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是机器,所以生病是正常的,所以如果有亲戚朋友生病,作为他们的朋友去看望是正常的,但去看病人,也看时间,不能随时去看病人,今天分析,2022年2月不应该去看病人,希望能帮助你。
2022年2月不宜探病的日子大全
2022年2月不适合去看病人的具体时间是什么?根据《玉盒记》记载,可以知道:仁寅仁午连庚午,甲寅乙毛毛毛,神仙留下这六天,探人病为人亡。也就是说,无论哪一年,我们都不适合在仁寅、仁午、庚午、甲寅、乙毛、自己毛六天探病。所以不仅在二月,在其他月也很实用。
谈话礼仪
那么,在拜访病人时应该注意什么样的谈话礼仪呢?与病人交谈时,态度应该谦虚、温柔、善良、热情。卧床的病人可能会坐起来接待,然后试着说服他躺下;如果病人仍然坚持要站起来,他应该站出来帮助他。对于病情严重的患者,应注意控制感情,尽量不要在患者面前流泪,以免增加患者的精神负担。因此,我们应该注意这些情况,否则它会给患者一些负面情绪。
时间礼仪
去看病人的时候要注意一些时间礼仪。探病的时候要把握好时间。停留时间太短会让患者觉得你敷衍了事。但是时间太长会让患者过度疲劳。因为大多数患者总是提起精神来对付来访者,所以他们经常在探望者离开时感到非常疲劳。因此,如果患者有更亲密的朋友或家人在场,探望者应尽快结束探望,以免影响他们的对话或妨碍患者及其家人的休息。所以尽量不要在别人想休息的时候去看望。
假,你休或不休,工作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活,你拼或不拼,工资就在那里,不增不减;
厂,你辞或不辞,老板就在那里,不悲不喜;
让我中500万,或者,让我傍个大款吧!
扯淡,淡定,悲催!
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为居民身心休整、出行、购物、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涉及你我的切身利益。 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我们可以享受的国家法定发节日有哪些?
一、休息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146号令,1995年05月01日实施)第七条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通常情况下,星期六和星期日为每周休息日,双休日不计薪,全年104天。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问题解答》(劳部发[1995]187号)第一问,有条件的企业应尽可能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应将贯彻《规定》和贯彻《劳动法》结合起来,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据此,有的企业将40小时分摊在6天里,休息1天也是合法的。
二、法定节假日
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是新年放假1天;春节放假3天;清明节放假1天;劳动节放假1天;端午节放假1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主要有: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4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注意,如果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不逢休息日,而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正常上班的,单位是无需支付加班费。
三、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第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个人的累计工作年限应该是包括但不限于现就职单位的工作年限。
四、探亲假(还有这假?你听过吗?[抓狂])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四、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根据各省事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婚假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往往会延长一定期限,甘肃和山西出现了最长的婚假,达到30天。江苏婚假为13天,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
除了上述法定节假日,“两孩政策”、“三孩政策”逐步落地实施以来,我们看看对我们的节假日,有哪些新变化?
一、产假(延长产假,关爱女性[鼓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特别是三胎政策后,各地区纷纷修改本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产假天数以60天居多,包括北京、上海、天津、辽宁、安徽、四川、新疆等。江苏延长30天,广东、重庆增加80天,江西、青海增加90天,海南、河南延长3个月,吉林、西藏甚至可延长至一年。黑龙江、甘肃则直接规定产假天数为180天。另外,个别地区加大了二孩、三孩的产假天数,如浙江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则延长9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二、护理假(男方)
各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均规定了男方的护理假或陪产假,最短7天,最长1个月,北京、江苏、广东等地区是15天,上海、陕西是10天,辽宁、湖南、重庆、四川省20天,内蒙古、广西、宁夏省25天,云南、江西、西藏、甘肃是30天,河南是1个月,山东仅7天。
三、育儿假(作为一个父亲,相比休假,真心更愿意上班[嘘])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印发,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 。
2021年9月以来,多地出台生育新政,为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增设育儿假。其中:
北京: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育儿假。
河北: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山西:子女不满三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给予每年15日的育儿假。
黑龙江:每年给予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各10天育儿假。
上海: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5天。
浙江: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各享受10天育儿假。
安徽: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10天育儿假。
江西: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10天育儿假。
湖北:三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重庆:夫妻双方可以在子女六周岁前每年各累计休5至10天的育儿假。
四川: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
青海:在子女不满三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5天育儿假。
2019年底以来,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肆虐全球,传播速度快、感染范围广、防控难度大,对我们的工作、生活造成巨大影响,国家对人们在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劳动关系、工资待遇有哪些新的规定呢?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关于妥善处置涉疫情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17号)规定:“对不属于被依法隔离情形但属于因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情形,导致企业延迟复工或劳动者不能返岗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三是对企业未复工或者企业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企业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这难道就是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假?
还好,我可以安心居家隔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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