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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正月十四是黄道吉日吗?(2022年正月十四是黄道吉日吗)

发布时间:2023-08-18 01:37:56作者:陪你演戏来源:网友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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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正月十四是黄道吉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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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农历正月二十四黄历查询

       公元2022年2月24日

       【农历】:农历01月(大)24日 周四 双鱼座

       【岁次】:任寅年、生肖虎、任寅月、戊申日

       【每日胎神占方】:房床炉房东

       大驿站

       【冲】:冲虎(任寅)煞南

       【彭祖百忌】

       【吉神宜趋】:驿马 天后 普护 解神 除神

       【宜】:祭祀 解除 治疗 破屋 破墙 扫房

       【凶神宜忌】:月煞 大耗 五离 天牢

       【忌】:余事不要取

       今天的吉日时间详细说明

       23-1仁子时冲马 煞南时冲丙午 路空 青龙 大进 唐符

       宜:订婚 嫁娶 安床 移徙 入宅 修造 安葬 见贵 求财

       禁忌:祭祀 祈福 斋

2022年正月十四是黄道吉日吗可以开业吗

刚好那个门口外面

就是我家的案板

因为当时也是刚吃完饭

我就顺手把我家的菜刀拿上了

一次买菜引发的肢体冲突

崔亮(化名)出生于1988年,大专毕业后从山西省到陕西省谋生,在西安市长安区的小江村开了一家小超市。他的姑姑和姑父在附近做蔬菜生意,一家人互相照应。

2018年6月30日下午1:00多,崔亮接到姑父的电话,得知有人砸了姑姑家的菜店。但等崔亮赶到时,闹事的人已经走了。

事情的起因是一位买菜的大爷想要新鸡蛋,但菜店店员当时在忙,就让大爷拿前一天的鸡蛋,大爷对此不满,二人因此发生了口角。大爷的儿子卢某听说了这件事,就带人来店里理论,还砸了东西。

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崔亮父子带着礼品找到卢某,当面向他赔礼道歉。但卢某坚持要求涉事的店员出面,而店员担心遭到报复已经回了老家,双方的和解因此不了了之。

当天下午5:00多,卢某又带了四名男子来到崔亮的小超市。由于当时父亲、媳妇以及两个年幼的孩子都在超市后院,崔亮恳请对方离开,但对方并没有理会。慌乱之中,崔亮跑到后院拿起了菜刀,超市的视频记录下双方扭打的场面。

打斗结束后,对方受伤的人去了医院,崔亮父子被警方带到派出所录完口供之后,就被放回了家。

一审判决构成故意伤害罪

2018年8月中旬,受伤者通过派出所提出要求,要崔亮赔偿医疗费。崔亮则认为自己出于自保的行为没有错,拒绝赔偿。9月中旬,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崔亮拘留了三十七天。2019年初,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将案件移送至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对崔亮提起公诉。

崔亮这时才了解到,卢某一行人中有两个人受了伤,其中一人的脸部有一条长约八厘米的刀痕,另一人的右侧腹部有长约十五厘米的刀伤,二人的鉴定结果均为轻伤二级。

一审法官审理发现,崔亮用来还击对方的工具是一把菜刀,恰恰是这把菜刀导致了二人轻伤二级,因此认为崔亮的行为有不当之处。对此崔亮辩称,当时一家人刚吃完饭,菜刀就在案板上,因为时间紧迫,他顺手拿了样东西自卫,并没有想太多。对方拿起东西砸向他,他这才拿刀伤了人。

法官认为,对方上门寻衅滋事是事实,但是公民在人身和财产遭到侵害的时候,可以选择更合理的自保方式。

2021年4月,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崔亮构成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二审认定为正当防卫

这个判决虽然意味着崔亮不用服刑,但会留有刑事犯罪的案底,将来可能会对子女上学、就业产生不良影响。崔亮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判断崔亮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这需要考虑两个要件:在起因条件的认定上,正当防卫要求针对的是不法侵害;在时间要件上,正当防卫要求针对的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崔亮的律师认为,面对对方五个人上门寻事,崔亮拿刀自卫,寻事者并不畏惧,开始打砸,在被驱赶出超市后继续实施不法行为。而当对方摔倒后,崔亮在手持刀的情况下,仅是踢了对方两脚就返回,并没有继续追赶。

综上,崔亮的律师认为崔亮属于正当防卫。接下来,二审法官要确定崔亮的行为是否超过了必要限度。

根据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防卫过当要求同时具备两个要件: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和造成重大损害,其中重大损害是指重伤或者死亡。本案中,崔亮持刀造成二人轻伤的后果,不属于重大损害。同时,二审法官认为,崔亮在防卫过程中呈现的是一种保持克制的被动防御状态。

2022年2月1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崔亮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虽然崔亮在防卫过程中造成不法侵害二人轻伤的后果,但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普法时间

Q1:

二审法院改判的背后有什么原因?

A1:

我们知道正当防卫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正当防卫的条款其实是一个“沉睡”的条款。在出现了“昆山反杀案”等一批典型案例之后,这个“沉睡”的条款才被“激活”,社会对于正当防卫的尺度也有了新的理解。

2020年,“两高一部”关于正当防卫发布了一个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切实考虑在正当防卫情境之下的具体情况,即考虑在紧张状态之下防卫人所做出的反应,而不能够以正常情况下冷静客观的态度去揣摩防卫人当时的紧张心态。也就是说,最终要以一个设身处地、感同身受的态度去对待防卫人,而且不能苛责弱势的一方。

本案中,崔亮就属于弱势的一方,因为他一个人要面对五个人,而且旁边还有他的家人。在这种情况下,他持刀对对方进行警告,但是对方仍然在进行打砸,之后崔亮持刀对对方造成了轻伤二级的损害。从该损害结果来看,崔亮的行为是有克制的,他并没有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的损害,所以二审的改判更契合法治精神。

Q2:

本案改判对社会有什么意义?

A2:

法律赋予公民正当防卫的权利,这是一个对抗不法行为的重要武器。二审判决切实矫正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确立了让法不向不法低头的价值理念。这是一个合理适用正当防卫条款的典范,尤其是能够鼓励我们勇敢面对和对抗黑恶不法势力,弘扬社会正气,最终也会给社会带来更多正能量。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今天的崔亮是幸运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价值理念,给了他面对不法侵害时不断反抗的底气。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是一堂让公平正义被人民群众看见的法治公开课,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收入指导性案例,从此一系列正当防卫案件出现在公众视野中,见证了中国正当防卫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四年维权》

记者 | 刘旸

来源: CCTV今日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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