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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师咨询日活动(2020年全国律师咨询日是哪一天)

发布时间:2023-08-15 21:02:25作者:伸手挽明月来源:网友整理

2020年全国律师咨询日是哪一天(2021年全国律师咨询日倒计时)

2020年全国律师咨询日是哪一天

       中国文化悠久,中国文化包括节日文化。除了传统节日,还有一些有意义的节日。2020年全国律师咨询日是哪一天?几个月?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这个节日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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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全国律师咨询日是什么日子: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农历七月初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1980年颁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于1986年7月,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全国性的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行行业管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成立后,将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这个特别的日子被定为“全国律师咨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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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律师咨询日的宗旨
       团结教育会员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忠于律师事业,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会员合法权益;提高会员执业素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律师健康发展,努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什么是律师?
       律师(lawyer)是指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辩护业务等法律服务的人员。
       律师必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工作性质,律师可分为全职律师和兼职律师,根据业务范围,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根据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共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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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的性质
       就律师资格而言,包括:一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根据现行《律师法》,具有法律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律知识;二是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三是经国家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执业证书;四是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以此为职业。
       因此,律师是指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性质是为社会和职业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服务工作者。
       在上述四个基本特征中,前一个或一个或两个是其他法律工作者,如执法工作者、司法审判工作者(法官)、司法检察工作者(检察官);后两个是律师。

2021年全国律师咨询日倒计时

全国律师咨询日活动

8.26全国律师咨询日

新规动态01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2月22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北京市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其中关于互联网广告发布特别准则的详情包括:不得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或者互联网即时通讯信息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不得向其交通工具、导航设备、智能家电等发送互联网广告。不得在用户搜索政务服务网站以及相关应用程序时插入广告。发布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核对下一级链接中的广告内容,并采取措施防止链接的广告内容被篡改。一旦出现被篡改情形,应及时提供违法广告活动主体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利用算法推荐等方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其广告投放记录等数据属于互联网广告业务档案。

来源:

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北京市广告发布行为合规指引》,载“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23年2月22日,http://scjgj.beijing.gov/zwxx/gs/qtgsgg/202302/t20230222_2921561.html。

2. 数据合规之社:《北京发布广告合规新指引,确保互联网弹出广告能一键关闭》,载“数据合规之社”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28日,https://mp.weixin.qq/s/FlOQh4tC_XLYvor3nc08vQ。

02 国家网信办公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

2月24日,中国网信网公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十三条,适用于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与境外接收方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并发布了《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应同时符合以下情形:(一)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二)处理个人信息不满100万人;(三)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不满10万人;(四)自上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敏感个人信息不满1万人,并应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且在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

来源:

国家网信办:《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第13号令)》,载“中国网信网”,2023年2月22日,http://www.cac.gov/2023-02/24/c_1678884830036813.htm。

执法动态03 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近期,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各网站平台强化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加大发现处置力度,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有效遏制网上突出问题,为广大网民营造出良好的春节舆论氛围。截至目前,重点平台累计拦截清理违法不良信息119万余条,处置违规账号、群组16万余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本次行动中,网信部门着重关注了以下问题:1. 及时处置借春节档电影挑起互撕对立、诱导明星粉丝刷票冲量等问题。2. 严肃查处恶意炒作炫耀服刑经历问题。3. 严格管控编造虚假信息和虚假剧情问题。4. 集中查处恶搞未成年人、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问题。5. 坚决整治网络引流、传播低俗信息等问题。此外,各网站平台清理各类垃圾信息73万条,营造了吉祥、快乐的网上春节氛围。

来源:

网信中国:《中央网信办深入开展“清朗·2023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问题》,载“网信中国”微信公众号,2023年3月1日,https://mp.weixin.qq/s/YlUwtzASSCtNltoPxZJmeA。

04 荷兰数据保护局要求特斯拉调整车辆安全摄像头哨兵模式

当地时间2023年2月22日,荷兰数据保护局(DPA)表示,在特斯拉公司对启动车辆安全摄像头的“哨兵模式”做出更改后,该机构不会因可能的隐私侵犯行为对其进行罚款。

车辆安全摄像头“哨兵模式”是指,特斯拉在其汽车上使用这种安全摄像头,拍摄每一个靠近车辆的人,而这些图像会被保存很长时间,以帮助车主保护汽车免受或破坏。荷兰数据保护局对其进行了调查,认为此举可能是一种违规行为。

