个理由继续向李某借钱。李某在多次转账后仍未能见到女友,最终选择报警。
“她一直叫我宝宝……”
经查,除了李某之外,还有另外10名男子经历了程某的骗局,共被27万余元。
2018年9月至2021年12月,程某以给倪某介绍对象为由,使用不同的微信账号冒充“颖颖”“颖颖姐姐”,并以颖颖的身份与之谈恋爱,陆续虚构“颖颖生病”“颖颖家人生病”“颖颖表姐结婚”等事由骗得8万余元。
2021年7月,程某以“星星”身份与王某在微信上谈恋爱,之后以“星星奶奶去世”“星星生病治疗”等各种理由向王某借钱,先后骗取王某9000余元。
“她一直叫我宝宝,我也不想陷进去,可是她对我嘘寒问暖”,直到案发,王某都不知道自己被骗……
近日,经江苏省淮安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五年三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正义网
婚姻大事,不可不慎。有的人彼此不够了解,就慌慌张张订下婚约,后关系失和,又匆匆忙忙退婚,不光产生感情争端,还容易引发财产纠纷,常发生的有退彩礼、退现金、退财物等纠纷。那么,订婚后退婚,赠与对方的豪车能否要求返还?请看槐荫法院岑玉洁法官审理的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01
案情回顾
岳先生和林女士相识多年,2021年7月双方确定恋爱关系,随即准备结婚事宜。期间,林女士在济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中宝马牌汽车一辆,落地价格48万元,岳先生为表爱意,表示愿意为林女士购买该汽车。
7月底,双方确定好订婚事宜,约定岳先生给付林女士10万元现金作为彩礼。8月中旬,岳先生向林女士转账47万元,为其购入上述宝马牌汽车,紧接着,双方办理了订婚宴,并给付10万元彩礼给林女士。
好景不长,2022年1月,双方矛盾不断,最终确定退婚,林女士随即将10万元彩礼退还岳先生。岳先生认为47万元购车款也要作为彩礼一并退还,但林女士认为该购车款是双方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行为,并非彩礼,不应退回。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岳先生便将林女士起诉至槐荫法院,要求对方返还彩礼47万元。
02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二:
一是岳先生花费47万元为林女士购入宝马牌汽车,是给付彩礼还是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
二是岳先生主张退回47万元购车款能否获得支持?
03
法院审理
经查明,林女士已在本案开庭前将上述宝马牌汽车以36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案外人。
槐荫法院审理后认为,岳先生为林女士转账的47万元,双方已经约定,该款项的用途是为林女士购买案涉宝马牌汽车,岳先生的上述出资行为应依法被认定为系其以与林女士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行为,而附条件的赠与只有在所附条件成就时才生效。现双方已协定退婚,赠与所附的条件并未成就,故上述赠与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赠与物应当返还。
但考虑到案涉的宝马牌汽车系经双方合意后购买,岳先生出资的47万元已经转化为上述宝马牌汽车。汽车属于消费品,存在较大的折旧损失,且林女士也支付了部分购车款,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双方应对车辆的折旧损失承担共同责任。因双方均不申请对案涉宝马牌车辆的现状进行鉴定,结合车辆购买价格、双方出资情况、车辆折旧等情况,根据公平原则,酌定由林女士返还岳先生车辆售价中的35万元。
综上,槐荫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林女士返还岳先生35万元购车款。岳先生不服判决,上诉至济南中院,二审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济南槐荫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岑玉洁
04
法官说法
《民法典》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661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同时,法律对于彩礼返还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因此,恋爱期间特别是婚约期间出现的大额财物赠送,如高档汽车、大额转账、名贵物品等,如果当事人的真实意图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属于附条件的赠与,附条件的赠与只有所附条件成就才生效,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也启示广大人民群众,要正确处理彩礼问题,树立成熟、健康的婚姻观念。
05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转自:济南槐荫法院
来源: 济南槐荫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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