荷兰数据保护局表示,自该机构开始调查以来,特斯拉公司已经对其摄像头的“哨兵模式”功能进行了修改,其中包括汽车的大灯闪烁,以向路人表明拍摄已经开始,并要求得到车主的批准才能开始拍摄。荷兰数据保护局表示,在功能修改后,摄像头拍摄的影片会被存储在车内,而不会与特斯拉共享。该机构称,修改之后车辆的所有者将需要对不当的拍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不再是由特斯拉承担责任。荷兰数据保护局的调查尚未导致对特斯拉进行罚款或其他制裁措施。

来源:

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实务评论:《特斯拉“逃脱”处罚:车载摄像头拍摄路人,隐私保护责任由车主承担?》,载“个人信息与数据保护实务评论”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24日,https://mp.weixin.qq/s/8MRBsOo1OXvb_m74ghjzjw。

05 韩国打车服务运营商因操纵算法优待旗下业务被处以约2000万美元罚款

2023年2月14日,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宣布对韩国领先的打车服务运营商Kakao Mobility处以257亿韩元(约合2000万美元)的罚款。Kakao被指控操纵出租车调度算法,优待其自营的出租车服务。据KFTC调查,Kakao Mobility为了扩大自己的加盟出租车(Kakao T Blue)的市场占有率,自2019年3月至今,通过算法对加盟司机采用优先调度普通呼叫的方法,并将其排除在路程低于1公里的低利润订单之外。该行为使加盟司机的收入相对更高,因此可以轻易地诱使更多司机加盟合作,从而扩大Kakao T Blue的市场占有率。

KFTC认为,Kakao Mobility滥用其在普通呼叫市场的市场支配地位优待其加盟司机的行为,使其市场力量传导至出租车加盟服务市场,限制了该市场的竞争。通过这种经营策略,Kakao T Blue在出租车加盟服务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从2019年的14.2%飙升至21年的73.7%;同时通过也维持并强化了其在普通呼叫市场的支配力(其市场占有率在2019年92.99%,2021年为94.46%),由此增加了提高乘客支付手续费、司机提供佣金的可能性。

来源:

反垄断前沿:《市占率狂飙至70%,韩网约车巨头操纵算法被罚257亿韩元》,载“反垄断前沿”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20日,https://mp.weixin.qq/s/F5Q23oJjfF0FF0BEtwbxKA。

司法动态06 徐汇法院:“哈啰单车”诉“全能车”案审结,判赔6140万元

二原告上海哈啰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哈啰公司”)是“哈啰出行”平台的运营商,运营着哈啰共享单车、哈啰租车、小哈换电等多项城市服务项目,在业内有较高市场占有量。二被告深圳市大展鸿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点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全能车公司”)是“全能车”APP的运营商,全能车APP向用户提供聚合的共享单车服务,该平台可以完整集中地显示范围内全部品牌的共享单车及其实时位置和数量,按照其在微博投放的广告描述,用户只需在全能车APP缴纳一元押金,无需下载多个APP即能使用包括哈啰单车在内的多家共享单车。

原告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第2款第4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平台内下架哈啰单车的服务,并公开发表澄清声明表明其与哈啰公司不存在合作关系,并赔偿哈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的行为使得用户在不进行注册和付费的情况下即能使用哈啰单车,攫取了本该属于原告的商业利益,割裂了原告长期培养的用户粘性,劫持了原告的潜在客户,造成了哈啰单车的不合理加速折旧破坏了其定价系统,虚化了注册账号与真实骑行消费者之间的对应关系,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在公开渠道发表声明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6140万元、支付合理开支10.6万元。

来源:

赵振廷、卢鑫:《判赔额高达6000余万元!“哈啰单车”诉“全能车”不正当竞争案有果》,载“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23日,https://mp.weixin.qq/s/oWjt9o2BJtDoavI_qKoPUg。

07 常州中院:员工职务行为遭遇网络公司致损,公司应承担损失

原告是常州某工程公司,被告沈某是该公司前出纳。2021年4月,沈某因轻信外部邮件中骗子冒充公司领导的信息向骗子转账,造成公司损失共计107万元,后警方将该案作为案立案侦查,但钱款已无法追回。针对被骗款项,工程公司与沈某之间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沈某在三个月内向公司赔偿全部损失107万元以及利息。后沈某在向公司支付了2万元赔偿款后不同意继续支付,双方发生纠纷,公司将沈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继续履行合同。

两审法院均认为,沈某的转账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因此此种履职行为的后果应当由公司承担。但本案中沈某存在重大过失,应当酌情承担赔偿责任,遂判令沈某向公司赔偿7万元。

来源:

人民法院报:《出纳遇到网络 公司百万损失谁担》,载“人民法院网”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27日,https://mp.weixin.qq/s/_-PwFs5nFWcsfHOKAqmACA。

08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盗用他人网站数据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

本案原告车质网公司是全国汽车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置服务平台“车质网”的运营者,本案被告奥蒂思公司是车质网同行业竞争者“汽车门网站”的运营者,主营业务同样包括汽车质量投诉解决。汽车门网上约5万条消费者投诉信息在内容、标题格式、配图上与车质网完全一致,甚至含有相同的文字错误及车质网水印,且均晚于车质网发布时间。被告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涉案信息的实际来源,且部分投诉信息里的投诉人和手机号并没有在汽车门网站注册过。原告认为被告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其停止案涉行为并进行损害赔偿。

一审法院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后均认为,奥蒂思公司复制、搬运车质网中涉案5万余条投诉信息并在汽车门网站展示使用的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遂判决奥蒂思公司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公开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975830元、必要维权支出74170元。

来源:

岳展羽:《以案释法 | 盗用他人网站的数据信息构成不正当竞争!》,载“知产前沿”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27日,https://mp.weixin.qq/s/Fv26w2H5VtSSEKAMKM7uog。

学术动态09 周汉华:《论平台经济反垄断与监管的二元分治》

市场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反垄断与监管两种治理机制二元分治,在动态中调适相互关系,既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平台经济的出现,对二元分治结构传统治理手段提出挑战,需要再次调适两者关系并推进数据监管。监管与反垄断二元分治结构中,二者的主要区别包括:第一,监管属于事前手段,由监管机构在市场主体行为之前进行干预或设定条件,功能在于预防风险发生。反垄断属于事后手段,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自主决策,国家不干预,出现违法情形后由反垄断执法机构加以追究,功能在于制裁和制止违法行为。第二,监管机构的管辖范围可以横跨相近的不同行业,实行混业监管,也可以只聚焦某一特定行业,实行分业监管,体现了专业性特点。相反,反垄断适用于众多不同的行业,反垄断行政执法机构集中设置,执法的一般性要求更为重要。第三,监管属于政府的直接干预,由监管机构替代被监管对象作出相应的选择,以避免市场失灵情况下被监管对象的行为不受任何控制。反垄断属于间接干预,国家不事前干预,不代替市场主体作出决策。但是,如果市场主体的行为违反法律,反垄断执法机构会启动执法程序。第四,监管机构集中规则制定、规则执行、争议裁决三方面的职能,一般都设立于传统的科层制政府部门之外,以体现其独立性特点。而从性质上来说,反垄断机构是行政部门的组成部分,承担法律执行职能,独立性的程度不同于监管机构。

在反垄断机制面临重大挑战的情况下,各国或地区平台经济治理形成的两个方向性共识包括:其一,引入分拆、禁止进入相关行业等监管措施以弥补反垄断机制的不足;其二,加强监管的政策建议与各种讨论均聚焦于守门人控制海量数据对于竞争的影响,探讨通过数据开放、数据可携、互操作、开源标准等制度,推动竞争和创新,而不是诉诸于传统监管手段。针对我国数据监管转型、推动构建二元分治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的需要,应做到:一、确立二元分治的基本制度框架,提高监管与执法的可预期性,实现平台经济治理的范式变革。二、加快制定数字平台法,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相关配套规定,推动各项配套制度改革,为二元分治发挥作用提供制度保障。三、设立国家数据局,与国家反垄断局一道,为二元分治发挥作用提供动力保障。

来源:

周汉华:《论平台经济反垄断与监管的二元分治》,载“中国法学”微信公众号,2023年2月23日,https://mp.weixin.qq/s/o3RyGtzbTu223-OFwPRqxw。

10 张立新:《二次创作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解决困境与路径》

二次创作短视频因涉及对在先作品的使用,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著作权侵权的风险,引发了短视频创作者、短视频平台一方与长视频著作权人、长视频平台一方的激烈纠纷。解决双方纠纷的困境在于二次创作短视频本身尚未形成公认的类型划分标准、侵权与合理使用的边界不明晰、创作者和平台的责任难以追究。但双方纠纷产生的根源在于缺乏畅通的授权渠道以及对短视频收益的分配不均。解决双方纠纷,需要以符合行业习惯的方式合理划分二次创作短视频类型,通过司法政策明确不同类型二次创作短视频的授权规则,借助集体管理组织和短视频平台进行授权和收益分配,并探索知识共享模式等开放授权的新方式。

短视频一方与长视频一方没有建立起直接的连接通道,没有发展出稳定的定价标准,互相缺乏基本的交易信任,导致了双方在客观上就很难进行正常的授权使用。然而,从著作权法的终极目标和许可使用制度的目的来看,双方完全可以不以对立的形态出现,只要通过对著作权既有规则的调整与运用,就能够形成互利共生的合作与促进关系。

二次创作短视频领域的著作权纠纷迟迟得不到根本解决已经成为当下短视频行业的一个突出问题,不仅造成了各种难以遏制的侵权乱象,还加剧了短视频创作者、短视频平台和长视频著作权人、长视频平台之间的矛盾,最终损害了优秀作品的传播和广大公众的利益。从法律上看,造成二次创作短视频著作权纠纷解决难的原因在于其自身的分类不定、侵权不明和责任不清等规范问题,但从实质上看,问题的根源在于许可渠道的不畅和利益分配的不均。想要从根本上解决二次创作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应该正视已经发展壮大的短视频产业和用户需求,尽可能地划分二次创作短视频类型,明确侵权与不侵权的二次创作方式,构建不同类型二次创作短视频授权规则,并借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短视频平台和知识共享协议等主体或方式加以落实。

来源:

张立新:《二次创作短视频的著作权纠纷解决困境与路径》,载“东方法学”微信公众号,2022年2月23日,https://mp.weixin.qq/s/tUw0Q4YFwEtyTWjVeU3nPg。

行业资讯11 花旗、美银、高盛、德银、摩根大通等限制员工使用ChatGPT,担忧生成式AI冲击数据安全

当地时间2023年2月22日,《华尔街日报》报道称,摩根大通已限制员工使用ChatGPT,成为第一家宣布禁止使用ChatGPT的华尔街投行。在这之后,美国银行、花旗集团、德意志银行、高盛集团、富国银行等华尔街投行纷纷对使用ChatGPT发布了禁令。

《每日电讯报》称,投资银行正是出于对数据安全的担忧,开始对聊天机器人施加限制。咨询公司埃森哲也出于相同的原因,警告员工不要将客户信息暴露给ChatGPT。据Insider报道,上个月,出于隐私考虑,亚马逊警告员工不要与聊天机器人工具共享机密信息。美国几家主要教育机构已禁止在课堂上使用ChatGPT。教师们担心像ChatGPT这样的工具会让考试和作业作弊变得更容易。此外,香港大学日前向师生发出内部邮件,表明禁止在港大所有课堂、作业和评估中使用ChatGPT或其他AI工具,以回避内容剽窃风险。

来源:

数据法律资讯:《美国:摩根大通限制员工使用ChatGPT,生成式AI冲击数据安全相关法律规范萌芽初绽》,载“数据法律资讯”微信公众号,2022年2月28日,https://mp.weixin.qq/s/8ycisIVKAfkwyX7-q-5sKg。

12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宣布撤销针对Meta收购虚拟现实健身游戏商Within Unlimited的行政诉讼

当地时间2023年2月24日,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宣布撤销针对Meta收购虚拟现实健身游戏商Within Unlimited的行政诉讼。FTC 在本案中采取了一种新的竞争损害理论,把重点放在收购对新兴行业的潜在未来竞争的影响,因此这一案件和在法庭的行政诉讼都受到了业界的密切关注。此前,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要求美国联邦法院下令暂停此交易,但被法官Edward Davila 拒绝并驳回了Meta 收购 Within 交易的禁令。美国反垄断执法机构通常会在法官驳回禁令请求后放弃此类行政诉讼。

撤销诉讼的决定是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Lina Khan的第一次重大失败。拜登政府希望她领导下的FTC能够重振反垄断执法,并将其作为拜登政府经济政策的关键原则。与前任相比,Khan对大公司并购小公司的案件更为关注,加强了FTC对科技巨头的关注程度。在Khan的领导下,FTC开始对一些过去几年可能不会受到监管关注的合并交易展开调查。Khan认为FTC需要做出改变,防止大公司掌控的市场支配地位并扼杀竞争。

来源: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竞争政策与大数据中心:《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宣布撤销针对Meta收购虚拟现实健身游戏商Within Unlimited的行政诉讼》,载“竞数中心”微信公众号,2022年2月27日,https://mp.weixin.qq/s/DWjk2Z5tP79LVW0SzNJICQ。